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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玄鬼录-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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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也不是少年的本名。那天,老者那张沟壑纵横的丑脸第一次浮现在阿七面前,他说:“今天是初七,就叫你阿七吧。”“我爷爷呢?”“死了”,老者指了指院落一脚的坟茔:“我劝你别靠近那边,他身上的毒简直是从地府里带出来的。”心头轰的一声,阿七的眼泪滂沱而下。“拜一下他,再拜一下我,从今天开始我是你师父”。“不要!我不要你给我的名字!”老者笑了笑:“你必须要,姓名都放不下的人,不配拿剑,更不配报仇。”阿七睁开了眼,眼角有些湿润。睡着了么?看来是太累了。他叹了口气,将水壶拧开浇在头上,又用力甩了甩头发。偌大的庭院里假山矗立,奇石环绕,行廊与树木花草错落有致。然而往日的繁华熙攘已不复存在,只有散落着的尸体,和冲天的血腥味。隐隐有马蹄声传来,阿七凝神细听,脸色一变。不太妙,来的人有点多。“来者何人!敢犯我雷家!”遥遥地传来一声怒吼,宛若雷霆。好内力,阿七一阵苦笑。他紧了紧腰间的束带,运起内力回复一声长啸:“黑山四妖,月龙阿七!”马蹄声仿佛停滞了一瞬,然后变得慌乱。沉默,不再有任何回音,只有马蹄声越来越近。大门轰一声被破开,阿七好整以暇地望着雷家的人鱼贯而入。为首一人身如山岳,须发张狂,不待停马便整个人飞身过来,手中鎏金长刀直劈过来。“贼子!还我门人性命!”声未至,刀锋已落。比老头子慢多了。阿七想,运起鬼猿步,从容闪躲。辗转腾挪数步之后,刚刚阿七坐着的长椅才缓缓倒下,正中是一个漂亮的笔直切口。“好刀法”,阿七赞道,脚下却不闲着,利用躲闪的间隙观察周遭,只见余下众人皆摩拳擦掌,只待家主一声令下,便要一同压上。“我是来送礼的。”阿七沉下脸,避开了一记横劈,朗声道:“我已让十招,你若再不住手,休怪我拼死也要让你雷家作古!”大汉怒笑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放此狂言!”阿七笑道:“雷家有军师,号称江湖百晓生,家主何不一问?”大汉迟疑了一瞬,阿七见机立刻闪开十数步,定下身来,竟是连气息都没有丝毫紊乱。“咳咳”,一个面有菜色的中年人走上前来,揖了一礼:“月龙阿七,久仰。”大汉怒道:“这贼子是什么来头?黑山四妖不是牛、蛇、虎、虫吗?”中年人苦笑道:“家主,此人没有家世,没有师门,据我所知也是三个月前刚入黑山。”大汉回头笑道:“就凭此人?”中年人沉声道:“此人灭嵩山满门。”大汉呆住了,中年人又继续道:“阳牛,海蛇,地虎,雾虫,前人称之为黑山四妖,直至去年正月十五,月龙吞地虎,取而代之。其身法如电,出剑如月下龙舞,且暗器诡道无一不精通,更兼具心思奇巧,阴险毒辣,短短三个月已在江湖扬名”,中年人苦笑道:“此子不可小觑。”“我不是来杀人的,是这些人先动的手”,阿七耸了耸肩:“不待我解释就拔刀相向,骄横跋扈,死有余辜。”“你——!”大汉怒极,被中年人慌忙拉住。“八年前,黑山四妖为江南唐家所雇,倾巢出动,几乎灭了雷家满门,令尊也是殁于此役。”阿七缓缓开口道:“这次我来送个大礼。”他抖出背后的包袱,骨碌碌滚出三个人头,笑道:“百晓生应当认得。”中年人面色剧变:“阳牛。。。海蛇。。。雾虫。。。。。你杀了同门?”阿七笑了笑:“同门?我们可没拜过同一个师父。”又转向大汉道:“报你杀父灭门之仇,这个礼够不够大?”大汉阴沉着脸,还刀入鞘:“你杀我仇人,所图何事?!”“雷、唐两家,百年积怨。”阿七正色道:“我助你复仇,全因我与唐家也有旧仇,可唐家不比嵩山,数百年积淀,能人辈出。”他顿了顿:“我需要家主的一臂之力,同仇敌忾,不愁大事不成。”大汉放声大笑:“我雷家家大业大,分家弟子无数,纵然你以一当百,我也不需要外人来掺和!”阿七笑了笑:“家主神威赫赫,自然也该明白武力不在人多,去掉虾兵蟹将,今日你各分家的家主也来了大半,不说唐家,可敢说能杀了我?”他抽剑立式,冷笑道:“或者我全力攻之,明日雷家还剩几位家主?经此重创,被唐家趁火打劫又如何?”不待大汉张口,阿七已化作一阵炫目的白光,在人群中肆意游走,惊呼声乍起,人仰马翻。一点鲜红从众人的衣衫中当胸洇了出来,雷家人脸色剧变。“放心,皮肉之伤。”阿七伸出手指擦了擦剑尖的血迹,挽了个剑花,指向大汉怒声道:“雷长生!”大汉心头巨震。“唐家家主十五年前就是江湖第一高手,又闭关至今,凭你等众人,伤其身且难,何以取龙头!”雷长生低头,再抬起时已是精光爆射,咬牙道:“好,但事成之后,唐家的家业,都归我雷家!”阿七放声大笑:“雷家主真是小气,安身立命之财也不肯给我分一些?”雷长生笑道:“无需担心,宅院黄金也好,丝绸美人也罢,我雷家出得起。”阿七点头,身形一纵,消失在高墙后。雷长生定定地望着阿七远去的方向,喃喃道:“此子的话,能信几分?”

第一百六十八回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那年我十三岁,未佩妥剑,出门已是江湖。我别无选择。一年前,师父远赴江南,去接一个富家公子的单子,从此再没回来。而他的亲传弟子唯我一人。若我不接下“云中君”的担子,九歌殿中,这一脉就算是从此除名了。我不愿如此。自从八年前师父将我从路边捡回来之后,这里就同我的家一样,师父走了,我不能让这个家也没了。九歌殿传承千年,名字起得风雅,但江湖中人闻之仿佛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若非它久遁于巴楚腹地,十万大山之中,恐怕早被那些所谓的正道人士联手踏平了。没有别的缘故,只因九歌殿盛产——杀手。九歌十一使,代代相传,每一个都是江湖中最顶尖的杀手。我接下的第一个任务,是中原踏燕堂的二门主,“飞骏”毕青。他的一口金丝九环刀威震河朔,加上三十多年的青竹掌力,可谓是掌刀双绝,一方豪雄。随我同去的还有河伯老人家。他已经年近花甲,须发皆白,终日笑嘻嘻的,算是看着我长大的,同我关系甚好,还曾点拨过我的剑法。可我知道,如果我一剑失手了,他会毫不犹豫地拧断我的脖子,夺走我的剑,不让人知道我是来自九歌殿的失败的产物。我骑着一匹劣马,腰上系着一条红色的飘带,装作是初入江湖的中原子弟,在官道上和他狭路相逢。他身边拥簇着几名下属,高声谈笑着,丝毫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就在我跟他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从马腹下抽出一道清亮如水的剑光!对方有七个人,我出了十三剑。第一剑的时候,我就割断了六个随从的喉咙。毕青勃然变色,不及拔刀,一掌便拍来,我横剑相迎,第七招的时候,我斩下了他的手掌,之所以又多花了五招,是因为我好奇,想见识一下他的九环刀法。“江湖传言,未免也太名不副实了。”我轻轻拔出剑,遗憾地说道。河伯晃晃悠悠地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平家小子有你这样的徒弟,算是运气好。云中君一脉有后了。”我冷冷地没有看他。后来听说,他向东皇太一汇报的时候,说我是不世出的杀手奇才,出手又狠又绝,毫不留情,剑法卓绝倒是其次,心硬才是最重要的。他不知道的是,我回到住处之后,花了一个晚上,才让我的小腿不再抖得那么厉害,整整两天都吐得没有吃下饭。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杀完人之后的那句台词,会不会略显浮夸,而我故作高冷的姿态,会不会被他看出破绽。我很明白,只要我露出一点点软弱的样子,就会被他当做没用的废物处决。九歌殿中,断情绝义,人人都是看起来潇洒含笑游戏江湖,可是即使下一秒便摘下你的脑袋,他们的脸色都不会稍变一变。这里从来都不需要没用的废物,也从不允许有多余的感情。——除了我那个吊儿郎当的师父。2。九歌殿的规矩,每个杀手,一年只接一单。这既是保持九歌殿的神秘,不让人觉得廉价,也是防止被人看出九歌殿武功的秘密。更重要的是,九歌殿下的十一使者,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生活。他们有的是青楼醉客,有的是朝廷小吏,更有的悬壶济世,青灯古佛。杀人的时候,他们是威震天下的九歌十一使,不杀人的时候,他们做自己。九歌殿需要的是绝顶的杀手,而不是只会杀人的机器。“有些道理,你放下了刀,反而懂得更透彻。”大司命拍拍我的肩,“以后你就会懂的。”我觉得我不会懂。他明明是修炼“离合九指”的高手——这门功夫讲究清心寡欲,合道自然,他却偏偏终日流连青楼,千金买笑。每年他的酬劳,总是被他用最快的时间挥霍一空。我相信他如果愿意沉下心练的话,恐怕早就可以把这门功夫修到极精深的地步了。而不至于每次和我对练,都只勉强险胜我一招半式。“练武是途径,不是目的。你本末倒置了。”他总是哈哈一笑,反过来问我,“那你除了练武杀人之外,你这辈子还打算干什么呢?”我每次都被他问的噎住。没错,九歌十一使中,只有我是闲人。我除了当杀手,什么都不干。每年不杀人的时候,我练剑。拼命的练剑。云中君代代相传的“太息剑法”一共十一式,我早早的练成了七式,据说师父当年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只练成了四式半而已,真是个笨蛋。而我只练成七式的原因,只是因为师父临走前,留给我的最后一个背景,就是扭过头来,懒洋洋地说道:“如果等我回来,你还没练成第七式的话,后面几式我也不用教你了。”骗子。我早就练成了,可你还是没有回来教我。有的时候闲下来,我会喜欢坐到屋顶上,吹着夏夜的凉风,回想以前的事情。师父是个不着调的邋遢青年,总是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青色袍子,把那柄价值连城的未央古剑吊在腰间,长发随便用一个铁环束了,垂到腰间。说话的时候,大多懒洋洋的,带着满不在乎的神气。我从记事起,就在乞儿堆中长大,听说是被父母遗弃在山中,一个老乞丐看我可怜,把我带了回来养大的。可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去世了,我就被带着一起乞讨。我跟其他的乞儿都不一样,我不喜欢去主动伸手,更不会做一些讨喜的语气或动作,更多的时候,我把破碗放在面前,就闭上眼假寐起来。直到那一天,这个稀里糊涂的青年人用脚尖踢了踢我,然后蹲下来用难得认真的语气问道:“我觉得跟你有缘,你要不要拜我为师?”大概九歌殿千年来,我是入门最随便的一个了吧。他教我剑法,但从来没有认真教过。他喜欢带我玩,编竹马、捉鸟儿,打水漂——可我只喜欢练剑。练剑让我有一种自己实实在在活着的感觉。大概是后来我让他太失望了吧,记不得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只教我剑,不带我玩了。可他不知道的是,他走之后的这些年,我编了一屋子的竹马,捉尽了山林中的鸟儿,更无师自通了连跳十八下的水漂绝技。可我把这些都学会了,他也不会再来陪我玩了。有时候我实在不愿意承认,我很想他。我觉得这种思念,会让我软弱的像一个孩子。少年子弟江湖老,等我有一天忽然看见水里照出的自己的时候,才忽然发现,原来我的眉眼之间,竟然已经有了几分他的影子。原来一晃眼,他竟已走了二十年。而那个总是跟在他身后的瘦弱稚童,如今已经风尘满面了。3。我进入议事厅的时候,所有人看着我的眼神,都通着一些古怪。“任立……这二十年来,你做的很好。最早的时候,我们都担心云中君一脉会绝于你的手中,可是你比我们想象的都要出色的多。你比你的师父更加优秀,不,远远优秀的多。”东皇太一温言道。这番话我是信的。小时候,我亲眼见过他被师父气的险些走火入魔,只因师父非得向他推荐,以后九歌十一使接任务出单的时候,每人标配背着一卷蒙古帐篷。“我见过那些蛮人用这东西,冬暖夏凉,又方便又快捷,非常适合我们风餐露宿的杀手行业!有了它,出任务简直就像野外郊游一样轻松愉快!”师父的眼睛放着光。而东皇太一的眼神里放着杀气。后来没有被同意,师父还一度黯然神伤了好久。话说回来,起码在这件事上,我是绝对站在东皇太一这边的。让我背着一个大帐篷去杀人,只为了享受野外露宿的快感?大概也只有师父这种脑子想得出来。不过我没有接话,我知道,东皇太一喊我过来,绝不仅仅是为了要勉励我一番。果不其然,他轻咳一声,续道:“这里有一张单子,无人肯接。但是若就此退了,未免损我威名,你看看,你愿不愿意接下?”我从他的手中接过牛皮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行古怪的字体,东皇太一道:“不用看了,是蒙语。意思就是用黄金千两,明珠十斛,加上可汗家族秘传的三招近身摔跤搏杀法,换合州城承宣使的项上人头。”好合算的生意,为何不接?我问道。无人回答。我细细品味一番,才发现了刚刚那番话中被我忽略了的,最敏感的一个词:“合州城。”原来如此。我失笑。当今宋蒙两国对峙正酣,大汗忽必烈号称挥军百万南下,对大宋势在必得。二十年前,大汗蒙哥葬身合州城外,成了蒙古人永远铭记的血仇和耻辱,如今卷土重来,自然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州了。九歌殿中无家国。十一使者里,有胡人,有宋人,可能还有蒙古人,甚至更远的高丽、大食人。一入九歌殿中,血脉和国家都不重要了。但他们的担忧我是理解的,如今这场宋蒙之战,牵扯太广,合州又是第一线,一个不好,就是覆国灭种、赤地千里之虞,自然没有人愿意趟这滩浑水。但是,对于我来说,有什么区别呢?我把牛皮纸对折两下,塞入怀中。“我接了。”4。我进入合州的时候,被这里的景象吓了一大跳。无数的江湖中人汇聚于此,几乎挤满了全城。随便拉了一个问下,才知道他们都是从大宋各地赶赴前线,希望为国捐躯的热血儿郎们。他们有自己的骄傲和自信——二十年前,他们的先辈曾经将蒙古大汗永远地留在了合州城外,今天,他们也可以再一次让历史重演。我冷眼旁观着他们,一个个大呼小叫,热血沸腾,仿佛明日便要冲杀疆场,将蒙古蛮人打回他们的草原去。有些幼稚到可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讨厌他们。恰恰相反,我对这些人饶有兴趣。一贯淡漠如我,很难想象人们会为了某些东西——比如他们时刻挂在嘴边的所谓“家国”,付出如此程度的热忱,甚至不惜千里迢迢汇聚在这里。他们之间可能前一秒还互相不认识,可是下一秒,就能勾肩搭背地喊着“同道志士”一起痛快喝酒了。合州城的情况,我从这些人的口中很容易就套出了个大概。出乎我意料的是,没有人听说过,合州城还有一位什么承宣使。当今合州城的最高长官,是节度使张钰。十年前,正是他的两发火炮,带走了大汗蒙哥的性命,从此驻守于此,与蒙人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他出身少林旁支,武功虽然平平,但江湖中人敬重他功在国家,大多恭敬地喊一声“张老将军”。我从清晨打探到了日暮,甚至是世居合州的当地老人,也从没听说过承宣使这个名字。有些古怪。我在街头慢慢走着,仔细地回忆着每一个可能错过的线索。忽然一群孩子追逐打闹着,前头的一个小男孩跑的太快,一头撞到了我的身上,跌倒在了地上。我不以为忤,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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