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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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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玟朝简旭福了一下,赛诸葛福了一下,最后给大哥丁彰福了一下,语气略有沉重,却非常坚定的说道:“若是失败,大哥你作证,就是死,也不要怪罪这位二先生,璎璎,去取笔墨来,我给你们立字为据,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

简旭心里对这位丁大小姐的印象颇好,言谈举止,非常得体,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真是便宜了丁仲那小子。看丁玟如此决心,要整治这道疤痕,想到现代的很多女性,为何肯冒险去整容,原来容貌对女人是如此的重要。

既已说好,赛诸葛开始着手准备为丁玟做手术。

※※※※※※※※※※※※※※※※※※※※※※※※※※※※

丁彰陪着简旭去看丁仲兄弟两个,他们被关在丁府后花园一间空置房内。

初冬的后花园,一片萧索,小桥无流水,高枝挂败叶,收拾的倒是很干净,布局也很别致,不过花园少了花草蜂蝶,就没了韵味。沿卵石铺就的小路,他们往那几棵大树下的小屋。

还没到门口,简旭道:“丁兄,我想一个人进去,因为丁仲当着你的面,他一定不敢说实话,我需要知道他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才好对症下药。”

丁彰倒很爽快,道:“九日兄请,我就在此等候。”

简旭不好意思大冷的天让丁彰在门外候着,这毕竟是在丁府,人家也不知道我是皇上,便叫他回前面去等,丁孟丁仲这兄弟俩,不是那么好对付,自己会费些口舌,说不定何时才能完事。

丁彰点头,命家人过去,打开铁锁,他自己,返回前面。

伊风一直不离简旭左右,他随着简旭走进关押丁孟和丁仲的屋子,看看,屋子里很干净,摆设也很齐全,这样的待遇,顶多算软禁,也许,丁彰还期望丁仲能悔过,而不是悔婚,还把他当个丁府的姑爷看待。

里面的丁仲丁孟听到有人进来,正在床上躺着,急忙起身,忽然发现来者是简旭,吓了一跳。

简旭呵呵一笑,“丁孟,我们又见面了。”

丁孟惊奇道:“怎么是你?”

简旭道:“天下都是我的,你能跑到哪里,瞧瞧,还被关了起来,真可怜。”

丁孟被简旭一刺激,怒道:“丁彰丁显,竟然敢如此待我兄弟,等我出去……”

简旭口中啧啧道:“你还想出去,你还骂人,是你们兄弟不讲究,和人家妹妹堂也拜了,洞房也入了,却悔婚,不承认。”

丁孟理屈,不再发横,道:“谁知道她那么丑,看着吓人。”

简旭道:“丁彰当时提婚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吗,其妹很丑,想让你先见一见,是你们说不必,愿意娶人家的。”

丁仲道:“我是把那个二小姐当大小姐了,不知道他有两个妹妹。”

原来如此,是张冠李戴了。不过丁仲丁孟这样的人,也还挑三拣四,有女人肯嫁给你都是你八辈子祖宗保佑,忽然想起在大熊家抓了丁仲那次,他明明说过自己的女儿都十几岁了,怎么又跑来这里招亲,他们一定是有目的,喊伊风过去,把房门关了,然后道:“丁孟丁仲,我们的事稍后再谈,你们先给我说说,为何跑到这双雄镇来,为何要娶人家的妹妹,仔仔细细的讲来给我听,别不配合,我若不高兴,咱就老账新账一起算。”

他说着,用手一指丁孟道,“你说吧,你的嘴巴比你弟弟厉害。”

丁孟惊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丁孟,现在就连丁彰丁显都没分辨得出我们两个。”

简旭哼哼一声冷笑,“想瞒过我,比登天还能,丁仲说话,眼神真诚,你说话,眼神游移,所以你说话多半是假的,但我偏要你说,敢骗我,我就让你死在这里,那丁彰丁显两个,刚刚说了,正想把你们点天灯呢,因为你对我还有点用处,所以,被我拦住,你们要是好好的听话,兴许我还能救下你们,反之,你也知道这丁氏双雄,可不是浪得虚名。”

丁孟不知简旭如何与丁氏双雄有了来往,心里惊诧他的神通,我们逃到这里他依然能找到,有些泄气。既知道简旭和白狼的厉害,也惧怕丁氏双雄,是以老实的交代道:“当初被你抓了之后逃跑,我料到你还会再找我,就设法找到弟弟,早前听说过双雄镇丁氏兄弟的名号,便想以同姓为由,过来投奔,不过是想找个地方藏起来,躲避你的追踪,丁氏兄弟真就接纳了我们,好酒好肉的款待,席间,丁彰替他妹妹提亲,我就想,若是能和丁氏双雄成为亲戚,有他们的保护,就不怕你和白狼来找,就答应下来。

不过,拜堂的是我,入洞房的也是我,不是弟弟,因为他家里已有妻女,之所以和弟弟换了名字,是当时丁彰问我们有无娶妻时,弟弟为了隐瞒身份,随口说没有。没想到丁彰会提亲,答应之后,知道丁彰不会让妹妹做人家的妾室,我就冒弟弟之名,反正他们至今也不知道我们两个,究竟谁是丁孟谁是丁仲,我就来个移花接木。可是,入了洞房才发现,新娘子不是我看上的那个,奇丑无比。我就怪丁彰骗我,谁知丁彰告诉我,他有两个妹妹,提亲的就是这个。

我们初来时曾见过二小姐一面,当时被门房带着往中堂里走,偏巧二小姐和丫鬟出来,从她们的打扮,就知道她们的身份,所以,当丁彰说他妹妹丑时,我们就以为他是一种自谦,才满口应承,不在乎丁小姐的丑,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丁彰有两个妹妹,错把东施当西施了。”

听丁孟叙述完,简旭骂道:“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好人,你坑蒙拐骗偷,无恶不作,丁小姐嫁给你都便宜你,你还嫌人家丑。”

丁孟却哼了一声,很不屑的:“我要么不娶,娶就一定娶个貌美的,我丁孟在江湖上还有一席之地,娶了个丑八怪,你让我如何出去见人。”

简旭哈哈大笑,“丁孟,你还想出去见人,你杀了西夏使者,劫走宝马追风,掳走美人香萝,无论是西夏还是大乾,都在缉拿你,你,死到临头了。”

丁孟吓的“啊”的一声叫,跌坐在地。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七十九章 铁齿铜牙

丁孟摇头辩解:“我没有杀死西夏使者,我去之时,他们已悉数身亡,更没见过什么宝马追风,什么美人香萝。”

简旭刚刚只是对他恐吓,看他被丁彰囚禁起来还这么牛叉,想杀杀他的锐气,削掉他的棱角,看他中招,道:“谁能证明不是你做的,所以,你别说跳进黄河洗不清,你就是能跳进天河,也是洗不清了,若你老实跟我交代,也许我能救你一命。”

“你?不信。”丁孟看了看简旭,听他说话口气很大,但是你凭什么能救了我,看穿戴倒是不俗,你是皇上还是大官,有何权力能救我。忽然想起,一直不知道这家伙是干什么的,他为何老是纠缠西夏使者被杀之事?

“那你信不信丁彰丁显会把你点天灯,你和人家的妹子洞房都入了,却翻脸不认账,她的两个哥哥,会不会饶了你,特别是丁显,几次要来,都给我拦住,无非是觉得你还不是那种恶事做尽的人,但你一点回报都不给,这样一点赚头都没有的买卖,我才不干,你不讲究,我又何必管你。”

转身,喊道:“伊风,我们走。”大步迈出门去,哐当,再把门关上,里面的丁孟咚咚敲门:“我说,我说便是。”

简旭嘿嘿得意的一笑,一脚把门踹开,门口的丁孟噔噔倒地。

简旭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

进了屋,简旭叫伊风守着门口,他往椅子上一坐,道:“说,你为何要去西夏使者被杀现场?你都看见了什么?”

丁孟从地上爬起,老实交代道:“那日,我在酒馆喝酒,几天没有生意做,手正发痒,看这酒馆是一个老者开的,心里就琢磨晚上来做一笔,弄几两银子买米也好。忽然邻座的两个酒客悄声说,夏王派了使者给我朝皇帝送了很多名贵东西,又是珠宝又是宝马,其中还有西夏第一美人,已经从西夏出来,说整个江湖都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贪财的为财,贪色的为人,我既贪财又贪色,怎能不心动。准备一下,就启程而去,一边打听一边找那些人,等到了平凉,找到使者朝贡所行之路,发现那些人已经死了,足有一百多,看上去有的是护卫,有的是官员,无一幸免,并没有找到什么财宝,更别提什么宝马和美人了,有些丧气,又不甘心空手而归,在那些死者身上逐个的翻了一遍,累了半天,只找到这个。”

丁孟说着,从身上摸出一个类似扳指的东西,材质是黄铜,上面镌刻着一只猛虎,旁边还有几个字,极小,简旭仔细辨认了半天,才看懂,是“凉王”。这是什么东东,没见过,递给伊风看。

其实他以前见过,是没有注意罢了,而他身边的伊风、淳于凤等人,无有一个佩戴这种东西。

伊风道:“主子,这是韘è),是拉弓射箭时,防止手被伤到,起保护作用的。”

伊风说着,有些奇怪的看着简旭,心说,不会是你的癔症又犯了吧,连这个小东西都不认识。

简旭心道,不就是扳指,想想大概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名称罢了。见伊风的眼神有些犹疑,知道他是诧异自己为何连这个东西都不识得,急忙解释道:“看上去长的有些怪,猜想出了,只是不敢肯定。”

伊风道:“这是党项人的东西,当然和我们的有些不同,而且拥有这只韘的人,还是一个王爵之人,可是,没听说西夏有个凉王。”

简旭想想,凉王历史上有很多,也许这是某个时代遗留下来的。这点发现也解决不了问题,再问丁孟,他便摇头,只找到这个东西,别无一物。

简旭把扳指揣进怀里,想回去给赛诸葛看看,他懂的多。忽然想起丁玟的事,光顾着自己的事了,竟然忘了自己还是受人之托。他问丁孟道:“你是执意不肯和丁大小姐成为夫妻了?”

丁孟想了想,点头:“我看见她,怕做恶梦,哪里还有心思温存,娶了,也是让她守活寡,这又何必。”

简旭道:“丁孟,很多事情你没考虑明白,我今日就告诉你,你,必须要和丁玟好好过日子。”

丁孟抬头看简旭,心说,上次我掳走你的那两个女人,个个都是倾国倾城,你为何不娶个丑八怪,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当你入了洞房,掀开新娘的头盖一看,她是个丑到恐怖的女子,你还能和她又搂又抱,宽衣温存,还能生出儿子,只怕是那个零件都不会好用。

简旭心说,小爷我这张嘴,死人都能给活了,活人也能说死了,还怕对付不了你个小小的丁孟,等我说完,就就会心甘情愿的做丁府的姑爷了,清清嗓子,开始说道:“你们已经拜堂、入洞房,当时的那个场面你也见识过了,外面的人都知道丁大小姐嫁给了你,而大小姐又是个非常贞烈的女子,你悔婚,就是逼她死,他的两个哥哥,能让你活吗,你是想死,还是想成为丁彰丁显的妹夫,你考虑。”

丁孟眼珠子乱转,真的有些怕,心里就懊悔不已,都怪自己大意,错把二小姐当大小姐。

简旭又道:“二,男人娶妻,容貌其实在其次,主要的是她够不够贤良淑德,有些女人貌美,水性杨花,今日勾搭张三,每日勾搭赵五,给你戴了一顶又一顶绿帽子,你觉得值吗,和在ji院找ji女有何区别。而丁大小姐,温柔懂事,琴棋书画无所不能,若不是脸上的那道疤,丁孟啊丁孟,你就是弄座金山银山来,她也不会跟你,你觉得人家丑,我还觉得你配不上呢。三国时的武侯诸葛亮,你给人家提鞋都不配,人家的夫人黄月英,也丑,但是武侯看中的就是黄氏的才学和品行,你是在娶妻,不是在ji院跳姑娘。”

丁孟满地的走,想了又想,怎么都觉得简旭的话有些道理呢。

简旭接着说道:“三,我的随从二先生,是位神医,他正在给丁大小姐做手术,手术大概你不懂,就是,他要把丁大小姐的疤痕给弄没了,你想想,她的眉眼,肤色,腰肢,若是没了那道疤痕,岂不就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到时,人家说不定就不要你了,差不多就被皇上选进宫里,做了什么贵妃呢。”

伊风在门口听了简旭的话,不住暗笑,主子开口,一般都是如滔滔江河之水,倾泻而下,把人淹没,淹到你睁不开眼,辨不清事,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跟着他的话走了。

丁孟给简旭说的,动了心,问道:“她的疤痕,真能弄掉?”

简旭道:“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丁孟啊丁孟,你找个女人,是要给你生儿育女的,不是过两天就散伙的,丁大小姐的疤痕纯属意外,又非天生,不能遗传,哦,遗传这个词你也不懂,谁让你没文化,我就给你解释一下,就是说,丁大小姐本来是个美人,谁知被人用刀砍在脸上,才会如此,她给你生了儿子女儿,一定会像她以前那样的美貌,没听说谁家的孩子出生,把爹妈身体上的疤痕还继承下来的,当然,要是长的像你这样,也是没有办法,是你作恶多的结果。”

丁孟还在犹豫。

简旭又道:“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你很有钱吗?没有。你是大官吗?不是。你非但不是这些,你还是一个偷偷摸摸的贼,而丁府在双雄镇的名气你也了解,你偷偷摸摸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那种日子提心吊胆的,你自己知道有多难受,不如就做了丁府的姑爷,要地位有地位,要钱有钱,从此金盆洗手,你不再是贼,弄几百亩地,做个小地主,生一堆娃,等他们长大会说,我是良人后辈,而不是贼的后人,你多大了,三十多了吧,等你老到不能跑不能跳,你还做得动贼吗,到时你无儿无女,死时也就是你这个比你还无用的弟弟去掉几滴眼泪,然后用一张破席子,把你裹了,往路边的沟里一丢,等着喂野狼或是秃鹫,你想想,可怕不可怕。”

丁孟睁大了眼睛,怕怎么自己以前就没想到这些呢?三十大几的人了,连个女儿都没有,更别说儿子,真有一日自己垂垂老矣,谁给我一口饭吃。

那丁小姐看上去很温顺的一个人,丁彰丁显,就是为了他这个妹子,也会善待我,给我盖一座府第,买几个丫头,没事了喝喝酒,逛逛花园,不比四处去踩点偷盗强。这些年坑蒙拐骗偷,缺德事没少做,要是有一天给人寻仇,也有丁彰丁显罩着。

而且,西夏使者被杀现场自己真去过,到时被官府缉拿,也有丁彰丁显给我疏通。这样的好事,自己如何就一点都琢磨不透,听简旭一说,自己岂不是放着金元宝不要,硬要去搬石头砸脚。

“好,我同意”他说道。

简旭心里喊了声,娘啊幸不辱使命,赶紧告诉齐小宝去,让他拿着这个大礼去哄丁二小姐。

第三卷 南巡记 第八十章 父爱如酒

从后花园回来,简旭没有去中堂找丁彰,而是直奔自己的住处,想把这个喜讯告诉齐小宝,还没到门口,就见门槛外面是丁璎,门槛里面是齐小宝,丁璎正叉着腰在喊:“你答应我的事情为何不去办,还懒在屋子里。”

齐小宝解释道:“我家主子已然去找丁孟丁仲,成与不成,也得等主子回来才知。”

简旭把脚步停下,站在那里看热闹,脸上是坏坏的笑。

伊风见丁璎大呼小叫的,完全没有淑女风范,道:“齐五爷真是好脾气。”

简旭摆摆手,道:“你不懂,骂的,是假骂,这叫没话闲搭话。挨骂的,假生气,心里不知多舒坦呢。你呀,缺少历练。”

伊风是不懂,因为淳于凤从来都不会如此对他,生气了,沉默。高兴了,淡淡一笑。看丁璎夸张的肢体语言,他冥想到,若是凤儿如此这般,我会怎么样呢?是高兴的大笑,还是吓的转头就跑。

其实,什么叫登对,登对就是彼此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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