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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3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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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戴着猪嘴凑了过来,心有余悸的指着蒙面舞娘问云烨:“你真的打算把这个女人弄回书院?让她做先生?”

“那当然不可能,她和希帕蒂亚不同,没可能做先生的,最多和黄鼠一样做书院的勤杂人员,做先生,全书院没有一个人会同意。”

“人是我的,我这就告诉鸿胪寺,说你抢劫倭国王女,让皇帝陛下惩处你。”

“青雀,咱们兄弟今天差点就栽在这了,真是横尸遍野啊,看个舞蹈还能看的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真是奇葩,处默,把你脑门上的血迹擦擦,就说是喝醉了摔的,他们都是喝醉了酒,这要是传出去,丢人啊。”

程处默把所有人的护卫喊了上了,各自带着自家的少爷回家,为了像一点,云烨在他们每人的嘴里灌了点烈酒,这才放心的让人抬走。

一个从乱坟岗上爬回来的女人,对于生命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越了一般人,没有像别人猜度的那样报完仇之后,仰天大笑三声,然后自杀,这是蠢驴的想法,死过一次的人,更加的恐惧死亡。

高山羊子眼睁睁的看着云烨把那个舞娘带走却无计可施,这里是大唐长安,她一个倭国王女在这里比不过一个唐国百姓,大唐的律法制定的很自私,大唐的人杀了别的国家的人,好像没听说过有谁受过惩罚,外国人杀了大唐人,跑回自己国家都不一定安全,云烨爱死了大唐的律法。

酒友喝醉了自然要挨个送回家,这是规矩,也是礼仪,需要对人家长辈告罪的,三个清醒的人分头送了人回去,做好挨骂的准备。

第24节 颜之推请客

“克明兄,犬子前两天从青楼大醉而归,老夫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嗔怪之意,只看他汗透衣衫,分明是昏厥了过去,程家小子却说是喝醉了,睁着眼睛说的假话,让老夫心头暖和。”

“这么说那天的《天魔舞》遗爱这孩子也去看了?犬子是被云烨送回来的,症状和遗爱一模一样,分明是昏厥了,云烨也说是喝醉了,这些孩子偷偷的去替我们打前站,害怕我们担心,就随便在身上洒点酒就说喝醉了,骗得了谁啊。”

“清晨遗爱醒过来之后和老夫有一番详谈,昨夜的《天魔舞》确实凶险异常,遗爱他们服下了孙道长给的禁欲药,依然被迷惑的晕头转向,戴上猪嘴都没有太大的作用,不过也有熬下来的,云烨,程处默,魏王殿下,三个人熬到了最后。”

“哈哈,都是好孩子,不管有没有熬下来,都是孝顺儿子,百样米养百样人,这些孩子只要恪守孝道就足以在长安立足,云烨,魏王不算,他们本来就是人中极品,程处默都能熬下来,没道理老夫等人会熬不过去?哈哈,你我一生都在和凶险打交道,这次不过是一道小门槛而已,迈迈腿就过了。”

中书省的两位大佬,翻看着手上的文书,一边闲谈,心情似乎都很愉快,裴寂带给朝堂的阴霾似乎一下子就散尽了。

小小的倭国原本不值得如此重视,日出之国致日没之国书,就这个国书的开头,就让无数的朝臣怒不可遏,暴怒的将领几欲发狂,咆哮着要屠灭此国,毁弃贡献,焚其祖庙,驾船远征现在还不是李二能考虑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现在的当务之急先把吐谷浑人的信心毁掉,让它不敢有丝毫不敬之心才是正理。

所以李二才会按下怒火,看着倭国王女上蹿下跳,只是没有预料到这个女人居然搞出个《天魔舞》盛会来,还把裴寂给弄死了,这就让大唐上下难堪了,随着李二寿诞的临近,各方的使节都徘徊在长安,想要捏死那个可恶的女人,现在也没办法。

那天的那场舞会,李二不在现场,桌子上却放着极为详细的报告,当长孙看到云烨一次又一次的把高山羊子的头扒拉到一边,就笑的活不成了。

李泰的表现长孙也很满意,从头到尾虽然狼狈了些,总算是撑下来了,不愧是自己的天才儿子,如果没有那个蒙面舞女出现,青雀一定会毫无损伤。

“皇后,云烨把那个女人弄到书院去了,哼,哼,好大的狗胆,那个女人是父皇宠幸过的妃子,为皇家颜面计,也该送进感业寺落发,他弄回书院算是怎么回事?”

“陛下,别忘了那个女人可是死人,妾身的后宫名册上可没有这个女人,宗人府也没有记录,太上皇也以为这个女人死了,死都死了,还惦记她做什么。她没有骨血,没有宗族,脸也被彻底毁了,注定是孤魂野鬼一个,您就当没看见脚底下的这只小虫子,抬抬脚,换个地方踩也就是了。”

李二点点头,今年总共就杀了十六个人,这是好兆头,到了年底死的人如果少于二十个,就是大治之年了,他现在很在乎这个事情。刑余之人,就放她一条生路好了。

“陛下,谍报上说,云烨好像有了对付《天魔舞》的法子,您怎么看。”

“这些小事情原本就是他该做的,朕没空管这些,那天到云家看粉条的制作,这才是大事,土豆的产量过高,原来还担心储存的问题,现在不用想了,那小子送进宫里的粉条,味道确实不错,朕昨晚吃了很多,那个丸子的今天中午还要。”

“怎么做粉条妾身可是亲自上了手的,皇宫里做了好多,御花园里晾满了粉条,太上皇还以为是新景,一个劲的说好看。”

“的确好看,朕有几种景色怎么也看不够,一个就是黄澄澄的麦田,一个是果实累累的果园,一个是牛羊遍地的草原,再就是黑压压的军阵了,如今多了一样,白茫茫的一片粉条,哈哈,有了这些,山山水水的不看也罢。”

“云烨还是从妾身这里硬要走了一千贯钱财,说是书院发卖专利的费用,平民小户的三百钱就行,到了皇家就非要一千贯,原以为是送给皇家的,谁知道最后少一个子都不行。”

“那就没问题,如果平民小户也收一千贯,朕就会下手处置,青雀说以后织毛机,也会走这条路子,皇家不可能把所有的产业都攥在手心里,青雀话里话外的想让云烨搀乎进来,那小子毫不动心,在荒地上种了好多的棉花,说那东西才是好东西,一个劲的用羊毛,最后一定会出现羊吃人的惨剧来,青雀不明白什么是羊吃人,就跑来问朕,朕思虑良久才弄明白,织毛的法子传出去,羊毛就会紧缺,养羊的人就会多起来,需要的草原也会越来越大,到了最后说不定就会把良田也种草养羊,毕竟养羊的利润要比种地大,侵占一点不要紧,要是多了,种地的就没了活路,说不定真的会死人,这样就是他口中的羊吃人了。现在这小子越来越有远见了,多栽培几年,将来一定是个好帮手。”

只要牵涉到朝堂,长孙就(:文:)会立刻(:人:)闭嘴,但是(:书:)歌舞这(:屋:)种事情,却是她说了算,云烨今天会进宫给自己讲细节,所以早早离开万民宫,回到自己的住处等云烨的到来。

云家莫名其妙的收到好多重礼,翻看一下礼单,都是长安的勋贵人家,上面具复的帖子都是红底黑字,这是人家家主亲自选的礼物,没有大事,不会这样隆重。

也是,不管谁家出了个孝顺儿子,当爹的都会喜欢,柴绍的礼物最是特别,一对青铜爵,只要看看上面的绿锈,就知道是古物,已经被把玩的发黑了,一定是柴绍的心爱之物。

豪门大家的没两样古物实在是会被人家笑话,去了颜家,他家大门上的铜环说不定都是好几百年的旧物,招待客人更是古雅的一塌糊涂。

“老太爷,咱爷俩能不能不用青铜箸。您看看这双筷子又大又沉,夹个菜费老劲了,您老人家身体不好,咱们还是用竹筷吧,您看夹个粉条都夹不上来,掉我袍子上两次了。”

“老夫也讨厌,家里的规矩就这样,请人吃饭规矩多,你不知道,金筷子才让人讨厌,老夫吃一顿饭得歇三回,你没资格用金银,凑活着用铜的吧。粉条子美味,可惜我这样的老头子克化不了,只能看着你吃,丸子,豆腐归我,你把青菜粉条全吃了。”

颜家请客就四盘子菜,青菜豆腐,豆芽菜,再加上一条指头长的鱼,就是全部菜式,在老头子强烈的要求下才多加了一个丸子砂锅,装在脑袋大小的青铜鼎里,是两个仆人抬上来的,云烨试了一下,一只手没拎起来。

“古人就用这东西吃饭?您祖上,只要吃饭就会这么麻烦么?”

“胡说,祖上清贫,一瓢饮,一箪食就足矣,这些东西都是后来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硬加上去的,如今请个客人都要四盘子菜了,小米饭,也成了白米饭,真是不孝啊。”

“说不孝那可不对,陛下还有大唐的文官武将们,不就是为了让天底下的百姓都吃饱吃好才这么操劳的么,如果您现在还是一瓢饮一箪食,那岂不是说我们一族经过千年还是在原地打转,后世的子子孙孙全是蠢货,一千年了,还没有半点的长进。”

“你懂个屁,能吃上饱饭才是这几年的事情,前些年饿死的人还少了?老夫百岁了按理说应该有点见识了,为何看到地里的土豆堆成山会高兴地夜不能寐?”

云烨摇摇头,拿起巨大的青铜勺子帮着颜之推把丸子,豆腐捞出来,放在他的青铜碗里,坐回来等老头子解释。

“还不是因为这样的盛景老夫也是头一回见到,当年瓦岗军打开洛阳东仓,米粮成山,老夫却没有半点的喜悦之意,那些粮食都是要被用作军粮的,说起来瓦岗军在对百姓放粮,你知道总共放了多少粮食?告诉你吧,小子,六百担,不是瓦岗军不给别人放,是因为杀的剩下的百姓就只能拿走六百担粮食,你说说看,剩下了多少人?”

这个论调让云烨寒毛直竖,颤声问道:“老太爷,军队杀勋贵,杀军卒,杀财主,小子能理解,为何已经入城了还要杀百姓?把人都杀光了,谁来缴税?谁来帮他们养军队?”

颜之推把一块豆腐吞下肚子,才盯着云烨说:“那你先给老夫说说你为何要把卑沙,大王二城烧成白地?大王城也就罢了,那是军城,卑沙城里可是有四万百姓的。”

云烨的筷子当啷啷的就掉在桌子上,抱着头小声的说:“卑沙城易守难攻,小子想要让自己的部下都活着回来,就不能考虑别的了。”

第25节 好厉害的蘑菇

颜之推拿手在桌子上敲敲,让云烨抬起头来才说:“就是这个理啊,打仗就是一个吃人的怪兽,打红眼了,道德礼仪谁顾得上,高丽人不想让你进入辽水,当然会反抗,他们反抗,你就要消灭掉他们才能放心的进入辽水,杀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拿刀子杀够不着,只好点火了,你想自己的部下没伤亡,就只能扔掉那些同情心了。

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有时候看起来很无理,实际上从细处着眼之后,就会发现道理,这一次你只不过选择保存自己的部下,杀死敌人,很合理,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保存敌人,杀死自己的部下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所以啊,小子,杀了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只不过是一次选择的结果罢了,想在让你再选,一定还是保存部下,杀死敌人,这就够了,你这些日子很像一个刺猬,别人碰不得你这个疮疤,谁碰你跟谁翻脸,这很不好,做出事来,就是让人评价的,你没本事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谁都不可能。

放下你的心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的就多干些,讨厌的就少干或者不干,不过《天魔舞》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怎么样,老夫看了那个舞,会不会死?”

云烨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老头子一开始就开了一个沉痛的话题,可是拐了一个弯之后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杀人的事情内疚,必要的时候可以一边内疚一边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不用春分散伤害您的心脏的话,看一曲艳舞,对您老人家大有裨益,或许您能够恢复几分活力。”

“有这句话就好,怎么看出端倪来了?老夫也是疑惑,看个舞,会把命看掉?原来是这东西作怪,少年人服用之后都受不了,别说老头子,我这样的死的最快了,春风散单独服用好像作用不大,必须有药引子,不会是鲜血吧?”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和李安澜在皇城的那个晚上,一个白衣女子旋转着跳舞,赤裸的脚上都是血痕,再想到那些舞娘划破胸口流出来的血有些怪异,谁见过水晶一样的血?

“很有可能,老太爷,小子这就要回家去问问我带回来的那个舞娘,问清楚,要是阴沟里翻船就太不值了。”

人老成精这话丝毫不假,云烨自认为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但是在颜之推面前还是被看了个通透,老头子今天大张旗鼓的请云烨吃饭,目的就是要解开他的心结,对于《天魔舞》老头子其实很不在乎,看也好,不看也罢都无伤大雅,这样做的唯一的目的就是逼着云烨不断地做事,人人都想把这块玉琢磨出来,琢磨的办法就是不断地给他找事情做,遇到这种总想雕琢自己的人,云烨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地。

才三天时间,蒙面舞娘就喜欢上了云家,她喜欢人家称呼她为天魔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花丛中看天空,调皮的小丫偷偷的拿着小竹竿挑开她的面纱,想要看看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整天蒙着脸。

天魔姬故意装作不知道,想吓唬小丫一下子,这样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偷看她了,谁知道小丫掀开面纱之后,愤怒的哇哇大叫,拽着云烨来到后花园,指着天魔姬说,是谁把一个漂亮的美人弄成这样子的,该死之极,让哥哥想办法把美人恢复过来。

看到云烨摇头,小丫竟然委屈的抽噎起来,在她看来哥哥无所不能,如今各个都没有办法,一个漂亮的美人毁了。

云家的人多少都有点怪癖,大丫喜欢读书,小丫喜欢美丽的东西,做好的花馍馍都舍不得吃,最后长了绿毛只好扔掉,被奶奶教训了好多回也不知悔改。

天魔姬很清楚自己的脸是个什么模样,小女孩竟然不害怕,还帮着自己抱打不平,这对她来说是最新奇的体验。

小丫特意找来了莳莳,小武,还有狄仁杰来找她玩,天魔姬发现,这三个孩子也只是对她的容颜损毁有些可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憎恶,害怕的表现。

院子里还有一个分不清男女的美人总是带着浓郁的香气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自己也没有半点的好奇之意,又一次还让她帮着拿镜子,看看自己的后脑勺上红疙瘩下去了没有。

主家娘子和自己谈好了例份,就给她找了一个很小的院子,管事婆子,自然给她送来了被褥家具,院子虽小,却也雅致,离花园很近,推开后窗就能看到一大丛淡黄色的野菊,前日才量身,今天三套衣衫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针线篮子也给她送来了,有什么不喜欢的地方可以自己改改。

拿起绣花的绷子,不算名贵,是竹子做的,和以前自己的绣花绷子没法比,四处看看小小的屋子,她有一种重新回到少女时期的感觉。

有人敲门,天魔姬快速的擦了把眼泪,才要开门就听云烨站在院子里说:“你没必要开门,我只是想问问春风散是不是必须借助血液才能催发药性?我觉得这很古怪。”

天魔姬打开了房门请云烨进来,斟了一杯茶递到云烨手上说:“不是的,《天魔舞》其实是在诱发人七情六欲的一种舞蹈,大喜伤心,大怒伤肝,大思伤脾,悲忧伤肺,惊恐伤肾。春分散只不过是一个媒介,把这些感觉放大了一点,让看舞蹈的人自己伤害自己,也就是说,春风散其实没有多大作用,那只是一种男女房中助兴的东西,让人的身体变得容易动情,有没有都无所谓。”

“不可能,我中过春风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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