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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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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奉神御,每日焚香,朔望荐新,节序及生辰皆于此祭祀,用常馔,行家人礼。”上从之。

乙丑,以吏部尚书商暠为侍御史,邵武府知府周时中为吏部尚书,磨勘司令郭曾为治书侍御史,礼部郎中王宗为磨勘司令,召延平府知府唐铎入为殿中侍御史,以故元集贤院学士张脱欢为温州卫镇抚。

故元降将左丞哈里沙等自大同来,献马二十疋。

故元平章汪祥庆奴弟左丞汪桑哥、赵敏安答儿等来降贡马。

广西阳山县十万山寨群盗作乱,南宁卫发兵讨平之。

雷州卫指挥同知张秉彝言便易四事:一,预造战船,以防海道之寇;二,增兵屯雷州,以为钦、廉诸州缓急之援;三,雷州之地当广海之冲要,城池水寨守御之势,不得不重,而见在军旅单弱,宜益镇守之兵,以重其势;四,本州粮储不足以给兵食,乞以岁办盐课给民,间籴粮以给军。上从之。

丙寅,上谕礼官:凡百官奏对及班列之中,礼节有失当者,即举劾之,庶朝仪整肃,礼仪有当更者,众议以闻。百司奏事进退,皆以次,毋搀越。

丁卯,赐征广西官军三千六百六十二人文绮及盐有差。

戊辰,复以中书省参政李谦为广东行省参政。

封右丞薛显为永城侯,赐文绮及帛六十匹,俾居海南。时显有专杀之罪,上召诸将臣谕之曰:“自古帝王有天下,必爵赏以酬功,刑罚以惩恶,故能上下相安,以致治也。朕仿古帝王以制爵命,卿等明听朕言:昔汉高祖非有功不侯,所以重封爵也,而功臣不免于诛戮;侯君集有功于唐犯法当诛,太宗欲宥之,而执法者不可,卒以见诛。非高祖、太宗忘功臣之劳,由其恃功骄恣,自冒于法耳。今右丞薛显,始自盱眙来归,朕抚之厚而待之至推腹心以任之,及其从朕征讨,皆著奇迹。自后破庆阳,追王保保,战贺宗哲,其勇略意气,逈出众中,可谓奇男子也,朕甚嘉之。然其为性刚忍,朕屡戒饬,终不能悛,至于妄杀胥吏、杀兽医、杀火者及杀马军,此罪难恕,而又杀天长卫千户吴富,此尤不可恕也。富自幼从朕,有功无过,显因租其所获孳畜,杀而夺之,师还之日,富妻子服衰绖,伺之于途,牵衣哭骂,且诉冤于朕。朕欲加以极刑,恐人言天下甫定,即杀将帅,欲宥之,则富死何辜?今仍论功,封以侯爵,谪居海南,分其禄为三:一以赡富之家,一以赡所杀马军之家,一以餋其老母妻子。庶几功过不相揜而国法不废也。若显所为,卿等宜以为戒。”诸将臣皆顿首谢。

始命祭无祀鬼神。先是,上以兵革之余,死无后者,其灵无所依,命议举其礼。至是,礼官奏:“按祭法,王祭泰厉,诸侯祭公厉,大夫祭族厉。泰厉谓古帝王之无后者,公厉谓古诸侯之无后者,族厉谓古诸大夫之无后者。又士丧礼:‘疾病祷于厉。’郑氏谓汉时民家皆秋祠厉,则此祀又达于民也。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然则鬼乏祭享而无所归,则必为害。古者七祀于前代帝王、诸侯、卿、大夫之无后,皆致其祭,岂无所为而然哉?后世以为涉于淫谄,非礼之正,遂不举行,而此等无依之鬼乃或依附土木,为民祸福,以邀享祀者,盖无足怪。今欲举其祀,宜于京都、王国、各府、州、县及里社皆祭祀之,而天下之淫祀,一切屏除,使鬼之无所归附者,不失祭享,则灾厉不兴,是亦除民害之一也。”上然之,乃命京都筑坛于玄武湖中,天下府州县则皆设坛于城北,其各里内又立祭坛。岁以三月清明、七月望及十月朔日,长吏率僚佐候晡时致祭,牲用羊、豕各三,以米三石炊饭,正坛设城隍位,羊一、豕一,坛下东西各席地焚香列炬,各设羊一、豕一,并设饭羹以祭之。坛之南立石刻祭文,京都谓之“泰厉”,王国谓之“国厉”,府州谓之“郡厉”县谓之“邑厉”,民间谓之“乡厉”。著为定式。

延安卫指挥李恪、绥德卫指挥朱明等追败故元残兵于燕山只斤,禽获五百余人,又攻阿不剌思寨,获马三百余匹。

诏军官有犯必奏请,然后逮问。

己巳,大都督府臣奏阵亡军士家属之数,上命优给之。若故军之妻愿守节者,则给以薪米,比常例倍之,其愿还乡里者,人给米二石,官给脚力送之。

诏定公侯仪从。礼部尚书陶凯考定以唐、宋之制为准。于是赐功臣魏国公徐达以下仪从各有差。上颇闻公侯中有好神仙者,悉召至谕之曰:“神仙之术,以长生为说,而又谬为不死之药以欺人。故前代帝王及大臣多好之,然卒无验,且有服药以丧其身者,盖由富贵之极,惟恐一旦身没,不能久享其乐,是以一心好之。假使其术信然,可以长生,何故四海之内,千百年间,曾无一人得其术而久住于世者?若谓神仙混物非凡人所能识,此乃欺世之言,切不可信。人能惩忿窒欲,餋以中和,自可延年,有善足称,名垂不朽,虽死犹生,何必枯坐服药,以求不死?况万无此理,当痛绝之。”

儒士严礼等上书言治道。上退朝,御西阁,因览礼所上书,谓侍臣曰:“汝等知古今,达事变,且言元氏之得天下与所以失之之故。”或言世祖君贤臣忠以得之,后世君暗臣谀以失之;或言世祖能用贤而得之,后世不能用贤而失之;或言世祖好节俭而得之,后世尚奢侈而失之。上曰:“汝等所言,皆未得其要。夫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今创业之初,正当使下情通达于上,而犹欲效之,可乎?杭州白塔,乃元时佞臣所作,以谄媚朝廷,今礼欲脩之;伯颜之有祠堂,因其初入临安,市不易肆,有德于民,故庙食焉,今礼欲毁之。宋之都杭,僻居一隅,非得已也。朕都建康,抚定四方,经营方始,今礼又欲朕建都于杭,失居重驭轻之宜,皆妄言耳。朕访求人材,欲得识时务俊杰而用之。今观礼所陈,诚未达时务者也。”

庚午,遣使致祭历代帝王陵寝。初,上遣使访求古帝王陵寝,河南、陕西各行省具图所在帝王诸陵凡七十有九以进。礼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汉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后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宪宗、宣宗、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孝宗、理宗,凡三十有六。各制衮冕、服函、香币,遣秘书监丞陶谊等往脩祀事,每陵以白金二十五两,俾其祭物。陵寝之发者、掩瘗之坏者,完筑之;庙之弊者,因其旧而葺之;无庙者,设坛以祭。仍令有司禁樵采,岁时祭祀,以为常,牲用大牢。上亲制祝文。三皇之陵曰:“朕生后世,为民草野之间,当有元失驭,天下纷纭,乃乘群雄大乱之秋,集众用武,荷皇天后土眷祐,遂平暴乱,以有天下,主宰黎庶,今已四年矣。君生上古,继天立极,作生民主,神功圣德,垂法至今。朕典百神之祀,考君陵墓在此,然相去年岁极远,朕观经典所载,虽切慕于心,然禀性之愚时有,古今民俗亦异。仰惟神圣,万世所法,特遣官奠祀脩陵,圣灵不昧,尚其鉴纳焉。”尧、舜之陵曰:“帝生前世,作烝民主,大德无穷,垂法至今,后人不忘者,以其量同天地故也。朕典百神之祀,考君陵墓在此,然相去三千余年,观于帝典,大哉圣德,非天而何!虽切慕于心,柰禀性之愚时有,古今民俗亦异,仰惟圣谋,万世所法。”其始末词同三皇。众帝王之陵曰:“曩者,有元失驭,天下纷纭,朕由此集众平乱,统一天下,今已四年矣。稽诸古典,同尧舜继天立极,列圣相传,为烝民主者,陵各有在,虽去古千百余载,时君脩祀之。朕典百神之祀,故遣官赍牲醴,奠祭脩陵,君灵不昧,尚惟歆享。”

壬申,长沙府洞蛮田某聚众为乱,剽掠旁近州县,江夏侯周德兴平之。

诏赏福州捕倭军士文绮、金帛。

命大都督府简阅京卫军士老弱者,以少壮代之。

癸酉,吏部言:“守令职主牧民,宜久其任,治效始著,而知府职任尤难,非老成廉能无过者不可居其任。请自今:同知一考无过者升知府,知县二考无过者升知州,县丞一考无过者升知县。”从之。

殿中侍御史唐铎言:“福建户口食盐每引,收银十两,或钱一万二千,民艰于办纳,请自今以土产物代输为便。”从之。

甲戌,故元来降太尉沙不丁并将士家属三千余口至京师,赐沙不丁衣一袭。

丙子,大都督府言:“自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终,军士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九百八十六人。”诏天下诸司追捕之。

横海卫千户张捷言:“其始幼孤,赖叔父仲良,抚育有成。今仲良为军,年老无子,乞完聚就餋,以报私情。”许之。

丁丑,禁武官纵军鬻贩者。敕都督府曰:“兵卫之设,所以御外侮也,故号令约束,常如敌至,犹恐不测之变伏于无事之日。今在外武臣,俸禄非薄,而犹役使所部,出境行贾,视小利而忘大防,苟有乘间窃发者,何以御之?尔其榜示中外卫所,自今有犯者,罪之无赦。”

上谕魏国公徐达等曰:“卿等连年征伐,犯霜露,冒矢石,临危决机之际,死生以之。今天下既定,卿等宜少休息,可自今或三日、五日一朝,有大事则召卿等议之。”达对曰:“臣等荷陛下威灵,仰奉成筭,遂剪群雄,顾臣等愚陋,犬马微劳,何足齿录?伏蒙圣恩,特加优礼,揆之于心,实心愧悚,岂敢自逸?”上曰:“朕固知卿不忘恭敬之意,但念卿等久劳于外,思有以慰卿之劳耳。”达等复固辞,弗许。

定亲王卤簿仪仗。

戊寅,以宋国公冯胜为大都督府右都督。

己卯,置诸王府仪卫司,司设正、副各一人,秩比正、副千户,司仗六人,秩比百户。

赐魏国公徐达以下勋臣田有差。

放故元臣老疾者王成等二百七人还乡里。

辛巳,以右丞王溥为河南行省平章,潘原明为浙江行省平章,子孙皆世袭指挥同知;李伯昇为中书平章左丞,李思齐升中书平章,方国珍为广西行省左丞,江西行省右丞张麟升本省左丞,子孙皆世袭指挥佥事。溥等皆起兵降附之臣,上欲优待之,故俱令食禄而不视事。

升巩昌卫指挥佥事周房为指挥使兼都总帅。

吐番宣慰使何锁南普等一十三人来朝,进马及方物。

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属,罢兼领之职,庶于辅导,有所责成。上曰:“古者不备其官,惟贤能是用。朕以廷臣有才望勋德者,兼东宫官,非无谓也。尝虑廷臣与东宫官属有不相能,遂成嫌隙,或生奸谋,离间骨肉,其祸非细。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朕今立法,令省台都督府官兼东宫赞辅之职,父子一体,君臣一心,庶几无相构之患也。”

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指挥使司,以徐司马、濮英等为各卫都指挥使。

壬午,上以正月至是月,日中屡有黑子,诏廷臣言得失。起居注万镒言:“日者,阳之精也。至阳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阴之奸乎阳也。其在人事,德为阳,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刑胜乎德,小人胜乎君子。臣请凡臣民有罪,法当死者,宜三覆五奏,毋輙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庶乎天象可感也。”吏部尚书郎本中言:“日者,君之象也。在陛下脩德以禳之,君德既脩,则天变自消。昔宋景公一言之善,荧惑犹为之退舍,况陛下以天锡之资,诚能益加脩省,何天变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原之民,未尽安堵,天下才俊及学行纯备之士,隐于山林者,宜访求之,仕于朝者,有能加其官,或不能者,加黜罚焉,凡事皆然。天之仁爱人君,眷视告戒,无所不在,则人君体天心而施之于政者,亦当无所不用其情也。诗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天人感应之机如此,愿陛下无忽。”上皆嘉纳其言。

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卫指挥使司。

置滕县守御千户所。

西域僧班的达及其徒古麻辣室哩等十二人自中印度来朝。

赐土蕃宣慰使何锁南普及知院汪家奴等袭衣。

甲申,享太庙,行家人礼,百官免陪。享毕,上谕礼部尚书陶凯曰:“经言:‘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人谨方寸于此,而能格神明于彼,由至诚也。然人心操舍无常,必有所警,而后无所放尔。”乃命礼部铸铜人一,高尺有五寸,手执简书。曰:“斋戒三日。凡致斋之期,则置朕前,庶朕心有所警,省而不敢放也。”又谕李善长等曰:人之一心,极难点捡,朕起兵后,年二十七八,血气方刚,军士日众,若不自省察,任情行事,谁能禁我者?因思心为身之主帅,若一事不合理,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点检,此身与心如两敌,然时时自相争战,凡诸事为必求至当,以此号令得行,肇成大业。今每遇祭祀斋戒之时,以为当齐整心志,对越神明,而此心不能不为事物所动,检持甚难。盖防闲此身,使不妄动,则自信己能;若防闲此心,使不妄动,尚难能也。凯顿首曰:“陛下此言,乃圣贤治心之道也。心既治,天下无难治矣。”

是岁,赵王杞薨。

户部奏:“今岁,山东、河南、江西府州县垦田二千一百三十五顷二十亩。”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六十

洪武四年春正月乙酉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命妇朝皇后于坤宁宫,锡宴。

丙戌,中书左丞相、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乞致仕,从之。

以中书右丞忠勤伯汪广洋为中书右丞相,参知政事胡惟庸为中书左丞。

命在京文武官之未有公服者,复以赐之。

丁亥,上亲祀上下神祇,告伐明昇。命中山侯汤和为征西将军、江夏侯周德兴为左副将军、德庆侯廖永忠为右副将军暨营阳侯杨璟、都督佥事叶昇率京卫、荆相舟师由瞿塘趋重庆;颍川侯傅友德为征虏前将军、济宁侯顾时为左副将军暨都督佥事何文辉等率河南、陕西步骑由秦陇趋成都。上谕和等曰:“今天下大定,四海奠安,惟川蜀未平耳。朕以明玉珍尝遣使脩好,存事大之礼,故于明昇,闵其稚弱,不忍加兵,遣使数加开谕,冀其觉悟。昇乃惑于群言,反以兵犯吾兴元,虽败衄而去,然豺狼之心终怀啮噬,不可不讨。今命卿等率水陆之师,分道并进,首尾攻之,使彼疲于奔命,势当必克。但师行之际,在肃士伍,严纪律,以怀降附,无肆杀掠。昔王全斌之事,可以为戒,卿等慎之。”

命中书右丞相魏国公徐达往北平操练军马,缮治城池。济南卫指挥佥事盛熙领兵二千人,济宁左卫指挥房宽厉达领兵五千人,青州卫指挥佥事周兴领兵四千人,莱州卫指挥同知胡泉领兵三千人,徐州卫指挥佥事司整李彬领兵二千人,悉听节制。

戊子,命宋国公冯胜往陕西修城池,卫国公邓愈往襄阳训练军马,运粮饷,以给征蜀军士。

命吏部月理贴黄。初,吏部以文武百职、姓名、邑里及起身、历官、迁次、月日,自省、府、部、寺,既行省、府、州、县等衙门,皆分类细书于黄纸,贴置籍中,而用宝玺识之,谓之“贴黄”。有除拜迁调,輙更贴其处,虽百职繁夥,而此法便于勾稽,然拜罢之数,则贴黄有未及改注更贴者,故命吏部月一更贴之。每岁终,以其籍进贮于内库,遂为定制。

命中书定议亲王宫殿制度。工部尚书张允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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