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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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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我不妨再来一招计中计。天助我也,西秦的马车就像是流水线作业,除了车幔的花纹式样有所差别之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出入。换车幔确实不容易,但在上面再加一层车幔就不那么难了。将马车的位置调换一下,已经重新蒙上跟桑格的马车同样颜色布幔的国师的马车很自然的被转换了“身份”。

商文柏帮我找来了一切所需的物品;我不想让卓玛因为被我甩开而受到胡狼的责罚,又不希望她知道太多的事情,无知是福,对她来说,了解越多,生命就越脆弱。这时候我才发现,商文柏在西秦也相当有实力,他可以在胡狼的地盘上找来这些东西而不惊动胡狼。让他放弃这个颇有根基的大本营,被我牵累着逃亡,实在是有点过意不去,好像自我遇见他开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厄运。

火堆很快升了起来,野外生存,火堆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护身符。商文柏猎来了一只野兔,经过一个冬天的饥饿,野兔也瘦骨嶙峋的没几两肉。在马车的夹层里藏匿了这么久,马车又颠簸的要命,我严重的晕车了;半夜时分就躲进了马车,到现在为止什么东西也没吃,闻着野兔的荤腥味,我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商文柏抚慰的拍了拍我的后背,我瘫坐在火堆前,背靠着一棵枯树,虚弱的对他微笑:“商文柏,又连累你了。”

“没事,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呢。”他忽而一笑,笑容极魅,“嘉洛,何况你还是我的未婚妻。”

朝天空翻白眼,天幕上的星星冲我眨眼,又来了,什么时候才能说服他放弃对我“负责”的念头。

卓玛被我敲晕了。

她的家人在胡狼手里,西秦是她的祖国,她跟我逃走就等于抛家弃国。我思索了许久,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拉她下水,虽然我清楚有她配合,逃亡的成功系数会大大增加,但我不想害她,一个商文柏已经够了,不能谁跟我关系好点,我就害谁万劫不复吧。既然不能成为盟友,就没必要把她拉进来过深,当她是一个普通的看守好了。马厩里,我毫不犹豫地敲了下去,受伤总胜过丢命。只是希望,我无声的苦笑,胡狼不会恼羞成怒迁怒于她。

“嘉洛,你比我想象中的勇敢。”商文柏撕下一只兔腿递给我,我本想推托,但想到接下来靠两条腿逃亡需要大量的体力,就接了过来。

“求生的本能而已。”我淡淡的避重就轻,我知道我在马厩里眼睛不眨的毒杀两头马的冷酷劲骇住了他。

淡漠的,无所谓的浅笑,众生平等只是个理想条件下的闲聊话题,在救人和救狗面前,人类通常会选择前者,何况那个人是我自己。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我解剖过很多动物,小白鼠,大白兔;它们临死前的眼神和那两匹马一样:悲哀、绝望、痛苦和挣扎。我第一次用断髓法杀小白鼠时,就是双手分别捏着小白鼠得耳朵和尾巴,轻轻一拽,“咔擦”一声,脊椎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就消弭在这世间。那时候我遭受的震撼无法言喻,我呆呆的楞了好久,直到老师提醒我赶紧取血液样本。以后解剖动物就成了家常便饭,每一个医学生都能够于谈笑风生间看着生命陨落。所以我看这两匹大马在我面前倒下而面不改色,当初我们杀死那些无辜的动物时,美名其曰:为人类的医疗事业作贡献。现在这两匹马可是实实在在救两个人的命。

我当然可以赶跑两匹马,可是老马识途,我害怕它们会自己跑回马厩,到时候功亏一篑。死亡最值得信任,把马尸绑上石块沉入湖底时,我的脑海突然涌现出这句话,夜风很冷很冷。

已经没有人再追上来了,我想我的计划起码成功了大半。越到尾声,越不能放松警惕,人生如戏,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意想不到。现在的我已经被迫展现出了我一直刻意掩藏的实力,或许胡狼会因此而欣赏我。苦笑,涩涩的苦笑,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荣幸。如果这次被抓回去,我想我再也没机会了。倘若如此,卓玛的伤白挨了,商文柏的药箱白丢了(因为夹层空间有限,放下我的包裹就放不下他的百宝药箱,他深谙包裹对我的重要,什么话也没说,孑然一身的上了车),两匹大马也白牺牲了。我绝对不要做无用功。暗暗攥紧拳头,司嘉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必须坚强地走下去。

“不用太紧张,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商文柏抬头望月,神情淡然,眼眸清亮。月升中天,皎洁的清辉从枯树的枝桠筛洒而下,阴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慢条斯理地啃着兔腿,没盐的兔肉真难吃。

为什么害怕进宫?不,我抗拒的不是进宫本身。如果可以老老实实的当女官,在西秦宫廷打工,我倒并不是很反对。我抗拒的是进宫背后的含义,为了在皇宫平安的呆下去,桑格和胡狼我必须要选择一个依附对象。胡狼是承诺过会照顾我,可是姑且不论他的话可信系数是多少,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火。何况他会为了区区的我跟西秦的储君闹翻吗?

即使他可以,倘若这样,我今后起岂不是不得不在他的掌控下生活。可以自由飞翔的时候,我为什么要选择囚笼。

天空分外清明,也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我呢,我今后该何去何从。

“已经好久没有回中土了,好久好久。”商文柏喃喃的望着远方,缥缈的竟似梦呓。

月光下,白衣少年悠长的望着远方,月光的清辉倾泻在他脸上,银白的光芒美丽的恍然如梦,红的火苗在他面前跳跃着,诡异的美好。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你好歹头发还没白啊。”我出语打趣。

“这又是你写的诗?”他的声音轻快如常,温和的笑容又重新回到脸上,仿佛刚才的迷茫只是我一时眼花看走了眼。

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孤单。

我忍不住在心头喟叹。

“贺之章。”应该是他吧,哎呀,反正商文柏也不认识他。

“能写出好诗的人未必青史垂名。——怀才不遇就像是天才的梦魇。”他往火堆里添了点枯枝败叶,又拨弄了两下,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势又重新旺盛起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姜子牙也是行将就木时才遇见文王的。”我感慨万千,社会本身就是因为不公平才存在的。

“说点正经事,你到底有没有想起来你的身世?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被国师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可是现在看又觉得不像。你到底是怎么来到西秦的,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不是细作,因为从未见你跟什么人联系过,甚至连西秦话也不会说。你好像也不是来找人的,没听你打听什么人。”他慢斯条理的分析着我入秦的动机。

“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我饶有趣味。

“寻找上古的神兵或者是前朝的宝藏。”他斩钉截铁。我目瞪口呆,难道咱们中国的玄幻小说源远流长到这份上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只是在逗我玩。

孩子气,我啼笑皆非的朝天空翻白眼,他已经盘坐在地静息,商文柏是个很讲究养身之道的人,他练的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气功。我也屏声静息的开始日行的瑜伽功课,自从大二接触古老神奇的瑜珈术以来,我就没有松懈过练习,先天体虚,后天又喜静不喜动,瑜伽恐怕是最适合我的运动方式。

睁开眼时,发现商文柏正惊讶地看着我,我尴尬的收回手脚,刚刚我练的是“树式”,最适合在野外练习的瑜伽姿势。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轻轻地笑了,笑容中有释然也有宽慰的意思。

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担心卓嘎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并推断出我们的真正行踪。只有到了另一个王爷姆布桑的属地,才更加安全些,因为卓嘎素来与姆布桑面和心不和。喝了些清水,将火堆小心翼翼的熄灭,除了避免引起草原上的大火以外,也是不想暴露我们在黑夜中的行踪。

胡狼与狼

银盘吐辉,满眼清亮,人与狼的对峙流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静谧的空气,春初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分外镇定。火势渐渐弱了,狼群还是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骨笛的神奇令人惊叹,如果能够顺利回去,我说不定会改行研究动物行为学;动科学院的张教授跟我的BOSS很熟,不知道考他的研究生会不会给我优惠录取政策。

答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种安逸的气氛。拜群狼的纠缠所赐,我原本堪称精采的计划还是没能顺利施行到最后,胡狼终于追上我们了。

被笛声蛊惑的狼群依然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原地。

清凉如水的月光下,白衣翩翩的优雅男子轻轻的吹奏着一只周身泛着灰暗的光芒的笛子,其声袅袅,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他神色肃穆而高贵,苍白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尊贵的仿佛月夜中从天而降的神祗,血迹斑斑的长袍迎风舞动,不显狼狈,反而飘逸出尘。他轻轻吹奏着笛子,仿佛是对爱侣的絮语,低低的,甜蜜而温柔。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笛声在倾诉一个凄美的传说。

男子的身旁,身着藏服的女子淡漠的望着来势汹汹的追兵。

她的容颜有些狼狈,额角上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溅到了别处的鲜血;神色却从容而淡定,仿佛这所有的荒原都掌控在她脚下。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屁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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