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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厨房去晋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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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这主人是世代在京城做王侯的,那看来是士族了,晋朝士庶分得很严,像楚云墨云这样的庶族,是不能与士族通婚,也不能为官的。所以士族一般不将庶族放在眼里,甚至于座不愿意同席。

    难怪方才那两个书僮对墨云行礼时,这样随意呢。

    如果连墨云都看不起,那她这种奴婢身份的,岂不是更加不屑了?

    正想着,内屋里走出两行奴婢,都清一色锦色彩裙,腰环玉佩,手执纨扇,在长廊里排成一排,簇拥着一个公子走了出来。

    公子人长得倒不怎么样,胖胖的脸,身材也不高,可是却蹬了双高高的木屐,一身长过脚的冰蚕丝锦皂色长袍,衣摆极长,帽子上嵌了块蓝田玉,腰上佩了玳色珍珠,衣领袖口也都绣了一圈细珍珠 
,一律打磨得极为光滑平整。

    一句话,这个公子果然不愧是侯爷家世出生,一身的富贵压足了整个院子的气场!

    众寒门公子连忙上前作揖行礼,这个公子只是略一施礼,笑笑:“大家不必拘礼。”

    墨云来到公子面前,竟比公子高了半个头,揽衣跪地,对着公子深深作揖:“在下墨云,见过侯公子。”

    墨云这一跪地,脸上是极其谦卑之色,倒让木香大吃一惊。

    这墨云是何等骄傲之人,在纪家一向是冷若冰霜,怎么会在众人面前下跪,还一脸阿谀奉承之色呢?

    只见那侯公子只看了墨云一眼,眼皮便抬开了,他说:“来者可是上个月在侯府等候多时,留下一坛纪家美酒的纪墨云公子么?”

    “正是在下。难得侯公子还记得在下,不胜荣幸。”墨云浓浓一笑,双膝还跪着。

    侯公子从墨云身边走了过去,在主位上跪坐好,早有婢女为他盛上一斟酒。

    他看也不看墨云一眼,说:“纪郎且请吧。难得如此有心了。”当下眉毛扬了一扬,令:“在本公子身边赐座。”

    奴仆得令,马上在侯公子身边摆上一桌一垫。

    墨云脸上流露出惊喜之情,颔首道:“多谢侯公子。”便轻轻走到侯公子身边,跪坐了下去。

    木香偷偷问书画:“这位公子姓侯么?”

    书画白了木香一眼,压低了声音说:“真是个不懂事的!公子自然不姓侯了,他爹爹是侯爷,自然称之为侯公子了!”

    木香恍然大悟,“那这个公子姓什名什?”

    书画狠狠瞪了她一眼,不愿再回答。

    主人出来后,客人也接踵而至,侯公子起身相迎。

    来的客人身份都不同,基本上是士族达官贵人之子,个个衣衫鲜艳,举止不羁,脚踏木屐,走路如腾云驾雾。

    桌子几乎被占满了,只有侧位了还有一张桌子空着。

    侯公子已令人摆上酒,边饮酒边聊诗歌,墨云还于一边弹起了古琴。

    “你今日吃了多少?”一公子问对座那公子。

    “自然是满罐了!”另一公子回应,边说边从袖中掏出一瓷瓶,从里面倒出一檀黑色小药丸,又放嘴里吃了一口。

    侯公子笑笑:“你一天吃那么多,可受得了?”边说边从怀中掏出一样的几颗药丸来,对众人神秘地说,“这里面还有桂花的香气,诸位可来品尝一下。”

    众公子边纷纷上前去要了一颗。

    “不急不急,我有的是五石散。有谁还要?”侯公子高昂着头,笑道。

    原来这是五石散!

    于纷纷攘攘的众公子间,墨云只是淡然自若地抚琴,显得格外气定神闲,与众不同。

    木香想,纵然那样公子门第比墨云高又如何,论气质,谁是墨云的对手呢?墨云在众人之间,简直是鹤立鸡群了。

    正谈笑间,忽然院门口走进两排奴仆,清一色的白衣紫带,一高高瘦瘦的公子骑马而进。

    马蹄声于秋风里,显得格外空落,激起阵阵沙尘。

    只见那公子长发松散地垂于肩头,扣了条黑边紫色绸带,绸带上还镶了珍珠。身穿黑色镶边交领大袖长袍,绯红暗花立领,里穿下摆绣花的黑色中衣,腰系深红色丝绦,外罩玫瑰红披风。

    一看,好一个王者风范!

    那公子轻轻下马,马鞭被一奴仆接过,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一双凤目如花蕊一般妖美无双,两道卧蚕眉轻跨额上,看得木香整个人都镇住了。

第一卷 穿成草根女 二十三 制比萨

    这个人比之墨云,是另一种风采气质!

    只见他微扬上颌,轻步走到宴桌中间,对着侯公子轻轻一揖道:“王兄,周某还未到,未何就开始饮酒了呢?”

    侯公子原来姓王!木香惊叹,她想起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句诗的意思是,晋朝时王谢等达官贵人堂前的燕子,都飞入一般的百姓家里了。

    王谢王谢,王字还当首,这王姓家族,当时可是北方士族阶级,于晋朝可是赫赫有名的大族呀!

    真想不到呢,这个侯公子家世还如此庞大。怪不得墨云对他如此谦恭。难道墨云想投奔这个王公子?

    正沉思着,却见新到的这个公子已自己就坐。王公子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公子,眼皮抬了一抬,脸上无一丝笑意,对婢女说:“为周贤弟上酒。”

    原来这新来的公子姓周。一看这衣着,这气派,也必定是士族无疑了。

    人都到齐了,奴仆们上酒上菜。

    王公子举杯对众公子说:“近来,本公子颇喜。欢诗经里那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未知大家近来可有读否?”

    于是大家围绕着诗经开始“清谈”了。

    晋朝的清谈之风,风靡一时,末香却不觉得有趣。无非就是一个劲地引经据典,谈诗论理罢了。

    那周公子似乎也听得极其乏味,于一边只顾自己喝酒,忽然冷笑一声,说:“只一味地聊诗句,有什么意思?不若看我舞剑!”

    说着,起身步出桌外,将腰中佩剑“嗖”地一声拔出,剑光闪烁,众公子皆大惊失色。

    “有何人愿与我比试下么?”他踞傲地问道。

    无一人应声。

    他嘴角漾出浅笑,随即手腕一弯,那把玉白色的剑便在他手上旋转起来。

    剑影人影飞动,剑尖掠过一边的枯枝,打落片片枝叶。

    忽然剑光一闪,剑刃直指王公子。王公子大惊。

    周公子却只阴阴一笑,手一转,剑尖飞一般,抵在了王公子身边墨云的脖颈了。

    “二郎!”书画不顾生死,冲到墨云面前,要为自己的主人挡这一剑,周公子轻摇剑鞘,将书画打了开去。

    木香大惊,屏声盯着周公子。

    周公子微微一笑:“我平日最不喜。欢阿谀奉承之辈,不想今日竟得见如此屈膝北人的南狗!”

    什么叫屈膝北人的南狗?木香不解。

    墨云脸上只怔了一怔,立刻恢复了冷静。他淡淡一笑,低下头看着手上的琴弦,问:“阁下可是周太守之子周郎么?莫非只是舞刀动武之辈?在下是南狗,况且知道君子动口不动手,莫非堂堂一太 
守之子,竟不知么?”

    一句话,说得周公子眉尖一紧,冷笑道:“你既口出狂言,我们不妨比试一下也好。”

    墨云轻抚琴弦,淡定自若地弹出优美的音乐,笑道:“莫非周公子要与在下比弹琴么?还是要在下与周公子比剑术?”

    周公子沉吟片刻:“论弹琴,我自然不如你;论舞剑,你一定不如我。不如你说,比什么?”

    墨云淡淡一笑,将视线移到了木香身上:“既然要比,就要比未曾比试过的。比厨艺吧。”

    厨艺?

    满庭大惊。

    周公子冷笑道:“如何比?你不会要我堂堂男子下厨,去行女子之事吧?”

    墨云淡笑道:“自然不是自己下厨。令身边的婢女代为行之,以面粉为料,看谁最后做得好吃。”

    这比试倒真是新比法!

    周公子迟疑着,墨云冷笑:“周公子莫非是不敢比试了?”

    周公子眉毛一扬,“比就比!”

    “输了的那方怎么办?”墨云稳操胜券地笑问。

    “随便对方处置!”周公子答。

    “诸公为证,一言为定!”墨云高声说。

    “一言为定!”周公子收剑入鞘,腰上那块暖玉闪着清光。

    墨云看着木香,说:“你都听见了么?”

    木香欠了欠身:“回二郎,奴婢全部听见了。”

    “那你知道怎么做了么?”墨云的声音冷若冰霜。

    “奴婢知道。”木香无奈地说。

    怪不得墨云会带她来,原来他是想用她。

    想不到现在她凭着一技之长,还能得到墨云的赏识呢。

    她这样想着,已被府上一奴仆带到厨房内。

    “以饼为题,制作好吃的?”她想了想,这有什么难的,前世她可是什么都会做的。

    比萨——比萨——

    对了,就做比萨!让这些古人尝尝西餐好了。

    可是做比萨可是要好多调料的。

    三十六计,去空间为上计!

    转动手镯,她又来到空间了。

    她冲进厨房,那小兔子还在睡觉。她也懒得吵醒它,自己翻箱倒柜的将所需要的调料分门别类地装入拇指瓶,然后“嗖”地一声,离开了空间。

    这次她带来了精细面粉,调料有比萨酱、黄油、奶粉、橄榄油、番茄沙司、香蒜辣酱、乳酪丝、青椒、洋葱、虾仁。当然不忘记将烤箱也带来了。

    然后艰巨任务开始了。

    第一步,将少量黄油加热,加蛋混合,随后一点一点加入牛奶和面粉,不断揉搓。最后弄成两个面团,中间薄,边缘厚,放置二十分钟发酵。

    第二步,将蔬菜水果切成小片,将洋葱洗净切成圈,青椒洗净切成丁。在盘里均匀涂上少许橄榄油,将发酵好的面团擀平放进烤箱。

    第三步,抹上比萨酱,加盐、洋葱,把蔬菜水果、培根等放在饼上面,然后铺上番茄沙司和香蒜辣酱。

    第四步,将已绞成丝的奶酪撒在比萨上。

    第五步,烤箱预热220度,烤二十分钟左右,在上面盖一层锡纸,避免上面过热把奶酪烤糊。

    当热气腾腾的比萨饼从烤箱中端出来时,她连忙将烤箱送回了空间去,免得有人发现这个奇。怪的机器。

    众公子闻到比萨来自异国的香味,将周公子婢女制作的咸蛋饼弃于一边,纷纷你一块、我一块地大吃起来。

    “果然味美无比!”王公子吃得嘴上都是酱,用钦佩的目光看着墨云,问:“此饼可是卿身边姬所制?”

第一卷 穿成草根女 二十四 周汤字瑾玉

    木香抬眼看去,王公子正指着她问墨云。

    自己一个小小婢女,竟能引起侯门子弟的注意,木香却无一点得意之色。

    因为她发现王公子看她的眼神,像是一个猎人在看一个猎物。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只见墨云淡淡一笑,轻捋散下来的青丝,“回侯公子,正是。”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向她射来。

    她表情泰然自若,这种成为众之焦点之事,她前世就已习惯了。毕竟自己的厨艺在前世也是在众厨中,脱颖而出的。

    从未正眼看人的周公子,不禁也用惊异的目光盯视着她。

    “此姬美而好,得之良也!”王公子垂涎欲滴地望着她。

    天!

    古言她也略听得懂的,王公子的意思是不是说他想得到她?

    她一怔,转头看看墨云,墨云起身对着王公子轻轻拜道:“公喜。欢,是鄙人之幸也。”

    不会吧,看样子,墨云好像是很开心王公子喜。欢她。

    她脑海中闪现着前世看到的一些晋代的书,书上说,在古代,通房丫头是可以相赠于友人的。如果友人喜。欢却不赠送给她,这对于当时士大夫的风气而言,是非。常粗鄙的事,是受 
人耻笑他重色轻友人的。

    而今,墨云看来很有心想攀附王公子,而王公子又在众人面前表达了他对她的喜悦之情,墨云是不是会将她转手送人呢?

    不要呀!她一阵纠心,她可不喜。欢这个又胖又矮又粗俗的王公子!

    可是,墨云,一心求上进的墨云,会为了他而得罪贵人么?

    正想着,却见墨云淡淡一笑,上前对着王公子附耳低言了几句,王公子顿时面红耳赤,换了鄙夷的目光看着她,连连摆手说:“此姬既然身有狐臭,得之不悦,得之不悦呀!”

    她静静站在墨云身边,听着众公子小声议论着:“想不到这么美的女子,竟然身带狐臭!可惜了!可惜了!”

    墨云假称她有狐臭,这个时期的人对香气是很追捧的,对臭味是十分唾弃的。墨云这样一说,虽让她得了坏名声,却保住了她。

    一直在一边冷冷看着的周公子开口说话了:“既然本公子已有言在先,败于纪郎手中,纪郎可随意。”

    墨云起身,对着周公子一揖:“周君言重了。鄙人只是一介寒门,怎能与周君相提并论?方才多有得罪,还望周君海涵。”

    墨云如此大量,众人都赞赏。王公子更是执了墨云之手,说:“卿深得吾意也。”

    周公子气得脸色铁青,俊郎的脸抽动着,他拔剑斩断边上一棵桂花树,桂花纷落。

    “虚伪之徒!”他怒,饮尽杯中酒,拂袖而出。

    望着周公子上马离开的背影,她很好奇,他是何许人也?为何这样不喜。欢墨云与王公子呢?

    “竖子不可与之谋!”王公子脸上也是一片愠怒。

    宴会散去后,王公子执墨云之心,进入内室长谈。

    木香与书画立于室外长立,楚云与木叶则去院中赏花去了。

    木香不断打着哈欠,书画厉色说:“这是在什么地方?你怎能如此随意?”

    木香笑笑:“昨夜未睡好,所以——”

    书画依然一脸怒气。

    木香凑近书画,轻声问:“好姐姐,你现在可以告诉我,这个王公子与之前那个周公子,都是什么人了吧?”

    书画被她吵得不耐烦起来,便说:“这个王公子,姓王名醉,先祖世代为朝中重臣,随圣上从北方迁居而来的。这周公子,则是广陵大守周安的儿子,名汤,字瑾玉。家族一直在南方。”

    原来都是大人物哪!

    过去在书上看到,晋朝士族垄断了作官的权利,但是东晋的时候,因为北方士族南迁,造成与南方本土的士族利益相冲突,使得南北士族很是不和,甚至于都不愿意通婚。

    怪不得这个周汤对王醉这样怀着敌意呢,原来周汤是南方士族,而王醉则是北方南迁的士族。

    这其中的利益,难算着呢!

    木香大致弄清楚了就可以了,毕竟自己想在这个时代做出一番事业来的,不了解这些贵人可不行。

    木香正想着,却见书画将眉毛皱了皱,红唇上下开合,说:“这些事,本不是你一个奴婢家该问的。下次你不要问那么多了,只管听令便是了。”

    木香笑着推了推书画的胳膊:“知道了,书画姐!”

    木香站了半天,听到内室里,墨云已在帮着王醉脱鞋,二人斜斜靠在软枕上,在吃着一瓶什么东西,面上的神情自然是如梦如幻。

    看他们的神情,木香想一定是吃什么五石散无疑了。心下很好奇,这五石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墨云走出时,已称呼王醉为“主公”,而王醉则大方地送了他一大瓶的五石散,看来,墨云已成功成为王醉的“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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