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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宋-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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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金人占据了城头,但是想要打下去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马道(城中上城头的道路,可以跑马,所以叫做马道)只有三匹马并肩宽,同一时间容不下多少金人冲下来。

而马道下面的城中,却站着大片的宋军,凡是冲下来,想要强行冲进人群中的人,都被长枪刺穿,刺死在地上。

四十多具尸体,在地上累积了一座小山丘,留着鲜血的小山丘。

而马道与城池之间,就被小山丘堵了起来。

若是这些铁浮屠有马儿在城池之上,纵马而下,挥舞长刀,很快就能冲散防御。但是马匹都在三里之外的大营,若是没有打开关门,便不可能动用马匹。

而王德手中,最后的屏障,就是着道门。

就算你上了城墙,只要用人堵住马道,你也休想冲下来。

金兵一直不停的进攻,虽然只有这么一点儿宽,不可能死太多的人,但是双方都有人被跺的皮开肉绽,却丝毫不让。

正是印证了哪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真理。

一堆一堆的木头被送到了马道口上,堆了起来。

王德毫不犹豫的泼了一桶油上去,然后数跟火把一起点燃了这堆木柴。

如此一来,马道,就真的和城池分开了。

春天,风向东南,火势一起,浓烟便顺着马道反上,最初还只是浓烟,还比较好受,等到后边,让人恶心的吐出胆水的恶臭开始散发。

经历过战争的人都知道,一般死人都会直接掩埋,虽然一把火烧了比掩埋省事的多,但是不管是对于敌军还是对于自己兵卒的尸体一般都会掩埋。

不是出于尊敬,也不是出于对死者的惋惜。那些所谓的大慈大悲的话语都不过是借口而已。

真正的原因是,天下间最臭的味道就是焚烧尸体的味道。

尸体腐烂,会散发腐臭,是一个脱水转化成有机物的过程,而焚烧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脱水的,效果,并且还会产生碳化。那种气味散发,足以让一个人被熏得头晕目眩。哪怕是再淡定的人,也会有呕吐的冲动。

所以点天灯才会是一件恶心的事情。

而如今,王德便燃起了一把大火,想要拖延金军前进的脚步。

金军落在城下的尸体,边成为了柴火。

这样的柴火,实在不怎么环保,浓烈的味道实在太臭了,加之风向一直是东南,所以气味没有在城中弥漫,反而冲上了马道。

就算是没有得到命令,就算是不畏生死,也不得不往后退。实在太臭了。

很多人不怕死,那是因为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比生命更重要,但这却是主观意志的作用。当一个人的身体受不了,主观意志也没有作用,就像一个人想要用自己的手掐死自己,是不可能的。

这种恶臭之下,哪怕想要向前冲,腿也自动的往后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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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应该还有一到两章,大概十二点。

第十一章 朔州之战(9)

“火烧了?”兀术很疑惑。

亲兵点头道:“大王,味道很浓,根本没法下去人。太臭了。”

女真人丧葬一般都是火葬,其中有两种,一种是带棺火葬,一种是直接火葬,对于普通的女真族人来说一般都是直接火葬。

尸体焚烧了,倒是很符合女真的丧葬习惯。

但是女真人一般都是单独丧葬,这样的结果让兀术多少有些遗憾。

虽然对于活人,兀术从来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为了女真战死,兀术一般都会厚待。

大火燃起,兀术便知道了王德的想法,随即问道:“那些堆积的柴火有多少?”

那兵卒估摸了一下,才说道:“堆积如山恐怕要燃几天。”

兀术冷笑:“几天,四天前刚刚停雨,四天没下雨了,如今又该下雨了。”

春天,雨水本来就很多。东南风,让浓烟从马道反上城头,但是,东南风,也带来了雨云。

兀术猜的很对,不过到了下午,已经有大片大片的云飘到了雁门关上空。

似乎,晴朗的天空,已然不在持续。

王德看着天空,默然许久。

司马路直接找到敲开王德的门。

两边的窗户都是开着的,王德看得到天空,司马路自然也看得到天空。

王德看着找上门的司马路不由惨淡一笑:“天亡我雁门关也,我等尽人事,听天命,却听来了这样的天命。”

司马路沉声道:“王兄,走吧,道沂州去,恐怕刘光世将军也坚持不下去了,你活着,才能帮刘延庆将军。”

王德看着天空,沉声道:“司马兄,你离开吧,我留着,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司马兄你的才能么,算谋比某好的多。”

司马路却是摇头:“金人勇悍,要胜金人,唯有更加勇悍,才能得胜,刘家兵马之中,唯有王德兄你称得上悍勇。其他人不足道尔。”

王德也知道,自己其实因该离开。

但是,丢失雁门关这样的耻辱,不如让自己就在此战死,还能留一个清誉。

若是离去,恐怕日后就说不清了。

王德沉思许久,才说道:“司马兄不要说了,吾意已决,与雁门关共存亡。”

司马路却大喝:“王兄你该醒醒了!是你清誉重要还是天下重要?难道你要弃宋国于不顾?天下还没有你王某的清誉重要!天下兴衰,难道与你无关了?”

王德这一次真的沉默了,是啊,情愿死在这儿,也不愿意背负逃走的骂名,死在这里,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清誉。

但是,沂州如何守得住,难道依靠刘光国不成?刘延庆将军作为一个一流武将,还好一些,但是刘延庆将军如今已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就像宗泽将军一般,还能战几时?

自己不能死,对,不能死。

王德才拱手单膝跪地:“司马兄,听君一席话,让某醒了过来,宋国比某的清誉重要。”

王德带领亲卫,直径离开。

黄昏,风向变了,时而东南风,时而西北风。

两股风在此交汇,便是狂风大作,春天,却是山里,山风格外厉害。

刚刚入夜,一滴一滴的雨水便落下了。

虽然说春雨贵如油,但是很不幸,这里是雁门山北麓,却也是代山南麓,代山,比雁门山高。所以下雨的时候雨水比山里的其他地方多。

雨水落下,金兵借着雨势猛冲城池。

雨灭了火势,加之宋兵御寒的能力比不过金人,于是,坚持了半夜之后,还是被冲下了马道。

金兵借势打开关门,随后,便是三千骑着马儿的铁骑,冲进了雁门关。

从外面看,雁门关如此宏大,从里面看,确是很小。

司马路手持长枪,骑着战马,看着冲进来的人,大喝道:“举起长枪,与我杀敌!”

嘭!

霎时间枪杆蹙地然后举起的声音震慑着每一个冲进城池的金兵。

司马路看着眼前带着青黑铁甲的兵卒们,正如陆游那一句铁马冰河入梦来。这梦,却是噩梦。

剩下的兵卒已然不足一千了,加上手拿扁担锄头菜刀砍柴刀的老兵,一共也不到一千五百人。

而对手是三千骑兵,三千只露出了眼睛的重骑兵。

司马路战马高昂,手中长枪扬起。

看着这只骑兵,竟然没有一位将军,存在,若是没有认错的话那个带头的不过是个千夫长而已。

兀术果然出事了,司马路不由大喝:“兀术小儿,若是没死,才是人生一大遗憾,若是死了,更是遗憾,你不能死在我宋人手中,却死在了火器手中,才是一大笑话!”

带领三千骑兵的那个猛安勃极烈十分愤怒竟然笑话大王?

随即高扬长刀,对冲而来。(文*冇*人-冇…书-屋-W-R-S-H-U)

司马路丝毫不惧,两骑交锋,刹那间就是一回合的比斗,霎时之间错身而过。

司马路也不知战了多久,杀了多少人,只看到周围的宋军越来越少,全部变成了黑铁甲骑兵。

一种绝望的气息弥漫司马路周围。

司马路身上染着血,饶是铁甲兵,也经受不起身为二级巅峰武将的司马路的枪头。

到了这个时候,司马路实在没有力气了,随即扫视当场,大喝道:“匹夫无知,我泱泱大国,其实你山野小民可以觊觎的!大丈夫,当战死!”

大丈夫,当战死,不是说说而已。

司马路拿起长枪,最后一次冲锋。

一枪捅穿铁甲将一名铁甲兵高高挑起。

那种冲击力,却让他的手臂战栗着。

四面八方,数不清的长刀划来,一道道血水飚飞,司马路胸口中了一箭,诧异的看着天,倒下了。

直到倒下的那一刻,司马路依旧坚信,金国,灭不了宋!

翌日,清晨,两名金兵,抬着兀术入城。≮我们备用网址:≯

兀术衣着干净,精神也很好,完全不像是受伤的人。只有医官直到,其实兀术很虚弱,走路都成问题,只不过是金国大胜的消息让兀术很激动罢了。

兀术随意问了一句:“俘虏何在。”

这一次兀术没有下令屠城,所以才会由此一问。

一名亲兵低头道:“没有俘虏,南人全部战死了。”

全部战死?死都不投降?当世还有这样的民族么?或许,不是每一个宋人都有死不屈服的精神,但是这样的精神是会感染的。

当司马路吼出与我杀敌之时,便以让他们觉得,世界上还有比死还可怕的事情,那就是苟活。

大丈夫,当战死。

当吾国受到侵犯时,与我拿起长枪,同杀敌人。

当吾国受到侵犯时,与我并肩而立,举盾拒敌。

当吾国受到侵犯时,与我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兀术看着满目苍夷,尸水横流,血染大地的雁门关,不由轻叹。

“中原各国,从来都是如此厉害,当年赵国大将李牧再次建雁门关,拒匈奴于关外。鲜卑之时,却建筑了一座雄关,防御南国。便是着一座关,防了南,防了北,天下征战不断,能有多少人能一统天下?”兀术在病榻之上发出这样的感叹。

能有一个雄字,尽管是枭雄,却也是胸怀大志。

天下何其大,有多少人想过,自己一定能统一天下。

天下何其大,有多少人觉得自己能统一天下,而的成功了?

雁门关战事如同捂不住的乌鸦叫声,很快就传了出去。

当真定府方天定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即刻找到了石宝。

按照如此情况发展下去,真定必须要有一个镇得住的守将。

是守,不是攻。

而石宝,是一个类似常遇春的将军,从来都是勇猛的进攻,却不懂如何防守。

方天定正在石宝院门外踌躇,不知道如何开口时,院门却自动打开了。

石宝看到方天定,才笑道:“大王子,有事吧。”

方天定才挠了挠头:“将军说笑了。我只是有些忧虑而已。”身旁有守卫在,方天定也不好以叔侄师徒相称。

看着方天定,石宝疑惑道:“忧虑?什么忧虑?”

方天定深吸了一口气:“金兀术这一次就像是疯了一样,这么大的伤亡都强行拿下了雁门关。我怕他所图甚大,我必须早作打算,毕竟我汉家土地不能落在其手中,但是我们兵马不多,不能占据多少城池,若是分兵,真定必然有危险。”

石宝哈哈大笑:“你小子,是应为想要你邓叔来守真定,却不知道怎么给我开口说,才忧虑吧,天不怕地不怕的帝国战神,哪儿会怕金兀术啊。”

完颜宗弼,却不知为何方天定喜欢喊他做兀术,所以魏国大部分将军也连带着称完颜宗弼做兀术了。

方天定尴尬的笑了笑:“哈哈,邓叔在燕京也没有什么事情,倒是石叔你过去了,能够找些好马儿。”

邓元觉最善于防守,甚至被封做了国师。

镇守燕京好几年了。

如今是时候出场了,真定,正是邓元觉用武之地。

兀术若是真的攻入了中原,方天定便要想办法吧魏国边境线往恒山北面推进,越是推得远,魏国越是安全。

到时候真定防守不多,真的就要看邓元觉的了。

宋国因为同样的原因导致韩世忠刘延庆的军队都被拖住,不能动弹,所以能抗击金国的兵卒太少,才会被破了雁门关,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方天定当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而沂州,却到了一支军队,一支奇怪的军队。

第十二章 朔州之战(10)

今天状态不行,只有一章,明儿努力了!

王德仓皇与愧疚之中逃往了沂州,亲兵到达沂州的仅仅一百多人。

其他人皆是被追击的金兵斩杀了。

过了代县,金兵便不再追了。

王德到了沂州,正是二月初七,而此时,一支军队到了沂州,拱卫边防。

韩世忠和岳飞的部队都没有太多的有生力量可以来救援朔州,最后赵桓决定让岳飞的岳家军上。

但是到了岳飞要出发的时候,却得到了赵桓的旨意,停止了进军。

而另外一只队伍便进入了河中府境内,然后向太原进发。

这支队伍是在南越地区收服的山匪。旗号是一个义字。

义字军。

王德很是意外,因为这支军队看上去训练有素,以往没有听说过这么有这么一只山匪。

直到看到义字军,王德才恍然,自己竟然认识这些人。

六年前,年末,征辽军转道江南,在镇江发生了一场大战。

战到最后,这支军队中的大部分人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疑是分散了之后装作流民,闯过了封锁。

在最后的两个关卡,虽然抓到了很多人,但是最后还是有很多人逃脱了。

这支军队就是梁山军,宋江营!

没想多六年过去了,这支军队再次出现在了,并且成为了朝廷的军队。

王德对这支军队记忆很深刻。

因为第一次看到大魏国大元帅,便是在这支军队之中。

不知为何,方天定竟然作为一名普通兵卒,混迹在宋江营中。虽然混在其中,却那么独特,鹤立鸡群。

那一年,王德不过二十七岁,自以为天纵英才,却不得不叹服,自己不如那两个人,一个是方天定,一个是燕青。

两人杀敌之勇猛,好似不是人而是天神一般。

虽然王德那个时候已经刚刚成为一流武者了,但是却觉得自己比两者远远不如。

时隔六年,王德已经从当年的伍长成为了今日的将军,但是却依旧记得那场战争。

童贯竟然在一次战斗之中同时派遣了十五万人,作围困之势,结果竟然被这群人跑了出去,虽然有那个林子的特殊原因,却也证明了这只军队很不一般。

若说大魏国便是在那一年的战争中站起来的,便可以说,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将宋江营和方腊军换一个位置,如今大魏国,便是宋江的。

当年,最有可能称霸江南的,无非那几个势力,宋江营算是其中之一。

听闻王德逃了回来,刘延庆立刻到了城门口迎接。

虽然刘延庆是王德的长官的长官,而且王德又是吃了败仗,而且是掉了最重要的雁门关。但是刘延庆却知道,王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二流三流武将,以为一流武将没什么,那是因为他们的世界太小,太狭窄,不足以让他们认识一流武者的强悍。

而作为一流武将的刘延庆,当然知道,自己军中唯有少数几个将军上得了台面,打的了仗,王德便是其中最重要的那个。

刘延庆知道王德新败,却也没有多说什么拍了拍王德肩膀:“能逃生就是幸运的。不必多想。”

王德也是沉默着,刘延庆看气氛不太好,才说道:“有些老朋友正在城里,我们去见见。”

王德知道,刘延庆说的是宋江等人,进城看到义字旗,随即询问中,便得知了,宋江等人就在城中。

到了刘延庆居所,才得知,原来刘延庆正在宴请宋江以及义字军中的那些将军。

两人走进客厅,刘延庆才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哈哈,宋兄久等了,王将军从前线归来,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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