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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在清朝-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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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的信,决心好生督促宝玉,而王夫人也妥协了,这二位长辈不管,贾宝玉更是不敢到自己父亲面前胡闹,过了些日子,挨了好几回打,到是安生下来,至少,不敢再明着反抗。

秋试时,不知是他本身开窍,还是被压迫得好歹读进些书去,居然还真的中了举人,只是想再进一步,却是没有如愿。

本来,贾宝玉虽然没有中进士,可是举人也算是不错,好歹有了功名,凭着他的身份,到也有不少好人家的女儿来说亲,只可惜,王夫人一心攀高枝,眼睛只盯着尚未出嫁的安平郡主看,全不把别人放在眼中,似乎她的宝玉已经成了郡马爷。

结果,贾家想的虽好,万事哪能都如她的意,安平郡主的婚事终于定了下来,不过,定的人当然不是贾宝玉,而是当年的探花郎林染。

这林染据说是林如海的堂弟林宇当年收养的义子,只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曾有一僧人言道,他许得带发修行,直到十八岁才能出门见生人,否则便养不活,林宇相信了,所以,林染这些年一直在江苏白云寺修行,十八岁才下山。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林染乃是浮空城上的六级学徒,与何红私底下相交已经好几年了,这一回是听说皇家要为何红选婿,这才匆匆忙忙伪造了身份,紧赶着从实验室出来,参加科举,生怕自己相中的媳妇就这么没了。

林染这个人性子憨直,也是平民出身,魔法天赋并不算最好,但比别人有毅力,也有耐性,其他人一天做三四个时辰的冥想,他能做七八个时辰,在实验室做那些枯燥且乏味的实验,也不会不耐烦,所以这些年修习魔法的进度到还不错,何红平日里也经常和学生们打交道,见了几面,到是相当中意也他的性情,至少,嫁给这样的人能放心,他没有花花肠子,也知道疼女人。

不过,林染这个探花郎当的可着实不容易,这家伙脑子笨,根本读不进书去,哪怕你让他大量服用记忆药水,强行记住书本里的知识,可他连生搬硬套都不会。

要是换了往常,这么个笨人,何清还不一定乐意把妹妹嫁给他呢,可现在不一样,何清一门心思防着妹子嫁在靖朝,也就看这小子分外顺眼了,不但亲自找了佟辉,连同浮空城好几位学识好的,压着他补习了数月,后来看实在不行,没办法,只能想法子作弊,都不顾面子,求到芷云头上来了。

芷云觉得有趣儿,便真插了一手,送了林染一套高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微型针孔摄像头与耳机,联合欧阳,找了一帮在翰林院学习了多年的翰林学士出马,帮着林染作答。

等到林染高中探花,那位皇帝陛下也不觉摇头,冲着何清和佟辉两个感叹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朕的探花郎看着不像个聪明人,憨厚老实,可这学识的确不错,纵然没有状元有灵性,可学问真不比在做了几十年翰林的臣子们差了,难得,有这么大本事,还谦虚谨慎得很,一点儿不浮夸,好啊,得此臣子,朕的福气”

这一番话,听得何清满头冷汗,心虚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婿给调教出来,至少不能太差劲儿,要不然,将来露馅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佟辉见何清有此雄心壮志,耸耸肩,只给了一句:“我看,还是使点儿手段把他远远调出京城,把老在万岁爷面前晃荡更好些,假的就是假的,你便是逼他,他也变不成真的探花郎。”

假的也就假的吧,反正皇上日理万机,肯定没多少闲工夫去考察一个小小的林染,等他娶了何红,大不了想办法找一个闲职,少在皇上面前露面就是。

安平郡主花落别家,贾家从上到下,从主子到奴才,一下子全蔫了,王夫人更是心焦不已,贾政虽然也有些失望,可到底知道这事儿本就强求不得,也没有多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尽心尽力地想给贾宝玉说一门好亲。

偏偏荣国府的门禁实在算不上森严,当初贾宝玉想要攀高枝的事儿,早就从各个丫鬟仆妇的嘴里传得满城皆知,现在念头落空,那些本就看不惯贾家张扬的人家,哪能不落井下石,没几天,就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不少人说贾宝玉行为不谨,不但喜欢拈花惹草,还嗜好男风,所以皇家才看不中他。

这么一来,还有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嫁给他,王夫人也好,贾政也罢,只要一与别人说起宝玉的婚事,人家不是找借口岔开话题,就是说自家女儿还小,不急着议亲,几次三番下来,王夫人彻底成了官太太们笔直唯恐不及的人物,要不是顾忌宫里有贾妃在,说不定她连一张请帖都接不到了。

渐渐地王夫人也发觉不对劲儿,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从来认为她的宝玉是天下最好的男儿,配仙女也是没问题的,别人又不会真在她眼前嚼舌根,想了许久,愣是想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贾政为人清高,很少有哪些官员和他特别交好的,最多也就有几个点头之交,这流言已经沸沸扬扬,尽人皆知的时候,他才得了消息,这一下,把贾政气得脸色通红,差点昏厥过去,回了家,二话不说就冲着贾宝玉一通暴打,结果,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又是一阵大闹。

等把事情说清楚,贾母和王夫人都气急攻心,瘫倒在床,一时起不了身了,没办法,王夫人只能不甘不愿地把本来已经被她冷落的王熙凤找来,让她再次接手荣国府这个烂摊子。

只不过,现在的王熙凤,可不是那个只会看自己姑姑眼色的,她早就因为管家的事儿,和王夫人离了心,她再次掌家,对王夫人可没有什么好处。

芷云和黛玉她们也听到了消息,黛玉心善,到为自家的表哥忧心不已,她心里明白,贾宝玉确实有那么点儿贪花好色的性子,不过,对女孩儿是真的好,并非虚情假意,为人也单纯,只是单纯的喜欢女孩子,实在没有外人传的那般龌龊心思,可她一个出嫁的姑娘,现在也只求荣国府的事儿别牵连到自己,可真不好为贾宝玉说话。

芷云就只是喜欢看热闹了,恨不得找专人守在荣国府门前,给她来个现场直播。要不是她正在旅行中,觉得欣赏美景比看荣国府的笑话更重要些,这种事情,芷云没准儿还真能做得出来。

热热闹闹的两年过去了。

雍正三年、雍正四年,这两年,欧阳压迫着十三几个兄弟,一起治水患、建水利、营田、练兵建新军、开始海外贸易,忙忙活活了两年,总算是鼓捣清楚,还建起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由各种谋士汇集成的参谋班子,各种不算太重要事务放开手,也再没有大碍了。

弘昊对政事上也有了很大的长进,处理起各种公务来,说不上面面俱到,毫无瑕疵,到也得心应手,一切都顺利发展。

闲下来,欧阳便开始想念老婆,于是,只说自己魔法大有进展,很快就能彻底掌控时空门,想和芷云商量,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的跨时空旅行,寥寥几句话,就把媳妇骗回了家,谁让芷云目前游兴正浓?

所以说,旅行这种事情,它也是会上瘾的。

当然了,时空门暂时还不能灵活使用,欧阳笑眯眯看着一脸恼意的媳妇,道:“娘子,最近*光明媚,天气正好,明**可愿随为夫出宫一行?”

“这四九城早就看得不愿意再看,哪里比得上深渊大泽的风景?”

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话虽如此,到也没有拒绝自家相公的约会请求,两个人好长日子没有好好亲近,虽然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可是,偶尔有点儿小浪漫,日子才好过,感情才不会变淡。

这个晚上,夫妻俩同床共枕,好生耳鬓厮磨了一番,好几年没有亲近过了,两个人都有些动情。**过后,沐浴,全身上下涂抹了精油,芷云慵懒地伸了伸腰,窝在欧阳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去,欧阳搂着妻子,却是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搭档

“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这样的两个人,本没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也不大可能处得来,可是,他们的队长偏偏把俩人拴在一块儿,要求这两个人以后出任务都要在一起,这估计也是实在没法子了,像白景逸的这样的人,除了罗风之外,根本没法子和别人正常相处,可是偏偏,无限世界只要是任务,那就绝不是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肯定需要伙伴的支援。

当初芷云遇见这么一对儿极品,眼瞅着他们毫无默契,彼此扯后腿,对同一个问题永远是不同的看法,解决同一件事,用的方式都南辕北辙,就忍不住和队里的伙伴们开玩笑:这两个人肯定在无限撑不了多久,就是不死在任务里,明天也得散伙。

欧阳却摇了摇头,笑得神神秘秘的,拎出一瓶据说能开发人体潜能的药剂跟大家打赌,赌得就是用不了多久,这二位就能成为无限世界的黄金搭档,队里的人当然不信,芷云也不信。

结果,只用了一年不到,罗风和白景逸就成了整个无限世界小有名气的组合,任务完成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芷云他们队,一年内任务完成率可才有区区的百分之七十二而已啊。

要知道,这两个人没遇见之前,可都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根本没有半点存在感……

芷云这可怜的姑娘就如此无语地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颗万能胶囊给输出去了,那里面可是存着一座防护力绝对*级的庇护所的,芷云积攒了好久才买下来,从此,芷云再也不和自家BOSS打赌……

后来,好多人分析这对儿组合,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搭配方式,可是分析来分析去,说什么都有,这一对搭档,却终究‘绝版’了。

因为他们是双精神能力者搭配,当时就有好多精神能力者尝试组队,可惜,成功的实在不多,根本就远远比不上精神能力者配肉盾战士的组合。

芷云对此也是很疑惑,不过,在无限世界,好奇心永远没生存重要,这事儿就没太放在心上,只是后来又有一次偶遇,芷云他们刚完成任务,到交易区放松,顺便看看能不能换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正好碰上这俩人。

当时有一个小队,据说是出任务时几乎全军覆没,剩下的人里面也多有重伤残疾的,他们来交易区,主要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便宜的治疗药品,实在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主神可没芷云记忆里的主神‘贴心’,你就是因为出任务导致残疾了,想要治疗,也得花费大量的任务点,或者自己想辙,人家主神不管。

无限世界好心人绝对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这些人也是幸运,偏偏撞上罗风和白景逸,芷云他们路过的时候,就看见罗风拿着计算器仔仔细细地计算自己的任务点,看看买完他们自己需要的东西,还能节省多少,好拿出来帮忙……

见到这种情况,医生的脸色红红白白,就像是乍见一只白垩纪恐龙悠悠闲闲在二十一世纪的大街上漫步,大呼不可思议,连欧阳大*OSS的嘴角都很隐晦地抽搐了。

芷云一下子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在掌心里还没攥热乎就易主的万能胶囊,一时冲动,就忍不住跑出去问:“咱们这个无限世界可是什么人都有,你就不怕这伙儿家伙是故意装可怜骗新人的?”

这并不是不可能,以前就有不少人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新人的同情,赚任务点儿,只是想占便宜还没什么,更多的同情心泛滥的新人,是一不留神就被人家给拆卸入腹,什么也剩不下了。

这罗风可是无限的老人,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老这么二,怎么活了这么久的?

芷云揣着满肚子疑问上上下下地看着罗风,这小伙儿不像个傻瓜啊,要真是傻子,像白景逸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和他搭档这么久?暂时也不成吧。

面对芷云的疑问,罗风只是很圣母很圣母地微笑,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说道:“怀疑不是我的任务。”

芷云灵光一闪,转头看着一直立在不远处,冷冷地瞪着那几个所谓的任务失败小队成员的白景逸,觉得这人的的眼睛里一直在飞射冷刀子,阴毒狠辣,让人寒毛直立,她顿时悟了,怪不得罗风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心里的柔软感情,闹了半天是仗着他身边已经有了个惯于且善于怀疑的……

“起床吧,我们出去玩玩,就我们两个。”

欧阳俯下身,把媳妇从被窝里捞起来,“趁着弘昊他们几个调皮小子都不在,咱们约会去。”

芷云猛然回神,笑着起身,让十月进来伺候她洗漱,嘴里含着牙刷,还是忍不住咕哝地问道:“欧阳,你说无限世界崩溃的时候,罗风和白景逸这对儿极品有没有成功逃出来?我觉得他们挺有意思的……”

欧阳一挑眉,刚想说什么,可看到芷云的表情,便收了声,只笑道:“谁知道,也许吧。”

“也是,当时那么突然的情况,能顾着自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打听别人?不过,以他们两个的本事,应该能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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