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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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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处理方式最符合孟小虎的想法,毕竟,金沙镇虽然处于沙漠,可谁会知道沙漠中是否有什么兽类,毕竟兽类比人类更能适应环境,而能在这种沙漠中活下来的兽类,也绝对非一般强悍,鲜血,很容易吸引沙漠深处的饥饿兽类,给这个小小镇子带来潜藏的威胁。
  半个时辰后,随着镇民越集越多,孟小虎的笑容更加愉快。
  貌似在黄沙里找到了宝。
  完美的执行力,他说要见镇子里所有人,这不,一些刚刚出生,还被母亲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出现在了人群中。
  “孟大人,金沙镇上下共计二千二百零一人,全部到齐。”
  上前几步,山羊胡中年男人对孟小虎深深行了一礼后,语气不卑不亢低沉汇报。
  微微点头,孟小虎右手平静按上虎啸冰凉刀身。“各位镇民,大家上午好,嗯,如果没有特别大的意外,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会与各位近距离相处,虽然现在各位看到满地鲜血,请不要太过惊惧,从本质上来说,我向来只杀该死之人。”根本没有站起,依旧悠然坐定,嘴里淡淡轻语,却足够让所有人都听得轻楚,顿了顿,孟小虎右手轻按虎啸表面,锵,一声清脆且充满冰冷肃杀之意的长鸣,从虎啸刀锋上发出,抬眼,黑眸锐利如刀低沉冷喝:“我是抱着善意而来,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人,我是希望将你们当人,不过,我必须警告一下你们,千万别逼我将你们当狗!”


第四百七十二章 先兵后礼
  所有金沙镇原住民,身体不约而同微微一震,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假话,他们自然分得清楚。
  显然,这位少年并未跟他们开玩笑。
  只是大部分人依旧麻木,事实上,他们现在活着与死了没有区别,也没有几个人会害怕死亡。
  但人群中依旧有少数人,目光闪烁,在听到这话后快速低头,似乎在掩饰什么。
  嘴角微微一撇,孟小虎缓缓起身,随意握着虎啸,淡漠调侃:“我不似有的贵族,最喜欢的就是养狗。”
  顿了顿,黑眸里森然喷薄欲出。
  随意走了两步,用冰冷声音淡淡轻语:“我只喜欢人,因为只有人才有资格成为我的同伴,哪怕退一步,不是同伴,也至少有几分良心存在,而狗,却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因为任何原因反咬一口,狗改不了吃屎,对不对?不管你们中有多少人怀着任何心思,最好永远别让我发现,一旦发现,你们企图对我不利,对我孟家不利,那么在我眼里,你们就不是人而是狗,杀狗,向来是小爷最喜欢的娱乐节目。”
  一般人喜欢先礼后兵。
  不过孟小虎却习惯于先兵后礼!
  将丑话说在前面,一来会震慑一部分人,二来一旦有人犯错,他也有理由毫不留情出手,他的地盘,自然就得遵守他的规则,当所有人重视这种规则,以后,犯错该死的人就会少点,从本质上来说他并不嗜杀。
  人群中,有几个低头之人,在听到此话后,在如此炙热得几乎能烤干身体内所有水份的气温下,额头上居然隐隐渗出汗水。
  当然,这些人是谁,孟小虎并无法完全看清。
  废话,共计二千二百零一人,站在两侧也是黑压压一片,他能看到前面十几排人的表情就算不错,至于后面的人,又没有透视眼,看得清才怪。
  不过他也没有急切验证。
  日久见人心。
  凡是居心叵测者,总会有忍不住跳出来那一天。
  “好了,召集大家来为的就是丑话说在前头。”转身,坐下,孟小虎挥挥手淡淡下令:“所有普通镇民,现在可以返回你们的居所,今日不用开工,想做什么完全随意,不过镇子里杂役留下。”
  麻木的镇民们低头,甚至没有看附近任何人一眼,就拖着虚弱双脚,默默如木偶般缓缓离开。
  沉默目送这些麻木镇民离开,孟小虎黑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至于孟家族人,早已重新集拢,改为原本进镇时队形。
  杂役们忐忑的集合,在山羊胡中年男人带领下,惊疑不定缩手缩脚,站到孟小虎身前。
  满脸那个悲壮。
  看得孟小虎是满心郁闷,靠,他这么和善的脸,难道写着变态杀人狂五个字,用不用一脸随时准备去死的凄凉表情?
  好吧,刚入镇时手段的确有些血腥。
  不过他没觉得有什么错,若非如此,别说掌控金沙镇,或许他睡觉都怕有人袭击暗杀。
  黑眸一眯,孟小虎头也一回,淡漠下令:“小杰,你挑选二十名族中武者,现在立刻前往我们刚至时的传送阵,严密把守防御,一会,我会让人给你们送去柴火,柴火放置在传送阵上方石崖顶部,一旦有异常,马上点火发出信号。”
  “是!”
  小杰点头,快速挑选了二十名族人,干脆利落离开,尽管此刻沙漠温度还在快速攀高,留守在完全暴露在阳光炙烤下的石崖,即使是在山腹内,也会极度干燥高温。
  听到这个命令,山羊胡中年男人愕然抬头,眼睛里闪动古怪光芒,不过很快,还不到一秒他又立刻低下脑袋。
  咧嘴一笑,左手指向他,孟小虎淡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山羊胡中年男人恭敬弯腰回答:“冯伦。”
  “老冯,这样称呼可以吧?”孟小虎玩味再问:“是不是刚才我的命令,有什么不合适地方?不用担心,我不吃人,尽管说。”
  “谢大人厚爱。”冯伦重新站直,平静无比的低声回应:“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只是,大人派武者前去守护传送阵,是害怕镇民借助传送阵逃离吗?倘若是这样,其实完全用不着,因为金沙镇唯一的传送阵,连接的只有王朝帝都,帝都一般在传送了特定人员后,会立刻在那边封印,不是特定的开启时间,金沙镇没有一人可以通过传送阵离开。”
  “原来是这样。”孟小虎点头,突兀黑眸眯成一条缝,笑眯眯打哈哈:“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派武者去防守,本就没想过要防止镇民逃跑,我防的是,从帝都潜入金沙镇,可能找我麻烦的大人物们,要知道,在王朝我的仇人可不少,目前惹上最厉害的一个主,就是王,皇甫祥云,啧,没办法,谁让我亲手干掉了他的一个亲儿子,还是活得谨慎点更好,对不对?”
  刷,所有杂役集体抬头。
  眼睛里写着的只有极度恐慌。
  他娘的,一听到这信息,简直让他们的小心脏都快停止运转,本来已经认为这少年够肆无忌惮,没想到他们还是大大低估。
  前路简直是一片黯淡。
  不过乍听到这消息,唯一脸色不变的是冯伦,相反,他的眼睛陡然闪过一道精光,意味难明的含义。
  “原来如此,大人这样安排小人再无疑议。”冯伦缓缓以右手按住胸膛,再度深深行了一礼,低沉而平静轻语:“至少这样,也为整个金沙镇的镇民多添了一份保障,要知道,我们全部都是罪人,得罪的人也不少,比如我,曾经就是一名王宫谋师,要知道王宫中关节错综复杂,得罪一批人,远远比交好一人要简单得多,虽然从进入王宫起,我就小心翼翼,可惜还是得罪了一位王族贵人,他想我死,却没有证据,但他有足够能力,将小人送至这里痛苦等死。”
  投名状?
  孟小虎笑得更加灿烂,跟聪明人,至少是没有恶意的聪明人打交道,确实让人心情愉快,起身,平静下令:“老冯,就你了,带我与我的族人去未来我们的住所休息吧,我相信,有了你这位镇子老人,金沙镇的一切我能以最快速度熟悉。”
  “这是小人的荣兴。”
  冯伦无比配合,并未因他的年龄有丝毫怠慢。
  聪明人领路,直接让孟小虎以极快速度掌握了金沙镇的大概地形。
  总体来说,金沙镇就是在一片石崖夹缝中空隙位置,整体如同一颗树,树干是石崖中最大一条裂缝,不过除了树干,还有十五条树丫,树丫是从树干两侧通向其它方向的更小裂缝,每一条树丫内,都有其专门用途,或是工地,或是居住地,或是煮饭地,不过无一例外的是,这裂缝里的地面,都是富含水份的泥土,比起裂缝口外的黄沙大漠,简直如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主干道未端,占据整个干道五分之一面积的地方,就是镇子里唯一的布政使官邸,占据面积宽得令人发指。
  而且,官邸大门,完全是用黝黑金属打造成一堵厚厚金属墙,别说门外一群饿得皮包骨头手软脚软的镇民,就算是一行身强力壮不少于千人的武者,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凭武力打破这大门。
  进入大门之后。
  孟小虎目瞪口呆。
  靠,周风之的审美水平真心奇葩,宽敞的地盘,被他收拾得如同暴发富大宅,一幢幢精美石楼,每一块石头都有精美雕刻,而石楼中仅是厅,就布置着大块厚厚精美地毯,全金色,就连家具也是金色,一入内,基本就是闪瞎人眼的节奏。
  只领着孟小虎他们参观了一幢最边缘的石楼,冯伦立刻方向一改,带着他走向官邸中央一块石崖,打开石崖上的一道金属铁门,一个巨大人工开凿的石洞出现在眼前,石洞里面堆满一包包东西,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巨大仓库。
  冯伦并未多做解释。
  孟小虎也未在第一时间发问,而是径直走向其内,虎啸一扬,一刀切开最近一包鼓鼓囊囊的粗麻袋。
  麻袋裂开,一块块表面长着少许绿毛的干面块,制造成砖头模样,成人巴掌大小的干面块出现。
  侧眼,孟不虎玩味看向冯伦。
  冯伦面不改色,恭敬解释:“大人,这仓库是整个金沙镇上下所有镇民的口粮,因为大人前来接任,是以原本应该在清晨就由侍卫发放给镇民今天一天的粮食,到现在仍旧没有发放,大人也看到他们的身体状态,普通人一顿不吃无事,他们一顿不吃却有可能粹死。”
  黑眸一眯,孟小虎平静反问:“周大人平日怎样发放一天口粮。”
  冯伦平静回答:“凡是能从事淘金重体力活者,前一日能淘出三瓶王朝指定金沙后,每再多淘出一瓶金沙,就发放一块干面块加一瓶清水,镇民就指望这个,养活自己与他们的家人。”
  一股怒火从心底快速腾起孟小虎黑眸猛然一眯,眼中冰冷光芒绽放,虽然还未了解清楚全部情况,可是,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即便黄沙中蕴藏再丰富的金沙,可在沙漠这样严酷环境中,人的体力本就容易快速消耗,一天淘出三瓶金沙,每多一瓶才给一块巴掌大小干面块,根本无法维持一个劳力一天消耗的体力,而且还要养一家?一家到底有几口人,一天三顿,分食的话一顿能吃几口?


第四百七十三章 奇异清潭
  怪不得这些镇民个个皮包骨头,瘦得像鬼。
  或许这是周风之控制镇民的手段,可不得不说,这种手段太过下作,而且根本没把人当人看,硬生生被饥饿长期折磨的滋味,没有亲身体会者根本不知道有多残酷。
  面无表情,孟小虎低沉发问:“一瓶金沙?多大的瓶子,淘满一瓶金沙大概要花费多长时间?他们换回的清水,又是多大容量?”
  一语不发,冯伦如变戏法一般,从怀里掏出两个瓶子,全部透明,一个瓶子很小,另一个瓶子如同地球售卖的最普通矿泉水瓶。
  “这个是金沙瓶。”
  将小的瓶子放置在左手,摊开,伸到孟小虎眼前,冯伦平静解释。
  怒火凭空加了一倍。
  虽然这瓶子很小,可要看它装的是什么,装的是一粒粒淘来的金沙,这瓶子简直太大,满满一瓶金沙,绝对可以打造一枚沉甸甸的金贝。
  “一个金沙镇镇民,花费三个时辰,一直持续淘上三个时辰,可以淘满一瓶。”
  冯伦无视孟小虎眼中的怒火,平静的详细解释。
  说完,他就再度恢复沉默。
  孟小虎眼中的怒火烧到极至,尼玛,镇子里的镇民,以瘦到皮包骨头的身体,一只瓶子要三个时辰,正常人恐怕也要一个多时辰,也就是说,让他们每天凑足王朝所需的三瓶金沙,不眠不休也要九个时辰,而想要吃饭,好,还得继续淘,哪怕再多淘出一瓶,也要连续工作十二个时辰,问题是,已经虚弱至风一吹就要倒的镇民,有几个能连续高强度在沙漠中工作十二个时辰?
  要知道沙漠,白日里温度如火炉,可到晚上气温会剧降,冻死人也并非不可能,就连正常人也不可能坚持,更别提这群几乎处于半死半活状态的可怜镇民。
  另一个大小如矿泉水的瓶子,不用冯伦解释,他也清楚,这恐怕就是淘到一瓶金沙后,周风之发放的一瓶水。
  心肠简直已经黑到底,恐怕世界上最毒的毒物,也不比他毒。
  这么一小瓶水,却要应对沙漠中的高温,普通人就算在这里呆上三个时辰,恐怕消耗的水也是这个量的三倍。
  难怪他们会如此麻木。
  在这种地方,受到如此残酷压迫,死,或许还是一种解脱。
  伸手拿过冯伦手中盛水的瓶子,突然脑海里一道怪异想法闪过,眯眼,孟小虎玩味追问:“周疯子胆儿还真肥,居然如此心狠手辣,他就不怕用这么苛刻的待遇,会让镇民以飞快速度累死,如果镇民大面积累死,哪怕他再厉害,加上他的手下,恐怕也无力每个月按时淘出王朝需要的金沙吧?”
  眼中精光一闪而过,冯伦看向孟小虎的眼神,首次闪过一道激动光芒,多了一分恭敬,他低头解释:“周大人不会担心这个,第一,每隔半年,帝都就会开启那边的传送阵,不仅会送来一批食物,带走规定的金沙,还会送来一批数量不小的新住民,第二,这一点也是周风之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因为镇子里的水源,发放给每个镇民的清水,与外面普通的水大相径庭,凡是喝此水者,生命力都比普通人要旺盛很多倍,这水,不仅是金沙镇的宝贝,每半年帝都都会来人,用容器大量取走这里的清水,秘密仅供王族使用。”
  原来还有这种事?
  绝对够隐密,就连皇甫雅仙给他的资料都未说明这一点,她不可能骗他,唯一的可能性是,知道这一点,恐怕整个金戈王朝不会超出一巴掌的人数,甚至更有可能,唯一知情者只有皇甫祥云。
  真有这么神奇?
  尽管有所保留,但镇子上那么多皮包骨头者依旧活着,这一点就令他不得不相信。
  好奇在瞬间升到。
  尽管很想一睹为快,不过孟小虎还是以惊人毅力,压制住这种情绪,思索了片刻,淡淡再问:“老冯,镇子里的劳力,基本上一个劳力会有几个家人?”
  当发现孟小虎居然不顾清水,还在继续原本未完成的询问时,冯伦眼中不仅有三分激动,甚至多了二分热切,恭敬清晰回答:“普通而言,一处猪棚只会住一名劳力,而一名劳力,一般有二至三个,无法从事淘金重体力活的家人,他们只能从事更轻一些的杂役,不过做这些事,获得的食物与清水少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猪棚?
  这两个字听得孟小虎是一头雾水。
  “孟大人是这样的,每个居住镇子里的镇民,周大人不会解决他们的住宿,只会由属下给他划分一块地方,做为他的居住点,街道两边的石屋,是这些人在完成日常任务后,用自己时间,自己去开凿石头,垒成的住所,周大人觉得这些住所又脏又臭,所以干脆给它们取名为猪棚。”
  冯伦不用他发问,立刻详细的替他解释。
  该死!这疯子还真没把人当人看,听到这里,孟小虎对于那百余名亲自下令杀死的壮汉,再无半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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