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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 精校版-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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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他有能人帮他出谋划策,他有能人帮他赚钱,他有能人帮他改建城市。”

杜瓦尔一边说一边上前一步。

“狗屁能人。”

瓦萨姆低声骂了一句。

“不是能人的话,会让菲利普得到那块领地吗?他们还藉这个机会把西格尔也拖下水,逼西格尔不得不接受这场挑战。西格尔的领地如果开发得很慢,甚至开发不起来,他还有什么颜面继承王位?”

杜瓦尔点透其中的关键。他只谈谋略,至于赚钱和改造城市根本就没提。

那一箱金币不是假的,也不是拿来装样子用的。其中一半已经兑换成银币,为了兑换这些钱,国库空了三分之一。至于城市改造,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见分晓,到时候第一排五幢样板屋应该建好了,大家进去看一眼,再在里面过一夜,就能够知道那群人是不是真有本事。

巧慧城市就是一堆房子的组合,房子造得好,城市也差不了。“你认为西格尔没有机会?”

那位父亲问道。

“有,机会就是菲利普倒大楣。”

杜瓦尔很阴险地笑了一声:“这种事很难说,或许北面的蛮族听说他手里有钱之后,会跑过来看看,或许也有人对这些钱感兴趣,不过那肯定不是我们。”

“你的意思是让其它人为难那些外来者?”

一家之主听懂了杜瓦尔的意思。

在这件事上,他们家原本就有分歧。

大儿子一向都有些跃跃欲试,想要冲锋陷阵,以便得到西格尔王子更多青睐,虽然不可能获得新的领地,但是给他们一些官职应该不难。而另外两个儿子都趋向保守,一开始就希望先观望观望,别急着做出决定。

他本人最初的时候和大儿子的看法一致,但是现在,他有些摇摆不定起来。

“愚蠢,这根本就是把功劳送给别人,别忘了我们现在已经是西格尔王子的人。”

瓦萨姆看出父亲的动摇,连忙在一旁警告道。

在哥伦安特站错边并不可怕,顶多就是受到一时的打压,毕竟被夺爵和削减领地的可能性很小。再说就算西格尔王子失败了,也至少拥有伯爵头衔,仍旧保有那片土地,身边还是会有一个小圈子,巴尔德罗家绝对可以在那个小圈子里插上一脚。怕的就是朝三暮四,最后被两边排斥。

“你想怎么样?”

那位父亲又犹豫起来,他觉得大儿子的话也有道理。“菲利普自己并不怎么样,厉害的是那几个外来的帮手,如果能够把他们除掉,那就万事大吉了。”

瓦萨姆咬着牙说道:“当然,如果能够把菲利普王子也干掉,西格尔王子肯定会更感谢我们。”

“你在玩火。”

杜瓦尔的脸色变得异常阴沉。

“我不是在玩火,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蛮族知道菲利普王子很有钱,肯定会打他的主意。所以我们并不需要亲手杀他,只要传递一些消息给蛮族就可以了。”

瓦萨姆越想越得意,他哈哈大笑起来。

“你为西格尔做那么多事,他能够给你什么?”

杜瓦尔轻蔑地笑了起来。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巴尔德罗家的长子居然露出得意的神情:“这你就不知道了,大王子殿下亲自召见过我,他给了我一张委任状,上面任命我为哈路克省的行政主官。”

“你不会是吹牛吧?”

杜瓦尔看了看兄长,又看了看父亲。一家之主点了点头:“你哥哥说的是真的,西格尔王子亲自来过这里,他签署了不只一张委任状,不过这些委任状全都要等他登上王位之后才能够兑现。”

这话让杜瓦尔沉默了下来。

许诺和委任状是两回事,前者完全可以抵赖,顶多就是名声不好听,会背上“言而无信”的骂名,后者就不同了,到时候不能兑现的话,他们就可以拿着委任状,联名控告这位新国王,甚至有可能掀翻王座,让这位国王下台。

***    ***    ***    ***

在贝尔格郊外的树林里,一群人骑着马悠闲地漫步而行,在他们的前面,一群猎狗正在狂奔着,时不时还能听到一连串狗叫声。

这些狗看似乱跑,实际上全都训练有素,牠们绕着弧形跑动,形成一个包围网。

从被包围的那片林子里窜出一群撞子,牠们被赶得四处乱跑。

现在是秋季,正是各种动物拚命进食的时候,牠们要积蓄脂肪度过漫长的冬季,这同样也是打猎的好日子。

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是菲利普王子那八个护卫,他们现在全都是王子殿下的直属骑士,拥有勋爵的头衔。菲利普王子在队伍的中间,尼斯和他并肩而行。

“你的箭术最为高明,想必这次打猎,你的收获也会最多。”

菲利普王子微笑着说道,他这是提醒尼斯。

在北地,光有智慧不行,必须有实力才会被人看重,而且还必须是能够将别人打倒的实力,辅助类的神术魔法就算再高明,也得不到这里人的认可。

突然一阵犬吠声从前面传来,紧接着大片灌木丛哗啦啦地乱抖起来,灌木丛中隐约可见飞窜的身影。

“猎物过来了。”

走在队伍最前面一个骑士大声喊道。菲利普王子连忙举起弓,第一箭肯定要由他来射。菲利普王子同样也苦练过箭术,他没尼斯那样精通,打猎却没有问题。他用的是一把长弓,这传承自北方的蛮族。搭上箭,拉开弓,随着一声弓弦响,箭矢如闪电般地钻进树林里。

只听到一阵凄厉的长鸣,一只獐子歪歪斜斜地往前跑了几步,然后一头倒在地上,那枝箭矢穿透牠的脖颈。

这一箭就如同信号,只见跟随王子一起前来打猎的那些附近领主子弟,全都举起手中的弓。

这些人用的弓,大部分也是长弓,这种武器在北方已有两千年历史。也有一些人用的是复合弓,这是从东方传过来的。

一枝枝箭矢飞射而出,耳边只听到一阵弓弦声和箭矢破空的飕飕声。

这让尼斯见识到北地骑士和南方骑士的不同。

在南方,弓箭并不是一种受到重视的武器,那里的骑士箭术都很一般,在这种密林里射箭,大部分箭矢都会钉在树上。而眼前这些人箭术全都不差,很少有人射偏。

好在尼斯对自己的箭术同样有信心。

尼斯用的仍旧是连珠箭,他的右手抓着五枝箭,如同弹琴一般拨动弓弦,箭矢像天女散花一般飞了出去,每一枝都瞄准一头獐子。

他的箭不但快,而且走的是弧线,因为有三头獐子躲在树木后面,用一般的箭术是没办法射中的。尼斯正感到得意,突然“夺”的一声轻响,一棵两个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树,被一道白光打穿。

那道白光是一枝箭,一枝凝聚斗气的箭。

拥有斗气并不算太稀奇,但是能够将斗气运用在远程武器上就不简单了。尼斯急忙转头看去。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射出这一箭的是一个年纪比他稍微大一些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并没有把弓放下,射出一箭之后,他又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枝箭矢。他射箭又是另一种风格,每一箭都异常沉稳,松弦之前总是要聚气,出手的瞬间,箭矢的尖端凝聚起斗气的锋芒。

又是一道白光射出,又是夺的一声轻响,另外一棵树上也多了个窟窿。这一箭势不可当,杀伤力绝对不次于附着穿透、破魔、重击之类特性的魔法箭。“那是桑巴尔德兰的天弓秘技。”

菲利普王子知道尼斯对这有兴趣。“桑巴尔德兰?”

尼斯对这个名称不是很熟悉,甚至不知道这是地名,还是某个人的名字,但是他对这种箭术非常在意。

之前阿萨克斯灾难之夜,他就感觉自己的暗器缺乏威力,所以一直都希望能够弥补这个弱项。

“那是北面的一座岛屿,是蛮族的三大圣地之一,天弓是其中一个流派,一听名字就可以猜到,他们擅长的就是弓箭,最强的箭技称为‘射落星辰’,据说一箭就能够让星辰泯灭。”

王子在一旁解释着。

尼斯觉得有些不太对,随即问道:“我记得蛮族不用斗气。”

“万变不离其宗。”

王子在武技方面绝对不外行,直接向尼斯解释起来:“蛮族所谓的暗劲,其实和斗气是差不多的东西,只不过暗劲从气血中来,存于气血之中,随气血流转,斗气则出自脏腑,散布于全身。”

尼斯心中大喜,他对骑士的修练体系始终一知半解,因为根本没这方面的书籍。他以前也曾经请教过很多人,问题是,大部分骑士都只知道如何修练,却从来不考虑为什么要那样修练?没想到实力不算太强、原本不被他看好的菲利普王子,居然是一个理论大家,这倒是要多请教请教了。不过此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尼斯暗中用密语术问道:“那个人支持你?还是正在观望?或者是你哥哥的支持者?”

“是我的人,他和他的家人不久前刚刚向我表示效忠。”

菲利普王子绝对敢打包票。

尼斯这下放心了。他从蒙德那里学到洛尼克岛的秘传剑技,桑巴尔德兰和洛尼克岛的风气若差不多,或许他也能够学到这套天弓秘技。

“你想学习天弓秘技?”

那个年轻人惊奇地看着尼斯。“我需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钱还是其它什么?”

尼斯直截了当地问道。那个年轻人并没有回答,他催马朝着那几头獐子而去。所有的獐子都聚集在一片空地上,士兵们正检査上面的箭矢。

那些箭矢上面全都有不同的记号。

尼斯的箭纤细如同麦秆,很轻,整枝箭从头到尾都是黑色的。以每一头獐子身上都有这样的箭矢,而且都命中要害。“你的箭术很精准。”

那个年轻人说道。

他并不是恭维,这几头獐子有的身上插满箭矢,但是有三头就只有几处伤口,因为牠们都被树木挡着。

想要射中牠们,要不让箭矢拐弯,要不就穿透树木。

“你根本没必要学我的箭术,我们的风格完全不同,对你来说,更适合的是东方人的狂风箭法。”

那个年轻人摇头叹道。

“狂风箭法的杀伤力不足。”

尼斯很清楚其中的差别。

天弓秘技用处应该是在战场上狙杀那些强力的骑士,追求的是精准和威力,狂风箭法则是杀伤士兵的箭术,追求速度和连续性。他的连珠箭和狂风箭法非常类似,自然知道其中的优点和缺点。

“两条路完全不同,你会把自己练废的。”

那个年轻人的心眼倒是不错。“我只是想借鉴一下。”

尼斯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那个年轻人轻叹了一声,他摘下自己的弓放到尼斯的手里:“你试着拉拉看。”

尼斯把弓接了过去。

刚一拿到手里,他就感觉不对,这把弓根本就不像用木头或者牛角之类的东西所制,反倒像用金属打造。他试着拉了拉弓弦。弓弦纹丝不动。“天弓秘术的核心是,多强的弓就能够发挥出多强的威力。”

那个年轻人挺有耐心:“这把弓是用黄金树的枝条制成,弓弦是用冰蚕丝绞成,拉满的话,力量差不多需要三百公斤,最远可以射七百米。”尼斯倒抽了一口凉气。

对于骑士,特别是能够运用斗气的高阶骑士来说,三百公斤算不得什么,不过那是指劈砍的力量,用在弓上就非常少见了。

同样这把弓的强度也让人惊诧,重型军用弩都没有如此厉害,这都已经达到弩炮级了。“阿卜杜勒送你的那把弓你还拉不开呢!”

伊斯特朝着这边走过来,他戏谑着揭尼斯的老底。

把弓箭还给那个年轻人,尼斯皱着眉头在那里思索着。他不太认可刚才的话。

不是弓越硬,射出去的箭就越有威力。箭矢的威力只和速度有关。他曾经做过这方面的研究。试过用各式各样的发射器,发射不同重量的箭矢,结果发现并不是弓弦张力越强,就能够射得越远。

中型弩炮的弓弦张力有七、八百公斤,普通十字弓的弓弦张力只有二十公斤,两者都发射标准的轻箭,十字弓发射的轻箭飞到两百多米外,中型弩炮发射的轻箭只飞行了一百四十几米。

弩炮的威力只有在发射特制的重箭时,才会显现出来。那一米长的箭矢重达三公斤,能够在三百米外洞穿半尺厚的木板。

所以他得出结论。

在速度相同的时候,箭矢越重,威力越强,射程也越远。

在箭矢重量相同的时候,速度越快,威力越强,射程也越远。尼斯看得明明白白,那枝箭的速度确实比他的箭速度快,快了至少一倍,但是那威力就不只相差一倍,一千倍都不止。那不可能是斗气的效果。

斗气能够让箭头变得锐利,但是要打穿这么粗的一棵树,箭头必须锐利到接近毁灭之刃的程度。那是不可能的。

“仍旧没有想通吗?”

菲利普王子很高兴看到尼斯钻进牛角尖:“我发现你更像一个魔法师,而不是一位牧师。”

这话倒也没错,牧师和魔法师的最大区别,就是他们看待问题的角度。不管是哪位神灵的牧师,都认为世间的一切本该如此,万物运行的规律是神灵决定的。

魔法师就不同了,他们认为万物的运行有着特定的规律,神灵只是能够运用和改变这种规律,人只要掌握其中的奥秘,同样也能够拥有如神灵一样的力量,所以他们喜欢追根究底。

尼斯很勉强地笑了笑,他没兴趣谈论这些,此刻他满脑子都是速度和威力之类的东西。

突然一阵吱吱急叫,让他从胡思乱想中回神过来。叫声来自他腰间系着的竹篓。

竹篓的顶盖一下子弹开,一道银光从里面窜出来,紧随其后的还有几道银光。

尼斯的心头顿时一紧,小东西和他心灵相连,拥有着他所有的能力,其中就包括对未来的预知,再加上动物的感知远比人类敏锐,所以总是能够察觉到隐藏得很深的危机。

而此刻,在队伍前面,那些猎拘却毫无察觉地跑动着,看上去悠闲而又祥和。

尼斯毛骨悚然,如此的平静反倒让他生出一种异样的恐惧。几乎在一瞬间,他发动荆棘冠上附带的神术。

荆棘铠甲是一种范围神术,并非只能对自己使用,只要在他周围五米之内的自己人,全都会受到保护。

下一刻,尼斯旁边的王子殿下和伊斯特都包裹上一层铠甲状的光膜。这边刚刚亮起神术的光芒,从四周的树林里、从一丛丛灌木底下,窜起十几个人影。

他们全都握着弓箭。

一连串弓弦声响,一排箭矢朝着尼斯三人射了过来。箭矢破空时的飕飕之声,仿佛死神吹响的短笛,又像是地狱魔王的呼吸。大部分箭矢是冲着尼斯而去,其次是伊斯特,也有两枝对准了菲利普王子。

箭矢是暗器,但是这玩意力道既强劲且快,射箭的人离得又近,只有三、四十米,让人来不及拔出兵刃格挡。

更要命的是三个人全都骑在马上,连闪避都做不到。尼斯的反应最快,身体往右侧倒了下去,因为箭从左面射过来。“飕飕飕!”

一枝枝箭矢从他的头顶上擦过,也有几枝箭射中他的身体。命中他的那一瞬间,这些箭矢化作一道尺长的白光。白光闪过之处,荆棘铠甲的光膜瞬间就被穿透,连那件软甲最外面的几层也被打穿了。如这些箭全都是破魔箭,安排这场刺杀的人花费的代价不小。幸亏尼斯的软甲强悍,顶住这样的攻击,也幸亏他躲过朝着脑袋射来的那几枝箭矢。

一个翻滚,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尼斯单腿跪地,他的右腿被射穿了两个窟窿。

当初制作软甲的时候,因为那头大老鼠的皮不够大,只能用在胸、腹、头部、后背这类要害之处,四肢这些次要部位只能用其它材料,所以防御力不够。

“刺客,有刺客。”

王子殿下的护卫们一边喊叫着,一边朝王子扑去,他们用身体护住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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