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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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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破车早该报废了,不过麻烦的是,以我们院的办事效率,想要申请买辆新车简直难如登天,坐等头头脑脑们一道道地批示完同意,恐怕要直到地老天荒,我可真没那个耐性。上个月我就和沈月商量着是不是自己买辆车,结果深得此人赞同,公司的车虽说开起来省钱省心,但毕竟不是自个的,到了周末也不好意思总一直霸占,行动起来着实不便。等过了夏天,拿到东四环那个项目的设计费,我们就去买一辆自己喜欢的车,我一边开着老年普桑奔向经贸学校一边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和往年一样,5月的校园早已被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覆盖。我和那个脸熟的保安点点头,把车直接开进大门,停在沈月宿舍楼的门前,靠在车旁点上根儿烟,注视着新鲜活泼的男孩儿女孩儿们三三两两地经过我的身前,鼻子里断断续续地钻进春天傍晚的青草散发出的阵阵清香,心情松弛得一塌糊涂。 
  等了将近二十分钟,我都有点儿不耐烦了,沈月才磨磨蹭蹭地从楼里出来。 
  “你想让我等死吧?” 
  “打了个电话。” 
  “跟谁呀,打这么半天?” 
  “你管呢。” 
  “呦嗬,还跟我玩神秘。”我们钻进车里,“要不咱们别回家吃了?” 
  “我正想和你说呢,我也懒得做了今天。”   
  我爱你(12)   
  “那咱们去哪儿?” 
  “你说。” 
  “每次都是我说。”我琢磨了一下,“去吃泰国饭?听说三里屯新开了一家。” 
  “不怕洗衣粉味儿啦?” 
  “不怕,谁让你喜欢呢,我豁了。” 
  沈月侧过身子冲我笑笑,然后拍拍我的脑袋:“乖,走吧。” 
  二环路上堵得水泄不通,直到磁带里的许巍第三遍唱到那首《故乡》,我们才开出了东四十条桥的出口。我机械地摘挡挂挡、打轮并线,用沙哑的嗓子跟着许巍同样沙哑的嗓音哼哼着“……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然后在间奏的时候告诉沈月:“小谢特喜欢这歌儿。” 
  她没接我的话,过了一会儿,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刚才是樊星给我打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新男朋友了。” 
  我心里暗暗吃了一惊。 
  “你别和谢天说。” 
  “知道了。” 
  我当然不会和谢天提起这件事儿,我想得到这会对他有多大打击。这么多年了,我们都习惯了小谢在不同的姑娘中间穿梭不休、游刃有余,直到他和樊星闹崩了以后才突然发现这姑娘在他的心中原来如此重要。这半年以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大伙聚在一起,除了姚远还劝他几句,我们都对他和樊星的事儿闭口不提。我知道,和我一样,谢天的心里终于被一个锋利的姑娘划开了伤口,对此,旁人无能为力,我们只能静静等待着他自己将伤口愈合。 
  我一直觉得樊星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儿,即使现在她把我最好的哥们儿撂在一边自己另觅了新欢,我也无法指责她的做法有太多不妥,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会让谢天绝望疯狂,我可干不出来通过自己的嘴让我的兄弟彻底崩溃的堵心事儿。 
  车里有点儿闷,我摇下车窗,温热的晚风透过窗口徐徐吹进来,一点儿也不凉快。 
  “天马上就要热起来了。”沈月在我身边说。 
  天真的马上就热了起来。2002年那个闷热如蒸笼的夏天,世界杯在离我们一海之隔的日本和韩国张扬开演,晚上只要不加班,我就赶到“火烈鸟”和我的哥们们凑在一起喝酒看球,一直耗到挺晚才会回家,通常我到了家里,沈月早已心怀不满地进入了梦乡。和大多数女孩儿一样,沈月对足球毫无兴趣,对这个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的无聊赛事印象恶劣,感觉糟糕。 
  尽管如此,决赛那天,她还是陪着我们一起看完了整场比赛,赛后唯一的评语是:“罗纳尔多留的那叫什么发型啊,还嫌自己长得不够难看吧?” 
  我们一起在附近随便找了个饭馆儿吃晚饭,半截儿,谢天把沈月拉到一边嘀嘀咕咕地说了会儿话,随即变得心神不定、坐卧不安,饭都没吃完就离席撤退,开着车一溜烟儿地不知去向。 
  “丫干吗去了?”姚远问我。 
  “我也不知道。”我瞧了瞧沈月,“你没把那事儿跟他说了吧?” 
  “我才没那么大嘴呢,他好像自己觉出不对劲了。” 
  我们没再说下去,默默地吃完了那顿饭,大伙儿心中都清楚,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早晚会走到如此地步,只是今天晚上,够小谢一呛。 
  石光又喝多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一改平日作风,几乎天天不用人劝就能把自己灌得瘫软如泥,着实蹊跷。我们结账走出饭馆儿,姚远搂着他的肩膀来到我车前:“晨子,你送他回去吧,瞧丫喝的。” 
  “没问题。” 
  “不用不用,你们走吧,我自己回家。” 
  “你丫行吗?” 
  “没事儿,真没事儿,走你们的吧。”石光假装清醒地踹踹我的车轮,“我自个溜达溜达,晚上凉快。” 
  “石光怎么了?”回家的路上,沈月翻腾着工具箱里的磁带问我。 
  “谁知道啊,可能有什么事儿不顺心吧。他就那样儿,有事儿也不说。” 
  “他那个女朋友呢?” 
  “有段儿日子没见着了。” 
  “不是他们俩也出事儿了吧?” 
  “不至于吧,你别乌鸦嘴啊。” 
  “你才乌鸦呢,长得那么黑。” 
  我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冲她轻松一笑,可心里却变得有点儿烦躁。我知道,沈月可能猜得没错儿,我的朋友们最近好像确实前赴后继地掉进了重重麻烦,难以自拔。我不知道能做点儿什么,事实上,我知道自己其实什么也做不了—我们都长大了,各自拥有着一堆专属于自己的烦恼,不可与人分享,谁也没法帮忙,只有茫然无措地独自面对。 
  我想起了上学时候我们每逢考试不及格就凑在一起长吁短叹地得出的小结论:人生啊,是真他妈的难! 
  13 
  足足等了一个多月,我们才拿到了那辆早就订好的银灰色宝来。这辆二十万冒头的宝来1。8T是我和沈月遍查杂志网络,又百般斟酌后选中的车型,几乎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积蓄。提车那天,正赶上大风降温,我们俩哆哆嗦嗦地赶到亚运村跟着销售人员办完一长串繁琐的手续,终于坐到了充满塑料味的崭新车厢里。摸着精致合手的方向盘,那一刻,我们双双从心头飘起一种美滋滋的感觉。   
  我爱你(13)   
  一夜大风过后,地上铺满干脆枯黄的落叶,冬天不远了,但坐在自己的车里听着音乐,感受着迎面吹来温和舒适的暖风,我们愉快得就像两个小孩儿。出了专卖店,我们给车加满油,立即开上宽敞的四环路兜了一圈儿,虽说风沙强劲没法打开天窗,可这也丝毫不能影响我们尽享狂飙兜风的好兴致。 
  “月儿,抽空你也去学个车吧?” 
  “我可懒得去,”她正摆弄着中控台上的连放CD,“有你给我当司机我还学什么车呀。” 
  “那我隔三差五地出趟差,这车不就闲着没用了吗?” 
  “正好让它歇歇,这可是咱们自己的车,要好好爱惜,知道吗?我还打算用上个十年八年呢。” 
  “呦,我媳妇儿可真会过日子,怎么以前没发现啊?” 
  “去,谁是你媳妇呀。” 
  “啊?你不能连这个都不承认吧?”我伸出手揪住她柔软的耳垂,“说,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日子过得真快,又是一年过去了。去年这个时候,我们才刚刚相识,开始第一次约会,开始悄悄地亲吻,开始低声在彼此耳边说出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甜言蜜语;如今,我们就像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几个世纪,对对方像对自己一样熟悉和珍惜,再不用怀疑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彼此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们都希望能这样平静地一路走下去,直到那遥远得看不清模样的终点。 
  我收起油门,让车平稳地滑过通向家门口的那条熟悉狭窄的街道,看着身旁已经安静睡去的姑娘,心头充满一种淳厚的幸福。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喜欢你对我淡淡地微笑,喜欢你和我说过的每一句甜腻缓慢的话语,甚至,喜欢和你的那些争吵。我把车停稳在楼前,拉起手刹,调低CD的音量,把头轻轻靠在光滑紧绷的椅背上,享受着车里和心里的一片安宁,我说过,所有甜蜜的疼痛的过去终将飘散得无影无踪,新的姑娘、新的生活迟早总要到来,我们只需坦然接受即可。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沈月突然睁开了眼睛:“到家了?你怎么没叫我?” 
  “我想让你好好睡一会儿。” 
  “天都黑了,咱们上楼吧,我饿了。” 
  “我也饿了,今天咱们吃什么?” 
  “炸酱面,想不想吃?”她笑着点点我的鼻尖。 
  “想。” 
  “那就赶快回家吧。” 
  “现在不走。” 
  “怎么啦?” 
  “你得先答应我一个小要求咱们再回家,要不然我就不上楼。” 
  “干吗呀这是?”她睁大了眼睛,“说吧说吧,我全答应。” 
  “月儿,”我把手轻轻放到她的脸上,看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咱们结婚吧。” 
  14 
  那个冬天,沈月明显比以往活跃了一块儿,面色红润,喜气洋洋,整个人就像一颗鲜亮饱满的大橙子那样时刻散发着芬芳的气息。我们快要结婚了,就像那首歌里面唱的:“从此不再是一个人,要处处时时想着念的都是‘我们’。”—但愿我们都能做得到。 
  “月儿,你是不是一直等着我跟你说那句话呢?” 
  她在我怀里微笑着把头埋下去,默默不语。 
  “唉,我要是再敏点儿就好了,早就该说了,是吧?” 
  “你才知道啊。” 
  “那你也不提醒提醒我?” 
  “废话,哪有女孩儿先开口的。” 
  我们把婚礼定在了明年“五一”,到那时候,我们刚好认识整整两年,现在再回想起那个疲惫烦躁的五月的黄昏,我们沉默地相聚在了一起,又险些擦肩而过,真有点儿恍若隔世的感觉。 
  “凌晨,你说咱们的婚礼办得简单点儿还是隆重点儿?” 
  “听你的。” 
  “不,你说。” 
  “我说呀……还是听你的。” 
  “我想去教堂。” 
  “……” 
  “怎么啦?—你不愿意?” 
  “没有。那咱们干脆就热热闹闹地大办一场。” 
  “怎么都行,我就是想去教堂举行婚礼,真的,从小我就一直这么想。” 
  “没问题,全凭我媳妇儿做主。” 
  “你真好。” 
  …… 
  “你真好。”曾晴手捧着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脸上挂满了满足的笑容。 
  “我不一向如此嘛。” 
  今天晚上的王府井放眼过去,完全被密密麻麻的人海包裹起来,我在DONUTS店里排队排得腿肚子都转了筋才终于买上了那两杯咖啡和几个齁人的甜甜圈儿,这是曾晴一直钟爱的甜食。 
  “臭美吧你就。”她用还没摘下毛线手套的手拍着我的脸,“说你胖你就喘。” 
  “我胖?我哪儿有你胖呀。你瞧瞧你自个儿,穿着这件羽绒服多像个大熊猫。” 
  “我打你啊!” 
  毕业这几个月,曾晴确实日渐丰满,连小肚子上都鼓起了一缕赘肉,弄得她成天愁眉苦脸的,茶饭不思。   
  我爱你(14)   
  “怎么办呀,这可怎么办呀你说,我必须得减肥了,从明天就开始行动。” 
  “瞎减什么呀,我瞧这样挺好。” 
  “好什么好?难看死了。” 
  “你不懂,”我躺在她腿上懒洋洋地说,“操起来舒服,跟大沙发似的。” 
  我真觉得她现在这样儿挺合适的,上学的时候她可太瘦了,体重还不到100斤,我一只手就能抱着她爬上我四楼的宿舍。奇怪的是,和几乎所有的女孩儿一样,曾晴一直为自己这副营养不良的造型沾沾自喜,好像多长一斤体重就会吃多大亏一样,让我难于理解。 
  可惜,除了长胖了这点令我比较满意之外,自打毕业上了班,曾晴的身上还出现了一些不太喜人的变化:她开始越来越喜欢化妆,每天均需细心涂抹好两个蓝紫的大眼圈儿和一副鲜红刺眼的嘴唇才肯出门;身上板板的职业套装层出不穷,从身边经过必定香气逼人;由于频频陪客户应酬锤练得酒量陡增,包里还时不时地揣上一盒儿又细又长的事儿逼“绿摩”。说实话,我对她这路作派怎么看怎么别扭,有一次趁着她向我显摆新买的一双状如图钉的高跟鞋时,我大胆直言:“你觉得你这么穷倒饬特好看吗?跟鸡似的。”,说得她当时勃然变色,随即泪如泉涌,我不得不又追上了一百句甜言蜜语才把她哄回原状,并由此得出结论:与其付出百倍代价还是最终屈服,不如始终面露微笑地接受现实,一时冲动要不得啊。 
  当然,抛开类似无伤大雅的小风波,我们的感情算得上一帆风顺、圆满如意。每次出差回来,我们都会加倍地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曾晴还仗着自己身为外企老板小秘的优势频频拉着我出入各色昂贵饭馆儿,偶尔还能订间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和我一起去消遣一晚,总之,我们的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滋润顺心,当时我可不会想到,这只是我们崩溃绝裂之前最后的明亮时光,仅仅几个月之后,一切都将变得迥然不同。 
  99年的平安夜,我们一起去了王府井大教堂。从上小学开始我就天天经过这座哥特式的尖顶建筑,可从来都没有过想要进去瞧瞧的念头儿,那天由于曾晴的强烈要求,我才拉着她的手第一次跨进了那扇阴暗高耸的大门。世事是如此奇妙,谁能料到几年过后,我的婚礼就将在这个古老肃穆的教堂里举行,并且,和我牵手的人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姑娘。 
  我们在DONUTS店里泡了一个多小时,隔着布满水汽的落地玻璃看着外面街上摩肩接踵的来往人群,道路两旁的枯树上挂满了鲜艳闪烁的廉价灯泡,衬出一派热闹喧嚣的节日气象。八点一刻,我们喝完咖啡,相互依偎着穿过马路走进对面的教堂,一年一度的圣诞弥撒已经开演了。教堂里面和门外的街道一样被人塞得满满当当,我们蹑手蹑脚地从排排座椅和信徒中间找到两个空位坐下,听着神父低沉的声音从远远的前方模糊传来,除了一句话都听不清楚,还真有几分神圣庄重的意思。 
  尽管如此,我的耐性也只允许自己坚持个十来分钟。我开始如坐针毡,频频朝身旁的曾晴挤眉弄眼示意撤退,不料此人竟一个劲儿地摇头皱眉表示反对,就像她真能听出个子午卯酉来一样,其实我知道,在宗教信仰方面,我们俩程度仿佛,一对儿白痴。 
  我百无聊赖地抬头环视着教堂高高的弧形穹顶、雕刻细致的石头立柱、五彩缤纷的精美玻璃和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压抑图画,一时间头脑中天马行空,像是和自己的身体正在渐渐分离。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职业的关系,我喜欢所有华丽宏伟的古老建筑,置身其中,它们让我惊叹,又让我随时感觉着自身的渺小。千百年过后,它们将依然健在,继续屹立在风雨和阳光下,可我们呢,早已化作泥土或尘埃,消散无形。 
  这样的念头儿总让我感到气馁和悲哀,幸亏它们在我的心中只是偶尔闪起,一瞬即逝,其余的时间,我还是能够确保自己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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