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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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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高,但是在速度和技巧上提升了很大一截,让我大是赞叹精灵的先天优势。

    要说到进步最大的,却是非菲丽雅和爱丽丝莫属,现在的她们已经可以自如的运用混合了魔法能量的异种真气,对“随风扶柳剑”也学了一小半,但是同样的剑法,在她们两人手中使来却是大有不同。菲丽雅的魔法属性本是水系,但是在混合了我的先天真气以后,却异变成冰系,在她施展剑法的时候,虽然用的是木剑,却也是寒气逼人,在使用了我送给她的寒冰神剑以后,冰属性真气配合上冰系神器,实在是相得益彰,估计就算是大剑师,也未必会是她的对手。就这还是因为她修炼了逍遥诀只短短数天,剑法还不纯熟,真气也不能运用自如。要不然,以她已经达到白银级别的异种真气,就算是剑圣,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与菲丽雅不同,爱丽丝的本身属性是风系,她最大的优势,就在于速度,无论是身法还是招式,她的速度都要快人一筹。她身上的变异真气,在量上远逊于菲丽雅,但是在质上却是犹有过之,毕竟,是经过天地元气的改造,在质量上还远不是我的先天真气可以比拟的。不过用先天真气改造经脉实在太过凶险,所以我在帮菲丽雅的时候,才退而求其次。爱丽丝现在的真气水准,大概在剑师左右,但是现在她能使用的,也就是大剑士程度,不过以她的速度,却已经不比特克逊色多少,尼克和她交手的结果,却均是以平局告终。惹的已经不是爱丽丝对手的兰克整日里都是唉声叹气,直恨老天无眼,居然弄出个这么年轻的大剑士来捉弄他。兰雅则

    这段时间,就算是最痴迷于剑术的特克,也十分惊讶于菲丽雅母女的成长,更惊讶于我的剑法的神妙。区区十来天的时间,就把本来以技巧论大概只能勉强算个大剑士的菲丽雅直接带入大剑师的水准,而完全没有剑术底子的爱丽丝现在已经是大剑士了,这样的速度他们简直想都没想过。要是让其他人知道出了个十岁的大剑士,只怕真要摔掉许多人的眼镜。可惜的是,他们哪里知道我为了让她们母女快速提升实力,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直到现在,我的真气还没有完全恢复,而且,就算恢复了,只怕也要比施功以前低上一筹。

    上午和下午的时间,我都泡在图书馆,沉迷于魔法的世界之中。可惜的是,尽管我现在对魔法的理论已经知道了不少,但是想要释放魔法,还是难比登天。了解的越多,我却越是疑惑,看来想要解决自己的问题,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好在我耐性不错,虽然成效不显,但我还是决定自己查阅下去。早点和午餐,我们都选择了距离林香公寓最近的学院食堂,为此,菲丽雅迅速的成为了学院的四大美女导师外的又一大美女。原本来人不多的食堂很快就人满为患,不过因为有学院十大高手之一的特克在座,倒也没什么人敢来找麻烦。不过吃饭的时候,过来搭讪的学生或者老师却是层出不穷,让我们都是不胜其烦。

    晚上,自然是我这个音乐导师上课的时间了。每天,梅琳娜和梦盈都会准时而至,而剑士导师梅馨也会不时的到来。我虽然好奇并不喜欢音律的梅琳娜和梅馨的到来,不过反正她们也不影响我们的教学,也就由得她们了。温柔大方的菲丽雅和调皮可爱的爱丽丝很快和三位美女导师打成一片,练武之余,菲丽雅和爱丽丝也会不时的出去串串门,据说已经认识了林香公寓里面大部分的住户。

    凯莉公主也是每天必到,而且,我还注意到,那个一直暗中保护她的人依然存在,虽然那人都从没有进过公寓,但我却清晰的感觉到她的存在,知道她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我。除了她,我的公寓外面也已经出现了一些暗中查探的人,菲丽雅也告诉我一直有人在小心的探她的口风,想要打听我的事情。一切的一切,让我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不过我却一直不加理会,只要那些人没有做的太过分,我并不打算主动去做些什么。

    这一天,是我和矮人铁匠阿力克谢大师约好的日子,也是要给我定做的宝剑镶嵌魔核的日子,所以,吃完早饭的时候,我就带着菲丽雅和爱丽丝来到了阿力克谢大师的铁匠铺。

    往昔显得空旷的武器店现在却是人声鼎沸,奇异的是虽然有许多人,但店里面的伙计却只在一边待着,并不上去招呼,只是死死的盯着大门。看到我们进来,还没等我自报姓名,店内的伙计已经认出了,道:“少爷您可算是来了,我师傅今天一大早就在盼着你呢!请往里面走。”一边说着,一边就要把我们带往内堂。

    “且慢!”一声断喝传来,我转头看去,发现说话的是个中年壮汉,他的身高在两米左右,国字形的脸上,淡蓝色的双眼不时闪过点点光芒,手中握着的是两尺宽,一人高的金色双手重剑。那壮汉快速的走上前来,拦在我的前面,道:“莫非这位就是阿力克谢大师花费半个月时间,所精心打造武器的主人?”

    “不错!”伙计干脆的答道,“请你不要挡着我们,阿力克谢大师早已经吩咐下来,只要武器的主人一来,立刻就请他进内堂,不得怠慢。”

    那壮汉却不加理会,转而看着我,道:“不知这位阁下怎么称呼?可有贵族封号?”却原来,我现在穿的一身白色长袍。虽然看起来并不显得十分华贵,但是材料却全部都是菲丽雅精心准备,是精挑细选,乃是最上乘的布料,价值不菲。况且在我身上,自然有一种飘逸雍容的气质,所以他会把我看成贵族却是一点都不意外。

    “有什么事情就快说吧,我可没时间耽搁。”虽然那壮汉看起来颇为不凡,但是对于他一出现就阻拦了我的道路,我还是十分不满,自然也没什么好气给他。

    “鄙人切威德,忝为勇敢者佣兵团团长,冒昧请阁下转让这把兵器,有什么要求请随便提,只要能够办到,我绝不推托。”壮汉诚恳的道。此言一出,周围的人都发出一阵惊呼,显然这个人应该不是等闲之辈。

    疑惑的看了看那店伙,他连忙道:“师傅忙于帮你打造单手剑,半个月来推掉了所有的活计,客人们猜侧,那把武器有可能会是一件新的神器,所以都聚集在这里。这些人,都是想要见识这把剑的!或者,”他看了看那壮汉,接着道:“就像他这样,想要购买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在这片大陆,要说最吸引人的东西,莫过于神器了,难怪会有这么多人等在这里。不过,那勇敢者佣兵团我怎么听着耳熟?

    “不知道阁下意下如何?”那壮汉看我没有回应,继续问道。

    我收回思绪,摇头道:“不卖!”笑话,我既不缺钱,又不缺什么,为什么要卖精心打造的长剑?

    那壮汉原本带着微笑的表情闻言一窒,缓缓道:“以我们勇敢者佣兵团的实力,想来能难住我们的事情并不是太多,还请阁下三思!”语气中却已经带了淡淡的威胁。

    我终于想起是在哪里听过勇敢者佣兵团这个名字,那是在我刚刚注册佣兵的时候,就有个人自称是勇敢者佣兵团的副团长,想要让我加入他们佣兵团,而且声称自己的团长是个剑圣,可惜那人傲气十足,我一见就讨厌,何况我本就没加任何佣兵团的打算,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想不到到了数千里外的奥斯德列,居然又遇到了勇敢者的团长,更想不到的是,这个团长和那副团长一样的讨厌。“说了不卖就是不卖,你们佣兵团实力是强是弱,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冷冷的答道。

    “好!好!好!”那壮汉连道了三声好,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狠厉之色一闪而逝,转身恨恨而去。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神器风波二

    冷冷的看着那壮汉消失在门口,我知道这件事情并不算完,那伙计看我的眼中也带了点惋惜,似乎我肯定会有什么不测似的。不过,一个剑圣和大陆第三的佣兵团也许可以让大多数人望而生畏,但是我却是一点都不放在心上。周围的众人也是议论纷纷,显然也是不看好我。

    经过这么一番闹剧,再也没人提出要向我购买那把剑,不过却也有数人跟在了我们身后,一起进了内堂,伙计小声的向我解释道:“这些都是小店的贵客,所以无法阻拦。”

    我微一颔首,却是置之不理,看这些人的样子,只怕为的都是我那还未见面的长剑。若是这些人只是想见识下那把剑,我也没打算拦着,要是他们也有什么非分之想,那我也绝对不会给他们得逞的机会。

    到了内堂,那伙计给我们每人上了杯茶以后,道:“大师正在做最后的准备,还请各位稍等片刻,我立刻进去通报。”转身而去。

    我默默的品着香茗,暗自沉思:想不到只是简单的打造武器,居然会惹出这样的事情。这几人一个个都衣着华贵,只怕没一个是等闲之辈。个人实力上自然没有那切威德剑圣那么强悍,但是看他们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气势,显然都是惯于发号施令的人。以权势论,只怕未必就在那切威德剑圣之下。

    正沉吟间,其中的一名少年却走到我们面前,施礼道:“小王蓝迪斯•;非力克丝,不知几位高姓大名?”

    非力克丝?难道这人是王族中人?我一边暗自嘀咕,一边道:“在下龙孤天,这是内子菲丽雅和小女爱丽丝,不知道阁下有何见教?”菲丽雅落落大方,优雅的还了一礼,爱丽丝也有样学样,乖巧的跟着施礼,倒是把她肩膀上的小羽吓了一跳。

    蓝迪斯一楞,惊道:“莫非就是小妹所说的龙大哥?”

    我微微一楞,细心的菲丽雅却已经听出其中的意味,道:“你所说的小妹,可是凯莉公主?”

    蓝迪斯点头,道:“听小妹说,是你们一路护送她回到王城,这段时间,她也多有打搅,小王还得替她好好的多谢几位。”一边说着,一边转头看向菲丽雅,却猛然间浑身一震,痴迷的眼神再也转不回来。虽然面蒙轻纱,菲丽雅的风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菲丽雅微笑道:“王子太客气了,凯莉公主温柔可爱,而且生性随和,与我们一家关系都不错,说不上什么打搅。至于护送她回到王城,更是从何谈起,只是我们正好同路而已,旅途之上互相照顾,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哪里谈的上什么护送!”

    看着菲丽雅侃侃而谈,丝毫不在意对方的王子身份,我的嘴角微微一翘,暗道:让她自己多交几个朋友果然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前,只要有我在场,菲丽雅就基本上不会开口,很有点中国古代女子三从四德的意味。这虽然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的自尊心,但是对她自己而言,却实在不是件好事情。所以,我才一直希望她有自己的世界,交自己的朋友,现在总算是有了点效果。

    这时候,另外的三人也靠了上来,纷纷自我介绍以后,分别是剑士布郎,魔法师威尔逊和商人卡库里。我的估计一点都没错,这些果然都不是等闲之人。当先的是剑士布郎,看他虽然年纪不大,也才三十左右,却已经是个大剑师级的高手了,更骇人的是,他居然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封号是伯爵。其次的是魔法师威尔逊,爵位是侯爵,这是个年近七旬的老者,他掌管的是帝国的武器调派,是绝对的实权人物。相比起来,第三人是最不起眼的,卡库里满身肥肉,是个大胖子,看起来似乎连走动都十分的困难,但是我却察觉到他的实力,绝对不在刚刚的切威德剑圣之下,是帝国最大的商人。

    寒暄过后,商人卡库里开门见山,道:“龙公子,虽然我还没见到你所打造的武器,但近百年来,能让阿力克谢大师花费那么长时间打造的武器,绝对是神器。而且,就算是二十年前,大师打造神器旋风神枪的时候,也只花费了他十天时间。而这次,时间却已经达到半个月,想来这把剑的威力,只怕还在旋风神枪之上,不知道你可有意将它拿来出售?我旗下的帕萨拍卖行,是大陆上最好的拍卖行之一,相信一定可以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或者龙公子可以开个价格,我可以现在就把此剑买下来。”

    不等我回答,那剑士布郎已经抢在我前面,道:“龙公子若是有任何要求,我都会尽力办到,还请务必将这把即将完成的剑售于在下。我平生别无所求,却独独缺少一把好剑,还请龙公子成全。”

    皱了皱眉,我对他们的提议不置可否,却看向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道:“他们两人都想要我的剑,不知道你们两位又待如何?”

    蓝迪斯王子仔细思索了一番,苦笑道:“我原本也想得到这把剑,不过既然它是龙先生你的,那我再无非分之想,只希望龙先生能够让我一见此剑,开开眼界。”

    威尔逊侯爵却是波澜不惊,缓缓道:“老头子我是个魔法师,就算那剑再怎么威力巨大,对我也是无用。只是我既然掌管了帝国的武器调派,现在出了一把神器剑,据说还是从没有过的单手剑,老头子自然也就少不得要来见识见识。”

    我点了点头,道:“这把剑的材料,是我几经波折才能得到,况且,这是我为自己打造的长剑,想来也未必会适合他人使用。所以,想要我出售长剑的两位,可以不必再提了。至于王子和侯爵大人的要求,我倒是可以满足。我今日过来,正是送上魔核,还得等阿力克谢大师镶嵌上去以后,这把剑才算完成,只怕今天两位还是要失望了。”

    听我这么一说,四人不约而同的露出失望的神色,蓝迪斯王子道:“阿力克谢大师向有规定,在他武器完成之前不准旁人观看,看来今天我们确实是难以见到了。”

    剑士布郎倒也干脆,道:“如此说来,确实是我莽撞了,不过龙公子若是改变主意,还请务必考虑一下在下,到时候必不会让公子失望,告辞了!”不等我回答,竟是当先走了。

    我微微颔首,暗道:看这人倒是直爽,要是有机会,倒是可以交他这个朋友。不过,想要这把剑,他还是不要再想了。

    这个时候,阿力克谢大师终于走了出来,一出现,他对其他几人都是不闻不问,直接跑到我的面前,道:“龙公子,你来了最好,快跟我来!”说完,不等我回答,拉起我就走。看他头发散乱,双眼血红,显然已经有段时间没好好休息了。

    我微微苦笑,知道现在他的脑子里除了打造的剑以外大概别无其它,所以只得嘱咐菲丽雅母女安心等候,自己则跟着大师向着他来的方向走去。

    跟着他来到另外一个大房间,只见一个一丈高的熔炉燃烧着熊熊烈焰,旁边摆着铁砧,不同大小的铁锤,一些矿石和兵器的铸模凌乱的散在四周,角落里还堆着数个酒坛子。

    铁砧上面,正摆放着一把乌黑的长剑,两指宽,三尺长,薄如蝉翼,剑身上,一条隐约可见的神龙正在兴云吐雾,栩栩如生,剑柄之上,是片片鳞形,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却是握手酥软,十分舒适。剑谔是为翼形,看起来优美而华丽,两侧的翅膀上,镶嵌着豆大的红宝石,中间却留着一个孔洞,想来是镶嵌魔核的位置了。整柄剑软如绵,韧如丝,竟是一把软剑。

    阿力克谢大师指着那剑,道:“龙公子,想不到那陨石之心这么神奇,打造成剑之后居然柔软至此,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在他看来,这么软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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