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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娘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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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月心下一沉,皱了皱眉,转头看向韦典,不敢置信,“死了?!”

“是。”韦典道,“她无依无靠,而且身份卑微,别说是后宫之主想让她死,就算是一个普通管事太监想让她死,她也活不到第二天。想来也算是可怜,她本是小姐之命,却一出世便沦落为世代不能翻身的官奴……公主想必也听说过她父亲谋反之事?”

苏月点点头。沉默了一阵,半晌之后才又淡淡道:“如若我记得不错,那云静儿原名叫云静初,她父亲本是德治年间的左相,云南山。”

“正是,公主记得不错。十六年前,云南山因卷入雍王苏辰的谋反案而被株连,陛下下旨籍没其家,嫡亲三代之内男儿全部被杀,旁系皆流放岭南,而女则为奴为婢。那桩谋反案臣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实在是惨烈之极!当时,云静儿也只是襁褓中的婴儿而已,却还是随着其母一起当了官婢,在掖庭长大。”

“谋反一向是大罪,如此处置,无话可讲,没有株连九族已是陛下网开一面了。”苏月淡淡哼了声,微顿之后才又接着道:“你可知道这云静儿可有兄弟姊妹?……我是说,这云南山,有几个儿子?”

韦典捻须想了一会儿,“这个臣倒真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公主问这个问题,臣以为不管臣知不知道,都无关紧要。她就算有姊妹,也都在宫中为官婢,她就算是有兄弟,也在那次株连中一并被杀。公主也该知道,朝廷既然有旨,那兵士们自然是连条狗都不会放过,云家的男子定是悉数已被杀。”

苏月只能点点头,也叹了口气,“我自然是知道的。”

“臣不知公主怎么突然问到了云家?”韦典极为不解。这桩谋反案早已过去十六年,一切俱已尘埃落定,她突然之间提起,确实有些怪异。他虽然记得当初她在宫中之时,因那云静儿是皇后的近身侍婢,两人也算是相熟,但毕竟尊卑有别,两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深交。真不知她现在突然提起这云静儿到底是何意,所以韦典干脆便也直白的多嘴问了一句。

苏月笑了笑,摇头,“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而已。你先下去,我想在此静一静。”

“是。”韦典颔首告退,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道:“臣与驸马虽相处时间尚短,却也已发觉驸马不仅精通诗书,对药草似乎也颇有研究,实是天纵之英才。只是,方才午膳之前驸马曾找到臣,就公主药膳之事,想向臣请教一二。臣自然是别无二话,倾囊相授。谁知紧接着驸马又问微臣,是否能拜臣为师研习医术。臣不敢斗胆贸然答应,特来请教公主。”

凌云对医术情有独钟,苏月当然是知道的。而且这医术,对他而言,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若非想要考取功名,他只醉心于药草,怕也会有一番成就。只是他抛去身份之别,去求一个“下人”教他医术,倒是苏月没想到的。若是之前,苏月定然是毫不犹豫的拒绝,让他心无旁骛的考取功名,然而现在,一切都已不同。所以她没有丝毫犹豫,爽快笑道:“这是好事。驸马既有此心,还望韦大人不吝赐教了。只是这拜师之说,还是免了吧。驸马不可能行医救人,他只是突然兴致所至,不会持久,我想,不必如此麻烦。”

“是,臣遵命!”韦典心中虽是一堆的谜团,却还是恭恭敬敬的答应了下来。

他当然是别无选择。

从古至今,任何一个大夫,都讲究师承,若未拜师,便要人倾囊相教,那也与强盗无异。但既然公主发话,他也只能答应。他当然不敢奢求一个驸马会对自己叩首拜师。只是他委实不明白公主到底是出身何种考量,居然会放任自己的丈夫跟随自己学医。

“公主若无别的吩咐,臣就暂且告退……”

“嗯,去吧。”苏月淡淡应了声,低头又去欣赏那水中景致,看起来她方才所问之事也只不过真的是她突然之间想到了、然后再随口问问而已。

*******************

碧色的池水自然比不上那玉佩的色泽,但还是让苏月看直了眼,怔怔的,回不过神。

上一次见这玉佩,是好几年之前的事。那只玉佩,是属于云静儿的。

她认识云静儿的时候,是云静儿刚到仁明殿不久。原本一个端茶送水的宫女是惹不来她的注意的,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这个玉佩。

那天,闷热。十四岁的苏月在去向父皇请安回仁明殿的途中,突然遭遇了一场暴雨。她和随侍躲闪不及,被淋了个透。跑到仁明殿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沐浴。

仁明殿是母亲的寝宫,并不是她的,那里伺候她的自然也是母亲身边的人。

这其中,就有这个云静儿。

苏月记得,看她的第一眼,便眼前一亮。那女孩子真的很美,一张俏脸说不出的水灵,最重要是那一双晶亮的眸子格外的动人。苏月自幼就听过一句话,说一个女孩子如果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那她一定是个十分聪明的人。这个看起来比自己看起来还要小一点小女孩,越看越是觉得她通身有种说不出来的特别。

苏月不禁多看了那女孩子几眼,谁知那女孩子好像被她给吓到了,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当即就跪下了。

苏月失笑,忙道:“你不必紧张。你是新来的,对么?”

女孩子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云静儿。”她的声音很低,却很好听。

十四岁的苏月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说起话来也不会深思,直接便笑着赞美道:“你名字很美,声音很好听,长相也很美!”

云静儿的脸红了。

苏月看到更是心情大好,“你过来,帮我整一下头发。”

“是。”云静儿站起身缓缓的走向她,垂下头轻柔的除去了她的头饰,解开了她的发丝。

云静儿正低头专注之时,苏月突然感到脖颈间一丝舒适的冰凉。

她好奇的伸手一摸,便碰触到了一个小巧的东西。

“这是什么?”苏月新奇的看着手里那只通体碧绿的翠玉玉佩,小巧精致,背面还有着层层叠叠的云层,正面刻着篆体的“云”字。她越看越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绝对不可能属于一个低贱的宫女,所以立刻神色一凛,喝道:“大胆!你居然敢偷宫里的东西!该当何罪!”

云静儿一看就是个胆小的女孩子,突然见公主这么一声呵斥,吓得当时就哭了,腿一软,立刻跪倒在地上。只是因为那玉佩是用红线穿起挂在颈间的,所以她跪下的时候因玉佩被苏月紧紧攥在手里,那脖颈便被红线生生的勒出了一丝红痕,头也被迫极为别扭的昂起,哭着辩解道:“公主,这是奴婢的传家之物,绝不是偷的!”

苏月当然不相信,绷紧了小脸继续逼问,“不说实话是么?你若是说了,我还能饶你一命。你若不说,休怪我按律处置你!”

云静儿显然被吓坏了,眼泪不停的流,“公主恕罪,只是这玉佩确实是奴婢的传家之物……奴婢绝不敢说谎,公主饶命……”

苏月冷笑,“传家之物?我可从没听过哪个寻常人家会有这么贵重的传家之物!再说,所谓传家之物也都是传男不传女,你家的传家之物怎会在你一个女子身上?摘下来!”

云静儿虽胆小,却也固执。僵持了许久,她就是不肯把那玉佩从脖子上给摘下来,并且绝不松口说是自己所偷。

苏月气呼呼的直接披了衣裳,把人领到了母亲面前,理直气壮的告起了状:“母后,这个奴婢她偷宫里的宝物还死不承认!”

皇后皱了皱眉头,听二人讲了前因后果之后,竟笑了,“安平,你以后可不能这样随便下定论。这的确是她家传之物。云静儿,你且出去,公主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后这玉佩还是藏好为妙,夏天天热,当心再露出来被人再误会。”

云静儿抹着眼泪道了谢磕了几个头便出去了,皇后这时候才甚觉好笑的跟苏月讲起了这玉佩的前因后果。

也正是从那时,她才知道了,这个云静儿和仁明殿的其他宫婢不同,只因她有着曾经非常显赫的身世。她的父亲,是昔日鼎鼎大名的左相云南山,她脖颈中的玉佩,正是云家的传家之物。因她母亲在掖庭早已去世,这经历过大难的玉佩,自然就挂在了云静儿的脖颈之上,天经地义,容不得任何人质疑。

不过苏月还是不解,“左相难道就没有儿子了么?这传家之物怎会带在了女孩子的脖颈上?”

皇后解释道:“云家的男儿全部被处死,能够传云家血脉的,自然也就只有这女儿了。”

苏月点了点头,这才算是想通。

可能是因为这一次自己委屈了云静儿,所以再见她时,苏月便觉得非常抱歉,也不免对她另眼相看。加上她的出身,苏月对她抱歉之外,也多了几分同情和尊重ZeI8。电子书。总之,一来二去之下,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也渐渐熟识了起来,二人之间所谓的主仆规矩也渐渐的免去了不少。

如果不是两年之后苏昭看上了这位越发美貌的女孩子,云静儿也不会被母亲给赶出仁明殿,并勒令不准在苏昭面前再出现。

如果不是母亲仙逝,父皇也不会因为心情闷闷不乐而也看上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子。

如果不是被皇帝看上,这个女孩子也不会被陈氏因嫉妒而处死。

现在,她死了。不知道她那玉佩,是不是也伴随着她而长埋于地下。

当然那枚玉佩何去何从,和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她关心的是,为何在凌云的脖颈里也同样有着一枚一模一样的玉佩?!

云静儿的玉佩既然是云家的传家之物,那这玉佩,必定是独一无二。凌云脖颈中的玉佩和那个玉佩一般无二,又说明了什么?

苏月简直不敢想下去。

把他曾经说过的话串在一起,就是一个几近完整的故事。

——他本是洛阳人氏。

——他的“父亲”老来得子。

——他的“父亲”绝不容许他做官。

——他搬迁至边陲吴家村的时候,只有两三岁,倒推过来,正好是十六年前。

苏月只觉得指尖冰冷,大热天里,竟感到了丝丝阴冷的寒气。

她不敢再往下想,更不会去为了证明这个可怕的想法而去求证什么。

她必须要让所有人确信,甚至包括凌云自己,都要确认他姓凌,他是个家世清白的农家之子,凌家子弟,出生在运州梅县吴家村。

必须如此。

绝不容许有任何意外。

苏月慢慢握紧了拳头。

昨日她问他索要那枚玉佩,就是怕这枚玉佩有朝一日会惹出无法收拾的麻烦。而他,无疑对玉佩是极端珍视的。他对她的要求一向是有求必应,而独独这次,他身子一僵,迟疑了一下,竟装傻的反问了一句:“嗯?什么?”

她当然知道这是不情之请,更知道这无异于无理取闹。只是,除了这个法子,她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让他尽快把玉佩取下来,稳稳的藏在自己手里。所以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索要。

最后,他许是无奈了,也装不下去了,更是不想因此而让自己不高兴,薄了自己的面子,便笑了笑应和道:“家传之物自然是传家的,我自然是要传给凌家子孙的,娘子不要心急,这东西还能跑了不成?”

听他这么说,她也只好作罢。难得听他如此轻巧的四两拨千斤,她也只能笑自己居然忘了他也是个心思敏捷之人。

世上总有一些人大智若愚。那不是真的愚,而只是不想去费脑子在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之上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吼吼,我徳赢了。。。。下场对西班牙,向冠军冲吧冲吧!!!加油加油加油~~~~~~

呜呜,霸王好多,乃们让偶在大夏天里不用吹空调了。。。心里哇凉哇凉滴呀。。。。泪奔~~~~

第二十五章

凌云是被苏月给闹醒的。圣贤曰,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看来果真如此。以前在吴家村的时候又要上山采药帮人看病,还要去私塾教书,回头晚上更要秉烛苦读,人反倒每日里精神奕奕。而现在除了读书什么杂事都不须再费心的时候,竟也习惯了这夏日午睡的休闲。

如今到了江南,似乎人人都有这样的习惯。燥热的午后,酒足饭饱,倒在竹榻上睡上一会儿,听着高高低低的蝉声,实在是种说不出的惬意和安宁。睡上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再醒来之时,最热的时段已然过去,人也精神了许多,神清气爽。

凌云睡得很安稳,还仿似做了一个很好的梦。突觉耳边一痒,整个人便打了个激灵,陡然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果然是他家娘子在笑着逗他。

他轻笑着捉住她的手,“娘子醒了?”

苏月娇憨一笑,半个身子靠在他的身上,举起手里的鞋子道:“本来也没怎么睡。……卓凡,你看,这鞋子我从春天做到夏天,如今总算是做好了,不知你穿上可否合脚。”

凌云伸手接过,一脸掩饰不住的惊喜。他原本以为她早已放弃了这鞋子,没想到她竟还是给完成了。虽然这针脚难免粗糙,可这一针一线里所含的东西早已超过了这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布鞋本身。

“多谢娘子!”凌云喜滋滋的连忙弯腰,套上了鞋子,又站起身颇为得意的走了两步,笑着赞道,“娘子亲手所做的鞋子果然不同,甚为合脚。”

苏月有些不太相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

苏月这才放下了心,“鞋子合不合脚,脚知道。你若是穿着不适,就扔了它,我再做给你!”

凌云又开始笑,合不拢嘴。在房内又走了两步之后,才恋恋不舍的脱下,坐回竹榻上,圈住了她的腰,轻吻了一下她的脸颊,柔声道:“多谢娘子。”

苏月笑了笑,伸手握住了他圈在自己腰上的手,微顿了顿,低头轻声道:“卓凡,这几日你跟韦大叔似乎走的有些近,难不成是结成了忘年交?”

凌云嘿嘿一笑,“我只是发现韦大叔极为精通医术,便忍不住多问了他一些。本想拜他为师,可他偏偏不肯,说什么他自己也并非悬壶济世的大夫,只不过略通些药草而已。既然他如此谦逊,我也只好作罢。”

苏月挑挑眉:“这么说来你们还算是忘年之交了。这样也好,也免得你读书之余嫌烦闷。”

“嗯。”凌云点点头。只是,他点头,并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所谓韦典只是“略通”而已。他对韦典的身份早已多有揣测,认定也绝非等闲人等。但既然苏月跟韦典都否认,他若是再追问也并无意义。一想到此,他心底又忍不住觉得有些落寞,圈在她腰间的手便更紧了些。

“卓凡,这几日我一直在想,扬州好的书院也不少,你想不想挑一间书院去读?”苏月依偎了他一阵,突然淡淡问了句。

凌云有些意外,“书院?”

“是啊。”苏月笑笑,“所谓读书,亦是论道。当初孔夫子弟子三千,七十二贤,莫不是在与夫子的论道中有所感悟,一个人读书,纵然再聪明绝顶,也终究是一家之言,难成大器。扬州文人雅士云集,且隐居大贤数不胜数,你何不趁咱们眼下已安定,去书院里结识一些同道中人?我听韦大叔说,扬州最出名的书院就在那城南山上,四周青山环抱,极为静幽,唤作淮左书院,取自扬州乃淮左名都之意。听说这书院数年前便被圣上朱笔玉批,由当时大学士修建而成,征集经典,广聘名师,刹时生徒数不胜数,三五不时的,还是有高雅之士、博学之家前来讲学,学风开放,教规整齐,贤才辈出,人才济济,你难道不想去结识一些名师么?”

凌云也是读书人,运州虽偏远,却也不是极为闭塞之地,自然也从别人口中听到过这鼎鼎大名的淮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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