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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驸马无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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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他微微一愣,跟着低下头抿嘴忍笑,唇角如勾,眼梢飞扬,当真是……日月无辉、众生倾倒。

但此时此刻,我却觉得颈后生寒。

这个人太让人捉摸不透,行事太诡秘,太会忍耐。他一扬手就让凝香和八个轿夫几乎同时倒下,如果说那时他只是趁人不备施毒成功,那么对付门外那一队随从呢?二十个随从,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现在他却没事人似的好端端地坐在我面前。以一抵二十,还要背负着我,竟然就这样从二十个好手眼皮底下逃脱了。

有这样的手段,却让我五花大绑做了脚凳一路抬出皇宫。越是会忍耐的人,手段越是狠辣,比如明轩。但明轩还没有他这般阴毒,一抬手就是二十多条人命。这个安歌,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

我想此时我的脸上一定流露出恐惧神情,因为安歌欣赏般地笑起来。被我当作脚凳,此时看到我内心真正的恐惧,对他来说岂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我还道大周长公主因何劫我出宫,原来是将我当作那个戏子。”

“那个”戏子?什么意思?还有另外一个戏子么?

“那个戏子哪,真是可怜。我心下不忍,早早送他去极乐世界,免得多受痛苦。”

我愕然:“你不是李超要抓的戏子?你杀了他?可是你当时的打扮与李超描述的一模一样,而且……。”

我本想说在皇嫂的后院曾见过他,话到嘴边突然意识到不妥。

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阴云,忽道:“而且你在宁婉月那里见过我。”

我闭上嘴,心里一片混乱。原来那时他回头,已经知道树丛后有人,凝香那时不由分说将我拉回来是有所感觉了吧。倘若他不是那个戏子,那他和皇嫂又是什么关系,竟然直呼皇嫂闺名?抓我是否皇嫂的意思?又有何目的?

我皱着眉问道:“你究竟是何人?”

“我吗?”他又笑了,声音要多温婉就有多温婉,看着我的眼神简直就象是看着青梅竹马的小妹妹一般:“平阳你呀,真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几年功夫就不记得我了啊。”

他身子往后靠,舒展开手脚一副任君观赏的架势,脸上始终是笑盈盈的。我仔细审视他,搜肠刮肚也找不出记忆里有这么一号人物。

没等我继续问,他又凑近我,近得能让我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

“真的不认识了?没良心呀,我却一眼认出你了呢。”他一副又好笑又无奈的样子,伸出手指在我下巴上轻轻刮了一下,“那时你竟以为我是那个可怜的家伙,想要救我出宫?你呀,还是那么傻。”

他手指细腻纤长,指尖上的温度适中,温和而干燥。这本是一只能让任何女人渴望的手,我却因这只手的轻轻一触而起了一层鸡皮,胃里象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

“放肆!”

我一掌挥过去,终究因浑身无力,被他轻易避开。而他的脸色也随之变了,完全象变成另外一个人,那两道凌厉恶毒的眼神望向我时,我竟然打了一个冷颤。

他狠狠盯了我片刻,朝门外击掌三次,冷声道:“你们还在外面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进来瞧瞧大周长公主的风范。”

门,果然开了,进来三个穿着夜行衣的人,其中一人肩上扛着一只硕大的麻袋。那扛着麻袋的人匆匆看了我一眼,立刻低头,将麻袋小心放在地上。而其他二人自进门起就一直低着头,并未看我一眼。

我望向那只麻袋,看形状,麻袋里竟象是装着一个人,只是身材纤小。

三人走到安歌面前跪下请安,口称少主。这个称谓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能出入皇宫并有胆量劫持我的,来头一定不会小。但要说他是我自小认识的人中的一员,我实在没有一点印象。

安歌此时的目光冷得象把刀,扫在那个背着麻袋的人身上。那人似乎有所感觉,抓着麻袋的手指渐渐缩紧,骨节因用力过度而变得苍白。那僵硬的脊背,越压越低几乎抵住地面的前额,任谁都能看出他内心的紧张害怕。

“打开。”安歌命令道。

那人不发一言立刻动手解开麻袋口。我正想看一眼那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人,安歌的身形稍稍偏过挡住我的视线,我刚刚看到半个的侧面,他已点头道:“做得好。”

那人立即将麻袋口扎好,如释重负地轻轻舒了一口气。

我越发摸不着头脑,从那麻袋中人的纤小身躯、刚才半个侧面中的几缕长发、耳环、细腻的皮肤就可以判定,那是个女人。难道安歌入宫的计划就是为了把这个女人偷出来?从安歌刚才故意挡住我的举动看,这个女人有可能是我认识的。但若不想让我看到,尽管在屋外验人便可,为何偏偏要在我面前解开麻袋,还故意让我看到半个侧面?

我手抚紧皱的眉心,问题太多并不是好事,只能让我的思绪搅成一团乱麻。我定定神,从乱麻中理出一条思路来。当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我如何脱身,要知道这个答案只要知道安歌绑架我的目的就可以了,简而言之,他想拿我去换什么。而要知道安歌的目的,只需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苦笑,脑子都几乎要想爆了,所有的问题又回到原点,那个最简单的问题,他是谁?唯一的线索就是,许多年前我和他就认识,可我偏偏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10。1期间保持日更,更新时间为每天早上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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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解故人心(一)

作者有话要说:  10。1期间保持日更,更新时间为每日早上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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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安歌又恢复了我醒来时所见到的模样,温和而悠闲,脸上带着懒懒的浅笑。

“做得实在是不错,回去可以领赏了。”安歌又赞赏了一次,并且还拍了拍黑衣人的肩。

三个黑衣人脸上都现出几分喜色,尤其是背麻袋的那个,用手背抹去了额角的汗,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长气。

“可惜功不抵过呀。”安歌幽幽地叹了口气道。

三人立时浑身僵硬,背麻袋那人甚至微微发起抖来。

安歌看住他,道:“大周律例,窥视长公主者该如何呢?”

剜去双眼!

那人的颤抖就此停住,屋内一片死寂,静到连三个黑衣人的汗水滴到地上的声音都听得分明。我心下骇异,如果要论大周律法的话,劫持公主已是火刑。是他自己让下属进屋“瞧瞧大周长公主的风范”,现在倒讲起大周律法来。

安歌此时眸子里却一点笑意都无,冷森森的仿佛能把人冻住。

“谢少主。”

那黑衣人声音沙哑微颤,磕了一个头,坐直了深吸一口气,竟然真伸出双手双指朝自己双眸叉上去……

我胃里翻滚,顾不得别的,趴在床沿上便大声呕吐起来。

耳边听见安歌温婉的声音:“可以滚了。”

没有人可以象他那样,将一个“滚”字说得那般温和好听,但那声音此时听来就象刀尖划在铸铁上,刺耳、突兀,让我毛骨悚然。

我不敢抬头看,也无法用完全脱力的手臂撑起上身去看,只以余光看到那三个黑衣人站起身,那个自剜双眼的人也勉强站起,似乎又将麻袋扛在肩上,发出极度隐忍痛苦的闷哼后,一步步朝门外走去。血滴了一路,又被他自己的靴子踩得晕开。

我脖子僵硬,却依然硬生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绣鞋,我必须确定它们依然是干燥洁净的,并未染上任何血污。不能晕,不能软弱。我一遍遍对自己说,勉强支持不至于让自己晕过去,头无力地枕在手臂上沉重地喘息着。

“哟,吓到平阳了。”安歌靠近我,满意地欣赏着我的虚弱,“如何,我的长公主殿下,想起我是谁了没?”

我张了张口,这才发现身体已战抖得发不出声音,拼命吞咽了几次,用尽全力的声音依然很轻:“想起来了,一个草菅人命的败类、懦夫,慕容安歌!”

“啪”的一声,我左半边脸立时就肿了起来。我将嘴角内侧撕裂后的血尽数吐出来,不知哪来的力气,竟能撑起身子面对他。虽然牵扯到脸颊的皮肉时痛如刀割,我仍朝他亮出了一个不屑的笑。

“慕容安歌,大周最卑鄙无耻的叛逆定远侯慕容宣最看不起的庶子。你小时候虽然又黑又瘦总是挨打,却还有些男人样,不象现在。”

慕容安歌的面色变得极其可怕,苍白中透着阴森的黑气。

我静静等待暴风雨的来临,心里却五味翻腾,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他曾是胆小怯懦默默无闻的少年,我一直想不起是他,就是因为那时的他太不起眼了。庶出、内向、自小丧母、男生女相,这使他在家族里一直受到同胞兄弟们的欺凌,就连他的生父定远侯慕容宣也非常不待见他。

他跟随其父到封地宴都后,直至十八岁上才又随其父回京述职,自此一举成名,被誉为大周国最美男子。那时我还未从内廷政变的阴影里走出来,整日躲在闺房足不出户,因此从未见过他一面,对他的名字也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

皇嫂居然和慕容家的人扯上关系,皇兄知道了会是如何感觉?皇嫂的族人已经遍布大周国要职,如果宁氏里通外和,以后的仗还怎么打?

我觉得耻辱,觉得可笑。

皇嫂已叛变?这个可能性比较小。如果大周战败,首当其冲被处死的就是皇兄和皇嫂。如果皇嫂荒诞到想以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勾搭的也不应该是慕容安歌,而是慕容宣的长嫡子慕容余。最有可能的是开战前她与慕容安歌已有私情,如今藕断丝连互相利用。

但皇嫂的娘家人,宁氏一族,就很难说了。宁家靠着皇嫂,在朝中的势力已是枝繁叶茂,这么多人,其中一两个背着皇兄皇嫂暗地里接受定远侯的好处不是不可能。慕容安歌这次甘冒奇险潜入皇宫,必定有极其重要的任务,挖一挖大周的墙角或许就是其中一项。

“说你傻还是聪明呢?”慕容安歌凑在我耳边,与此情此景极不相称的温婉声音令我一阵阵泛寒。此人冷静得可怕,就算被我的辱骂刺中要害,也不过是须臾的功夫就冷静下来。

“不惜自己的名誉救一个戏子出宫,真是傻到极点。但刚才那样故意激怒我,却又是聪明得很呀。猜得不错,象你这么有价值的美人,我怎能不用来向骆明轩换点东西呢。”

我心里苦笑,这大概正和明轩心意,他的心思恐怕是最好我遇个什么意外死掉吧。

正如慕容安歌所说,我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活着时如果没有起到作用,那么我的死也是能够被拿来利用的。大周长公主死在敌方手里无疑会打击大周军心,而我和明轩的双簧唱得太好,谁都会相信,我死后最受打击的会是明轩。

唯一不算太糟糕的是,看来明轩尚未向定远侯表露他离开大周的意向,定远侯仍将他作为头号大敌。但,这次我被绑架,对他来说岂不也是暗中和定远侯合作的最好机会?

安歌还在继续:“无论他换与不换,结果都会一样,因为你本身就是最有价值的。平阳你想自取死路,不让骆明轩为难么?或是乘早一死,以免日后被羞辱?”

我的心冰凉冰凉的,他果然是这般打算。无论明轩是什么反应,我的结局已定。死,我并不怕。但是被羞辱,绝对不能。一旦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有选择一死。

我摸了摸领口,这象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动作,并没有引起慕容安歌的注意。

我的领口里有一颗叫归尘珠的烈性毒药,只要遇到□□,无论是唾液还是血液,即刻便会起作用。先是麻痹神经,让人感觉不到痛楚,几个呼吸的时间内就能让人死去,片刻后尸身化成粉末,对手就算想在尸身上动手脚都不能。

真正的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这就是“归尘珠”名字的由来。而它的缔造者,我的大姐常齐公主,已在那场政变中断了尘缘。

☆、难解故人心(二)

想清楚这些,我反倒平静下来。生有何欢,死亦何苦,上辈子我还不是选择服下那粒归尘珠。

“不过是一死罢了。”我的声音异常平稳,“大周长公主受大周臣民供奉,平日里吃穿住行所耗物资银两皆来自百姓辛勤劳作,关键时候为国捐躯乃是我的本分。”

慕容安歌脸上掠过一丝愕然,只一瞬间便被惯有的那种懒洋洋的笑意抹去:“不错不错,有长公主的气魄。”

他自桌上拿起一只瓷瓶递给我:“长公主勇气可嘉,喝这一瓶药自然是不在话下的。”

我心生警觉,毒药反倒不怕,就怕那是让人迷失心智的药物,让我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任人摆布,甚至做出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来。¨。电子书 ZEi8。COm电子书 。电子书 。电子书¨

慕容安歌嘴角微微翘起,那神情分明在说:“所谓长公主的胆量气魄,也不过如此。”

这一来,反倒让我觉得自己的犹豫有些好笑。

慕容安歌是什么人?虽然之前我将他骂得一钱不值,但他的忍耐力、他的阴损、他神出鬼没的战术让很多大周将领吃过亏,就连骆家军与之对阵时也是胜负各半。如果不是他的大哥慕容余对他有所顾忌,时不时给他使点绊子,他只怕早就是东阾主将了。

这样一个人,断不至于这般急不可耐地在我身上动手脚。即便他想动手脚,也不会是这样小家子气地给我灌灌迷魂汤而已,多半是将我拉到两军阵前,轰轰烈烈地羞辱大周军一番。

无论是到那时还是此刻,他若想逼我做什么事,除了最后选择死亡,我已没有别的反抗方式。但现在,还不是沉不住气的时候。

我模仿着他的神态,也勾起嘴角回敬:“你不必激我,也不必再费周折打击我,落到你手里会是什么下场本公主早已知道,大周长公主该有的气节我还守得住。”

我二话不说,几乎是夺过他手里的药瓶一饮而尽,光洁的药瓶上倒映出一张苍白的女子的脸,蓬头乱发,眼窝深陷,但眼神依然清亮。

下一刻,那女子的脸便碎成几片。我扔掉了空瓶,一只手捂住喉咙,另一手指着慕容安歌,喉咙里犹如烈火刀割,不要说喊叫说话,就连吸一口气进去也会痛苦得浑身抽搐。

“这可不是我逼你的,公主殿下。”慕容安歌仍旧那样悠闲地微笑着,“说起来这枚锁喉丹还是出自你皇姐常齐公主的手哦。啧啧,这样一个制作药物的奇才你皇兄居然也舍得杀,真是个暴君呀。”

他靠近我细细查看我痛苦扭曲的脸:“说来公主是第一个享用锁喉丹的人呢,是我大意,不知服用锁喉丹原来会这般痛苦,倒是委屈公主了。”

他的脸靠的我很近,这么近的距离,无论是五官还是肌肤都找不出一点瑕疵,而我却觉得厌恶痛恨,双眼不遗余力地表达着这种厌恶。

“如果我没记错,常齐与平阳是最要好的姐妹吧?被最疼自己的姐姐毒哑了喉咙,感觉如何?”

我忍受着喉间火烧般的感觉扭转头,明知他是在故意打击我,仍忍不住心里五味翻腾。确如慕容安歌所说,常齐是最疼我的姐姐。当年一起偷偷溜出宫去玩耍,一起受罚,我生病时她喂我喝药……这些最美好的时光都成了回忆,只有她制作的归尘珠还留在我领口里。

也如慕容安歌所说,常齐也确是个制作毒药的奇才。政变后,因为这个原因皇兄并没有立刻处死她,而是给了一条生路:只要她能用药物帮助皇兄控制一些不太好控制的人才,她却以烧毁所有的药方和成药作为回答。

慕容安歌手里的这颗锁喉丹应该是常齐当年的遗漏,至于是慕容安歌是如何得到的,这恐怕与皇嫂有关。

这时慕容安歌轻蹙眉头,轻声问道:“真有这么难受吗?”

我早习惯了他的做作和反复无常,正准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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