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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丹医-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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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这个毒药的毒性,可谓是非常猛烈的!

再加上龙叔在毒发之后,又耽搁了几天才让苏禾来看的,苏禾过来的时候,毒素基本上已经深入肺腑了,若是换了个人来,那龙叔是铁定活不成了!

不顾若不是苏禾运用了生灵之气的辅助,那是绝对不可能仅仅一次针灸就够了的。

也多亏于此,龙叔体内大部分的毒素都已经被排出来了,再加上后续用苏禾开出的药方子调理,余毒基本上都能够给清了。

收拾好了杂七杂八的东西,苏禾被苏凰推着出了门。

她看到了宋云墨端着刚刚熬好的汤药迎面走来。

“药煎好了,现在就让龙叔喝吗?”宋云墨问道。

苏禾点点头:“让龙叔喝了这药之后好好睡一觉吧。”

宋云墨应着,便推开门进去了。

过了一会儿,宋云墨才端着空碗出来,而顾老此前也已经过来了,跟苏禾闲聊着,顺便等宋云墨出来。

宋云墨走出来,看到苏禾和顾老两人淡淡一笑:“龙叔刚刚喝了药,已经睡下了,神色看起来很好。”

“那就好。”顾老笑眯了眼,虽然他对苏禾是非常相信的,但此时真切地听到龙叔好转之后,一颗心才总算是放了下来。

既然治疗都已经结束了,苏禾就准备离开了。

顾老听她这么说,连忙出声挽留:“让你来忙了这么久,哪能让你这么快就走啊,留下来吃个饭吧!我那个厨师有河豚厨师资格证,昨天我才让人弄了两条来,还没吃呢,你就留下来尝个鲜吧!”

苏禾还是拒绝,但是顾老也十分坚持要她留下来吃饭,苏禾实在是抵不过盛情难却,最后只有答应下来吃晚饭。

不过现在距离晚饭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顾老便让苏禾去休息一下。

苏禾本来就有些累了,顾老这么说,她自然也就没有再拒绝,直接就在佣人的带领下去了为她准备的客房。

等到苏禾和苏凰离开,客厅中便只剩下顾老和宋云墨了。

顾老斜睨着宋云墨,笑意满满:“苏禾脖子上带着的那块玉佩,不是你妈给你的那块吗?”

宋云墨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顾老却是笑得非常灿烂:“那可是你妈说的要给你以后妻子的,你就这么送给苏禾啦?”他说着,揶揄地看着宋云墨。

宋云墨猛地一怔,这才想起了这档子事儿!

其实这玉佩本来是宋云墨母亲手中的一块珍藏,而宋母是从她的母亲,宋云墨的外婆,也就是顾老已逝的妻子那里传承过来。

顾老的夫人是位雅人,更是以前清朝的格格,正黄旗出身,身份尊贵,从小就养尊处优长大,虽然后来遇到了一些波折,但她骨子里面的那份优雅尊贵,却是没有一点磨灭。

而这位老夫人,生前最爱的东西,就是玉。硬玉的翡翠等,软玉的和田玉等,都是她喜爱的东西。顾老当初也为了心爱的夫人,从各处寻来了不少的好玉,送给老夫人把玩。

在宋云墨的记忆中,还依稀留有他那外婆的模样。

就算年迈,也穿着传统式的旗袍,脖间带着一块帝王绿雕成的弥勒佛吊坠,头发细心地绾好,露出带着跟吊坠是一块料子出来的帝王绿耳钉的耳垂,腕间带着一双羊脂白玉手镯。那尊贵优雅的气度,举手投足便显露出来,即使是那个年纪了,也给人一种震撼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感觉。

特别是当她拿着玉把玩的时候,眯起的眼睛,浅笑的神情,那是岁月也无法磨灭而去的,深深刻在骨子中的风华绝代,这才是真正的绝世美人。

这块墨玉是宋云墨外婆最喜欢的几块收藏之一,也是其中唯一一个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料。

后来宋云墨的母亲出嫁了,她便将这块墨玉送给了女儿作为嫁妆,也让她给自己雕一个东西带着,说是这墨玉有福缘,能够保佑人。

宋云墨母亲没有用掉这块墨玉,倒是自己的儿子宋云墨出生的时候,才将这块墨玉雕琢成了一个玉佩,上面更是留下了宋云墨的名字,后来交给他,便是告诉他,一定要将这个玉佩送给他心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宋云墨当初本来是没有在意母亲那番郑重其事的言论的,那个时候,他还身患重病,医生都下过好几次病危通知书了,虽然他坚持挺了过来,但是他仍然认为自己是一个活不长,根本就没有未来的人。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何谈爱情,何谈妻子呢?

宋云墨不在意,倒是理所当然的,那个时候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苏禾,竟然会有那么一番奇遇,自己的绝症治好了,拥有了崭新的人生,一切似乎都变得灿烂起来。

而经过外公这么一说,关于那块墨玉的种种,倒是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了。

不知不觉,他白皙的脸庞染上点点的红绯,这个风淡云轻,好似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有任何改变的男人,竟然会出现这般的神情,饶是从小带着宋云墨长大的顾老,也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在宋云墨脸上看到了这样所谓的……害羞?

宋云墨看到了外公奇怪的神情,皱了皱眉头,转身离开了。

顾老望着孙子颇有一点落荒而逃味道的背影,忍不住哈哈大笑。

晚上,三人一起用了晚饭,而那鲜美的河豚汤,给苏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吃过饭,苏禾终于正式告辞了。

“我送你吧。”宋云墨主动说道。

苏禾刚想开口说什么,便听到手机“叮”地响了一声——是短信的声音。

她拿出来看了,上面是傅莫的短信,他已经到了。

苏禾忍不住弯眼一笑,抬起头对着宋云墨说:“不用了,我男朋友过来接我了。”

“男朋友?”宋云墨大惊,只觉得好似有一阵惊雷在自己的耳边炸开,让他的脑袋感觉到一阵阵轰鸣。

他一直以来,都感觉到非常温暖的苏禾的笑颜,不知道为何,此时看来确实如此的刺眼……

“啊,我忘了我还没跟你说过呢!我男朋友就是傅莫啊,你应该认识吧!”她笑眯眯地说,一点没有注意到宋云墨的不对劲。

是他……宋云墨迅速管理好了自己的表情,但是一颗心却是直直坠了下去,堕入黑暗。

苏禾突然想起什么,提议道:“你们见过面没啊?要不现在出去,你们正式介绍一下?”

宋云墨此时收敛得很好,神情没有一点奇怪的地方,他淡笑着拒绝了,说是自己还跟外公有点事要谈。

苏禾十分惋惜,但也没办法,只能先告别离开了。

看着被推着离开的轮椅,那温暖灿烂的笑容好似还在自己的眼前,宋云墨却觉得自己的周围是如此的冰冷。

那“男朋友”三个字,好似冰冷的湖水,醍醐灌顶,让他一颗心都被浇得冰凉冰凉的。

宋云墨啊宋云墨,你真可笑,将玉佩送给她,自己在那里偷偷窃喜,却不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还是傅莫那种人中龙凤,那么优秀的人,跟她真的很配吧……

但是,他为什么就是生不起祝福的心呢?

他甚至冒出了想要拆散他们两个的可恶念头出来,尽管他知道自己不应该也不能够这么做。

也许苏禾并不知道,自己对于宋云墨的人生来说,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

苏禾在宋云墨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一条分界线。

在苏禾这条分界线之前,苏禾的人生是灰暗的,一个从小就听着周围的人说“你活不长的”这种话的孩子,如果有一种完全乐观开朗的心态,那才是不正常的。

从小宋云墨就不知道跑是什么感觉的,因为他的医生,他的外公,他的爷爷奶奶,他的父母,他一切一切的家人,都不断地嘱咐他,让他不要剧烈运动,那样会要了他的命。

尽管他早已经清楚,但是他的家人们还是不厌其烦地重复,不停地叮嘱,一遍又一遍。

如此,他的人生如何快乐得起来?

小小年纪,宋云墨的心态,就已经沧桑得跟个中年人似的了。

而在苏禾这条分界线之后,宋云墨成为了崭新的宋云墨。

那日出现在医院窗外的女孩,带给了他人生中最灿烂的阳光,给了他一切的美好,他现在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够为自己的未来做规划,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女孩。

她的名字叫苏禾。

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刻进了宋云墨的人生,宋云墨的灵魂,宋云墨的一切一切,若是要抹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现在知道,自己这是喜欢她。

可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也许他们以后会结婚,生孩子,幸福地生活……自己,该怎么办?

宋云墨抬头,眼神一片茫然,他再一次感受到了久违的——绝望。

【213】龙虎堂,余二爷

余二爷是道上一大人物,在道上混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名字的。

他的主要势力范围是在粤省等沿海一带,这一带,数得上号的几个大佬,其中就有他的名字。

不得不说,余二爷的崛起与成功之路,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小说,也许在某个原创中文网上发表,还能够引起一番热潮!

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余二爷从一个一穷二白没父没母的小子,一步一步打拼出这番天下,那所需的天时地利人和,都是一样不可或缺的!

他很有手段,有心机,有城府,却不是精于算计之人,他心狠手辣,却能舍能得,为达目的,他会不择手段,但也有自己的道义和原则……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得不说,余二爷,的确是个枭雄。

能够在粤省一带混得风生水起,余二爷自然是不可能没有靠山的,不过外人并不知道他的靠山到底是谁,倒也给了人一种深不可测的错觉。不管余二爷的背景是不是如表面的深不可测,大家也都清楚,余二爷是个惹不得的人。

余二爷身为黑道中人,手下势力名为龙虎堂,精英众多,在粤省一带声名赫赫。而他们所谓的主要业务范围,是黄和赌,余二爷对外宣称绝对不会沾染毒这一样,倒是惹来了道上很多人的尊重。

哦,当然,余二爷的势力位于沿海地区的话,那所沾染的自然也不会缺少了走私等暴利行业。不过余二爷很有手段,事情做得非常隐蔽,这么多年倒也没有一点岔子,中途好几次打压,他都能够先闻风声,闭门躲祸,和他同期发展起来的几个大佬,基本上都是后半辈子就要在监狱里面呆的,唯独他。

余二爷这个人非常狡猾,有个外号就叫做“老狐狸”,基本上和他打交道的人,都对他的狡诈如狐深有体会。

所以他虽然在全国各地拥有很多房产不动产,但是通通都没有写他的名字,而他的住处,除了少数的几处,其他的大部分,都是非常隐蔽的。

而他更是常常在一个城市买上好几套房子,狡兔三窟,基本上不会在一套房子里面呆上好一段时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别人看着都累了,他自己倒是不嫌累。

余二爷当然不会嫌!他向来明白天有不测风云这个道理,若是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会塞牙缝!

所以他一直以来都非常的小心谨慎,甚至随时都准备了跑路的资金,他在海外有好几套房子,也在瑞士银行有着一个资金庞大的账户,一切的一切都随时准备着,就怕万一出了什么事儿,随时都可以离开。

粤省的夜晚,向来都是用纸醉金迷来形容的。这个在白天看起来跟其他城市没有什么两样的地方,到了晚上,却是万家灯火璀璨,而真正的夜生活,也就此开始了。

帝豪,粤省最好的娱乐城,表面上经营的就是夜总会,只是比其他的夜总会装修更豪华、地段更好、来的人更高端罢了。但是就在这座足足有十几层且占地极广的娱乐城地下,却是真真的销金窟!

这帝豪娱乐城的下面,正是一个完全不逊于澳门拉斯维加斯等地的庞大赌场!

而且,这里还划分了许多区域,不仅是有赌场,还有斗鸡场和斗狗场。

后者的斗鸡斗狗等活动,是以前宫廷中兴起的,这种让观看者迅速热血沸腾的运动,迅速风靡。在清王朝覆灭之后,这些所谓的“传统文化”倒是没有覆灭,一直留到了今天。

其实斗鸡斗狗,就像是看拳击赛一样,不过动物之间的战斗,相较于人类之间的战斗,更加的血腥暴力,也更能够激起众人心底的嗜血因子。

此时在斗狗场最顶级的一个VVIP包厢中,一个穿着唐装的老者端坐在那里,居高临下地睥睨着下方的斗狗场。他坐在一张柔软的沙发椅上,一只手抓着两个核桃,悠悠地转着,一只手搭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扶手。

下面都是一片的热血沸腾,能够进入这个赌场的人自然身份不一般,若是身家低了的,那是根本就没资格进来的!

但是这些平日里在外面稳重严肃的大老板们,此时进了这斗狗场,却是一个个红着眼呐喊,连领带都乱了也没有丝毫察觉。

这时候,一场斗狗刚刚结束,一只黑色的高加索倒在地上,身上不断地流淌出鲜血,而站着的那只比特犬也是伤痕累累,不过它似乎知道自己胜利了,威风凛凛地站在那里,凶猛地低吼着。

主持人极具煽动力的声音顿时响起——

“来自京城的比特犬john胜利了!它就是我们今天的狗王!让我们为这位英雄欢呼!”

“哦——!”

场内顿时响起一阵阵响应声,激烈得好似要将这个赌场的天花板都掀翻!

这个时候,不管是下注赢了还是输了的人,都忍不住被这个气氛渲染,心情难免有些激动。

但是这个坐在VVIP包厢中的唐装老者,却一点也没有受到下面热烈气氛的感染,其他人的激动,好似都与他无关!他冷眼看着一切,眼底好似一汪死水!

他的身后站着两个高大的彪悍保镖,带着墨镜,穿着黑西装,跟黑客帝国里面走出来似的,但是现在在这老者身边,在这气氛之下,却是如此的相得益彰。

“吱呀——”房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清瘦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丝不苟的西装,连头发也打理得细致非常,一看就是一个非常斯文的男人。

他这样的外表,大概也没有人能够想到,这个人竟然就是粤省声名赫赫的龙虎堂余二爷手下第一号人物吧!

他名为黄国,不过没有人知道其实他是余二爷的远亲侄子,这也是余二爷为什么愿意相信他的缘故。

不得不说,黄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他早年被余二爷资助着读的书,高中就被送到美国留学,还未毕业就以优异的成绩被美国常青藤名校哈佛大学保送,入读经管系,后来更是拿到了MBA硕士学位,也是ACCA资格证拥有者。

他大四的时候就曾经在高盛工作过,经手过几个大案子,在业界也是小有名气的人,像是他这样,基本上是属于一出校门,就绝对可以在纽约华尔街闯出一片天下的绝对人才!

但是就当他的导师同学们都对他的未来充满期待的时候,他却独自一人,告别了交往了四年的女友,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入了这跟他的专业完全没有相关联的黑道。

别人都以前黄国是个傻的,他这样光辉的履历,随便走到哪个公司都可以受到优待,年薪百万,待遇极好,就算是他自己创业,这么多年下来,也恐怕是国内金融街的一号人物了,怎么就愿意去过这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呢?

而只有黄国自己知道,他是为了报答余二爷,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其实,就算抛开原则不讲,黄国知道,如果自己胆敢置余二爷的恩惠于无物,那么他在国内的家人,就会过得非常不好。

无论是从感性或是理性上来讲,黄国回到余二爷身边,都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而他这个人也是随遇而安,所以在对待余二爷的时候,非常的忠诚,再加上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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