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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大人,何弃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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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筝点了点头,任由他牵着自己进了一个看起来很是古朴的小店,从外面看起来,这店的面积并不大,装修也不是很好。
但是一旦走进去,却发现内里别有乾坤,外表的毫不起眼掩饰了内里的典雅精致,不同于一般酒店的豪华,这小店装修很是别致,几乎全套的古代工艺与现代装修艺术的完美结合。仔细的看的话,还能看见浮雕似的花纹刻了满墙,简直就是大大的惊艳。
以筝学历史出身,此时却是欣喜不已:“你怎么发现这家店的。”
她的眸子亮晶晶的,闪着光芒,沈遇莫名觉得心里一松,笑着点了点她的鼻梁:“朋友开的,我原来就想你应该是喜欢的。”
“你的这位朋友不会也是法医吧?”以筝笑着,往前走了两步,却听沈遇笑着解释:“不,他是个画家。如果能算是“家”的话。”
“画家?你居然还认识画家?”语气里满是怀疑。
沈遇挑眉,刚想反驳。
“咳……”有人在他们两个身后清了清嗓子,以筝回头只见一个穿着一身唐装,年纪约莫跟自己差不多的男生立在那里,正笑着看他们两个。
“瞿叔。”沈遇喊道,上前去给了那男生一个大大的拥抱。
以筝:“……”她从来没有见过沈遇对谁这般尊敬过,问题是,瞿叔?但是明明看起来年纪不大啊。
尽管如此,她还是随着沈遇叫:“瞿叔,你好。”
那分明还是一个白净的少年,笑起来的时候居然还有两个深深的梨涡:“阿遇的合法妻子?我听他说过,不过从来没有见过。”
沈遇点头:“她叫秦以筝。”
以筝略略有点囧,什么叫合法妻子,怎么会有这样怪异的称呼。
沈遇揽过她:“我带她来看看你的店,顺便和朋友吃顿饭。”
“噢,”那个瞿叔应道,眨了眨眼睛,“那你随便看看吧,吃完饭记得付账。”
沈遇笑着应了,瞿叔才满意的离开了。他这一走,以筝不假思索的问出声:“你真的叫他叔?可是他看起来跟我年纪差不多啊。”
沈遇无奈的扶额,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年纪是跟你差不多,但是他辈分比咱们大。”
以筝静了两秒钟,“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沈遇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了:“你别笑,我叫,你也得叫。”
以筝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但是还是忍不住想笑。
直到进入包厢的时候,她才勉强止住笑,沈遇牵着她的手落座,以筝只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在自己身上,她就是想笑都笑不出来。
以筝顿时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周遭清一色的男人,就只有自己一个莫名显得很突兀,沈遇皱眉,攥紧了她的手,无声的安抚。
“嫂子好。”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然后整个包厢里一直回荡着以下的声音。
“嫂子好!”
“嫂子长得真漂亮,沈哥太会藏了,这么久都不给大家伙儿介绍。”
“就是,沈哥,这事儿你可办的不漂亮啊,来来来,快点自罚,别让兄弟们挤兑你。”
“嫂子……”
☆、第26章 烫伤
那一声声的嫂子叫的以筝几乎都坐不住了,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摆手让他们别这么客气。
沈遇也不说话,自罚了三杯酒,笑着看他们起哄。他喝酒的时候,以筝忍不住蹙眉,低声提醒:“呆会儿不是还要开车回去,小心喝多了。”
沈遇放下酒杯,摇头:“没事儿,喝多了就住下来。”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以筝也就随了他去。林谦推门进来的时候,又是一阵起哄,自罚,没办法,谁让他来晚了。
林谦坐在沈遇一边的位置,摆了摆手:“不就放两天假么?瞧你们这一个个的撒欢儿似得。”
他视线转向坐在沈遇另一边的以筝,笑嘻嘻的打招呼:“哟,小嫂子好。”
以筝还记得上一次见面时发生的事情,心里微微有那么些不舒服,只是微微点了头。
林谦也不介意,看了看桌子上的菜,“啧”了一声:“怎么就点了这么点菜,够谁吃的啊,菜单呢?给嫂子让她点。”
装帧精美的大红色的菜单被人递了过来,林谦献宝似的递给以筝:“嫂子,想吃什么就点,别跟兄弟们客气。”
以筝犹豫了一下,看见沈遇点了点头,便接了过来,几个男人开始谈事情,她就坐在一边点菜,时不时地问大家的口味。
等点完了菜,林谦才反应过来,似乎少了一个人,他问邻座的一个皮肤很白的男生:“小丁,许天晟那家伙呢?怎么还没到,这都迟到多久了?”
那男生摇了摇头:“不知道啊,他不是要来么?你给他打个电话催催。”
林谦一边掏手机一边站起来:“等他来了,罚的要比我的多啊!”
有人唏嘘一声:“林哥,你难道不知道天晟不喝酒的,他三杯就倒啊。”话音刚落,众人一片哄笑。
林谦做了个手势,出去打电话去了。
沈遇微微挑眉,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问:“他来多久了?”
“谁啊?”小丁很明显是个粗神经,想都不想的就反问,几乎同时就被坐在一边的人拍了脑袋:“你个猪脑袋,当然是天晟!”
小丁有点委屈的摸了摸脑袋,似乎经常挨打,倒也习惯了许多。只是这时候沈遇和嫂子都在,他不免觉得失了面子:“哦,天晟他来局里快三个月了吧,是吧,大刘?”
大刘闷了一口酒下去,粗声粗气的回答:“是吧,应该快了。”
其实在这里坐的,有些人早已不是沈遇当年还在局里的时候,十分熟络的人,这几年的人事调动,什么都变了,当年一起喝过酒,办过案子的兄弟早就东奔西散了,剩下来的就是这几年,沈遇办案子的时候经常遇到的人。
“他是哪里人?”沈遇又问,表情有些漫不经心。
没有人多想,小丁老实回答:“听说是泯州的吧,就是临海的那个市,据说景色还挺不错的,至少比咱们这儿好。”
别人不觉得,但是以筝却是觉得奇怪了,沈遇什么时候喜欢问别人这样的事情了,好像在查户口一样,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安安分分的坐着。
“对了,沈哥,我这嫂子在这里坐多久了,你可还没给大家伙儿介绍一下呢?你说你这结婚的时候,兄弟几个也没能讨上杯酒喝,这都一年多了,你这怎么的也得意思一下啊!”
大刘倒还是原来的脾气,直来直去的,看起来是个糙汉子,但是这个胆儿大,心细,说话虽然有些不太中听,但是做他们这行的要那么好的嘴皮子没什么用处,有功夫,有能力才是正道。
沈遇笑了笑,也不解释,只是碰了碰大刘的杯子:“走一个。今儿这顿算我的。”
大刘乐了,笑呵呵的碰杯,把杯子往以筝那里一举:“嫂子,你能降住我沈哥,就凭这一点大刘敬你一杯。”
以筝也不是含糊的人,当即饮了满杯,脸色慢慢的涨红了起来,沈遇看了看她,低声略带责备:“抿一口就算了,你怎么还真喝了。”
她却不知是真的灌迷糊了还是怎样,水一样的眸中带着笑意:“我开心。”
沈遇十分讶异的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的笑笑,不说话了。
林谦打完电话回来的时候,菜都已经上齐了,他推门进来解释说:“他好像堵车了,让咱们先吃着,他一会儿就来。”
“行行,就这样吧,他可真能磨叽,跟个女人似的。”小丁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当即一筷子下去就去夹最中间那道黄花鱼,却不防脑袋又被砸了一下,只听大刘骂道:“什么跟女人似的,没看见嫂子在这坐着呢么?找揍呢你?”
小丁还真是就这个脾气,说话从来不经过大脑思考,想到什么就是什么,说风就是雨。
林谦忙站起来打圆场:“哎呀,都行了啊,干嘛呢,丢不丢人,一群臭男人让嫂子在这里看笑话。”
以筝倒是一点都没有在意:“没事,多大点事儿啊,快吃饭。”
一餐饭吃的还是很开心的,以筝是第一次去见沈遇的朋友,起初的时候的确有些紧张,但是现在却是慢慢的融了进去,大家有说有笑的,好不热闹。
沈遇很安静,时不时地给以筝夹菜,看着他们说话,默默地吃饭,话很少,偶尔才插一句话,但是似乎所有人都很习惯,没有人说什么。
当然,如果中间没有出现那么一个小小的插曲的话,会更好。
松菇汤泼在腿上的时候,汤碗还骨碌骨碌的在地上转了两圈,所有人都愣了两三秒钟,沈遇是反应最快的那一个,一把抽过桌上的纸巾,将汤汁抹去,他的速度很快,以筝几乎还没来得及反应,汤汁就被尽数擦去。
她今天穿的是裙子,本来是到了膝盖的,但是坐在位置上的惯性,让裙子短了七八公分,小半碗的汤汁全都洒在了露出的大腿上。
在场的人几乎都站了起来,除了她和沈遇,小丁探过脑袋想看看伤势,却被大刘一把拦住:“把你的猪头缩回去,那是你能看的么?”
小丁灰溜溜的摸了摸鼻子,林谦摁了铃,服务生很快走了进来,询问情况。
以筝保持着坐姿,沈遇旁若无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疼么?”
“没事儿。”她还有些反应不了,大腿上开始有密密麻麻的疼痛感,刚刚不知是谁猛地晃了一下子桌子,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弄成这样了。
沈遇皱了皱眉,喊过那个服务生,让她带以筝下去抹一下药,又变戏法一样的从口袋了拿出一把钥匙:“带她去这个房间,然后再去准备一套衣服。”
末了,又对以筝说:“待会儿就在房间等我,别出来了,我会给你带吃的。”他的声音很温柔,包厢里的余下人员都很是自觉地封闭了自己的耳朵,假装自己听不见。
以筝乖顺的随着服务生出了包厢,刚一出去,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戴着一个无框眼镜,长相很是斯文俊秀的男人在向服务生问话:“不好意思,打扰一下,131包厢在哪里?”
那服务生看了看他,随手指了指以筝刚刚出来的包厢:“喏,就是那个。”
“啊,谢谢。”
以筝脚步顿了一下,和那个男人擦肩而过……
☆、第27章 疑点
许天晟推门进去的时候,沈遇几个重新坐了下来,服务生已经把地上的脏污处理干净。
“怎么了?”他一进去,就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劲。
林谦摆了摆手:“没事儿,就等你呢,这么慢。”
“抱歉抱歉,堵车堵得有点厉害。”他一边讪笑,拉开一个位置坐下去,刚好就是以筝刚刚坐过的位置,沈遇没说话。
许天晟看起来不过才二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秀气而温良,在一众人里面年岁不算大的,所以举手抬足显得十分有礼。
“这位是沈遇,沈法医。”林谦向他介绍道,“他还在局里的时候,所有的工作几乎都是他一个人扛下来的。”
许天晟笑吟吟的给沈遇的酒杯满上:“早就听说了沈哥大名,上一次见到唐突了,天色又晚了,没有看真切,还望莫怪。”
“客气。”沈遇微微颔首,拿过杯子一饮而尽。
许天晟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了。
沈遇将酒杯推到一边,倒了杯茶给自己问:“上次的案子,是什么情况?”
他问的很是漫不经心,听起来很像是在拉家常一样,但是林谦还是犹豫了一下:“是谋杀。”
“怎么说?”
“吴老太太的丈夫曾经是个医生,但是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被医院辞退,原因是医疗事故,他私自给一个病人加大了抗压药物的剂量,导致了呼吸系统的长期麻痹,致使病人死亡。”
“那个病人,和吴老太太后来的主治医生有关系?”
林谦点头:“那是他的父亲,后来他的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去世,他和比他大了三岁的姐姐被送到了孤儿院。”
林谦顿了顿,又补充道:“你知道的,这世上再没有比暗自生长的仇恨更令人恐惧的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场局他策划了很久。”
“那个包裹呢?”沈遇又问道。
“我们在小区的垃圾收集处找到了被撕碎的快递单,还原以后,同样也是那个医生寄来的,虽然用的是化名。”
沈遇垂了眸子,不说话了,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就在这时候,许天晟突然出声:“这案子不是查清楚了么?犯人也已经认罪了,难道还有疑点?”
然后他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做沉思状:“其实,说起来,这案子疑点确实不少。”
“你看啊,按照尸检的结果来看,吴老太太是死于ttx的过量使用,我们很容易就查到了她的主治医生,但是,你们难道不觉得这一切太顺利了么?几乎没有什么疑问,案子就破掉了?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只猫杀了一只老鼠,然后把那只老鼠摆在自己的窝前一样,太过昭然若揭了。”
“但是,他们之间真的是有仇,这个是真的,而且她的主治医生完全符合分尸作案人的条件,刀功精准,处理妥当,没有一定专业技术,这种活,做不来的。我想是不是我们长期积累下来的经验,导致我们把案子看的太复杂了?”林谦反驳道。
众人一阵缄默,许天晟坐在一边不说话了,关于案子,这是很不好说的,复杂与不复杂,他们无法去揣测犯罪者的心理。
沈遇没有说话,他单手暗暗使力摁住了桌子,头又在隐隐作痛了。林谦注意到他脸色有些不太好,以为他是担心以筝,便压低声音说:“你要是担心,就先回去看看,这里有我。”
沈遇没有拒绝,他站起来解释了一下,就出了包厢,熟门熟路的穿过中间的长廊,长廊尽头是另外开辟出来专门让客人留宿的地方,他之前给以筝的那把钥匙,是他在心情最压抑的时候出来散心,沈瞿专门留给他的。
长廊之上,爬满了爬山虎和紫藤花的枝条,在这样蝉鸣葳蕤的夏季里,在离开城市繁华中心的喧闹之后,格外的让人放松。
他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长廊接近尽头的地方,以筝背对着他,不知在看什么看的格外入神,她换了一条水蓝色的裙子,腿上的烫伤看起来已经包扎好了,裙摆微微的遮住,只露出白皙光洁的小腿。
他慢慢的凑了过去,原来长廊对面的草坪上,有两个小孩子在吹泡泡,一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在草坪上滚成团,小模样儿确实可爱的紧。
以筝笑了起来,看的目不转睛,却突然被人从后面抱住了,她几乎都要喊出声,却听见沈遇带着笑意的声音:“不是让你在房间里等着么?怎么出来了?”
以筝回身,扳着他的肩膀:“我一个人呆着,又没有事情做,就出来看看,对了,我们今天真的不回去了?”
沈遇“嗯”了一声,环抱住她,以筝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两个人相互依偎了一会儿,沈遇突然出声:“如果再有个孩子,我们两个的人生是不是就圆满了?”
“不会,”以筝认真的想了想,忍不住笑了起来:“等有了孩子,你又想看着他长大,工作,娶妻,生子,然后又要看着咱们的孙子长大,工作,娶妻,然后……”
她话还没有说完,嘴巴就被封住了,沈遇半抱着她,在开满紫藤花的长廊下面,他嘴巴里的酒香充斥了这个吻,以筝有些微微醉了,全身脱力的挂在他身上,等到他意犹未尽的放开她,大脑都有些缺氧了。
以筝微微的喘了几口气,嗔怪道:“你下次能不能说一声,我都呼吸不过来了。”说话间,脸色早已是涨红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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