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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行-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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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她们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宝贝,无论什么都不换的,有时候我真怀疑,以后要是有哪个男孩子敢娶我女儿,我是先打断他的左腿呢,还是先打断右腿?”
“你可真幽默。”
“哈哈,说笑嘛。好了,那慢走,不送。”
“哈哈,再见。”
笑声渐远,只留下垃圾桶里那只破碎的咖啡杯,和店外不远处,那只再也拼不回原样的手机。
☆、第十站 丽城阿锦
五年后丽城
“阿锦啊,出去啊。”坐在巷口晒着太阳纳鞋底的阿婆,看到隔壁客栈家的小姑娘背着小包走了出来,随口打起招呼。
“是啊,阿婆,要去接客人呢。”小姑娘也随口回道,就像是在丽城生活了一辈子的本地人一样,很是熟稔。
“哦,那去吧,我帮你看着门,不会丢东西的。”阿婆摆了摆手,很是热情。
“谢谢阿婆,那我一会儿就回来,回来给您带旺四家的仁饼,您喜欢吃的。”小姑娘也不客气,交代了两句就蹬上了车子离开了,只剩下阿婆对着她离开的方向多看了几眼。
“小姑娘家家的,那么小就没了爹妈,唉!可怜哦~~~”
不过,已经走得很远了的霍锦行自然不可能听到阿婆在她背后说些什么,一心蹬着三轮车去接今天要到的客人。
路边,时不时的有人和她打招呼。
“阿锦啊,又去接客人啊。”
“是啊,旺婶,一会儿我回来去你店里拿仁饼,不要忘记给我留哦!”
“晓得啦,路上小心哦。”
“哦,知道啦!”
路边店铺里的大婶看着那个渐渐走远的那个小小身影,摇了摇头,捡最好的仁饼包了两斤,放在一旁,等待着下一个顾客上门。
“阿锦,今天的鱼很新鲜,我给你留了两条,一会儿回来记得拿!”
“谢啦,才哥,今天也很帅哦!”
卖鱼的小贩笑得见牙不见眼,黑黝黝的皮肤上透着一丝几不可见的微红,挥舞着双手和渐渐远去的小三轮告别。
“阿锦,最新的鸡蛋到了,一会儿不要忘了过来拿哦。”
“知道了,三叔公,不会忘的,你也不要忘了吃药,不够了记得让阿鲁去我那里拿,我都准备好了。”
“好好,我知道,你快去忙吧。”
“那我先走喽!”
“路上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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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挑着担子卖鸡蛋的阿公乐呵呵的,把自己筐子里最新鲜个最大的鸡蛋一一挑了出来,放在准备好的篮子里,等着那远去的小三轮能再次折返,好一起拿回家。
穿过天街,走过青石板,一路的热闹就像路边水渠里的净水一样连绵不绝。霍锦行蹬着小三轮,穿街走巷,没过多久,就到了和客人们约好的地方。
跳下车子四处看了看,再对一对时间,确认自己没迟到以后,她才安心的坐了下来,等着客人到来。
“请问,你是时光小筑客栈的人吗?”一个有些怯怯的声音问。
霍锦行放下手里手机上已经打到通关的游戏,循声看去,只见三个大概十七八岁左右的女孩子正站在一旁,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出一个看上去胆子稍微大一些的过来问自己。
她长得有那么吓人吗?霍锦行心底不解,不过还是摆出一副职业的笑脸,答道:“是啊,你们就是之前在网上预订房间的客人吗?”
“啊,吓死我了,还以为问错人了,不过还好,还好。哦,是,是我们预订的房间,订的是前尘别院,你可以核对一下。”一听霍锦行这么说,那女孩儿松了好大一口气,连忙点了点头。
“是,没错,前尘别院,三个人。那怎么称呼你们呢?”霍锦行看着女孩回身招呼另外两个同伴儿,三个人齐排排的站在自己跟前,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不禁觉得好笑,脸上的笑容也变得真实了许多。
“哦,我姓程,程可心,你就叫我橙子好了,这个个子比较小的,叫莫云薇,你叫她莫莫就行,还有这一个。。。。。。”知道人没认错,程可心的心立刻放下了许多,人也变得热情起来,笑嘻嘻的介绍她们的成员。
“我姓田,田之瑜,你叫我甜甜就好,不过,我们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甜甜的性子明显是属于人来疯的,刚才还一声不吭,现在却开始抢着说。
“那抱歉了,是我的疏忽,我叫阿锦,你们就叫我阿锦好了。”
“阿锦?你也叫阿锦?!”三个人突然的异口同声,声音大的吓了霍锦行一跳。
“怎么了?还有别人叫阿锦的吗?”
“哦,不是,是。。。。。。阿锦,听你的口音,你去过帝都吗?”甜甜和橙子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怀疑,于是甜甜情不自禁的开口。
帝都?
霍锦行的眼底飞快的闪过一丝流光,快得让人根本察觉不出,随即又变回原来的样子,笑着开口道:“你们是从帝都来的吧,那真可惜了,没有呢!我从出生就一直生长在丽城,前几年虽然出去游历了一番,但是很可惜,没有去过帝都。本来我还计划着,下一次出去游历时,第一站就要去帝都,国家的首都嘛,一定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不过现在好了,你们来了,那我就可以先问问你们,帝都到底有哪些地方好玩儿,到时候也不会走冤枉路吃亏上当了。”
“呃,是这样啊,那好啊,等安顿下来以后,你尽可以来问我。对于丽城,我们是没你熟了,但对于帝都,那你绝对就比不上我们知道的多了,我们交换情报,彼此都不吃亏,怎么样?”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轻轻松松搞定了三个女孩儿的怀疑,霍锦行就准备带着客人往回走。抬起车前斗,将行李放入车斗下的暗箱,然后又将车后座拉出来安装上,顿时,原本看着只能坐下两个人的小三轮来了个华丽变身,三个人的位子轻松搞定。
程可心三人简直看傻了眼,瞬间佩服起这辆车的改造者。这种空间利用率,简直神了!
“哇靠!这车厉害啊!简直可以媲美变形金刚了!”莫莫本身就对机械感兴趣,看到这种改装,立刻来了兴趣。
“还行吧,这还没装全,等装全了,再来两个人也坐得下。”
“不会吧?!这么小的车,挤上六个人?那还能走吗?”甜甜觉得难以相信,连连摇头。
“能走啊,怎么不能走,我之前都试过的,而且速度还不慢呢!”这可是她的得意之作,霍锦行自然不会愿意有人不相信她的爱车。
“不可思议。。。。。。哎,我要坐前面,你们谁坐后面?”橙子抢先一步在前面坐下,只剩下莫莫和甜甜看谁坐到后面。
“我坐吧,莫莫你去坐前面,我坐后面,和阿锦聊天。”
☆、第十一站 时光小筑
聊天?
霍锦行抬头看了一眼田之瑜,见她也只是对自己笑了笑,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对的样子,心中一时也摸不清她到底是不是看出了什么,虽然自信自己没什么破绽,毕竟十三岁的样子和十八岁时还是有区别的,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被别人认出来的可能。
不过,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儿而已,还不至于让霍锦行感到紧张,所以她也只是笑了笑,没有多放在心上。
上了车,准备出发,霍锦行又从原路一路返回,去阿公那里拿了鸡蛋,去才哥那里拿了鱼,最后又到旺婶儿店里拿了答应给阿婆带的仁饼,一路收获颇丰。
程可心三人对阿锦的好人缘连连赞叹,也顺便买了不少东西,就像提前逛了一圈集市一样,收获也是不少。
“阿锦,看来你还真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呢,这里的人好像都认识你。”田之瑜拿着刚刚让霍锦行帮忙讨价还价买到的小木雕爱不释手,嘴里还不忘和她拉扯几句。
“是啊,毕竟在这里久了,所有的人都很熟悉,就像家人一样,当然,如果你们在这里呆的久了,也就能知道这里的人有多么淳朴善良,热情好客。”霍锦行点了点头,不无自豪地说。
“看来你还真不是她,不过也是,那个人明明在国外留学,又怎么可能会窝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听了霍锦行所言,田之瑜低下了头,嘴里喃喃自语。
不过声音虽小,但还是没能逃过霍锦行的耳朵。她勾起一边嘴角,微微笑了一下,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客栈。
巷口,阿婆还是坐在那里纳着鞋底,连姿势都没换过一下。霍锦行下了车停好,和阿婆打了声招呼,把仁饼拿给她,才又帮程可心三人把行李拿出来,带着三人进去。
推开挂着木质招牌的雕花大门,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个极具纳西风格的庭院。
院中草木成荫,鲜花簇簇,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池塘,种着睡莲,养着锦鲤。池塘上方横跨过一座小木桥,并不精致,却别具风味。而院子的另一边,则摆了一张长桌,周围散落着几把木椅,配着抱枕,上方撑起了阳伞。秋日的午后,如果能在这里晒个太阳聊个天,那一定是再惬意不过的事。
两层的木质小楼,是典型纳西风格的民居建筑。门窗雕花镂空,处处体现精致,就连二楼阳台处的栏杆,都是整块的雕花木板制成,令人赞叹。木制的楼梯设置在院子里,和小木桥相连,扶手和栏杆处缠绕着花藤,垂坠下来,如花的瀑布一般,更是美不胜收。
三人随着霍锦行踏进大门,一进门,就已被入眼的美景所吸引。虽然之前在网上已经反复看过客栈的照片,但静态的照片如何能与动态的实物相比,尤其是现在正是丽城最美的时节,所有的鲜花绽放,自然引人眼球。所以三个人兴奋地又笑又叫的,霍锦行一点儿也不奇怪,自顾自的先把行李搬进大堂。
“阿锦,回来了?”一进大堂,霍锦行还来不及喘口气,就听见坐在吧台里彩云姐的询问声,连忙应了一句:“哦,回来了。”
“还顺利吧?”
“还好,没什么事儿。对了,云姐,今天才哥给了两条鱼,我们中午炖鱼吃好不好?”霍锦行边放行李边扭着头对着吧台那边喊。
“鱼?你又去找阿才了?”彩云摸索着走出吧台,循声向霍锦行望去。
“没有啊,只是去接客人时路过,才哥硬要给的,说我如果不要他就给扔掉,你也知道他那个人啦,我给他钱他又不要,所以喽,我没办法,只能拿回来。”霍锦行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呀,既然知道他会这样,就该走另一条路嘛,总是这样,让我们怎么好意思。”彩云叹了口气。
“这有什么,大不了。。。。。。把你赔给他喽,反正你又不是不喜欢他,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正好!”放好行李,霍锦行蹑手蹑脚的凑到彩云身边,猛地一下抱住她,笑嘻嘻的说。
“坏丫头!说什么呢!还吓了我一跳!去去去,做饭去,一会儿我帮客人办理登记就行了,你就给我好好的呆在厨房,不整出八菜一汤,今天中午的饭你就别吃了!”听了霍锦行的话,彩云立时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连忙伸手拍了她一下,还强装若无其事的指使她去厨房做饭。
“不会吧!我才是老板诶!被员工指使着干活就已经很悲惨了,现在倒好,干不好居然还不给饭吃,天底下有我这么命苦的老板吗?”霍锦行顿时垮了一张脸,耷拉着脑袋靠在彩云肩膀上撒娇。
“谁让你乱说话?!”彩云毫不心软,用食指点了点她的脑门,一双大眼睛笑得宛如新月,可惜,就是看不见。
“我哪有乱说,你是喜欢他他也喜欢你嘛,有什么呀,难道就因为你的眼睛看不见,所以你就一辈子不结婚不嫁人了?哪儿有这个道理。”霍锦行很不服气。
就是嘛!彩云姐哪里不好了?人长得漂亮,性格又温柔,能织善绘,又勤快又能干,虽然眼睛看不见吧,但她的耳朵却比常人灵敏太多,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她都能做,再加上记忆力又好,只要带着她走过一遍的路她都记得,房间里哪个地方放着什么东西,她都是一清二楚,甚至常常霍锦行自己找不到的东西,都是拜托彩云才找到的,因此在霍锦行看来,彩云值得一个好人去爱她,去关心她。虽然才哥并不出色,但既然彩云姐喜欢,所以她也乐观其成。
可是,彩云却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门槛,一直对这件事很抗拒。每次才哥来看她,也总是把人推拒出门外,让霍锦行看的干着急。
“你不懂!好了!我不想说了,你还是去做饭吧,一会儿就到午饭时间了,总不能让客人们饿着肚子吧。乖!快去!”彩云不想说这个话题,连忙催着霍锦行去做饭。
“你怎么总是这样?!一说到这个话题就逃避,可是这是逃避能解决得了的事情吗?”霍锦行很是不满。
“那你呢?如果你不逃避,那你为什么不回家?!”或许是被逼急了,彩云脱口而出的话让两人之间的气氛瞬间紧张了起来。
一时间,谁都没有再开口,只有院子里清晰地传来嬉笑打闹的声音。
直到,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你们姐妹俩争什么呢?隔那么老远都能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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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站 陆长安
伴随着声音,一个男人从后堂慢慢走了出来。
秋日的阳光从他的脸上掠过,伴随着明暗交替的光影,渐渐变得清晰。一双似笑非笑的凤眼,好像深山中被淬炼了无数次的宝石,染尽风华。
手里掂着两本杂志,一身蓝衣白裤的装扮极其休闲,肩宽腿长,短短的几步路愣是被他走出了模特在t台上的风采。
这是陆长安,时光小筑的长期住户,也算是客栈的半个保安。
“你怎么在这儿?没去酒吧吗?”看到男人从后堂出来,霍锦行很是诧异,也顾不得和彩云的争执了。
“没有,最近家里有些事,我准备把酒吧转出去,正在整理东西。”陆长安缓步走到霍锦行跟前,一边解释一边递出一个信封:“给,这半年的房费。”
“怎么?要走?”霍锦行接过,也没有打开看,而是举着信封问。
“是啊,家里一位重要的老人病重,急召我回去,而且我也确实在外面晃荡地够久了,早该回去了!”
“那你的摄影展呢?怎么?也不弄了?”霍锦行挑起眉毛,歪着头看着这位据说是为了准备摄影展,而在她们客栈一窝就是两年的住户。
“那个嘛,看心情吧!或许什么时候等我心情好了,摄影展自然也就开了。”
“听你的说法,还真是不靠谱。”
“呵呵,靠谱不靠谱的,无所谓了。倒是你,刚才和彩云争什么呢?喊得那么大声。”陆长安笑了起来,不在意的摇了摇头,伸手拍了拍霍锦行的脑袋。
“我。。。。。。”霍锦行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彩云还没理论完呢,扭头一看,彩云早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整个大堂只剩下她和陆长安两个人。
“算了!是我管的太多了。”摇了摇头,霍锦行很是丧气。
“怎么了?方便和我说说吗?”看到霍锦行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陆长安不禁关心地问。
“也没什么,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不过你不忙吗?还有时间听我唠叨这些?”
“呵呵,这有什么关系,反正酒吧还没转出去,我又走不了,倒是东西已经收得差不多了。很有空,就看你愿不愿意给我这个机会了。”陆长安轻笑出声,看着眼前的霍锦行。
“够朋友!那好,我这会儿呢,得去做饭,等吃完了饭,有空了,我找你好好聊聊。对了,中午有没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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