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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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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多久?风怀,还回来吗?”她故作坚强的问他。
她有点恍惚,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大概三年吧。我接下来的课程基本要在耶鲁医学院完成的,唉,我本来想申请哈佛的,结果他们不招收中途的留学的留学生,只好作罢。”他皱眉,不过提到学业他又兴奋了起来,“耶鲁还是法学院最出名的呢,那里培养出很多美国总统和法院高官呢。上个星期我去听了一下YALE来的教授的讲课,听的我热血沸腾,思屏,我真的是等不及要去美国了。”
他高昂的语调和她的低落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不高兴吗?思屏。”热血沸腾的大男孩终于发现身边的小女友的沮丧了。
“我舍不得你啊。”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坐在河边的石椅上。
“我会回来的呀。”他热切的向她保证,“不就是读个书吗,读好了我就会回来了。”
她在心中摇头,“风怀,你今年几岁?”
“二十。”他摸了摸她的脑袋,揉乱了她一头短发,“我几岁你又不是不知道,明知故问!”
“风怀,我很喜欢你呢。”她轻轻的说着。
“我知道。”
“你呢?”
“我也很喜欢你。”
“那我们会有以后吗?”
“会有的吧。”
二十岁的大男孩的话还抱着满心的不确定。
“风怀,无论以后怎么样,我都不会忘记你的。我会一直把你放在我的心里。”
那又是一个承诺。可是承诺啊,从来就不曾兑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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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华灯初上,思屏悠悠转醒。
从窗户往外看过去,繁星点点,大城市里空气浑浊,繁星满天早已经是奢侈的景象。她闻到了饭香,起身。
她的心闷的厉害,看到老房子熟悉的摆设,厨房飘来饭香,仿佛母亲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一样,她似乎还能听到母亲亲切的笑语:屏屏,别赖床,快起来吃饭!
这样的情景,以后也只能在梦中见到了。
她的眼泪又涌出眼眶。
披了一件睡袍走到厨房。
应风怀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背对着她站在厨房,听见声音,转过身,“你起来了,来,先去洗个脸,再吃饭。”
他将三菜一汤端到餐桌上。
李思屏呆呆着看着他,他的脸是那么的熟悉,却又那么遥远,她根本无法将眼前这个大男人和那段年少岁月的男孩拼在一起。
她唤回自己的心神,笑道:“好香哦,你也会烧菜吗?我怎么都不知道?”
“我一个人在外面生活了这么多年,不自己烧饭的话会饿死的。”他还很专业的摆好筷子,碗,勺子和碟子,“快坐下来。”
桌上摆着紫菜蛋汤,红烧小黄鱼,清炒小白菜,还有一个酱牛肉是外面买来的熟食。她坐下来,菜肴的味道很好,但是她却满口苦涩,“我吃不下。”
思屏用筷子挑着碗里面的饭粒,“你不是不吃牛肉的吗?”
“以前挑食,后来到了美国之后才发现,不吃牛肉简直无法生存。”他夹起一片酱牛肉,“晤,这家老店卤的牛肉跟老外的那些什么牛排根本就无法比。”
还没吃几口饭,应风怀看到自己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灯闪了起来,刚刚李思屏在睡觉,他把它关成了震动声。
“恩,是我应风怀……恩,可以的……好……我尽快吧。好的,拜拜。”
“风怀,你有事吗?”
“没有啊。”
“你在这里陪我,医院的事情耽搁了很多了吧。”
“我为医院卖命这么多年,也该让我放个假吧。”他舀了一口汤,尽量在她面前表现出不以为然。
在回枫城的这两天,他的电话几乎被打爆掉了,医院催,同事催,朋友催,连他母亲也打电话凑热闹,问他怎么会突然消失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冲动的为了她放下手中的所有的事情,不顾一切的回来陪她。
“风怀……”
电话又响了起来:“恩,成院长,是的……我尽快,是的,是很重要的私事,一个老同学家里出了点事情。对对……我知道,我会尽快的。”
“医院要你回去吗?”
“是啊。”他笑了笑,“不过没关系,成院长答应我可以多给我两天假期,让我办好这里的事情。”
他没说的是,成院长已经焦急的不得了了,医院那边也已经怨声载道了。
“风怀,真是谢谢你。”她是真的感激他,除去爱和不爱,她真的谢谢这个老同学在最困难的时刻帮助他。
“谢什么呢。”他笑,“多吃点吧。我煮的饭不是那么难以下咽吧。”
他看着她,她瘦了好多,双眼少了往昔的神采,她披了一件黄色的睡袍,单薄的肩膀似乎承受不了什么压力,胡素珍的离世对她的打击真的是很大,就像她自己说的,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离开她了。
“呵呵。”她苦笑,故作轻松的夹了一大快牛肉往嘴里塞,“我会都吃完的。”
吃完饭后,应风怀提议到河边去散步。
他们俩慢慢的走着,河边晚风拂面,杨柳依依。
“其实,思屏,我一直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下与你碰面的。”
“这个任谁想不到,风怀。”晚风撩起她的长发,夜色下,有一种醉人的美丽,“你会在杭州待多久呢?”
“一年吧。等伟枫轮转完神经外科我就要走了。纽约那边还有一个课题等着我回去。”他跳上矮矮的河堤,慢慢的走着,“我在美国留学时期的导师昨天也打电话给我,问我能不能帮他的一个课题一起做研究,我已经在考虑了。”他提起工作总是满腹的热忱,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一样。
他还是要走的,他的心似乎永远为工作跳动的比较多。
她也跳上了河堤,跟在他身后,河水清清,在路灯的照耀下,还能看到水面上绿色的浮萍随水飘荡,她张开双臂,深呼吸着这清新的小镇空气,突然道:“风怀,我们明天回杭州吧。”
应风怀前行的脚步顿了顿,又往前走:“为什么会突然决定回去?你可以多待几天的。”
“只是觉得,我也要回去了,也是要继续工作的,急诊室那边本身就缺人手,我这么抛下一切的回来,还打算赖着不走的,也真是不好。”她慢慢的诉说着回去的理由,工作非常适合成为麻痹自己的痛楚的工具,“风怀,你有没有觉得,虽然我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觉得很陌生?”
“是啊。”他走到了河堤的尽头,又折了回来,在她身后跟着:“前天与你一起回来的时候,我感觉真的很陌生,或许是近乡情怯吧,老实说,我已经近十年没有回过枫城了。这里的路我差点都不认识了。我老是在想,天啊,我到底还是不是枫城人。我在美国念书,在美国工作,我差点就把自己当作美国人了。太可怕了。”
她噗嗤笑出声。
路灯下,她的笑意盈盈,眉毛弯的跟月光一样,嘴角也弯的跟月牙一样。他心里一阵激荡。
“风怀,你还是要回美国的吗,不留下?”
“我不回美国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他推了推眼镜,“如果这里有留我的理由的话,我大概会留下来吧。”他低头看她,目光中别有深意,“你说呢?思屏,我有非留不可的理由吗?”
非留不可的理由?她的心突然一下子就捏到了喉咙上,她想大叫:你就不能为我留下来吗?
“风怀。”她压抑下满心的冲动,她走的有点累了,坐在河堤上,两手抱着腿,“这些年,有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碰到应风怀,会怎么样?我会扑过去,紧紧的抱住他,痛苦流涕,还是会心情很平静的走到他面前跟他说一声‘Hello’?”
“思……”
“结果那一天,我真的遇到你了。可是我发现,无论有你还是没有你,地球还是一样转着,我们之间的所有的美好的往事都成了过去,一段偶尔可以拿出来怀念的过去。你早就有了你不同的生活,也再不是枫城乡间的那个高才生了,而我,这几年也被同化成彻底的杭州人。我们之间剩下的就只有那一段怀念了……”
“思屏……”
“让我们做回好朋友吧。”她急切的冲口而出,打断了他要说的话。
说出这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呼吸就要停滞了,她的心里一阵难受,她也无法想象自己年少的时候这么不顾一切的爱着他,甚至那年不顾学业的扔下一切想去美国找他,那是她自己吗?
她苦笑,这些年的城市生活让她将感情小心翼翼的尘封,交过几个男友后才发现原来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最初付出的感情才是最真的,但是真正有这么一段自己一直向往的感情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胆小懦弱的可怜。
“朋友?”他将朋友这两个字在舌尖翻来覆去的吐着。
“朋友不好吗?”思屏看着风怀的脸,背对着月光,看不出一点别样的情绪,清清淡淡,这一霎那,她产生了近乎绝望的想法,他陌生的几乎让她认不出来了,以前的开朗,健谈,温柔的男孩变成了一个世故的男人。
心里有一个声音大声的喝斥她:他当然会变,思屏,十年了,你们已经回不到从前了,何必执著?
“如果朋友是你想要的。”他的笑容隐藏着一中难解的情绪,她猜不出来,也不想猜那是什么。
月光下,应风怀和李思屏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走着,长长的倒影交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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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回到杭州后,应风怀被铺天盖地而来的工作湮没。
他忙的快晕了头,杭州的医院的忙碌程度居然和纽约差不多,好不容易有一天喘口气,意外的接到他妈妈的电话:“儿子,史迪夫的公司有一个项目在杭州,大概会呆一段时间,我跟他一起过来,杭州时间明天晚上六点到。”
“怎么突然想到也跟史迪夫过来?”史迪夫是他的后爹,他的亲爹和唐少芬十年前离婚了,当时他还在大学里面读书,难过了好一阵子,后来有一天,他看到了他的亲爹和后娘以及他的亲娘和后爹居然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在家里喝茶,他突然发现自己太傻了,感情没了就是没了,瞧瞧他爹娘现在的日子多幸福?总比以前这么天天冷战好。
“你要住哪里?我这里可没地方给你住。”
“喈!你怕我查岗啊,不会去打搅你的啦,我和史迪夫已经定好酒店了,明天晚上七点,儿子,一起吃顿饭吧。”
十年的美国生活彻底的将唐少芬变成了一根黄皮'文'白心的香蕉,他有时候'人'甚至接受不了母亲洋'书'派的作风,还好他们母子'屋'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到也可以相敬如宾。
“好。我到时候去接你们。”
杭州萧山机场
他还没有反映过来,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高八度的声音:“儿子——”,然后他就被一个粉红色的人影紧紧的抱住了,香奈尔五号的香水扑入鼻孔。
“咳咳咳……”呛的他直咳嗽,“妈,跟你说过了不要擦这种牌子的香水,我的鼻子受不了这种味道。”他拿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呛出眼泪。
“下回不会了。”她母亲信誓旦旦的保证。
“你每次都是下回,这回已经是第七次了!”他提醒他亲爱的娘亲大人。
他母亲还是一样,这么少根筋。怪不得现实的亲爹要跟她离婚。
“嗨。史迪夫,欢迎到杭州来。”他伸出手,向站在唐少芬身边的高大的老外颔首。
“儿子,你好象变了耶……”唐少芬盯着应风怀看了好一会,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有吗?”他不以为然,接过她手中的行李,跟史迪夫一起推着。
“有耶,儿子,你好象不大开心,怎么啦,告诉妈。”唐少芬小步跑的跟上他和史迪夫的脚步。
不大开心?他觉得头痛,唐少芬像只麻雀一样一直在唧唧喳喳吵个不停,他会开心才奇怪,真搞不懂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居然能聒噪成这样。应风怀觉得有时候唐少芬和史迪夫真是绝配,反正这个老外听不懂中文,就当她在唱歌好了。
到了酒店,唐少芬把所有的东西一扔,连澡也不洗,就嚷着要去吃东西。
史迪夫建议就到楼下酒店的餐厅用餐好了。
真是个好提议,他松了一口气,本来自己就对杭州不熟悉,再让他开车兜兜转转的那不是要了他的老命,他感激的看了史迪夫一眼。
“Fanny,我们下楼吃饭。”史迪夫对唐少芬说道。
“好的。”唐少芬大概也累了。
三人移架到二楼餐厅。
唐少芬这才表现出一个贵太太的气质,收敛起嘻嘻哈哈的样子。有时候,应风怀会想,自己的母亲或许真的比较适合做一个大老板的妻子,她天生丽质,五官生的小巧玲珑,眼带桃花,眉目如画,看上去三分像荡妇七分像贵妇,穿着永远得体,那也难怪,反正她要不就是香奈儿,要不就是唐娜?凯伦,再不就阿玛尼,衣贵人娇,也难怪史迪夫宁愿豁出一半身家跟他原来的老婆离婚,娶了他娘。
皮相在某些时候,还是非常重要的。
史迪夫年届六十,离婚了之后是个花心的老单身汉,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人,长的高头大马,差不多有一米九,如果拿影星来形容,就像发了福的尼古拉凯奇。在一次舞会上看到他的母亲之后,惊为天人,紧接着发动猛烈的攻击,那时候,他父母正好离婚,父亲后娶了一个卢森堡大公国的女子,两人一起周游欧洲列国,日子过的逍遥自在,唐少芬一个人落泪伤神,形单影只,史迪夫趁虚而入,没到半年,唐少芬就在自己的姓氏面前冠上了美国姓,婚礼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举行,据美国的媒体报导是浪漫的不得了。
史迪夫?汉斯请秘书寄了张请贴给当时在纽黑文的他,他学业繁重,没有去,但是他父亲带着他的卢森堡妻子去了,回来之后打了电话给他:“风怀,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真是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没有给你一个正常家庭的温暖?”
“没有。”他硬着嘴否认,没有多说话,感到很疲惫。
“风怀,我今天在婚礼上见到你的母亲,她再一次披上嫁衣还是很美丽,其实离婚只是给一段已经不存在的感情划一个句号而已,对双方都是有一个解脱。”他父亲顿了顿,又说:“我和你母亲现在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我知道你或许会怪我们没有给你一个正常的家庭,会怪我们很自私,只懂得为自己着想,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对不起,风怀。但是我和你母亲现在很好,比以往我们在一起的任何时间都好。”
他想摔下电话,想冲着他父亲大吼,想将所有的粗话通通骂个遍,但是他做不出来,他只能对着话筒苦笑,他能怎么办?咒骂同怨恨与事无补,他也只能故作潇洒的说一声祝福你们。
唉,他的家庭是怎么样的一团混乱啊。他没有想到,来到美国,他的生活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真的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意外。
“Wilosn?”
史迪夫叫他。
“哦。”他回过神来。
唐少芬优雅的打开餐牌,她深谙社交之道,自己家人面前可以疯疯癫癫的无所谓,但是公众场合还是需要注意形象的。
“柳橙龙虾盅、蒜片软壳蟹、白玉干贝、清蒸笋壳鱼……”唐少芬驾轻就熟的点菜,终于可以好好的吃顿海鲜大餐了,天晓得美国佬那些牛排、猪排肉食类食品吃的她都快吐了。
“妈,你点的都是海鲜呀,史迪夫要吃吗?”应风怀提醒他亲爱的娘亲大人,不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放着老外老公饿肚子。
“我早就被Fanny同化了,我也很喜欢吃海鲜。”史迪夫轻轻的说。
唐少芬回了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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