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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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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普通钱夹,可以买两百只,如果用于打IP长话,可以打上八天。

写完这段话的第二天,我在杭州火车站附近遇见了一个中年妇女,她说她的钱包被人偷了,现在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希望我能给她几块钱打个电话。“先生,行行好,五块钱就行……”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都知道,她是个骗子。

第二十一章 吉凡克斯

第一节

离开圣心教堂已是深夜两点,外面无星无月,路上也没有灯光,黑得像美国的人权状况。我跄跄踉踉地走着,身上脸上大汗直流,感觉这城市像是一块巨大的火炭,处处灼热难当,(为了凉快,人类发明了冷气机,冷气机使这世界一天比一天热。)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看见一切东西都在不停摇晃,一群群老鼠疯魔般窜跳往来,亮出长长的尖牙,吱吱地叫着,在每一栋楼、每一棵树、每一堆土下凶猛地啃咬拱刨,也许洪水就要来了吧,毁灭一切的洪水,可以淹没城市,淹没乡村,淹没整个世界,却淹没不了最后一秒的狂欢。

那辆宾利慢慢地开过来,我的朋友坐在窗口,表情似喜又悲,像在等待一场婚礼。夜色深深,这城市微弱地喘息着,带着一股焦糊的臭味。他说:“天就要亮了,来吧,我们去吃这世上最贵的大餐。”

我慢腾腾地上了车,感觉这夜慢慢地红亮起来,每一棵树、每一根草都闪着黯淡的红光。“被火烧过的日子没有清晨”,这话是谁说的?我昏昏沉沉地想着,汽车飞快地跑起来,整个城市渐渐缩成一个黑点,一个远方的朝圣者肩负香袋,蹒跚地出现在前方,我们跟着他,听见远处钟鼓齐鸣,绿柳丛中灯火明灭,一扇朱红色的大门渐渐显露出来。

那就是著名的绿柳庵堂,本市最伟大的的日出之地。前清它是一个圣地,这个“圣”跟如来佛有关;晚清它还是一个圣地,这个“圣”跟柏拉图有关,因为年轻美貌的住持尼姑跟宫里的大太监谈起了恋爱,虽说动不了真格的,可抠一抠摸一摸也能影响组织安排。哪个当官的不是机灵鬼?纷纷趋之若鹜,烧香等于政治积极,拜佛等于靠拢组织,庙门口站一站都算是可造之才。价码都是公开的,童叟无欺,咸曰公道:捐香火五万得州县,十万当知府,二十万就能弄一个行署专员干干。此后的几十年几经战火,盖了烧,烧了盖,再盖再烧,再烧再盖,简直就是“巨能盖”。破四旧时这里被红卫兵占领,这些红卫兵都是浪漫的双鱼座,对爱情和形而上学有独到见解,逼着尼姑们嫁和尚、学辩证法、吃猪头肉,不吃就拿脚踹。1993年政府出资重修,这里重新变成了国营寺庙,进进出出都是有钱有势的大佬,求签解卦神验无比,释迦牟尼生日那天光香烛就烧掉了三十多万。等进入二十一世纪,不用说,谁能抗拒市场化呢?连观音菩萨都叫“观音。”了。市场化的尼姑们是如此的善解人意,特地在票面上注明:票价:20元(含税)。

绿柳庵堂附属餐馆只对会员开放,叫作“悟空斋”,听起来像是孙猴子开的,其实是追求真理的意思,这真理执行美国作息时间,凌晨两点营业,六点打烊,两头不见太阳。也就是说,这时候中国人都在做梦,美国人在算计邻居的老婆,伊拉克平民庆幸又多活了一天,至于日本人,咳,谁有工夫搭理日本人呢,而我正坐在绿柳庵堂,看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妙龄女尼,慢慢想起了那个不爱钱的猴精。

餐前是四道开胃小菜,都是素的:芹菜根、白菜心、红薯叶、南瓜苗,清清淡淡,十分爽口。没有酒,只是香茶一盏,泡得绿酽酽的,捧在一个漂亮小尼姑手中,我还以为是喝的呢,没想到只是让我漱漱口。“正菜马上就来,”美丽的尼姑老板手捻佛珠对我说,“您先漱漱口,漱漱口才能品出味来。”

“是什么啊,搞得这么隆重?”怎么说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这尼姑看上去也就二十八九岁,风度容颜绝佳,虽然裹在严严实实的僧袍里,但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能解释什么是“风情万种”,看得我心都碎了。“没什么特别的,一点小玩艺儿,入不了高人法眼,您不嫌弃就最好了。”她眼睛妩媚地闪动,慢悠悠地起了佛号:“阿弥陀,阿弥陀……”

四个小尼姑推着一张帘帷严密的桌子走过来,桌上倒扣着一只大碗,釉白如脂,青花宛然,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古董。美丽的尼姑飘然而来,步如杨柳拂风,伸手揭开了那个碗,我看了一眼,觉得身上一麻,腾地站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阿弥陀!”她大笑着说,“这就是中国人最爱的那道菜:活炙猴脑!”

桌下轻轻响了一声,我心头冰凉,忍不住掀开了帘子,一只毛皮油亮的猴子正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眼珠骨碌碌地转着,一脸的顽皮,我伸手摸摸它,它一下嘟起了嘴,像个不情愿的小孩一样拿白眼瞪着我。它知道些什么?

美丽的尼姑拉我一把,“汤滚了,可以吃了,”说着把勺子伸过去,在那堆沟壑纵横、肥白腻滑的脑上深深地挖了一勺,脑翻翻滚滚地蠕动,我差一点就吐了出来,冲着她直翻白眼:“你!你一个出家人,你……”

她不愠不怒,把勺子放进咕嘟翻腾的汤锅中优雅地涮着,像蝴蝶飞过娇柔的花:“阿弥陀,您忘了一句话了:众生平等啊,猴子跟猪牛羊马有什么分别?为什么猪脑羊脑能吃,猴脑就不能吃?就因为它是活的?”她把涮熟的猴脑倒在我的碗中,又念了一句佛号,“阿弥陀,所有活的都会死,所有死的也都曾经活过,是不是?”

我还是吃不下,喉头滚滚涌动,扭头看了一下我的朋友,他进来后就没说过话,这时突然笑起来:“不吃也没关系,可你知道这菜值多少钱?”

“多少?”

“两万七千六,这还是贵宾价。”

第二节

这意思还是让我吃,我慢慢坐下,用筷子头挑了一点放进嘴里,一边含糊不清地发着牢骚:“即使是……,那也不用这么贵啊。”

“阿弥陀,这可不是普通的猴子,金丝猕猴!国家级保护动物!”美丽的尼姑又挖了一勺涮起来,“都说吃脑的时候猴子会吱吱叫,全错了,阿弥陀,全错了!虽然脑是神经中枢,可脑本身并无痛感!它一点痛苦都没有!您瞧,没有绳子没有锁,可它就是一动不动。为什么?因为这是我们改良过的!高手驯化,局部麻醉,还有……,光麻醉手术就要花几千元,既不能坏了脑的鲜味,又得让猴子保持清醒,这些可都是成本,阿弥陀!”

我欲哭无泪,挟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也不敢嚼就直接吞下。这尼姑掏出一包中华烟,抽出一枝点着,美美地吸了两口,俯身递给了猴子,“来看啊,这是我们发明的一个余兴节目,只要给它烟抽,它就会对您作揖,瞧,多么精彩,阿弥陀!”

我蹲下身,近距离看着那只可怜的猴子,它吧哒吧哒地抽着烟,两手交握,像拜佛一样连连作揖,这是在求我,还是在感谢我?我一下呆住了,傻乎乎地望着它,这猴子作完了揖,又开始搔起痒来,搔着搔着,突然咧开了嘴,对着我慢慢地笑了起来。

它居然在笑!它居然还会笑!

我一动不动坐在那里,脑袋里轰轰地响,她涮熟一勺,喂到我嘴边,我张开嘴吃了。又涮熟一勺喂到我嘴边,我又张开嘴吃了。慢慢地,那个小小的脑壳就已经见底了,烟头叭嗒落地,淡蓝的烟幽幽浮动,带着一丝隐约的暖意。美丽的尼姑脖子上的念珠哗啦啦地响:“好吃吧?阿弥陀,这可是人间至味!不瞒您说,多少大人物到我这儿来点名要吃,我还不卖给他呢。”

桌子终于推走了,厚厚的帷幕直垂着,烟头渐渐熄灭,上海制烟厂硬壳中华,四十元一包,一枝就要卖两块钱。不过这尼姑说错了,因为桌子刚一出门,我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帷幕下那惨不可忍的叫声!

“吱吱,吱吱,吱吱……”

阿弥陀,这可是人间至味!

“吱吱,吱吱,吱吱……”

盛宴继续进行,但我怎么也不曾料到,接下来的主题竟然是——食人!

……

吉凡克斯:Gieves&Hawkes,简称G&H;英国著名男装品牌,创始于一七八五年。二百多年吉凡克斯一直为贵族绅士提供经典男装,多次获得王室勋章,授勋者包括英王乔治三世、伊丽莎白二世、爱丁堡公爵、威尔士亲王等。上世纪初还曾为中国海军设计军服。

吉凡克斯定制西装起价为四千一百美元,合人民币三万三千余元;普通西装起价九百二十美元。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吉凡克斯衬衫的售价三千元,一条男士内裤售价一千一百元,这价钱如果买成廉价内裤,可以买三百多条,够一个中国民工穿二百年。

一个民工的两腿之间,深藏着本世纪最重要的价值观。

第二十二章 阳光 水 肉乎乎的潮虫……妈妈

第一节

这城市后来最著名的就是那场大火。

大火烧起时,我女朋友已经死了很多年。她一生中嫁过七次,可惜没遇到一个真正的有钱人,最后抑郁而死,死前想起了很多人,有她的父母、同学、朋友、七任丈夫,还有一个是我。“如果他还活着,我说不定就能……,”她喃喃地说,泪流满面。

那时我表哥早就破产,重新搬回那间三十六平米的宿舍,在那里过完了余生。他从来不出门,也不跟任何人来往,每当夜晚来临,他就坐在壁炉前跟自己说话。

“我赚了一千万,你信不信?”

另一个他说:“我信。”

“我赔了一千万,你信不信?”

另一个他说:“我信。”

他嘻嘻地笑起来,问他自己:“这算怎么个意思呢?赚一千万,赔一千万,折腾了一辈子,只剩下一个他妈的壁炉。”

他郁闷起来,呯地推开窗子,大喊一声:“壁炉!”

外面的学生哈哈大笑,他们说:“老疯子又发疯喽!”

那时我已经成了这城市的名人。人们发现我的骸骨时,我已经死了几十年,血肉烂尽,只剩下一件马甲。它光滑如初,斜斜地搭在一只巨大的筐上,筐里装的全都是钱,数不清的钱,光清点就用坏了十五台点钞机。除此之外还有一盏雕龙饰凤的油灯,据说可以杀人。消息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推断我的年龄,猜想我的身份,不过最关心的还是那盏灯和那筐钱。一个说:你们知道他怎么死的?听说就是那盏灯……一个说:一个死人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真是想不开呀。一个摇头叹气:贪心的报应,兄弟们,贪心的报应!

《发达报》的标题是:《贪心男尸惊现,亿万现金出土》,依然是典型的《发达报》风格。

几个月后,这城市的剧场里多了一出新戏,名字叫《多数人死于贪婪》,主角是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和他演对手戏的是一个身家亿万的富翁,他们在一家小馆子里结识,然后一起喝茶,一起吃饭,年轻人挖空心思接近富翁,富翁却一直心怀恶意,中间有死亡、有爱情,还有一盏始终照耀的神秘的灯……

奇)这场戏演了很久,这个年轻人咿咿呀呀地唱着,有时悲伤,有时欢喜,更多的时候心怀恐惧。他一生都消磨在这个戏上,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戏,哪些是真实。他死在每个夜里,又按同样的方式复活在每个清晨。他总是搞错角色,把你说成我,把我说成他,每当大幕拉开,华灯齐放,他就喃喃地问自己:如果我不是我,那么我又是谁?

书)按照剧情,他死前应该说一句话:“你们有两条道路,要么带一头骆驼穿过针眼,要么带一束花到自己的坟头。”可他总是记不起这句话,他是个蹩脚的演员。'。电子书:。电子书'

网)在诸多的结局当中,有一个是他最喜欢的:当他功成名就,回到最初的小饭馆,他会遇到一个年轻人,他送他一枝笔,说“喜欢笔的不是坏人”,然后带他进入那座豪华行宫,带他挥霍、吃人,饮尽杯中之血,这个小伙子就会变成他自已。接着是又一度的轮回,还是那家饭馆,还是那枝笔,一个更年轻的年轻人出现了,继续挥霍、吃人,一步步重蹈从前的道路。在这无穷无尽的轮回之中,结局其实并不重要,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不同。还有一些是他不喜欢的,比如让他吃掉自己的脑,这符合最古老的伦理法则:“吃人者恒被吃之”。他也不喜欢死,他一直想知道句号之后有些什么,所以他总是这样发问:“我死了,然后呢?”

剧场起火那天,他尝试了一个不同的结局。那时戏正演到高潮,美丽的尼姑且跳且唱,小女孩七窍流血,呜呜痛哭,猴子庄严地念诵佛号,辽阔的剧场内充斥着贪婪的咀嚼之声。就在这时火烧起来了,那盏神秘的灯无风自燃,烧着了那本名叫《多数人死于贪婪》的书,那本书烧着了垂台大幕,大幕烧着了整个剧场,火焰熊熊地燃烧着,那本书页页焦黑,只剩下最后的尾章,年轻人坐在大火中央,慢慢读完了这个永远不会上演的结局:

第二节

在地底三百米的深处,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钱装在一只巨大的筐里,这只筐就在我的身边。

吃人者应该被活埋。我的朋友这样说,这是他最后坚守的道德。如果你吃过人肉,请你躺在我的左边,如果你喝过人血,请你躺在我的右边,如果你穿过人皮,请你躺在我的筐里。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如果我的眼还能睁开,我就会看见阳光最烈时,洞壁小孔透进来的那一点点光,它飞舞着,歌唱着,像天使一样飘飘而来,照亮了整个黑暗的地底……

如果我的耳朵还能听见,人类的语言就不会在烈火中烧死,遗落的果实满贮爱情,爱人吮着甜蜜的汁,就像月光洒满生前的路……

如果我的嘴还能张开,我就会叫出每一个生还者的名字,每一个爱我的人都是我自己,每一个恨我的人都是我的亲人,残破的寓言久酿成诗,夜夜闪耀在天空深处……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我的筐里有全世界的钱,却买不来一粒米。进入地底的第六天,我在黑暗里逮捕了一只老鼠,我吃了它整整三天,它的嘴像最美的猩唇,眼珠像冰镇的甜葡萄,喝过它的血,心上就像有眼泪流过;它的尾巴鲜嫩多汁,带着皮毛一起吃,就像拌了蜜糖的蜜糖。我甚至吃到了它的生殖器,老鼠不会为钱卖淫,没有人类独有的腥臭,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小东西,鲜甜甘爽,就像已经湮灭了的、史前丛生的浆果……

还有那些潮虫,小小的、肉乎乎的潮虫。当它们从我的身边爬过,就像一群害羞的新娘,我嚼着它们汁液四溅的身体,胸中如同开了一万朵莲花。温柔的、丰满的、从不说话的新娘,请告诉你可爱的妹妹:地底三百米,有一张莲花盛开的婚床……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只有我知道那些溺水的人是多么幸福。我的筐里有全世界的钱,却买不来一滴水。从第二天开始,我就不停地舔那些潮湿的石头,从花岗岩舔到石灰岩,从白垩纪舔到寒武纪,最后舔出了一座金矿。我甚至喝了自己的尿,把头弯到胯下,叼住那只神秘的水龙头,我就可以完成自循环。还有血,在我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我咬断了自己的颈动脉,“血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出来!”嗜血者的血最甘甜,每个嗜血者都是一眼不会干涸的泉……

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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