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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太平公主-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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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山庄找她拜师学艺呢,那些无缘者几次拜访都不得见。不过这两年老夫人的身体每况愈下,而五年一度的比剑大会又不可取消,因此高戬公子才会独担大梁,成了这一届比剑大会的举办人。”

我渐渐陷入沉思,只是还有许多事情想不通:“婉儿,你说,我们去了奕剑山庄,那个高公子还会认出我来吗?”

“认得出认不出,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们一定不能让他认出来,否则就会前功尽弃了!”

“为什么?”我被她这番话说的摸不着头脑,既是故人,那不就应该坦坦荡荡高高兴兴地相见吗?

“奕剑山庄有个不成名的规矩,就是除了高家妻室以外不接待任何女客。”

“什么!”我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哪有这种离谱的规矩的。这还在其次,重要的是,既然奕剑山庄不接待女客,此时苏婉儿兴冲冲的拉着我那是要做什么?

“哎呀,你傻啦,我们可以女扮男装呀!”话音刚落,她转身拿出包袱,从里面翻出两件貂皮大衣,是男装!这个鬼灵精怪的死丫头,原来早有准备。我很无奈的翻了翻白眼,有朋如此,吾复何求?

为什么奕剑山庄会有“不接待女客”的规定呢?这不是明显的性别歧视嘛!江湖上混的又不都是男人,我就不信这个时代的女人没有武功高强之人,没有巾帼枭雄之辈。再说了,那个高公子的姥姥不就有一身剑艺绝学嘛!难不成奕剑山庄打算把所有武艺高强的女子都纳入山庄为婢为妾?

额~这个想法也许是太扯了一点。总之我对即将亲眼目睹的奕剑山庄充满了好奇心。还有我脑中挥之不去的影像,那些残破、朦胧的画面,我的青少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苏婉儿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一本正经的跟我聊着关于“不接见女客”这个诡异的规矩。

听说山庄里还是有女人的,便是三年前少庄主高戬从东唐带回来的女子。众所周知,高戬今年二十岁,年轻有为,未曾娶亲。没有一个人见过那神秘女子的相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女子跟高戬是什么关系,甚至没有人知道山庄收留了女人的传言是真是假。可这个不靠谱的消息偏偏就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来了,几乎所有受到邀请要去比剑的江湖人士都对山庄那位身份独特的女子非常非常感兴趣。

奕剑山庄就坐落在西梁国边境一座青松环绕的大山里,路途并不算远,天色微亮之时我们的马车便已行至山脚下的小镇。

我和苏婉儿各自换好男装,卸下脸上的脂粉,将长发简简单单的高高束起,且不佩戴任何饰物。我们二人互相打量,倒也看不出端倪,那模样虽然素雅却不显寒碜,宛然两个饱读诗书的书生模样。

一切准备就绪,我们二人便走下马车,安顿好行礼,大摇大摆地朝奕剑山庄大门方向走去。

上山的路上看见陆陆续续的人群,全都是佩剑的男子,他们的剑各不相同。

我仔细端详了一番,双手将剑柄合握其间而不见剑身的,便是“承影剑”,扬起双手之时只会见到一段飘忽的影子,但是优雅挥舞一下,身旁一棵挺拔的古松就会刹那间断作两节,此剑形态优雅,做工精致,是上等货色。

另有一柄,剑拔出鞘的瞬间,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的光芒与阳光浑然一体,如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象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这是剑中君子——“纯均剑”,每一次挥舞都彰显出它尊贵无双的气势。

另有雌雄绝配“干将莫邪剑”。相传吴王命干将铸剑,他的温柔妻子莫邪便在一旁替他擦汗,只是那炼炉之中,采自五山六合的金铁之精无法熔化,铁英不化,就意味着剑无法铸成,而干将也会面临吴王的罪责。妻子莫邪不希望拥有一身绝艺的丈夫就这样被吴王杀死,因此纵身一跃跳进了熔炉,化身血水,熔化了精铁,一雌一雄两柄绝世好剑就此铸成,干将的泪水也在此刻滑落。两柄剑取名为“干将莫邪”,他却只将“干将剑”献给了吴王。他私藏“莫邪剑”的消息很快被吴王知晓,武士们将他团团围住,他只得束手就擒,而此时剑匣里的“莫邪剑”却忽然跃出,化为一条清丽的白龙,飞腾而去,同时,干将也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在干将消失的时候,吴王身边的“干将剑”也不知去向。原来这两把剑永生永世缠绵在了一起,至今已有数百年。却不知这位公子从哪里收藏来这么珍贵的双剑,看样子必定是富贵人家。

受邀的男子众多,他们的年龄也相差很大,有的二十出头,年轻气盛,气宇轩昂;有的却已是中年,说起话、走起路来都很有大家气派,武者风范;更年长些的,身边还带着儿子,好像专门要孩子来见见世面结交好汉一般。

为了不露出破绽,我和苏婉儿尽量避开人群,走在比较偏的小山路上,以免被人搭讪,认出了女儿身。

卷一【盛唐篇】 第二十四章 女贼?女客?身负剑伤

有句俗语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有句成语叫——大智若愚。

有句谚语叫——无巧不成拙,不打不相识。

往往最精明能干的女人,会犯最低级的错误;最温柔平和的男人,最会无情地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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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公子,请出示邀请函。”

我和苏婉儿走至山庄大门,却被门口的家丁拦了个正着。我朝着身边笨手笨脚的苏婉儿使劲儿挤眼睛,本以为装扮成男子就万无一失了,想不到还需要邀请函,这个鬼丫头怎么不打听清楚呢,如今要我们上哪弄邀请函去?

苏婉儿眼尖,见边上那个大胡子胖剑客走至大门口的时候,只是与守门的家丁点了点头,并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了,于是婉儿指着他对拦住我们去路的这个家丁说道:“那个男人不就没拿出邀请函嘛!”

家丁不屑一顾的回答:“那位是咱们山脚小镇上赫赫有名的猎户,常常锄强扶弱,在我们这一带非常有声望,大家都熟识他,哪里需要出示邀请函。只是……恕小人眼拙,二位公子是第一次来山庄吧,小人怎么认不出二位的名号?还请遵守山庄的规定,快快拿出邀请函让咱们过目验收吧。”

“放肆!你们奕剑山庄就是这样无礼对待远客的?”苏婉儿倒是激动的很,想要用这招唬住门口几个家丁,谁知他们敢出来守门的也并非吃白饭的,完全不受苏婉儿那一套,任她怎么怒斥,他们仍是坚持要查验邀请函,否则禁止进入。

苏婉儿转了转眼珠子,继续胡搅蛮缠到:“我们二人是你家少庄主年轻时结交的好友,今日特来拜访,并未带什么邀请函在身上。”

“哈哈,咱家少庄主结交的好友可多了,谁知道会不会出现两个冒牌货呢!今日的比剑大会乃是盛大场合,为避免龙蛇混杂,山庄才特立下规矩,持邀请函者方可入内。二位公子若是没有邀请函,那就请快快下山去吧,勿要多做逗留了!”

家丁下了逐客令,苏婉儿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放肆!放肆!好你个奴才,敢拦本公子的去路,赶紧把你家少庄主请出来,本公子务必要让他辞退你、处置你。”

见那能说会道的小家丁并没有畏惧的意思,相反满脸的不屑一顾,苏婉儿顿时像颗冷蔫了的白菜,忽然又好像想出新法子,朝那家丁身后嚷嚷道:“高戬你可算出来了,你的这些小喽啰不放咱俩进去呢!”

那家丁一听,顿时慌张的回过头,说时迟那时快,苏婉儿拉着我的手便往里冲,等那家丁反应过来,赶紧边跑边吼着追赶我们,那模样像极了被Jerry鼠耍得团团转的Tom猫。他一路在后面狂追,苏婉儿就拉着我狂跑,跑到拐角处也不知是山庄的什么地方,随便找了个没上锁的房间便冲了进去。那家丁果然愣头愣脑的绕过房门冲到前面去了,我们静静的躲在房中,暂时还不敢出去。

我环顾四周,借着门缝间微弱的光隙打量这个房间,正堂摆着一张长方红木桌,上摆两个香炉,青烟缭绕,看样子像是个禅房。再抬头看墙上,竟挂着几张威严肃穆的男人画像,个个都是花白的胡子六七十岁的年纪,但画中人精神抖擞。想必这些都是高氏家族的祖先了!不仔细看还发现不到,那两个香炉边上都摆满了灵位牌,而因为房间光线昏暗,根本看不清上面写的字。

这可是家族重地,放有祖先灵位的地方神圣不可侵犯,墙上那一双双眼睛可都盯着咱俩看呢!我再也不敢久留,急急忙忙催着苏婉儿带我离开。

她和我一样被吓了个半死,赶紧将房门推开一条细缝,观察外面的情况,见那家丁早已不见了踪影,便放心大胆的拉着我跑了出去。

我们专挑假山草丛的小路走,不和人正面接触,步行缓慢,也不知走到了哪里,身周竟一个人也没有了。闻着喧闹之声,像是从前方那堵矮墙传来,我们二人随着声音发出的方向寻去,果然在矮墙后面看到一个宽敞宏壮的比武场,四周擂鼓震天,宾客席上早已英雄满座,酒肉满桌。

看台正中央,一个穿着贵气的大约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正在白色的大帘幕上书写着什么,隔得太远看不清晰,像是人名,又像是数字,只可隐约感觉到那字体娟秀,柔中带刚。而年轻男子是背对着我们,因此我也无法看到他的容貌,只是那英姿飒爽的背影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青年男子写了许久也未停笔,白色帘幕上唰唰的就被浓黑的笔墨占满。貌似我和婉儿来的正是时候,场外正有英雄陆陆续续进场入座,我们二人也毫不迟疑,既然正门进不来,只好翻墙而过了。正商量着,我的右腿已攀上了墙垣,苏婉儿使劲在下方推我的左腿,好不容易整个人爬了上去,我找个舒服的姿势趴好,再寻个方便使力的方向,伸手去拉苏婉儿的胳膊。她动作灵活,很快便接力爬了上来。我们二人正欲跳下去,忽闻矮墙后有人嚷嚷:“就是这两个贼匪,慕容公子快快帮我抓住他!”

不好!是那个家丁!真倒霉,好不容易找到比武场了却被那家丁逮了个正着。只见一柄墨扇朝我脑袋就是“当头一棒”地打下来!我晕啊,这是扇子么,这是纸做的么,怎么比铁棒子还要硬!还没回过神,一道寒光又噌噌一声朝我飞来,那柄长剑不偏不倚正好刺中我的右肩。一个脚步没踏稳,重心顿失,我整个身体如同一杆偏倚的称砣轰的往墙里面倒下去,只觉整个脑袋都旋了一个大圈,昏昏沉沉不知自己身置何处。绑住长发的丝带也在此时崩断,一头乌黑秀发飘然而下,糟糕!看来我的女儿身是暴露了,今日必死无疑了。我紧闭双眼,等着自己的脑袋撞到地面上开出一朵绚烂的花,然后脑浆四溢,华丽丽的告别这个世界,谁知竟掉落一个温暖的怀抱,那强而有力的臂弯,那温暖的体温……

我猛然挣扎,翻身,整个人毫无征兆的滚到在地下,艰难的爬起,用迷蒙的双眼看着眼前男人——风度翩翩,文质彬彬,手拿一柄墨扇(就是方才把我打得七荤八素的那个凶器),悠然自若的扇着,眼里满是质疑,却暗含高贵的皇族气质,头顶一支墨绿色玉簪横贯发髻,凭增几分贵公子的威严。一抹温情的笑容,一双深紫色的瞳孔。天下竟有深紫色瞳孔的男人!是太阳太大反光了吗?是我看走眼了吗?再细细打量,的确是深紫色没错啊,还泛着一丝棕色的光辉,就像法国人与英国人生出的混血小孩的眼睛。

“姑娘,你没事吧。”手拿墨扇的男子见我刻意躲避,只得讪讪的问道。

果然……被人识破了。

我摇摇头,右肩却忽然传来一阵阵难忍的刺痛,一股血腥扑鼻而来,接着我便晕了过去。朦胧中脑海里闪过童年时的画面,好像也有这么一幕,我的右肩被突然飞来的箭头刺中,血流不止,疼痛感就和现在一模一样。一个身着白衣头插玛瑙色短簪的小男孩帮我拔出了箭头,又涂上一层乳黄色药膏,救了我的性命,可是我却怎么也看不清他的容貌……

我双目已睁不开来,疼痛感渐渐由右肩传遍了全身,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已经有好久不曾体验过了。然后,我感觉自己被一双熟悉的臂膀抱起,耳畔徘徊着崔湜担忧的声音、苏婉儿惊吓的哭声、各种陌生男人嘈杂的议论声、崔湜和那个家丁的争论声、刀剑相碰撞的声音、还有那个手拿墨扇的男子的询问声……

我的身体变得好轻好轻,像一团棉花被风一吹便会飘走似的。复制搜索复制搜索

卷一【盛唐篇】 第二十五章 山脚小镇 众“星”云集

蹴罢秋千,

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

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

袜戋划金钗溜。

和羞走。

倚门回首,

却把青梅嗅。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这句话是我此刻心情最真实的写照。不知为何,自从在奕剑山庄见到那个在白帘幕上写着字的男人的背影,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自己年轻时的凌乱记忆碎片。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有多少风吻在耳畔,只知道如今人已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事已不是当时的那些事,物是人非事事休,沧桑的痕迹早已漫进我疲惫不堪的眉心。

当一个人身负国仇家恨之时,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记忆散碎的初恋爱情,正在一点一点的侵蚀我现在的生活。美丽的爱情,总是让我们不由想笑,可是最美丽的爱情,往往是一段已经成为过去的催人泪下的故事。没有经历过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经历过痛苦的初恋是不深刻的。初恋使人生丰富,痛苦使初恋升华。

我越来越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个熟悉的背影,那支玛瑙色的短簪,那身雪白干净的外衣,那爽朗的笑声,其实就是我少年时代生命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一定是我的初恋!

他到底是谁呢?

我本以为第二次重生,已经让我熟知人间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了。可是每当我望见太阳的时候,还是能感觉到生命给予的幸福;而当我望着秋天成片成片枯黄的落叶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耕作收获的喜悦;当我无数次在梦中审视那双陌生而又熟悉的眼睛时,我读到的是爱情的震撼力。

难道我错过了此生不再的樱桃时节吗?我重生的太晚,已经没有机会切身体会一下少年时那段荡气回肠的初恋了?

我的心隐隐疼痛起来,并非锥心的刺骨,却是真切的惋惜,而且还参杂着一种分明的浪费感——徒徒浪费了一次重生的机会,仿佛踌躇满志的青春与初恋的那场赌局一瞬间就这样措手不及的结束掉了,谈不上输赢,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输赢的机会,有的只是遗憾与惋惜。

每一次梦到那个人,都更加坚定了与之重逢的信念。

我相信缘分,如果我和他此生有缘,一定还会再见。初恋情人总是扮作天使的模样站在少年单纯的记忆里,站在成长的路途中,我这副身躯原来的主人一定是被这天使美丽的容颜引着走到他的面前,我知道他们有一段缠绵深刻的过去,不然我脑中的记忆也不会这么顽强的呼之欲出。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虽然可能并不会有结果。我期待这副身躯的记忆能够由我的意识恢复过来,我期待着初恋情人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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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次右肩受伤以后,我昏迷了三日未醒,崔湜找来镇上所有的大夫替我医治,给我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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