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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的公主日记-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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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还得常常满足他某方面的需要,所以我入睡的时间还比以前更晚了,这么一来,我的睡眠严重不足,白天总是困得东倒西歪的。

有一天中午在公司食堂吃饭,和我同桌的几个女同事都是要么新当上妈妈要么正在怀孕,一个个说起自己家中那甜蜜的负担,我把她们的生活同自己一对比,忽然之间就觉得:我怎么也像是多了个大儿子似的……

所有女友或是妻子应该都是希望自己的男友或丈夫工作没那么忙的吧?我却很无奈地总是祈祷周朗最好忙一点,这样就没空回家吃晚饭了……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如果孙启晟知道我现在过的这是什么日子,他会怎么想?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想,也没资格这么想,可就是忍不住想要知道,他会心疼吗?还是会幸灾乐祸?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他会不会说,“这可是你自己选的,活该”?

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我想他不会的。

可我还是很心虚,所以我不想见他,我比以前更不想见他了。

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是就在于换了新男友之后,却发现自己彻底没有了在前男友(前夫)面前炫耀的资本?

那个周五下午,我接到周朗的电话,其内容的美好程度无异于忽聆天籁。

他说:“亲爱的,咱们今晚不回家吃饭了,我来接你,我们几个同事聚餐。”

噢耶,不用做饭了啦!

于是下班后,我怀着初次约会般无比激动的心情等了一会儿,坐上他来接我的车。有那么一瞬间,我听见自己心里一阵苦笑:我怎么都跟从来没见过世面的黄脸婆似的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就马上被纯纯粹粹的雀跃和欣喜冲走了。

那时我可没想过后来会发生什么不愉快,或者说,当时我觉得只要能不做饭,就算发生什么不愉快我也认了。

☆、28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周朗他们这新成立的公司规模还不大,除了老板是美国人,五六个同事都是二三十岁的中国人,目前还以男士居多。这晚的聚餐,非单身的都带了老婆或女朋友,我们几个家属正好可以聊天,省得他们话题中未免带入不少工作内容,时间长了必定无聊。

大家聊着天的时候,周朗有个同事的老婆问起我们的恋爱史,我告诉她:“我们大一同班过一个多学期,然后他就转到耶鲁去了。”

那姐姐顿时瞪大了眼:“啊?那你们岂不是分开了好几年?”

周朗点点头:“是啊,一直到毕业后才再见面。”说到这里,他看了我一眼,“而且这中间也没联系过。”

“哇!那你们是在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呢,还是后来再见才磨擦出火花的?”

我们俩异口同声地回答:“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

那姐姐更兴奋了,跟听到了个多离奇的言情故事似的,对着周朗追问:“那你当时是不是对芷昕一见钟情的呀?”

周朗很认真地实话实说:“那倒不是,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可没那种心思。”

被男友当众否认对我一见钟情,虽然他对我表白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可我还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了。

问话的姐姐不知是不肯相信还是想替我圆场子,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不可能吧?你们俩是俊男美女,同班的时间又短,肯定是一见钟情啦!”

周朗益发认真地澄清:“真的不是,我可没那么早熟,当时就觉得她挺可爱的来着。”

别看他不肯给我面子,给自己挣面子的时候倒是不含糊。他说完那句话,看了我一眼,又加了一句:“不过她对我一见钟情倒是很有可能!”

那姐姐年纪不小了,也不是不会做人,见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也就不再往下纠缠这个话题,更没再问我对周朗是不是一见钟情。

可人在尴尬的时候,就连别人善意地转移话题都会加剧尴尬。我从大家故作若无其事的反应中感觉到了被同情,更憋屈于因此就没了机会以牙还牙,告诉大家:我也没对他一见钟情!

而我对周朗究竟是不是一见钟情呢?

老实说,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之后,当初暗恋他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或者记忆,反而变得暗淡了。

可是如果我当众宣布了我也不是对他一见钟情,我们俩谁都没对谁一见钟情,我难道就很有面子吗?

我想,作为周朗的女朋友,我应该至少能打90分吧?起码有一条我做得很到位:在外人面前——尤其是他的朋友面前——给他留足面子。

如同在美国跟他朋友开派对的那次一样,那个聚餐的晚上,虽然那个关于一见钟情的话题让我很不开心,我也没有表现出来,直到回家的路上,只剩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才好声好气地对他提了出来:“你觉不觉得你刚才有点二?人家非要问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你非说不是,弄得我们仨都挺尴尬的。其实你就顺着人家的话那么一说又有什么损失?”

他对此倒是很虚心接受:“没错,太二了!我还是社交经验不足啊,需要多多磨练!”

我当时还挺欣慰的,觉得他态度这么好,以后就算不会再也不犯,但起码也会迅速改善吧。

可我没想到事情不但并非如此,而且还愈演愈烈——说愈演愈烈恐怕也有些过了,我的意思是,在他的朋友面前我丢丢面子也就罢了,真正让我受不了的,是在我的、或我们俩共同的朋友面前,他让我丢了个更大的面子。

那天,是我们大学同学聚会。

可想而知,这次聚会对于我的心理是个极大的挑战,因为在那之前我甚至还没通知大家我和孙启晟已经离婚,他们都还沉浸在我早婚的那波冲击中没完全缓过来呢,如今就突遭连击地收到了我不但和孙启晟闪电离婚、还和周朗迅速恋爱的消息。

所以在去之前,我进行了相当一番心理建设,而经过建设的心理其实是比较脆弱的,比平常更经不起冲击。

席间,好不容易熬过了大家一个接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惊叹,可以安心吃会儿饭了,事儿就又来了。

当时是转盘上的鹅翅正停在我面前,我就顺手夹了一个,还没送到嘴里呢,周朗就大声说道:“你刚不都吃了好几个了吗?怎么还吃啊,你也不怕胖!”

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他就抬起我的胳膊,在上臂和腋下的部位捏了捏,挤出一掐肉:“瞧瞧你这肥肉,让大家都看看,都长胖这么多了还不注意着点儿,别以为有了男朋友就不需要维护形象了啊!”

他这番话当然是半开玩笑,可还是让我彻底下不来台了。这些话中所透露出的对我的挑剔、以及他并非无条件爱我的那种意味,让同学们都有些瞠目。

他们肯定是都想起以前孙启晟是怎么对我的了,这种对比太过鲜明,由不得大家不去联想。

而这种联想发生得最为强烈的地方自然就是我的脑海里,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并且记起,那年冬天,我真的长胖的时候,孙启晟是怎么对我说的。

他说:“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他说:“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他还说:“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这些回忆突的一下注入到周朗所带给我的难堪和委屈里,像是水滴入了浓硫酸,一下子嗤啦啦烧得我痛不欲生,而这个比喻……这显然不是历史或心理专业的人会用的比喻啊,它让我想起那个学化学的人了,还让我明白了他给我留下的印记其实有多么深……

我的眼泪霎时间就冒了出来,一点儿都没法顾及这样在众人面前失态会不会更丢脸了。

几个细心的女同学一眼看见,赶紧替我骂周朗:“周朗你也太过分了!芷昕多苗条啊,你居然还嫌她胖?她要再瘦点儿你抱抱试试,保证硌得你没感觉了!还不快哄哄人家?”

周朗也有些慌了,赔着笑脸凑向我,隔开大部分人的视线,搂着我低声赔不是:“我错了好老婆,我又二了,你吃,随便吃,这盘鹅翅都是你的,吃完咱们让他们再上一盘,你接着吃!”

我揉了揉眼睛,把眼泪擦干,语气又淡又轻:“不吃了。”

他急了,索性自己拿起鹅翅往我嘴边凑:“吃,吃嘛!我喂你好不好?”

我推开他的手,把脸别向一边:“不想吃了。”说罢,我站起来,对尴尬程度不亚于我们俩的大家勉强笑了笑:“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得早起呢,先走了哈,你们继续。”

这回,我是真的不想再给他留面子了。

周朗追着我到马路上,发现我走的方向甚至与回家的方向相反,更是急坏了,死乞白赖地用力抱住我,将我生生定在原地:“别这样……你这是去哪儿呀?你、你不能离开我,你不会离开我的!”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他紧张地望着我,目光里所闪耀的自信却浓烈得近于自负:“你都为我离了婚了,你怎么可能离开我?”

就是这句话了!

原来就是这一点让他笃定牢牢驾驭了我,因为我把自己在他面前的位置摆得太低,于是他觉得不需要那么珍惜我。

可是,周朗,一个女人为了你做出了那么大那么自伤的牺牲,难道不才更值得你珍惜吗?

但我也不能不承认,他说得没错,也许我自己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我都为了他离了婚了,要是再离开他,怎么伤得起?——至少在我的潜意识深处一定有着这么一种概念,于是我对他百般忍让,我对他的要求比对孙启晟低多了。

所以,我对他这么好,未必是因为我真的更爱他,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把我当作女王,而我却非要把自己变成奴婢送到他的面前。

不过,我想我还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一个君王是不会对自己的奴婢这么百般讨好的。

接下来的几天,周朗一直很低姿态,用一种赎罪的态度,对我极尽温柔百依百顺,甚至每天都主动提出带我在外面吃饭,反而是我自己不忍心,又坚持着主动回复到了之前每天给他洗手作羹汤的状态当中。

人都是被惯坏的。见我消了气,周朗很快也就完全放松,对很多小节又开始不当一回事了。

☆、29

我是真觉得自己变成黄脸婆了,还没转正成某人的妻,就已经退化成了糟糠。

我发现周朗另一个让我难以忍受的毛病,就是限制我穿衣服。

自打我们住在一起,他开始插手我的衣柜——

“这件衣服我不喜欢,早就想让你别穿了,以后不许再穿了啊。”

“这衣服怎么不好了?我觉得很好看啊,穿着也舒服。”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是个人穿这种衣服我都不喜欢,你干嘛要成天碍我的眼啊?”

“这衣服我才没穿几次,也挺贵的,总不至于这么浪费吧?”

“小家子气!我给你买新的!”

“周朗,我穿这种式样的衣服不好看……”

“怎么不好看了?我觉得挺好的呀。”

“这衣服本身是挺好看的,可不适合我这种体型啊,我又不是很高,这样穿显得更矮了,还显得腿短小肚子鼓。”

“那你就锻炼,减肥塑型!”

“……再怎么锻炼也有限,身材的底子在这里,不可能完全改变的,你让我穿适合我的衣服好不好?不然出去见人的时候我会很没自信的。”

“你是我女朋友,我觉得你穿着好看就行了,你还管别人干吗?”

“你……”

我觉得我无法让周朗——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无法让大多数男人——理解的一点就是,我们打扮、让自己变得更美,并不仅仅是为了取悦他们,也是为了自己,甚至可以说,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所以在我们自己心目中、以及大多数人的眼光里,我们自己好不好看,并不见得就不如男朋友的看法重要。

可是……这一点为什么孙启晟就能理解?那年我想要买下一双其实并不适合我的靴子时,他说,我无所谓啊,真的,你就算真把这靴子买下来天天穿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我发誓!

他阻止我买它,只是因为他怕我回去以后觉得效果不好就再也不肯穿了,然后又跟自己发脾气。

或者,那些女人的心理需要什么的,其实他也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简单地顺着我而已,只是要我高兴。

而且我想我对我自己的审美认知是准确的,自从我的日常衣服大多换成了周朗的选择之后,朋友和同事对我的主动赞美都减少了一大半。

我是真觉得自己变成黄脸婆了,还没转正成某人的妻,就已经退化成了糟糠。

那段时间,我的工作也变得比以前更忙了,因为这时我已经慢慢开始转做公关部更核心的业务。当然,这种变忙是让人颇有成就感的,我虽然向来都有些懒,有些贪玩,但也并非完全没有上进心,能够得到公司的肯定让我自我感觉非常不错。

所以我也很认真地开始了更像一名真正白领的忙碌生活。

这么一来,我就未必能每天都赶得及回家做饭给周朗吃了,撇开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不说,就算在比较正常的时间下班,我也会因为比过去觉得疲劳而动作更慢,等到做好饭的时候,往往已经饿得胃都疼了。

而周朗也真够可以的,他有时候到家比我早,也没有半点帮我做做前期准备工作的自觉。他又不是不会,他自己告诉我的,像他这种在国外待了好几年的人肯定都是多少会做一点饭的,可他就是不做,就是要硬撑着等我回来从头到尾将每一道工序都做到底,甚至早餐留下来没来得及洗的杯盘碗碟他都不肯替我洗一下,好歹节省一点我的体力和时间。这让我每天晚上都又累又抑郁,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另一个人也像我这样,想着回家会觉得比想着去上班压力还大的。

至于那些我必须加班而不能回来吃晚饭的日子,他宁愿只就着牛奶吃面包曲奇。这种东西都是零食,当主食吃势必不舒服,于是他的情绪就很坏,我回到家进门的时候,迎面所见必然是他的一张臭脸。

我无奈至极:“我实在没办法回来做饭的时候,你就将就着出去吃一次不行吗?”

“不去,没心情。”

“……那你回你爸妈家吃也可以呀。”

“老爷子高血压,老太太冠心病,他们吃的菜都跟没放盐没啥区别,一点味道都没有,怎么吃啊?”

“那你让你们家保姆专门给你做正常口味的菜呀。”

“得了吧,那傻大姐做的菜,就算放足了盐都难吃死了。”

“……那你去你同事家蹭蹭?”

“人家又没邀请我,我哪那么厚脸皮呢?再说了,要是人家家里都有老婆做饭,你让我心理多不平衡啊!”

好吧,那我也出不出主意来了。

眼见着我往卧室走去,他嚷嚷起来:“都知道人家晚饭吃的是面包了,还不给我下碗面条补补?!”

我惊了:“都这么晚了,你吃了面条还睡得着觉啊?”

“那也不能不吃啊,不吃我更睡不着了!”

我噎了一下,叹了口气:“可是我好累,就想赶紧洗了睡了。”

我这句话堵在了他的良心上,让他无法再往下坚持,只好耷拉着脸满身不痛快又没奈何:“好吧,你睡吧。”

我原地站了会儿,终究狠不下这条心,还是往厨房走去:“好吧,给你煮完面条我再睡……”

因为周朗给我的压力太大,后来我就尽量把能拿回家的活儿都带回家加班了。

我的大学同学是都知道我离婚的事儿了,可同事们还不知道呢,我老板只当我是有主妇责任在身,倒也通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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