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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村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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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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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周毅,周毅也点点头。

“我奶奶说让你一定要来。”

“那我一定去,你奶奶还好吧?”

“挺好的。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的。”

看周毅真翻着自己的书本,路路正好有题目不会做。

“周毅,你不急着走吧?”

也不等周毅回答,路路滑下床,走过来,翻开课本,点到一处。

“这题不知怎么的,参考答案是1,但是我怎么算都是三分之二,我觉得我的方法也没错,但就是算不到一,你帮我看看吧!”

看着扬起的脸庞,黑漆漆的眸子,眼里盛满纯净的笑容,灿若星辰。嘴角的小梨涡若隐若现,周毅觉得很舒心。

目光转到书页上,肉肉的小白手,很可爱。这是一道代数题,周毅拿起纸笔演算一遍,答案是三分之二。早知道路路的数学不好,估计就算答案错了,也是不敢怀疑的,只当自己算错了。

“算的不错,这个答案有点问题。”

“我就说嘛,嘿嘿!”听到周毅的话,路路才放下心来。不好意思的笑笑,拿起记号笔,把答案写上,做了记号。

冬天白日短,待了不多久,太阳西斜,眼看着晚了,周毅就带着周雨回家了。

“那天早点来啊!安然也会跟我姑姑过来,你可能还能见到我姑父。”周雨走的时候,对路路千叮万嘱,就怕她忘了。还想说什么,就被周毅拉走了。

送走他们,路路回到屋里,钟玲他们已经回来了,在厨房里做饭,刘芳和钟强正在带孩子。钟万民夫妻俩也早遛弯回来了,陆琴芳在纳着鞋底,钟万民给大家讲邻里听来的笑话。

“爸妈,今天这么早回来了啊?”见他们早回来,路路很是奇怪。

“是啊,以后都这么早回来,钱多少都赚不完,一家人活的这么累干嘛!”钟玲笑着,今天回来早,这老的小的都觉得奇怪呢!

路路一听,蹦着抱住钟玲的胳膊。

“真的啊?那你是不是以后都不熬夜了啊?”

冷不丁被抱住,钟玲被路路吓了一跳,锅铲都掉锅里了。“这丫头,咋咋呼呼的,跟谁学的!”手忙脚乱就要捞锅铲,孙春晖看着一把拉住,自己伸手捞出来,打水洗了才拿过来。

“还说孩子咋咋呼呼的,怎么就直接伸手捞啊,烫着怎么办!两个人半斤八两,还不是跟你学的,两个迷糊鬼。”

钟玲自知理亏,也不好跟孙春晖说什么,瞪一眼偷笑的路路。孙春晖把母女两都赶出厨房,自己动手做饭。

孙春晖很少做饭,但是手艺极好。自己一人动手,往灶膛里放了几块木柴。家里还有些小黄鱼干,拿出来装了大半碗,撒上盐花,滴了几滴油,就放到饭锅上蒸上。昨天的鸡汤还剩了些,端到煤炉上热热。从菜坛子里拿了根梅菜,切了,放锅里炖肉,梅菜烧肉是家里人都爱吃的。梅菜烧肉盛起来就炒了个鸡蛋菠菜,水煮白菜。

菜都做好,饭也早好了。一家人坐着,看孙春晖端上来。屋里满是白色水汽,热腾腾的。没几个菜,也都是几个家常菜,但是一家人都觉得好吃。

“姐夫的手艺真是好啊!”刘芳第一次吃到孙春晖做的饭,真是刮目相看,本来以为公公做的已经是最好吃的了,没想到一山还比一山高,姐夫做的比公公还好。

“你这是第一次吃姐夫做的饭,我跟你说,姐夫比这好的也会做,要是去做大厨绝对行。姐夫最拿手的,是做麻辣龙虾和酸菜鱼。”钟强看媳妇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不得不说姐夫做饭真是钢钢的。

“姐姐真是好福气,在家姐夫做饭就好了,绝对是大厨待遇。,羡慕死人了。不像钟强,连饭都不会做,都是爸妈做的。”说着,就瞪了钟强一眼。

“可别羡慕我,你姐夫做饭好是不错,但是你说说你在家吃饭这么久,吃过你姐夫几次饭?还不都是我做的,他平时也是不做饭的。”钟玲想起来孙春晖平时不做饭就来气,又不是不会做饭,老不做饭,就等着吃。

“这样啊,那还是像钟强好了。要是钟强也这样,我怕是怄气都气死了!”刘芳吐了吐舌头,看来这男人都是一样的,怕做饭!

听刘芳这么说,大家都笑了。钟万民还想说自己可不是老做饭,但是想想以前,做饭的也是媳妇多,就在桌下偷偷握了握陆琴芳的手。陆琴芳回握了一下。

“周奶奶家要搬家了,周毅他们今天来说是初六搬家,还让我去玩的。”路路想起来周家搬家的事,就跟家里说了。

“周家搬家,我们也要送礼呢。当时我们家搬家,他家送了不少东西,现在要送什么可要好好想想呢!”钟玲听了路路的话,愁上了。这周家送的礼重,现在还真是不知道要送什么好。

“这周家还真是对你们不错,就是我跟他们不熟,周修然今年还来家里拜年了。你们是该好好送份礼,但是也不是分分计较的,人家做大老板,跟他们比送的礼,我们肯定比不上的。以后来往的勤些,多照顾点老人小孩,这才是!”钟万民也觉得周家不错。

周家对孙家真是挺好的,就是当时住村里的时候,周家奶奶也是很照顾孙春晖他们的。孙春晖当时也没有父母了,钟万民他们照顾的多些,但是毕竟住的远,也不时时在跟前,多亏了周家奶奶。小时候,路路也经常被寄放在周家的。

听了钟万民的话,孙春晖跟钟玲也觉得有理,有了谱。周家奶奶跟周雨,过了年应该也住在镇上了,凡事多照顾些,比送多大的礼都好。再说,周修然跟杜娟住城里,有厂子的事要忙,估计也顾不上家里。

“我听说,有钱人最好风雅,估计周修然在外面做生意,也很讲究。要不,进城买点好茶叶,再买套紫砂茶具。估计挺值钱的,但是也还好。有钱人不就喜欢喝喝茶啊什么的么!”钟强想起来,以前在城里打工的时候,不少城里人就爱喝茶。

“也是,别的估计他们都有,买重了反而浪费,茶具多一套倒没什么。爸,您说呢?”孙春晖想想也是这个理。

“那就买这个吧。我就随便包个红包好了,就意思意思,我毕竟跟你们不一样。”

“恩,那我们过两天去城里看看吧!”钟玲看大家都说定了,就同意了。

“爸爸妈妈,我也想去,行不行啊?我们一起去吧?”听说要进城,路路也很想去,去买点书,正好去看看有没有什么买的。

刘芳在桌下拉拉钟强,想来刘芳嫁过来之后还没去过城里,不如趁这个机会也去城里逛逛,平时也没时间,不如趁着过年去。

“要不,找天,大家一起进城吧。一起去城里逛逛,刘芳嫁过来还没去过,妈也好几年没去过了。”

“那也好,那就初五去吧,那时候,估计城里的店也都开门了,正好好好逛逛。”钟万民也同意。

看大家都同意要去,就定好了初五那天全家进城去玩一天。

大家商量好了,就安静下来吃饭。

第二十九章 露馅

初五早上,天还没亮,外面黑漆漆的,孙春晖就起床了。因为今天要进城去,一家人出去逛街,估计各人要买的东西都不一样,逛的地方就多了,要早点去才好,不然怕是来不及。看看钟玲,睡的正香,就轻手轻脚起来,去厨房做早饭。

先打了煤炉上的热水洗了脸,又加了些冷水到锅里。早上的早饭比较简单,煮的红薯白米粥,热了几个馒头。到咸菜坛子里,摸了几根梅菜,洗净切好,在油锅里炒了一下。刘芳要给小雨辰喂奶,每天早上要吃两个糖心荷包蛋,想想路路馋的样子,就做了四个荷包蛋。

做完饭,天还没亮,雾蒙蒙的,湿气很重。孙春晖进屋叫醒了钟玲,又去叫了路路。下楼的时候,钟万民屋里已经有声音了,估计已经起来了。钟强他们屋里灯也亮了,小雨辰正在哭闹,不知道是饿了还是尿了。

一家人洗漱好了,吃过早饭,天才刚刚亮,看看时间,才六点多,正好来得及赶上第一班车。带上早准备好的东西,一家人就出发了。其实都没什么东西,去城里无非就是多带些钱,但是要带着小雨辰,所以找了个包包,装着他的尿布,奶瓶喝奶粉之类的。

坐车到车站之后,先去老街买茶具。看茶具,一家人都是外行,看不出门道来。一条街逛下来,每家店都是进去又出来,店主都吹的天花乱坠,但是也不知道买哪个好。不知不觉就到了街尾的最后一家店,如意斋。

“还看么?”看了这么多家,大家都有些泄气了。

“进去看看呗,说不定这家店就有合适的。”

一行人就进了这家店。这家店跟前面几家不同,店面很小,这几个人进来,把这个铺子都塞满了。铺子里的东西感觉不多,而且东西也没前几家光鲜,明显暗淡的多,有点灰蒙蒙的。但是,雕花的货架,倒是很有感觉。

“你们这么多人来是想要看看什么么?”店主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对襟的棉袄,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跟这铺子的风格倒是融合的很好。

“我们随便看看,想买套茶具送人的。”

“不知道,是送什么人的,我这来买东西的人多。给什么人送什么东西,多多少少能给点意见。”

“一个朋友,君子之交,家里做生意的,明天搬新房,送套茶具表表心意。”孙春晖看这个店主人不错,自己正好没意见呢,正好看看店主推荐什么,要是合适的,就买了。

“那你们跟我看看这边的茶具,现在做生意的有钱人喜欢附庸风雅,都爱喝个茶什么的,最近两年买紫砂茶壶送礼的不少。你们买套紫砂茶具,再合适不过了。”顺着店主的手看去,那是一套棕色的紫砂茶具,同色的托盘,远看着也不出挑,但是也不错。

“紫砂茶具源于明宋,以筋纹造型居多。您看看,这套茶具,造型气度浑厚,比较协调,不附加装饰,仅以筋纹线的变化及开光加强装饰效果,泥质颗粒较粗,所谓“不务妍媚而朴雅坚粟”。这个送人,是最好不过了,简朴是简朴,看上去也不精致,但是就是大气!”店主拿起一个杯子在手里摩挲,托给大家看看。

这棕色茶具,泥质颗粒较粗,杯身和壶身也没有刻花纹,看上去很是简单,精致不足,但简朴里倒带着份大气。就是那棕色的托盘,也是同样的质地,边缘倒是雕了龙凤呈祥的图案。

这套茶壶,就是这一群外行人看着,也觉得不错。

“老板,这套茶具卖多少?”

“本来卖一百八的,我今天是新年第一次开张,这又是新年第一笔生意,给你们一百四十八,大家都讨个好彩头。但是,这价我说了,我也希望能成,绝对不亏待你们。”老板看着大家信誓旦旦,“我这铺子在这,要是乱开了价,你们以后可以来找我。”

一百四十八,这的确是挺贵的,但是这茶具可不就是有钱人家花钱烧的么,比起前几家来,这价钱还算公道。再说,这老板看着也不像是会忽悠人的,茶具也不错。孙春晖觉得这价钱能接受,茶具也能送的出手,就打算付钱。

问问钟玲的意思,钟玲也没什么意见。钟万民他们觉得自己也不懂,也不敢给意见。

“给我包装一下,回去送人,包装可不能差。”孙春晖就打算要付钱了,伸手到口袋里掏钱。

“爸爸,等等!”

路路一眼就看到,在左边格子里的小狮子。这是一个陶狮子,放在手里,正好能握住,小巧精致。躺在手心里,这么小,但是它的眼睛都描摹出来,表情生动,就像只小狮子在眼前。身上的毛,看着也像是真的一样。表面还上了一层釉,握在手里滑滑的,很是舒服。

看着第一眼就喜欢,现在更是爱不释手了。路路把它握在手里,细细把玩,舍不得放下来。

看着她的样子,孙春晖也觉得可爱,难得路路这么喜欢一个玩具,居然还对着这么个小玩意龇牙咧嘴的。

“老板,这个多少钱?我一起买了吧。”

“爸爸!”路路看孙春晖要付钱,忙拉住他的手,嘟着嘴,摇摇头。这个店主看着不错,也不知道宰了多少钱,转起了小心思。

“叔叔啊,我喜欢这个小狮子,我爸爸跟你买茶具,你把这个送给我玩吧!”仰起头,露出小虎牙,对店主笑的很无害。

“这孩子!”孙春晖忙把路路拉到身后,对孩子的不懂事感到很不好意思,连连道歉。路路不甘心,从他背后探出头来,“叔叔,你就送给路路玩吧!”

“那就给你拿去玩吧!”店主也觉得这小姑娘很有意思,这小狮子本身也不值钱,就给她玩去了。看孙春晖还要教训路路,忙拉住了。

“小孩子嘛,喜欢就好,这个本来就不值几个钱,就当是给她玩的好了!”

听店主这么说,孙春晖虽感到不好意思,但也不怪罪路路了,忙付了钱。店主也找出礼品盒,好好包装了一下。等礼盒封了口,又用彩带扎好,才递给孙春晖。

孙春晖拿着买好的茶具,带着大家从店里出来,路路早把小狮子塞到小雨辰的襁褓里,给弟弟玩去了。“你不是自己要玩啊?”钟强看路路把小狮子给了小雨辰很奇怪,这孩子刚刚不是喜欢这小狮子么,还是跟店主讨来的。

“小狮子是挺可爱的,不过我长大了,这种小玩具就给弟弟玩吧!”路路心里想着,我要不占点小便宜,能行么?也不知道要还价的,这么爽快就付了钱。

一家人只当路路把好东西给了弟弟,直夸她懂事。

“路路?”

好熟悉的声音啊,路路一回头,不好!是王敏之!被家里人知道自己干的那些事,可就不好了,千万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自己和王敏之的事。果断转头,心里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偷偷往角落里走。

“路路,路路!”

“路路,好像有人叫你,那人你认识么?”

第三十章 见面吃饭

刘芳抱着雨辰走在最后面,听到王敏之的叫声,路路好像没听见,就好心提醒了下。

路路这时候正躲着呢,冷不丁被舅妈叫了一声,又往里缩了缩,企图让爸妈挡住自己。但是,大家听到刘芳的话,也都停下来,回头看看。

王敏之今天是出来谈生意的,穿的很正式,一身裁剪得当的黑色西装,黑色大衣微敞,脚蹬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薄施粉黛。气场很强大,看起来就很厉害。

大家看着王敏之,都很疑惑,不认识,没道理路路会认识这样的人。

路路看大家都注意到王敏之了,心里急坏了,不知道到时候要想个什么法子瞒住。路路看着王敏之越走越近,拼命朝她使眼色。

“路路啊!”王敏之走到近前。

“呵呵,王姨好,新年快乐!今天有空出来逛街啊。”路路不得不应了一声。

“出来有点事,你跟着家里人来逛街啊?”看到众人,王敏之点头示意,笑的很灿烂。

“恩!您有事就忙吧,我们还要逛街呢!下次见啊!”说着就要拖着孙春晖走。

“不忙呢,事早办完了,现在没啥事。路路啊,也不给我介绍介绍家里人啊?”王敏之像没看出路路的窘态似的。这也怪不得她,现在出来很多所谓的皮包,小钱包的生意不好做了。说起来,路路也说过这生意做不长了,要做箱包生意,想跟她商量商量,但是找不着她了,也不知道这小丫头住哪,现在好不容易遇到,可得好好问问该怎么办,怎有放过她的道理?!

这边孙家对王敏之也是很好奇,这女的看上去就是生意场上的,眼里透着精明。

路路在心里早恨得牙痒痒,就知道王敏之是故意的,心里不知道用面条抽了王敏之多少次。

“路路,介绍介绍吧!”路路跟这么个人认识,孙春晖本来就觉得奇怪。现在路路急着要走,孙春晖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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