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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娘在现代-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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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这话有些绝,不过想想她这么多年来没有父亲的痛苦,秋色也觉得可以理解,于是,也附和着说:“就当我们所不喜欢的人都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两个女孩子相视了一眼之后,轻松地笑起来……有时候幻想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随着自己的意志展开的想象可以让人暂时的从现实的痛苦之中走出去,哪怕是短暂的告别现实的痛苦,也给了心灵一个缓冲的时间,当痛苦再来的时候,人也就自然而然的变得强大了。

于洋离开之后,其实一直注意着这边,看到美雪和秋色哈哈大笑,他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己都左右不了自己的心了,他总是无意识的去注意美雪,就像刚才,她心情不好,把他赶过来,可他仍旧关心着她,看到她笑了,他的一颗心才算是落下了。

“于洋,恭喜你。”一个人从身后轻拍着他的肩膀,他回过头一看,是杨轩。

“杨轩,怎么现在才看到你?你不会是迟到了吧,这就太不够意思了,我这么重要的日子你竟然给我迟到?”看到杨轩,于洋是非常高兴的,嘴巴一动就停不了。

“我哪里敢迟到?我刚才在台下听于哥精彩绝伦的发言呢?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于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善于言论了,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绿的。”杨轩打趣的说道。

于洋当然知道他所指何事了,尴尬的干笑两声之后说:“情势所逼,我总不能说在中学的时代就非常的讨厌美雪吧?这也太不适合今天这个场景了,我总的要说些应景的话来,让宾客开心一下。”

“于哥,你就不必跟我解释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不过,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运气好,当年的胖妹妹在成为你的准新娘的时候就变得这么漂亮了,人们常说什么来着?对,女孩到女人有一个蜕变的过程,我看这个蜕变过程就是为你于哥所准备的?看来,你这一辈子都跟美女有缘。”杨轩不着边际的说着,在他的心目中,于洋就是一个看女人只看外表的男人的,当然,这对于男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大的缺点,杨轩就觉得于洋和美雪订婚,于洋是得偿所愿了,作为哥们,他是由衷的替他高兴。

“你当着我的面这样说没有问题,不过待会看见美雪时,说话可要悠着点。”于洋突然凑到他的耳边这样说。

怎么?余家的少爷惧内啊?想到这个结果,杨轩差点笑出声来。于洋可是一等一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居然会忌讳自己的未婚妻?杨轩真的想抬头去看看天上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的,可是早就错过日出的时间了。

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万万没想到当年的中学霸王会心甘情愿的被当年的母夜叉所捕获,看来,要想拥有东西也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杨轩一笑说:“宜美雪还是那样厉害吗?看来于哥的神仙日子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当年于洋被美雪打的像猪头的事情他还记得呢。

于洋也不怕他笑话,接着说:“美雪现在可是跆拳道黄带,她那拳脚功夫,几个男人也不是她的对手。”

杨轩感觉于洋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有些自豪,他是为宜美雪自豪吗?不过,他觉得于洋是言过其实了,“就她现在这竹竿似的小胳膊小腿的,能打几个男人?于哥,你就别唬我了,大不了我不去那边说你的风凉话就可以了。”

“谁唬你了?不信你就亲自去试试?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当年我们在中学时候干的那些事她还记恨着呢?不要忘了,你可是当年的主要帮凶,以美雪的性格,她是不会轻易的放过你的。”于洋眉峰一竖,一本正经的说。

看他那神情,杨轩是不得不信了,看了看在不远处举杯和旁边宾客打招呼的宜美雪,他还真的难以相信这个美女就是当年的宜美雪,而且还是一个跆拳道高手,“得,我听于哥的,看见宜美雪能躲就躲,不能躲就装哑巴,一个字不说,对于当年的事情当健忘。”

不过他心里就纳闷了:听于洋这口气,宜美雪对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可他为什么还是和她订婚了呢?之前听他父亲回家说起过,于洋为了反对这桩婚事,半个月没有回家,还被经济封锁了,难不成就因为家里的压力他才答应的吗?

可是,于洋的性格杨轩是了解的,他不是那种死撑的人,也不是那种轻易妥协的人,他是一个根据自己的喜好而选择生活的人,因此,他如果在心里没有一点点对宜美雪的喜欢是绝不会顺从这桩婚姻的。

而且,刚才听他把宜美雪说的那么厉害,可是脸上一点点的厌恶之情都没有,还有一点点的炫耀的成分在内,看来自己这个一直都很狂妄的少爷真的是坠入爱河了。

想到这些,杨轩的嘴角不经意的笑意……

“你笑什么?”于洋不解。

“我在笑于哥和宜美雪的缘分好像早就注定好了的,高中时期的那点小插曲其实就是一种缘分的暗示。”杨轩依旧笑着说。

于洋想想,觉得也是,自己和美雪似乎早就有某种联系了,只是自己没有察觉到而已。可他嘴上却说:“杨轩你这小子,我今天才发觉你也很三八的。”

☆、第九十章 惺惺相惜

   “好,好,我不三八了,也不再说你和宜美雪的事情了,我今天来这里可是认识不了几个人,我也知道于哥今天忙,不可能陪着我一个人,不过,你的找一个我认识的人替你陪陪我。”杨轩说的可是真心话,这里来的除了于洋的那些队友,差不多都是些有身份的人,和他多少存在些距离,他总不能一个人杵在那里吧。

于洋自然是明白杨轩的意思,那些队友好像和他也不搭界,于是,他脑海里冒出一个人来:华天。

他这才想起,今天怎么没有看见华天?他记得自己还特意的邀请了他。他不是和秋色、美雪、雷鳞他们形影不离的吗?带着满腹的疑惑,他在人群里望了望,至于在一个角落里看见华天。华天一个人在那里自斟自饮,看上去不惬意也烦躁,一副泰然处之的模样。

“华天在那里,我们一起过去找他。”于洋想怎么也得和华天大哥招呼吧。

杨轩一听华天的名字,也来了精神,“走,我今天就找他陪我。”华天他虽然只是见过一面,可是对他的印象却很是深刻。

前天晚上,华天和雷鳞一起来找杨轩的时候,他就觉得华天的身上有股野性,是那种不甘于平庸,也不甘于束缚的野性,这种气质的男人他很喜欢,或者,换另一个角度去看,这种气质也是他羡慕的,甚至于在某个时期,他身上也是有这种气质的,但是他的父母一直渴望他过那种安安稳稳的生活,所以他的这种气质就在稳定的职业生涯中给磨灭了。

华天一直在那个角落里,偶尔往雷鳞和秋色那边望一眼。但也没有刻意的去看他们,只是眼睛扫过典礼会场的时候,总是会不经意的看到他们,他不希望雷鳞发现了他的刻意。

“华天,你怎么一个人窝在这里,雷哥和秋色在那边呢?”于洋笑着说。他心里却暗自纳闷:平日里。华天虽然话很少。却也和雷哥他们能够凑到一块,今天,他好像故意的和他们隔离开来,难不成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内情发生了?

“我这人和这种环境一看起来就格格不入的。一个人呆在挺好的。”回答完于洋的话,华天便对跟在后面的杨轩点点头,算是和他打招呼了。那天晚上的事虽然杨轩是看于洋的面子。可是受益人还是华天,他还是觉得欠了杨轩的情,所以。看见杨轩的时候,心存感激。

“华天,我和你是有同感,这里的人除了于家的人,我最熟悉的可就是你了。”杨轩说完后哈哈大笑起来,犹如那晚的豪爽。

“那你们就在一起好好的聊聊,我就先闪人了。”于洋看他们两个人很投契的。这里就没有他什么事了。

“于哥,你去招呼别的客人。我和华天在一起不会无聊了。”杨轩笑着说。于洋虽然和他称得上朋友,但也毕竟还是他的老板,于洋能够给他找到华天,他已经很满意了,算是顾及到了他的感受。

于洋离开以后,杨轩就随便找些话来与华天寒暄,“华天,从前天晚上认识你开始,我就觉得你和你的那帮兄弟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我们都是一样铤而走险的讨生活。”华天嘴角扯出一抹自嘲的笑意。他心里还真的希望和阿虎他们一样,可以如往日那样无拘无束的在赛车上驰骋。

“你比他们冷静、睿智,是一个做大事的人。”杨轩说出心里真是的看法,“对了,码头的偏门你们不能捞了,现在都在做些什么?”他一直以为,华天还是阿虎他们的头头,码头那些事都是由华天下的命令。

“这我也不清楚,也许他们会老老实实的像以前一样吧?”

“像以前一样?”杨轩从上面的话中听出一个意思,就是华天和阿虎他们好像不是自己先前认为的一伙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说不清楚了。

“我们以前从来都不涉足走私的的事情。蛇锥你听说过吧?我以前和他们一样,都是在那里混饭吃的。”对杨轩,华天一点也不想隐瞒什么。

蛇锥杨轩是知道的,那里是这个城市最有名的飙车地点,在那里混饭吃就是说他们都是地下赛车手。难怪他们都骑着酷酷的改装摩托车呢。

“在那里混饭吃可是不容易的,至少这个要棒。”杨轩做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姿势。

“这是自然。阿虎他们对摩托车的热爱更甚于对生命的热爱。有时候,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摩托车看成是自己生命的另一个部分。”华天有些感性的说。他很少有感性的时候,就算是有,他一般也不会表现出来,可是今天对着杨轩,他似乎觉得自己可以完全不设防的去相信他,信赖他,这种感觉可能是因为杨轩的豪气,和没有背景的身份,让他很容易松懈下来。因此,他倾吐的**就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激发。

“这个我很清楚,跟你说实话,当年要不是我的父母极力的反对,我很有可能和你们走同一条道路。那时候很年轻,常常就跟着于哥去赛车,自认为成绩也不错,后来,市里赛车队招赛车手,是我和于哥以前去报的名,谁知道他们很轻易的就录取了于哥,而把我拒之了门外。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的学历问题,我这人成绩不好,跟于哥混到了高中之后,就没有考上大学。”

“当时我就十分气愤,赛车关学历屁事,难道学历的高的人车就开得好开得快吗?我当时就想,这偌大个城市,赛车的地方多的是,我就不信没有留我的地方。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蛇锥,我瞒着家里人和于哥临时挂了个车队偷偷地赛了几场,本来一个老大已经答应让我进入他的车队了,谁知道就在最后的赛事中被一个下三滥使用阴招,让我和车翻了个底朝天。”

“这下就瞒不住了,我的肋骨断了两根,不得不去医院。家里人知道这件事以后,从医院出来就把我锁在家里。后来他们又去求于老爷,让于老爷给我一份差事干。于老爷就安排我到码头上去上班。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我的母亲居然下地跪着求我,我怎么能够拒绝呢?再加上于哥说不能够光明磊落的赛车,再有成绩也是枉然。我想想也对,再说,凭我的资质,和于哥比起来就差了一截,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的高手,于是就作罢了,不情不愿的做了个孝顺儿子,在码头上一干就这么多年。”杨轩和华天一样,也觉得自己今天的话特别多,那些陈年往事都倒豆子般的被他给倒出来了。这些事可是很糗的,其中一些除了于洋可没有第二人知道,母亲给他下跪的事,连于洋都是不知道的,可是他却跟华天说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吧。

“其实,选择走这条路的时候都是在很年轻的时候,那时候对生活没有规划,又觉得自己有股冲劲,非得找一条别人不愿意走的路或者是一条有难度的路去证明自己。事实上,到了一定年纪的时候,就会发现这条路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的完美,可是想抽身的却又发现,除了这条路,别的路已经被自己给堵死了,自己已经不具备走别的路的条件了。”说这番话,是华天对自己的真实描述。

要不是他受伤,他也许还不知道自己离开的赛车,对前途真的迷茫。以前赛车的时候是觉得自己没有前途的,只是贪婪的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快感,人群的喝彩带来的荣耀,当这一切成为过去的时候,他却不得不去想想前途这个词的真正含义。这也是他重新拾起课本的主要原因,他不希望那种茫然的感觉缠绕着他,他需要做些积极的事情去驱赶茫然。

“哈哈,华天,你这话可说说到我心里去了,现在我就十分满意的自己的生活状态,想想,要是当年我的真的走那一条路的话,首先,我的父母的担心的生病,,其次我自己说不定一时意气用事,跟别人杠上了,早就被人暗算都不知道。也许,早就见不到早晨的太阳和晚上的月亮了。”他说的话不假,杨轩性子烈,又直,脾气也不好,捞偏门真的最容易出事了。

笑罢,杨轩又说:“听你这话里的意思好像不想再赛车了?”他听出,华天的那些话都是有感而发的。

华天自嘲着苦笑,“我不是不想赛车了,而是我不能再赛车。”

“怎么了?”杨轩不解。

华天卷起自己衬衣的袖子,“你看,这手筋都断了,还怎么赛车。”

看到他的手腕上像蜈蚣一样伤疤,杨轩心里一惊,“伤的这么严重啊。”

“早就好了,就是没法用力,所以,我就结束赛车生涯。”华天平静的说。事情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他的心真的是平静了,而且,为秋色留下的这道疤,他一点点都不后悔。每当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去抚摸这道疤,心里就会回放当时的情景,而且,心底会悄悄地升起一股幸福的感觉,这可是他与秋色最紧密的证据,有了这道疤,就等于有了念想。

☆、第九十一章 工作的着落

   “那你今后干什么?”男人总是对男人的伤疤肃然起敬,这可是战斗过的痕迹。

“还没有想好,暂时就这么闲着。”华天没有说起夜校的事情,因为那里还没有毕业,说出来真的上不了台面,他也没有说起在商场上班的事,因为早上已经递了辞职信,那份工作算是彻底的结束了。

杨轩灵机一动,说:“要不,你到我这里来吧,缉私队刚刚成立,缺的就是人手。不过,我的先说明,工资不会太高。”

“钱够用就行,我还真不会去计较。不过,这事也容许我考虑考虑。”华天有些慎重的说。刚刚辞去了商场的工作,他还真的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再去工作。

看到华天还有些犹豫,杨轩继续说:“我的下面还缺一个副队长,只要你干的开心,一个月满了以后,这个副队长的位置就一定是你的。而且,将来我有升迁的机会吧,我的空缺一定都是你的。”他人直,说话也直。

“怎么,是不是觉得在我的手下干有些委屈,如果是这样,我也就不勉强了。”

“我怎么会觉得委屈。我知道是你想关照我。行,我就去你那里上班,什么时候去。”看杨轩热情的样子,他就接受这份好意了。

“随时可以,欢迎你加入。”杨轩笑的有些兴奋,他伸出手去,和华天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不仅仅是杨轩,就是华天也感觉从心底澎湃出热情来,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就是和雷鳞第一次在赛场见面的时候。

如今,和雷鳞的感情淡了。杨轩的出现似乎是弥补了这种缺憾,华天在心里想:难道得与失都是相辅相成的吗?当你失去一样东西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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