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1975-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来过,也没觉得累。

下了车,被程希瞬间把驴车连同背篓一起收了。这个场景,直接被还有些别扭的老向偏过头假装没看见地忽略了。

镇上其实就是人多些,蓝白灰,再加上一些军装,这就是整座小镇镇民的颜色,这在让程希提不起兴趣。但比起柳树村,镇上人要多得多,建筑也要高大些,最少有了青砖房,与青砖路。

镇上的所谓“繁华”,自然不入程希的眼,那些四处可见的红色标语甚至让程希有些刺目。但在虎子眼里就全是惊叹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柳树村。他最先看见的是几家国营饭馆,虎子一路吸口水,虽然说不定饭馆也没有程希做得好吃,但哪个小孩子都下意识觉得外食更新奇更有吸引力。要不是程希一路抓着他,都不知道他会被吸引到哪里去。倒是老向,一派沉稳,没有忘记答应程希的事,第一时间带着两个孩子到了邮局。

到了邮局才知道,这世界打电话还要排队!看着蜿蜒地几乎要破门而出的队伍,程希脸色很难看。老向竟然露出几分笑脸:“今天人算少啊。”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好,同志,我想打个电话。”排队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老向。老向把昨天他自己亲自写的介绍信递了过去。

“为人民服务。”话务员懒洋洋地接过介绍信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打给上京?”口气很惊讶,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向,老向的年纪与气质显然并不是知青,不由有些疑问。

“枪杆子里出政权。是的,同志。”老向笑呵呵地递出一支烟,这也是程希提供,老向颇有点舍不得。这个时代,服务行业是老大,权利很大脾气也不小,老向不得不解释一番:“我们村有个知青的孤儿,要通知他的亲人把他领养回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孩子倒真是好运,去吧,二号机。”话务员耸耸眉毛,接过脸,看清上面的标识才算露出点笑脸,随便用手一指,就把带着两娃的老向支使离开。

听了话务员的话,程希的嘴角抽了抽。当孤儿是好运,我祝你们一家都交这种好运!老向看出程希脸色不好,连忙拉住程希的小手,硬生生地把她拉开柜台。生怕这个脾气不小的丫头在邮局上闹出事来。到时,他一个小小柳树村村民可收不了场。其实,老向多想了,程希不是真的小孩子,自然知道忍耐。鼓个包子脸,纯粹是对这个话务员的良心感觉郁闷而已。

小镇上的电话还没有拨号式的,而是旁边有个摇把,是接人工转号台的。老向看似镇定地摇了两圈,程希站在他脚边,却能看出老向眼睛亮亮的,显然也很新奇。只见老向偷偷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不到长城非好汉。你好,请接上京。”

“备战备荒,你好,请接……”老向拿着地址,一级一级地报过去,终于连到了街道办,说到了正题。

程希在老向的话里听见了程红的名字,对方显然知道程红,也认识解信诚。竟然跟老向聊了几句家常。能跟上京人民聊家常,老向也有种莫名的兴奋,不由多说了两句。不过,按程希的嘱咐,并没有把程红是未婚生子的事说出去,而是说程红在村里结了婚,生了个孩子之后,意外夫妻双亡。留下了一个孩子。

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想给程红留个体面,也是让程希到了新环境不会过得太难堪。反正程红的户口是落在了柳树村,现在已然消户。虽然非要来查的话,也能查到她没有结婚的事实。但谁会没事为了一个小小知青,远隔千里地来查这样的小事呢?程希更是连户口都没上,回京再上也很方便,连迁移都不用,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现在可不象几十年后,上京的户口还算不上太宝贵。

电话两边唏嘘一番,老向才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拉着两小离开,给后面排队的人腾位置。走到一边一脸肉痛地交了电话费,才蹲下来对程希说:“刚才电话里的那街道领导说,事情他会向你舅舅转达。但要咱们再给你舅舅发个电报,他才好请假过来。”

程希连忙点头。这个时代的许多规矩她并不懂,自然还是听老人言比较合适。电报处人倒不多。拟电报稿倒是让老向家一老一小为难了半天,最后还是程希定稿。因为按字数收钱,自然越简单越好:“解信诚姐姐程红亡故,遗一女。速领回。大柳村革委会。”

因为这个落款,不得不又交上一份介绍信。

等一切办完,已是三点多。三人出了邮局的门均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虽然程希不知道自己这个舅舅会不会来接自己,毕竟程红这些年来都没有跟他们联系,而且又不同姓,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人家如果真的对程红母女都没感情了,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动作是一定要做的。就算他们不来,自己找上门去也不至于出师无门。自己可不要当黑户。柳树村不会有人给自己上户口的。

“咕……”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程希的思绪,转头就看向虎子笑得傻呵呵地摸着肚皮,期盼地

 5、路上,镇上,与电话 。。。

看着程希。老向看到自家儿子饿了竟然无视自己这个老爸,而去看一个小屁孩,不禁有些郁结。正要说话,就听见程希笑起来说:“我也饿了呢。刚才东泰街有家人民饭馆,我们去吃吃看吧。”

人民饭馆?!老向连忙摆手,那可是全镇最大的饭馆,贵得很,哪里吃得起?只是,他反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儿子跳起来欢叫的声音:“好咧,好咧,我要吃肉~~”

程希被虎子拉着跑了几步,笑得咯咯的,见老向没跟上来,才边跑边转头对老向喊:“向叔快走,我请客。”

听到“我请客”三个字,老向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羞恼,总之脚步一顿,还是跟上两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走向镇上最大的人民饭馆。

作者有话要说:更完~

6

6、湖边一夜 。。。

人民饭馆虽然服务态度很一般,但手艺着实地道。非常地辣,非常地香,份量非常地足,三人吃得满脸通红,饱了胃也饱了嘴。甚至程希还给老向同志叫了瓶酒,反正她从泼妇家顺来的坛子里有大把的各种票,粮票,糖票,酒票,油票,甚至还有一张自行车的车票。而且很多都是省票,也就是只能在云南省使用的票。想着既然要离开了,程希用起来毫不吝啬。

虎子是三人中间真正的小孩。吃饱之后,眼皮就开始打架,程希哄了两句,躺在驴车上就打起呼来。

老向那瓶酒没喝完,但也有点晕乎乎地。此时,三人都在镇外,驴车停在路边。住店要花钱,老向舍不得,更不许程希逞着有钱就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在这点上,程希愿意顺着他。他愿意管自己,那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呢。

老向热得很,敞着怀,吹着小风,坐在车头,看向不远处染红半边天的夕阳,一口一口地喝余下的酒。这些年,人人都活得很累。战战兢兢,整日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安全,怎么才能吃饱饭。但今天,不知道是风太柔和,还是夕阳太美,老向竟诗意地冒出类似于“寂寞”的感觉来。

“向叔,镇子附近有个海子,你知道在哪儿吗?”程希没忘记她的第二件大事。以后回了上京,在城市里再想丰富庄园的物种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海子?”向叔的声音不象平时那么亮而干脆,而是带着点沙哑,软绵绵地回了一句:“是啊,我知道。在镇子向东走三十里,小龙山上。很美的一个湖,清晨的时候会起一层烟,仙境一样。不过,前些年淹死了不少人,就少有人去了。现在应该划在镇林场的名下了吧。我记得小时候我还跟哥一起去过。那时的小孩子都爱去……”

不管不顾地,向叔就说起了从前。这种酒后话痨症并不稀奇,只是这时代有能力喝醉的人不多,敢于喝醉的人更少。老向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喝醉过了,要养家养孩子的男人,责任是种幸福,但确实也是个重担,他不能任性才能做一个好男人。

程希看着老向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还不忘轻轻地在儿子背上拍打着,那种温柔劲儿,程希有一秒很想哭。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当成一个孩子般怜惜了?自己的心,自从父母过世后,就慢慢地被磨成了一只橡胶球,连自己时常都无法看清,它到底为什么在跳。

七五年,自己原来的父母应该还没结婚呢。是啦,他们现在还不认识呢,父亲还在内蒙插队,母亲在黑龙江。七九年,他们才陆续随着政策转变而回到他们的老家,然后结了婚,有了自己。想想程红的知青生活,再想想父母,程希第一次体谅了父母对知青生活的回忆时的絮叨。

当年,父母话当年,要不气愤,要不怀念,总没有心平气和的时候。每每见他们如此,程希都嫌他们莫名地不稳重。现在才明白,他们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岁月都丢在了那些荒山野岭中,过着愿意或不愿意的集体生活。体味着绝望,体味着痛苦,同时也经历过甜蜜,经历过欢笑。这些……都是他们最珍贵的回忆,无法抛弃,甚至无法漠视。自己当年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老向与程希,一大一小两个背景,坐在夕阳的剪影里,配合着含着酒意的回忆,直到暮色降临,天变成如往事般沉默的青色,风一点点变凉,一弯新月升了起来,天空深蓝如黑。繁星点点,如此完整的星图让程希为之惊艳。

老向把酒话说完,顺势就歪在儿子身边睡着了。白天在板车上睡了一天,程希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看了看相拥而眠的父子二人,跳下板车,手一撑,把板车从驴背上卸下来。非常轻松地完成这个动作,让程希再次感叹这身体的强大。程希伸手把板车连同两父子收进空间,看样子最少也得睡几个小时。收进后院,空间的其它动物没办法骚扰到他们,不至于唤醒他们。

办好这一切,乘着夜色,程希骑驴向镇东狂奔而去。

其实,程希在此之前从未骑过驴。白天有老向在前面牵着,身前有虎子可抱,当时觉得挺好玩,挺容易。可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突然狂奔起来,程希就觉得太可怕了。摆脱了板车,青驴似乎觉得欢喜得不知怎么表达才好,每跨出一步都跳得老高。于是,每一个起伏都让程希感觉可能会把自己颠飞出去。

太,太可怕了!!

程希死死地掉驴脖子,免得跌断自己的脖子。

这样坚持了才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已经属于镇林场的海子。程希不认识路,但这驴显然认识,自动就来了。只是一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遇着,林场也没个拦的栅栏什么的,顺顺利利地到了海子边上。这点让程希有些吃惊。这个时代对公物看管得实在不严。

云南管湖叫海子。到了湖边,青驴似乎也尽了兴,自觉地停了下来,不顾手软脚软的程希,自顾自地踱到水边喝起水来。

程希顺着边滑下来,惊魂未定,好一会儿站不起来。纯粹是吓的。等缓过气来,才发现这湖晚上真美。满天星光都洒在了湖面上,看起来幽静,又充满梦幻感觉。如果这时候,从漆黑的从林里走出一个白胡子老头自称神仙,程希也一定会相信的。

挥手,放出板车父子。两人依旧在睡。虎子在父亲怀里,口水把老向衣裳的前襟都打湿了。两人都是一脸笑,显然做的都是美梦。程希看了两秒,心生羡慕。顺手又给搭上床被子,免得着凉。这才又摆出一床,钻进被窝,看一湖星光,微微叹息。

想家了。就算有了新生,有了新的家人,变得年幼,一切都可以重来一次,甚至还逆天地拥有了一座随身庄园。种种美好都是自己从前想要极了的。但程希此时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怀念,怀念那个只有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套房,被丢着乱七八糟的衣服的沙发,随手放在床上的小本,或者是窗台上从来不记得浇水依旧长得生机勃勃的仙人掌……

那个时代的程希,父母已经不在了,自己一个人也过了几年,天天忙得连宠物都不敢养。不知是不是因为焦虑,她特别爱吃,也爱做,生生在几年间就从一百斤的普通人长成一个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也从一个厨艺小白成长成一个可以开私房菜馆的厨房大拿。

与现在这个程希相比,前世没有任何优势。年纪大,没有亲人,肥胖,对未来迷茫。不象现在,拥有随身庄园,程希几乎可以想像自己的未来是如何容易就可以到达自己的目标。可,就算是这样,竟然还是怀念。

程希也挺不理解自己的。狠狠地拭了拭眼角黯然渗出的水珠。

“无聊!”

自言自语地恨了自己一句,拿出个桃子,大口地吃了起来。咔嚓咔嚓,给这静夜添了几分活泼的生气。

还没咬完,程希突然感觉手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撞了一下。本能地,程希吓得手一抖,幸好没叫出来,但只咬了一半的桃子却掉下来,从被子上滚了下去,落在草地上弹了几弹。

心怦怦狂跳,程希捂着胸口一回头,脸登时扭曲了。又好气又好笑,竟然是那头青驴。刚才自己忘了把它收起来,它竟然也没跑掉。看自己吃桃子,也许是馋了,就蹭过来拱程希。结果闹出这么个大乌龙。

此时,它已经低头把掉在地上的桃子含在嘴里,大嚼了起来。大大圆圆的眼睛,得意地看着程希,好象在说:“你看,我也吃到桃子了。”

庄园里那株长了好些年的桃树,比平常的桃树长得要高得多,这驴就算伸脖子也吃不着,不知道馋了多久。

程希拍了青驴的脖子一巴掌,恨恨地说了句:“今天你可是吓了我两次哦,记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青驴哪里会理程希的小巴掌,她根本没使力,跟按摩着不多。半个桃子两口就咽了下去,青驴完全没过瘾,顺着程希的手,硕大一颗脑袋伸过来,再次拱了拱程希,大眼睛眨呀眨地,明显就是在说:“再给我一个桃子吧,我可乖了!”

程希被它拱得直痒,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再恼它,这么通人性的驴,程希可没见过。手一翻,又拿出一桃,还没递出,就被青驴快如闪电地叼了过去,不忘感恩地又蹭了蹭程希的小手,才开始眯着眼睛嚼了起来。

“我也要。”

虎子迷迷糊糊的声音在一边响起。程希回头就看见他翻了个身,还没起来呢,眼睛也没完全张开,显然还没清醒,显然是睡了半途,醒了一秒,看见桃子,就本能地知道要吃的,还真是……

程希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孩一驴真是差不多的本性啊。果然,没理他,没三秒,他就重新睡了过去。

被青驴和虎子这么一搅,程希那点悲春伤秋的小情绪渐渐消褪。心静下来,立刻困了。打了个呵欠,把青驴收回去,把泼妇家的狗丢了出来。那狗不知是不是还记得当初是程希把它一石头砸晕的,一出来就想对程希叫。可一看周围的环境都不认识,瞬间萎了。小心翼翼地围着三人的床闻了闻,在附近轻快地溜达了一圈。对于远处黑黢黢的树林看都不敢看,就卧在程希床边,乖乖地没敢吱声。

有狗守夜,程希就安生了。丢给它只鸡腿,看它屁颠屁颠地一脸殷勤,就微笑了一下,闭上眼,找了个舒服的姿式,没一会儿,也象虎子一样,打起了小呼噜。

一夜,三人都睡得很舒服。早上是被鸟鸣声吵醒的。程希睁眼,晨光微熹,森林里的早晨清新而美好。伸了个懒腰,就看见老向已经起来,坐在板车上很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过了好一儿,又转过头看着她。

程希笑嘻嘻地向他点头:“早,这就是那个海子,我今天想在这里玩一玩,你和虎子下山买东西吧。买完东西到这里汇合。”

似乎觉得程希的话很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