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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一路读-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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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
这样的技术细节,对于美国这样的多元化而又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的话,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的低下。而《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规则保障了民主程序的效率。
当然,就像有了好的电脑还要有好的软件一样,《罗伯特议事规则》只是一套洞察人性而力求公平与效率的技术性的设计。在民主的议事程序中,这套议事规则的效果,则依赖于开会者对游戏规则的尊重。
第三部分 读书(一)对罪恶的集体记忆力
4月24日,美国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法庭上气氛凝重肃穆。本地的联邦检察官德格·琼斯面对12位陪审员,强压激动,深深地长吁一口气,“女士们先生们,很久很久了!37年前,差不多38年了!”
对托玛斯·伊·布兰顿涉嫌参与38年前的黑人教堂爆炸案的刑事审判,终于开始了。
那是1963年。那时候,美国几个落后的南方州,仍然依据历史上形成的法律,实行学校和公共设施的种族隔离。这一区域性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最终在60年代被联邦政府和美国北方的精神主流以及南方黑人的觉醒反抗所打破。可是,那里旧有的保守势力在竭力抵御这样的反抗,尤其是他们中的极端分子,主要是三K党组织的成员,他们甚至企图用暴力抵挡种族平等的历史潮流。
于是,在最落后的两三个州,60年代发生了一系列由仇恨驱动的暴力案件。阿拉巴马州是其中的典型。伯明翰市是阿拉巴马州的重要城市,黑人居民比较多。三K党分子多次在黑人教堂等地方引爆炸弹,以致于伯明翰以此出名,人们把“伯明翰(Birmingham)”叫做“爆明翰(Bombingham)”。
美国南方宗教气氛浓厚。阿拉巴马人,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多数是基督教浸礼会的信徒。星期日早上,他们会打扮齐整,领着自己的孩子上教堂。带孩子的家庭通常会早去一个小时,为的是让孩子们在礼拜之前,可以参加一个小时的“周日学校”,那是牧师特意为孩子们开的《圣经》学习班。在南方人心目中,没有什么比参加“周日学校”的孩子更圣洁的了。他们就是天使的象征。这是南方文化的一个传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伯明翰市第16街浸礼会教堂,一个黑人社区的教堂,地下室里,一颗炸弹轰然爆炸。这颗炸弹炸死了正在教堂地下室里的4个黑人女孩:14岁的安迪·柯林斯、辛西亚·维丝丽、卡罗尔·罗伯逊和11岁的丹尼斯·麦克纳。教堂对街的商店里,一只钟在强震下停摆,记录了这个罪恶的时刻:1963年9月15日上午10点24分。
调查立即证明,这是有人蓄意安放的炸弹。很快就有证据指向当地活跃的三K党组织的成员。这个罪案震动了全国。虽然在60年代转型时期的南方,曾经发生了多起震动全国的“仇恨谋杀”,但是,没有什么能够比这4个女孩子的被杀更令人震惊的了。先是阿拉巴马州司法部,后是联邦调查局,针对这一罪案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结果,联邦调查局却没有起诉他们调查锁定的4名嫌疑犯。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案子没有直接证据。没有找到目击者和直接的物证,而只有一系列间接证据。仅仅依靠间接证据的案子,在法庭上要定罪往往非常困难。关键是这样的证据必须能够说服陪审员。
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在陪审团没有认定有罪之前,必须假定嫌犯无罪,必须保障他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法律要求对刑事指控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超越合理的怀疑”的。这些证据必须确凿到能够说服陪审团的所有12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定罪。一票不同意,就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根据司法程序,这样的谋杀案件必须在本州审理,必须由当地居民担任陪审团。当时在这几个落后的南方州,白人大众中普遍赞同种族隔离,三K党成员在当时相当普遍。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直接证据,几乎可以肯定地预见,检察官无法得到陪审团一致的“有罪判定”。
就这样,虽然联邦调查局知道是谁干的,在当时的形势和司法程序的限制下,却没能立即将罪犯绳之于法。可是,正是这4个黑人女孩的死,惊醒了美国南方白人的良心。在联邦政府和全国民众的谴责下,持有种族隔离观念的南方白人,那些普通的农夫和工人们,开始反省了。
阿拉巴马州的州长乔治·沃利斯在60年代以支持和鼓吹种族隔离闻名全国。在他的传记影片里,有过这样一个镜头:乔治·沃利斯政治上的前辈,在竞选时给予他强有力支持的一位老人,阿拉巴马的前任白人州长,得知4个黑人小女孩被炸死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他要沃利斯改变对白人保守势力的支持,嗓音沙哑而沉重:“那可是去周日学校的孩子啊!”
这个罪案成为南方民权运动的转折点,它使三K党这样的极端分子开始人心尽失。与凶手的愿望恰好背道而驰:它不仅没有阻吓南方黑人对于平等和自由的追求,相反却促进了南方种族偏见的保守势力的迅速崩溃。一年以后,联邦参众两院通过了历史性的1964年《民权法》。美国南方持续了百年之久的种族隔离制度和对黑人的歧视立法,被彻底废除了。
时光像流水,冲刷着人们在沙滩上留下的印记。伯明翰第16街教堂早已修复一新,看不出爆炸的痕迹。似乎只有4个黑人女孩的亲人,还会在深夜万籁俱寂时想起她们的音容笑貌,想起她们突然中断的人生。
可是,在美国,还有更多的人没有忘记她们,没有忘记那件罪案。这个爆炸案和4个黑人女孩的被害,写进了学校的教科书,谱成了歌曲,男女老幼几乎人人皆知。我们在电视上曾经无数遍地看过一部叫《4个小女孩》的文献片。这部长达3个小时的影片记录了4个单纯女孩如花般的生命。影片采访了女孩们的众多亲友。我们看着她们生前天真无暇的一张张照片。一个女孩的同学,在影片拍摄时已经是个青年,他讲起他们一起上完最后一堂课,怎样同路一起回家,回忆着路上两个孩子最后的对话,以及在家门口成为永诀的告别。第16街教堂的牧师,讲述他怎么抱起女孩们叠在一起的血肉模糊的尸体。父亲回忆他怎样给女儿拍摄她抱着布娃娃的照片,老泪纵横。母亲回忆自己听到死讯时候,只能重复着:“我的宝宝,我的宝宝”,泣不成声。影片把失去亲人之痛,无可回避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时时提醒着人们,她们死了,正义却还没有得到伸张。
阿拉巴马州的新任司法部长,是新一代的本地白人。他说,他在法学院读书时,读到这个爆炸案,就发誓要把安放炸弹的人带上法庭。从他担任州司法部长那天起,每天上班时,他都要听一遍那首讲述4个黑人女孩的歌,提醒自己,为被害的4个女孩伸张正义,是他的使命。
联邦调查局也没有忘记这个罪案。对他们来说,最要命的是怎样得到能够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的证据。案发多年来,调查在悄悄地进行着。早在1964年6月,联邦调查局的特工科尔文就伪装成一个开卡车的工人,在本案嫌犯布兰顿家隔壁租了一个公寓,和布兰顿的厨房只有一墙之隔。在这墙上,他安装了窃听器,布兰顿在厨房里的所有讲话都被录了下来。就在这些录下来的讲话里,布兰顿亲口向友人讲到,三K党有一个会议,是要商量怎样制作和安放炸弹。这段录音成为这次庭审中的主要证据。联邦调查局还发展了一名三K党分子作为内线,让他带上微型录音机,录下布兰顿的讲话。
当证据渐渐收集起来的时候,时代也变了。出于种族偏见而诉诸暴力,伤害无辜,这是一种不可姑息的罪恶。这一点,已经成为南方所有人的共识。让安放炸弹的人到法庭上去面对正义的时候到了。1977年,在事件发生14年之后,4名嫌犯中的首犯罗波特·强布利斯,首先被起诉,判定有罪。他在监狱服刑8年,死于狱中。1994年,第二名嫌犯死在家中。
2001年春天,伯明翰市第16街教堂爆炸案的最后两名嫌犯的刑事诉讼案同时交到法庭。其中一名,71岁的巴比·切利,在开庭前的最后时刻,法庭确认他有精神问题,没有能力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依法延迟审判。而如今62岁,在38年前25岁时参与爆炸杀害4个黑人女孩的布兰顿,终于被带到了法庭上。
2001年5月1日傍晚,陪审团宣布,布兰顿被判定有罪。根据阿拉巴马州的一项古老法律,法官判处布兰顿四重终身监禁。当年爆炸发生之后,在许多年头里,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布兰顿出门时,即使不顺路,也要绕到第16街,从那个他参与爆炸的教堂前走过。现在,法官一声令下,他戴上手铐,终于踏上了他早就应该去的监狱的道路。
在宣判那天的法庭旁听席里,来了许多和当年4个女孩一样年龄的孩子,他们在家长和老师的带领下,来亲眼见证今天的历史。他们会记住检察官琼斯的话:
真是太迟了。人们说,正义的延迟就是正义的丧失。在今天法庭判决的一瞬间,我不同意这个说法。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我们得到了它,就在今晚,就在这里,伯明翰。
在任何社会里,都会有罪恶发生。人们怎样对待这样的罪恶,社会怎样对待这样的罪恶,标志着这个社会的集体良心状态。而对罪恶的集体记忆力,是这个社会之集体良心的第一指标。容易遗忘罪恶的社会,必定会一再地姑息罪恶。一个遗忘和姑息罪恶的社会,必定走的是道德的下滑线。38年过去了,62岁的布兰顿终于被绳之以法,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整个社会对于受难者们恒久的纪念,以及对罪犯不懈的追猎,表现了这个社会的每个人,所有的人,对罪恶的记忆力。只有这样的记忆力不衰退和丧失,社会才可能有正义。今天美国阿拉巴马州对38年前的罪恶的审判,其意义在于它向全社会传递的信息,这信息就是检察官琼斯说的:
披露真相永远不迟,治愈创伤永远不迟,要求一个罪犯承担罪责永远不迟。
第三部分 读书(一)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1)
前几天,2001年2月21日,美联社消息,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医院为7个月大的男婴,成功地作了肝脏移植手术,在他的母亲身上取下一片肝脏组织,移植到这个肝脏坏死的孩子身上。这一手术的特殊之处是,这是一次不输血的手术,是世界上第一例不输血肝脏移植手术。这次手术成功,立即引起了法律界和宗教界的欢呼,因为这个孩子来自于信仰一种独特宗教——耶和华见证会的家庭。美国法律界和医学界为此已经困扰好几年了。
故事应该从1994年8月28日夜晚说起。在康涅狄格州的斯坦福医院里,乃莉·维加生下了她的头胎孩子。产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输血,产妇将失血过多而死亡。乃莉和她的丈夫却都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耶和华见证会,认为信徒不能输血。
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命的机会在一点点地离开。医生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拖延就可能是一条人命。医生却仍在犹豫。医生想的是,乃莉和她的丈夫不是不知道后果,他们是明白自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后作出拒绝输血的决定的,这个决定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作为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作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护士们无声地注视着医生,等待着决定,输血还是不输血。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医生脑子里响起当年从医学院毕业的时候,每个即将成为医生的人按照几千年的传统,发下的誓言,即“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此刻,什么是乃莉·维加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是病人家庭的信仰还是医生的判断?
时间分分秒秒地在过去,面对这样的难题,医生却难以作主。他做了此时此刻世界上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的事情:冲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候是深夜2点钟。
产妇乃莉·维加所信仰的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才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一开始叫守望会,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31年改称耶和华见证会。它的创始人查尔斯·罗塞尔在20来岁的时候想到,既然上帝怜悯世人,可是基督教义里又说有永恒的地狱,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于是他放弃长老会和卫理公会的教义,自创了这个强调启示的教派。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这个教派已经遍布全世界,大约有200多万信徒,其中1/4在美国。我们住在偏僻的美国南方乡下,周围居民大多是保守的农人,却也有一个朴素的耶和华见证会教堂。耶和华见证会以卖力上门传教出名,我们家也来过很多次,通常是衣着整洁的女士、西装革履的男士,黑白皆有,彬彬有礼地表示愿意提供精神上的帮助。我们的邻居杰米老头是老派的浸信会信徒,是南方农村的主流教派。他一提起耶和华见证会就啧有烦言。
耶和华见证会的教义,有些东西很特殊。他们相信耶和华是真神,反而认为主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主义是异教的偶像崇拜。他们反对偶像崇拜。这就引出了耶和华见证会在美国司法史上名气很大的几个事件。40年代和50年代,耶和华见证会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升国旗的时候,拒绝向国旗敬礼,认为向国旗敬礼是偶像崇拜。学校欲给予停学的惩罚,他们却坚持自己的信仰。这一冲突闹上法庭,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为这样的案子数度反复,几次作出裁决。最终裁定,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强迫他们的孩子向国旗敬礼是违宪的。
耶和华见证会看上去有点怪异孤僻,同政府和其他教派的关系都不很友好。他们坚决不和政府有任何瓜葛,认为世俗政治和政党活动都是魔鬼撒旦的诱惑。对于信徒的行为,他们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他们反对离婚,认为那无异于淫乱。他们的教义里还有一条,那就是,他们根据《圣经》认定,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决不会同意接受输血,无论是全血还是血制品,一滴都不行。全美国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点,这是他们的宗教信仰。过去,在美国司法史上,他们为争取自己信仰的权利,曾经表现出过令人刮目的勇气,他们所赢得的几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例,进入了美国学校的教科书,妇孺皆知。现在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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