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末世残兵-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书成,你。。。。。。你回来了?你没事吧?”郑远清反应过来,看着许书成支支吾吾地问道。

“没事!没大事!TM的老子命大!”许书成也顾不得问两人到底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床上滔滔不绝地开始唠叨。

许书成确实命大,今天没有出车,也没有跑远。尸乱爆发的时候,他正在公司附近的洗车铺里陪着老板的小三儿洗她那辆红色的马6呢。许书成天生一副帅公子模样,朗目星眉、面容俊朗,不仅对女人的心思了如指掌,而且还有一副强健的身板和雕塑般的曲线,以及军人那种特有的硬汉气质。因此许书成除了个子矮点、穷点外简直就是女人心中的极品玩伴。

而许书成老板的小三儿也是不甘寂寞的女人,两个没什么规矩的人就这么眉来眼去、郎情妾意的时候,街面上突然一团混乱、满大街出现了咬人的疯子。多年的军事素养让许书成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许书成很干脆的把手上的大包小包一扔,撒丫子就朝他和郑远清租住的小区跑,根本不管老板的小三儿瞪着眼在后面放声尖叫。

在接近小区时,许书成被一群丧尸堵住了,情急之中,许书成跳上一辆停在围墙外的微型卡车,爬上车顶再翻到墙头上,哆哆嗦嗦地走钢丝般地爬到不远处的一排平房顶,在一排排平房顶上东窜西跳,最后逃到小区边上一处还没有撤掉脚手架的工地上,又踩着脚手架在群尸的怒吼中翻过几堵围墙、东躲西藏了一个多小时才瞅准机会逃进小区。在上楼的时候却又看见二楼地狱般的惨景,许书成做了几十分钟的心理斗争才闭着眼狂吼着跑过那段楼梯,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郑远清和李若琳的“苟且”之事。

“怎么?你想带上她?”许书成看着对面的房门,面带担忧地问道,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咬人的疯子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当他知道楼下沾着血的摩托车和那三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是郑远清的杰作时,他明白了现在谁是老大——换他他可没那个胆子。许书成虽然花、虽然行事风格和人家不一样,但却是明白人,正事上从来不糊涂,他当然明白在现在这乱世带着个女人跑路多么不方便。

“唉——我骗不了自己。”郑远清无奈地摇了摇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惊心动魄的经历以及李若琳以死相逼的举动,“其实——其实我挺喜欢她的性子的,而且。。。。。。而且她还是处女。”

“唉,这年头能守身如玉到30岁可真不容易——带上就带上吧,不多她一个。”许书成看郑远清主意已定也不再说什么,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李若琳是那种要强的女人,应该不会给他们添什么大麻烦。

许书成也不禁佩服李若琳的刚烈——守身如玉的女人、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漂亮、自立而又刚烈又守身如玉的女人,从来都被男人从心底里尊敬,哪怕她再眼高、再高傲,这份尊敬是不变的。这半年的相处,许书成这种花丛老手当然对李若琳的人品摸得一清二楚,平时调笑归调笑,但却打心眼里尊敬她,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谢谢你,书成!”不知什么时候,李若琳靠在了门框上,此时的她已经打扮一新,头发梳成了清爽的马尾辫,身着白色短袖、牛仔裤,就那样静静地靠在门框上,听两个男人神情紧张地说着各自的经历。此时她才明白,外面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凶险,郑远清那一身黑血,竟然是砍了十几个活死人的脑袋染成的——好强大的男人!女人基因里依靠强者、选择强者的本能让李若琳庆幸自己的选择,如果刚才自己稍稍一犹豫,郑远清就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能在这个孤房中自生自灭,而其他合租的室友,则永远不可能再踏入这个房子。

而此时得到了许书成的认可,李若琳彻底放心,这表明她正式入伙。自己一直以来守身如玉的作风不知道让多少人鄙视和排斥,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自己活命的首要条件,可想而知,郑远清这种保守的男人也只有身为处女的李若琳另眼相看——男人心中最美的,永远是纯洁的处女。

如血的残阳烧红了苍茫的天际,仿佛在祭奠北京城中千千万万的冤魂。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厨房散发着阵阵香味,李若琳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做着饭,郑远清和许书成在一边打着下手。这会儿还有水和天然气,这两样东西会直到控制终端的备用电源耗尽才停,而不像电,没人管马上就断。三人默契地不提外面的血腥与残酷,谈笑、打闹着好像在准备一顿普通的晚餐般。今天这顿晚饭,也许是三人最后的晚餐,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踏上天涯路,从此风尘行。

看着如燕子般灵巧的李若琳娴熟地炒着菜,郑远清一脸幸福、手脚笨拙地打着下手,许书成靠在门框上五味杂陈地笑着:老郑啊老郑,你终于春风盛开了,有了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只是这伴随末世而来的幸福是风雨中飘零的孤雁还是飞向春风的喜鹊呢?但不管怎么样,好好享受今晚的幸福吧,天涯路上有这样的女人相伴,想必你也不枉此生。

“烛光中你的笑容,暖暖地让我感动;

告别那昨日的伤与痛,我的心你最懂;

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红相间的手机闪动着那首《好人好梦》,这是李若琳最喜欢的歌,淡淡的温馨中带着点点惆怅和沧桑,此情此景此歌此曲交映成辉,给烛光中的客厅带来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氛。三个人围坐在茶几边,看着满桌精致的菜肴却无心下咽,谁都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今后的日子就看造化了——“好人好梦”?但愿吧。

“来吧!两位,从明天开始,咱们就要浪迹天涯了,这杯酒。。。。。。为咱们的征途——壮行!”郑远清端着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今后的日子——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啪!”三个杯子碰在了一起,泼洒出的酒花把烛光激得更加明亮。许书成强颜欢笑、李若琳含着晶莹的泪花,三人举杯相碰——明天,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征途,这杯酒喝得如此悲壮。

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十五章 桥下之围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秋初的晨风吹动着翠绿的柳枝沐浴着晨曦徐徐摆动;树梢的小鸟仍然在欢快地鸣叫,花间的蝴蝶仍然在翩翩起舞;一只只宠物狗仍然按照生物钟的安排四处溜达;一切是那么普通、那么祥和,只是再也听不见汽车的鸣笛和人们的言语;小区里的小径上再也不会有晨练的老人和蹒跚学步的小朋友。看似普通的宁静却有着压抑的恐怖;这就是死城之景,每个角落藏满冤魂的死城之秋。

“若琳,我们要走了,做好心理准备了吗?”郑远清跨在摩托车上,看了眼熟悉的楼道口和小区,问了声坐在后面的李若琳。

“嗯,做好了,你去哪我去哪!”李若琳跨在后座,乌黑的秀发扎成发髻,戴着一顶女式头盔,穿着一身褐色的、冬天穿的皮夹克,紧紧地搂着郑远清的腰,把头靠在他坚实的后背上乖乖地说道。

“书成,走吧。”郑远清拉紧迷彩服的拉链、把头盔的护目镜放下,举头望了眼楼上的一户阳台,那里直挺挺地伫立着一个女人,那个身穿白色睡衣、劈头散发的女人正在凝视着他们——是人?是鬼?对于郑远清来说这都不重要了。应该是鬼吧,也许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加入它们的队伍。

“走吧。”许书成也放下护目镜,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小超市,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地上仍然在做着咬合运动的头颅心道:老板,借你的摩托车一用,出了北京城我给你烧纸。

“嗡!——嗡!”两台摩托车发出低沉的轰鸣声,迎着朝阳、踏着晨风,驶向了茫然的未来。

按照《丧尸生存守则》中的分析,郑远清决定走高架桥再倒高速公路;毕竟高架桥上车多人少丧尸也少,而且除了高架桥外到处是人潮涌动的北京城似乎也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逃,有路跑总比没路跑强,跑到哪是哪吧。

按照计划,三人要先上五环,然后从五环倒京石高速,再倒京珠高速一路南下。李若琳家在河北邯郸,郑远清和许书成家在河南,虽然明知家里凶多吉少,但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起码得回去看一眼,不然此生心难安。

气温开始变凉,今年的冬天仍旧会早早到来。如果不一路南下,不用丧尸来咬,三人也活不过这个缺吃少穿、白雪皑皑的冬天。北京城虽然房屋众多、物资丰富,但那曾经的繁华如今却是丧尸的世界,已经和活人没有半点关系。

路上的丧尸仍然是三三两两的晃荡着,郑远清锁定油门一马当先,在破损的汽车堆中左突右进,手中的工兵铲不断挥舞着,一颗颗长满青癍的头颅在空中翻滚、四溅着黑血。许书成刚开始只敢跟着跑,不敢砍丧尸,但是慢慢的觉得丧尸也不是那么可怕——又不是砍人!他也操起工兵铲学着郑远清的样子做起摩托骑兵。多年沉淀的军事素养在危机中又重新回到了许书成的身上,很快,他也学会了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砍西瓜一般地砍下丧尸的头颅。

毕竟是在人口不多的五环附近,这里的丧尸远没有市区那么密集。丧尸多不可怕,怕得是黑压压的和蚂蚁窝般的密集,如果面对波涛汹涌的尸海,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头疼。

摩托车七拐八拐地驶上五环路,五环路上到处是撞坏的汽车,但是路面上的丧尸并不多,大多数丧尸都被困在汽车里,甚至还有满满一公交车的丧尸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停在路上目送着两辆摩托车绝尘而去。

“书成,这里过不去!看来得从这里下高架桥了,从辅路上六环然后再倒京石高速。”摩托车停在车龙的末尾,郑远清掀起护目镜,皱着眉头看着远处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面。此时清晨的薄雾和淡淡的凉爽已经退去,炎热的骄阳又开始烘烤着这座死气沉沉的城市,几声乌鸦的嘶鸣夹杂着车堆里丧尸的狂吼让人感到焦躁不已,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速入口,郑远清有种把这些车全炸碎的冲动。

“草,就不能排队走啊?TM的挤暖和呢?”许书成冲着那些扒在窗户上狂吼的丧尸啐了一口,三十年的和平已经让人们忘记了什么是危险;以心狠手辣、道德败坏为能事的社会风气让人们对秩序嗤之以鼻——想从京石高速出逃的人不少,但是离开了交警的震慑,没人搭理什么秩序,数百辆大车小车你挤我我挤你,谁都想先跑,结果谁都跑不掉。

“上绿化带,下高架上辅路!”郑远清恼怒地骂了一句,放下护目镜朝绿化带驶去。许书成看着高速入口叹了口气,拧动油门跟上郑远清。

顺着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向西疾驰,记不清砍下了多少丧尸的头颅,两辆摩托车终于来到了西六环的引桥下,摩托车冲上路边的小土坡,郑远清举目一望,冷汗就下来了;李若琳干脆闭上眼把头紧紧地靠在郑远清后背上连看都不敢看。

六环道的引桥下,竟然聚集了高密度的丧尸,数量足有上千。引桥下,挤满了各式车辆,轿车、吉普、公交甚至还有重卡。一辆巨大的公交车侧翻在引桥上,把一个方向的行车道拦腰堵死。而另一方向的行车道也被各种车辆挤得死死的,

可以想象,当时惊恐的人群都想挤进六环道上逃离丧尸疯狂的攻击。小车想凭着体积小的优势钻上去,大车想凭着体积巨大的车身强行突围上去。所有的车都在挤,谁都在争先恐后地破坏规矩,结果谁也跑不掉,大家一起葬身桥底。路被堵死,不断涌来想逃上六环桥的人群,也成功地扩大了丧尸部队的规模。

引桥下乌压压的丧尸在四处晃荡着,摩托车的轰鸣声显然已经引起了它们的注意,丧尸大军开始向郑远清他们所在的高地包围过来。

“MD,书成!掉头,往回跑!”郑远清果断撤退,这里上不去就往东走,去下一个引桥。两辆摩托车轰鸣着拐过引桥以北一公里的十字路口,向东驶去。然而天不遂人愿,在下一个引桥下,也是同样的情况,而且这里的丧尸比那里还要密集,看着丧尸部队兴奋地自己挪来,郑远清有一种破罐破摔死了算了的感觉——TM的北京怎么这么多人?

“回去,回刚才那个引桥。”郑远清再次掉头,这附近都是平房区,尸乱爆发时这里的居民也想爬上高高的六环道,结果却加入了丧尸大军。大城市人口密集的弊端此时显露无疑。这里尚且如此,那三环内岂不成了丧尸窝了?

“远清,怎么办?咱们让包饺子了!”许书成大声地喊道。两人从东边跑来,后面跟着大批丧尸,震天的吼声把附近能听到的丧尸全部吸引了过来。听到呼朋唤友的声音,前面引桥下的丧尸更是兴奋地伸出斑驳的双臂载兴而来。两辆摩托车的声音之大、尤其是许书成那辆国产的铃木骏驰GT125,发动机的轰鸣声更是刺耳,这等于是向丧尸们宣布“早餐来了!”

“我C,难不成今天交代在这儿了?”郑远清掀起护目镜四处望着,逐渐升高的气温让他变得有点焦躁。

满身鲜血、肢体残破的丧尸大军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滚滚煞气离他们越来越近,先头部队已经距离他们只有300多米了!郑远清已经能闻见丧尸嘴中散发的恶臭。突然,郑远清眼前一亮,一个搏命的想法出现在脑海中:“书成,上人行道,进平房区,把丧尸引开。咱们从胡同出来上刚才停的那个小坡,从哪里跃到那辆宝马车上,再从那预制板顶上跳上那辆公交,距离不高,但是需要胆量。赌一把,敢不敢?”

许书成顺着郑远清的手指定睛一看:原来在六环引桥的辅路上停着一辆加长重卡,卡车上载着30多米长的工业预制板,后面一辆宝马撞在车尾;预制板后尾正好搭在宝马车头上,而前面则越过车头,朝向引桥的路面。这应该是给哪个工地拉材料的车辆,预制板够结实,如果胆子够大、车速适当的话,冲上预制板然后落到那辆侧翻的公交车上,再开下去,正好落在引桥的路面上,只要上了引桥,三人就能逃出生天。

(今天更新接近一万了,大家稍等,10:30分还有一章!草草求票票!求推荐!求收藏!)

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十六章 凌空飞跃

“他NN的,走!老子也是一个兵!今儿赌命了!”许书成大吼一声壮了壮胆子,虽然他开摩托车的水平不如郑远清,但是这个办法自己还是勉强能做到的,况且如今已经无路可逃,那就拿命赌一把吧!

“嗡——嗡!”摩托车跃上人行道,轰鸣着钻进路边的平房区,在狭窄的胡同中急速冲过,然后停在平房区中的行车路上,三人停下来喘口气,为的是让丧尸尽量能远离引桥。

丧尸毕竟是低等生物,只知道跟着摩托车屁股后面追,而想不到去胡同口堵截;不多时,平房区的胡同中挤满了黑压压的丧尸。平房区中的丧尸能跑的看来都跑到引桥下凑热闹了,郑远清一边消灭掉行车道上仅存的几头丧尸,一边紧张地注视着这条行车道的尽头,他害怕会有丧尸从那里摸过来。

当所有的胡同口全部走出来丧尸的时候,郑远清发动了摩托车,锁定油门,高举着工兵铲冲出了平房区,在那条南北向的干道上几个拐弯,再次停在了那个小土坡后100米的地方。

“书成,你先来!稳住摩托,就像小时候骑自行车飞跳板一样,我们是老兵,没事的!”郑远清对许书成大声地鼓着劲!许书成的水平一般,比刚会骑摩托车的人强点,这个办法的危险性对他来说有点大,倒不是说多难,但是需要的是胆子。

“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