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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浪子-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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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平何等样人,他当然感觉出对方言不由衷。

“是,目前也只能如此!”方一平也同样在应付。

“有个消息要告诉老弟……”

“什么消息?”

“韦烈已经回到垣曲,你我都是他要找的对象。”

方一平脸色变了变,心里立刻开始打鼓,如果被韦烈逮到,毫无疑问会死得很惨,他暗自一挫牙,决定马上实行自己原定的计划。凡是有心机的人,也就是最怕死的人,所以把保护自己摆在算计别人之前。

“还有一个令人头疼的跟他随行。”花间狐又加了句。

“哦!是谁?”

“从南方来的,叫‘多事书生’王雨,相当难缠。”

“多事书生……小弟认识,他怎会跟韦烈一道?”

“也许是投契吧?”起身。“方老弟,夜已深,我该走了,改天我们再欢叙。”

“那小弟就不留了。”

“你我弟兄,不须客套。”

“花间狐”告辞离去。

方一平的脸色沉了下来,眉头皱起,思索了一阵,咬牙自语道:“我得马上离开垣曲,别等火烧眉毛。”立即整装佩剑,把一锭银子放在桌上,灭了灯火,出房迳去。

约莫半刻光景,一条人影悄没声息来到房门之外。

“方一平,久违了!”

没有应声。

房门被推开,人影闪在侧边,过了一会仍无动静,人影进入房中,燃亮灯,这时可以看出来的赫然是韦烈。

一看房里的情形,证明已经人去房空。

“好狡猾的家伙!”韦烈愤愤地说。“他怎么会连夜开溜,难道他从‘花间狐’的身上看出了什么破锭?”

人既已遁走,说什么都是空的。”

韦烈只好悻悻地离开。

第十三章捕妖捉鬼

大刀会总舵内客厅。

会主“公孙四娘”与方一平对坐。“公孙四娘”在低头仔细审视那面“宝镜”,这是她长久以来处心积虑想要到手的东西,一旦有人送上门,那份高兴自不待言。这也就是方一平的原定计划,以此作敲门砖,换取安身立命之所。

许久,公孙四娘抬头。

“方少侠,你为何想到要投效本会?”

“既然习武,就应该在武林中吐气扬眉。”

“本会能使你吐气扬眉?”

“能追随会主就是一种荣幸!”论外表,方一平真是一表人材,再加上他的口才,谁见了都会喜欢。

“凌云山庄名满天下,为何舍彼就此?”公孙四娘不简单,一下子便抓住了问题的重心,这是必须了解之点。

“说来话长,简单一句,在下已经放弃。”

“噢!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会主愿意收留在下?”方一平脸上现出渴望之色。

“不但收留,还要重用!”

“谢会主!”方一平在原位欠了欠身,剑眉一扬道:“在下愿为会主作任何事,以报知遇之恩。”

“你能为我做任何事?”公孙四娘眸泛异色。

“是的,任何事!”这一点早在方一平算计之中,主要是由于“花间狐”所说大刀会副总管宋世珍是会主的面首那句话,凭他的条件,足可取代宋世珍而有余,只要大刀会不垮,他便有了扎实的庇阴,也有了地位。

“好!”公孙四娘连连点头。“今天是本座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得人又得宝,值得好好庆祝一番。”

“在下荣幸之至!”方一平又欠身。

客栈里,韦烈与王雨在房里喝酒。

两人都已半酣。

“老弟,我得到一个大消息。”韦烈正色说。

“噢!什么大消息?”

“梅花剑客方一平已经当了大刀会的总管。”

“这……怎么会?”王雨大为震惊。“方一平原本是凌云山庄的乘龙快婿,虽然司马茜已经不幸,但他仍是唯一的大弟子,怎会被大刀会延揽为总管?”

“有三个理由!”

“哪三个理由?”

“第一,他对司马茜的酷毒行为迟早会被揭穿,司马长啸不会放过他,我也不会轻饶他,所以他必须找一个庇护所。第二,大刀会主公孙四娘并非正经女人,以方一平的外貌而言,很够格作她的入幕之宝……”

“他现在已经是公孙四娘的面首?”

“不错,否则怎会当上总管。”

“卑鄙之尤,司马长啸真是瞎了眼,才会收这么个祸害当传人,还赔上一个女儿。哼!

第三个理由是什么?”

“第三,他从‘鬼算盘’冷无忌手里得到‘宝镜图’,他又把宝镜献给了公孙四娘,这是极珍贵的见面礼,公孙四娘能不对他优遇吗?”

“奇怪,武林人梦寐以求的宝物怎会……”

“这理由很简单,冷无忌为了保命,只有送出宝镜以免成为众矢之一,而方一平也没能耐保全,献给公孙四娘一举两得是最聪明的作法。”

“这些蠢材根本不知道宝镜已经毫无价值还……”

“老弟,慎防隔墙有耳!”

“哦!是,我太大意了。”王雨歉然笑笑。

韦烈直勾勾地望着王雨,欲言又止。

“韦兄想说什么?”王雨相当机伶。

“有个问题想请老弟解释。”

“什么问题?”王雨下意识地感到一阵紧张,因为他是女儿之身,如果韦烈已看出破绽而质询,将何以作答?

“老弟不是具有‘神通’奇术吗?”

“这……韦兄何以突然问这个?”

“我是想老弟既有这奇术,何以在王屋之时着不到冷无忌,而且还落入‘神女翠姬’的陷阱之中?”

“啊!这个……”王雨脸上一热,尴尬地笑笑。“韦兄,小弟……先向你赔罪,事实上小弟并没具备未卜先知的神通,当时只是一时兴发信口开河而已,目的只是博君一粲,幸而言中也只是巧合,想不到韦兄认了真。”

这一说,韦烈不由啼笑皆非。

“不过……”王雨接着说。“有一样坦白让韦兄知道,小弟已练成‘天厅’之术,十丈之内能听到密语。”

“老弟,这也是神通。”

蓦在此刻,房门外一个耳熟的女声道:“韦公子!”

韦烈心中一动,立即应道:“门没闩!”

房门推开,一个青绢包头的少女显现。

“小云雀!”韦烈欣然叫一声。“进来!”

小云雀进入房中,反手掩上门。

“来,坐下!”韦烈指了指空椅子。

小云雀望向王雨。

“啊!我忘了引介,这位是王公子,‘多事书生’王雨,我的至友!”

“王公子!”小云雀福了一福。

“听称呼你们很熟,都是自己人,请坐!”

小云雀坐下。

“令尊好?”韦烈在知道风老头就是名动武林的人物“蛇竹风”之后,观念上已大起变化,所以先问候。

“托福。”

“姑娘怎么到此地来?”

“我是专诚找公子来的!”顿了顿,才接下去。“自从紫姐——她对司马茜的称号,发生不幸之后,我一直无法心安,便离家南下柳泉,见到了路前辈,他老人家告诉了我一切,带我到紫姐的坟上……我能叫你韦大哥吗?”

“当然可以!”韦烈一脸黯然,提到小青和司马茜,他掩不住内心的哀伤。

王雨的脸色也变了变,为什么她自己知道。

“韦大哥,我……是不是一切都可以直说?”

“可以,在王公子面前什么都不必顾忌。”

“好!那我说,伴随青姐安息的并非紫姐,棺材里根本没有人,是空的。”

小云雀这几句话猛如晴空霹雳,其震撼力相当惊人。韦烈虎地站起身来,双目暴睁,久久才发出声音——“小云雀,你……说什么?”

“我说棺材是空的!”

“这……这……怎么会有这种事?”“我跟路前辈开棺检视,证明这是事实。”

“你……你怎么知道是空棺?”韦烈激动欲狂。

“韦大哥,你先冷静,别太激动,听我说。”小云雀整理了—下思绪。“我到柳泉路上经过一间大庙,口很渴,进去讨水喝,无意中听到两个老和尚在谈论韦大哥运灵柩在庙里衾殓做法事的经过,其中一个老和尚说出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惊人的秘密?”韦烈迫不及待。

“那老和尚说他因年事已高,无力参加法事,坐在灵堂后边听候做些轻松的杂事,突然发现有人靠近棺材动手开棺,他一下吓傻了叫不出声,而韦大哥却坐在堂前面闭目养神,那棺木像是做好的机关,棺尾封板是活的,在极短的时间里,尸体被盗走,棺材也复原……”

韦烈点头,当时自己的确是神不守舍,完全沉浸在哀伤里,而棺木是随马车来的,事先做了手脚是情理中事。

“事后老和尚把这怪事禀告方丈,反被骂了一顿,说他老眼昏花,无事生非,以后再不许提此事。

“你跟那老和尚谈过吗?”

“有,他以佛祖起誓,绝对是真的。

“可曾问及盗尸者的形貌?”

“灵堂后很暗,他看不清楚。”

“然后呢?”

“我到柳泉,一下子便找到了路前辈……”

“我那路遥舅舅居然同意掘墓开棺?”

“他老人家不能不信,因为这件事一起头便十分诡异,他想证实。”

“结果棺材是空的?”

韦烈痛苦地默想:“当初这桩事判断是蒙头怪人所为,葬在小青墓边他指定的,为什么又盗走尸体昵?目的又何在?

这简直是大悖情理.匪夷所思的怪事,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谁会作出这种侵犯死者的大不道事呢?”

再想,他突然想到方一平那人性尽失的畜生,他分析“司马茜生前已失去自主能力,她之突然投水是一个迷,也许另有死因,为了毁灭证据.故而设计了这一套,又可能自始至终都是方一平的杰作.要马车夫诡称是一个老先生意见,目的在在淆乱视听,他好置身事外……”心念及此,他不自禁地重重哼了一声。

“韦大哥,你在想什么?”小云雀问。

“我要揭开谜底!”

“韦兄心目中已经有了侦查的对象?”王雨现在才开口说话。

“唔!”韦烈点头。

“好,反正我们行动一致,再从长计议吧,云雀姑娘进来连水都不曾喝一口……,”说着,击了下手掌。

“公子!”立仁应声来到房门边。

“多了一位客人,添杯筷酒菜。”

“是!”立仁立即去办。

“我的头一个目标是大刀会总舵。”韦烈咬着牙说。

“找方一平。”王雨一语中的。

“嗯!我判断十有九是那畜生的杰作。”

“不妥!”

“什么不妥?”

“首先,你开明打响地去找他是打草惊蛇,难保他不另出花样,其次,他现在是总管,又是公孙娘的新宠,如果他避不出面,势必会动干戈,就算踏平了大刀会总舵,也解决不了问题,何况方一平是否真的作了此事,只是臆测,并无实据,他可以不认帐……”

“即使这件事非他所为,我一样要找他。”

“不,你这一闹,很可能使真正凶手有了防备,对付起来就更难了,依小弟愚见,我们不动声色,暗中进行侦缉,我们现在人手很足,分头办事,捕捉最恰当的时机采取行动使对方无所逞其狡赖,这才是上策。”

店里小二送来了酒菜。

王雨笑着道:“我们且把此事抛开,云雀姑娘想来很饿了,我们是头一次见面,轻松地喝几杯吧!”

这一说,韦烈和小云雀当然没有异议。

这是间小面店,开在巷子底,卖面食外加些卤菜,由于不当道,光顾的全是邻近热人,极少有生客,店也小得可怜,一边是炉台案板,另一边摆了四张白木小桌子,老板掌厨兼跑堂,一点也不忙。门口吊了个纸灯笼,既旧且破,已辨不出当初糊的是什么颜色的纸,反正是黄中带黑,灯笼上有个小儿涂鸦的大字,凑合着可以认出是个“胡”字,即使认不出,大家也知道老胡瓜面店。

现在店里有三个客人,巧的是全是初次光临的生客。

靠角落是个走方郎中,又老又瘦。

近门边的是两个混混型汉子一大一小。他两正是洪流和王道,是无意中发现那走方郎中才跟了进来了。

三人占两桌,都喝得津津有味。

老胡瓜坐在炉台边打瞌睡。

“我说老大……”王道开口。“日子愈来愈不好混了,他妈的想当年你我弟兄财源广进吃香喝辣,被人捧着走,如今他妈的落得豆腐干花生米下酒。老大,他妈的装什么好人,我看重‘重操旧业’?”洪流嘴里含的一口酒几乎喷出来。

“对呀!你我兄弟大小也可以算得上是有字号的人物,重新收拾旧行当,再过那吃香喝辣衣锦穿罗的日子,人生几何,得写意时且写意,他妈的何必苦哈哈……”

“你有完没有?”

“我说的正经呀!”

走方郎中偷偷朝这边瞥了一眼。

“老大……,”王道又要开口。

“你少吐几句怕别人说你是哑巴?”洪流很不耐烦。

突然从店门走进一个千金小姐,这下三流人物填肚子的小面店,简直地就是神话。老胡瓜还在打瞌睡,他没发觉。

王道、洪流、走方郎中全直了眼,连呼吸都窒住。

现在情况定下来,才进一步感受到这女的美则美矣,但冷落冰霜,看久了便会自然地打从心底冒寒气。

这是所谓千金小姐应有的势派吗?

她一挪步便到了王道和洪流的桌边。

“我认识你们两个!”她开口了,声音也冷得教人想捂住耳朵,但偏偏又脆嫩得教人忍不住想听,给人的感受是矛盾的。

“姑娘认识我们兄弟?”“不错,你们两个不是专门抓鬼的吗?”

走方郎中朝这边望一眼又低下头喝他的酒。

王道和洪流心里敲了一下鼓。

“可是……我们并不认识姑娘?”王道偏了偏头。

“你们不认识我是你们的事,只要我认识你们就成!”

“是,姑娘说的很有道理,不然就变成彼此素识了,请教姑娘……”

“我来自山中之谷,谷中之山!”

很玄的一句话,令人无法索解。

王道连连眨眼,表示他正在苦想这句话。突地,他猛拍一下桌子,以一种怪异的声调道:

“我知道姑娘是谁了,我听我们……老老大说过。”他几乎滑出了我们公子四个字,临时警觉,改成了“老老大”,因为他称洪流为老大,不能再有一个老大,所以用老老大这怪称呼以示与洪流之间的区别,真亏他这份鬼头脑。

洪流瞪眼,还有些迷惘。

走方郎中又朝这里瞟了一眼。

由于王道这一拍桌嚷嚷,倒是把老胡瓜惊醒了,揉眼看,起身,再揉眼,一脸惊怪之色,店里居然破天荒来了这么个仙女似的高贵女客,居然跟这两个混混同桌,这实在教人想不透,他走了过来。

“姑娘是吃面还是……下饺子!”老胡瓜的声音极不自然,可能是他从开这面店以来从没接待过这种客人。

“喝酒,再来点卤菜。”她说得很自然,只是冷。

这一说,又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

“姑娘……真的肯陪我们这种……下下人喝酒?”王道的嘴巴一向溜滑,现在居然也变得结结巴巴。

“噫!这是什么话,你难道不是人?”

“这……”王道的脸胀红了。

“这是你们老老大的面子!”

“啊!是,是!”王道连连点头,侧过脸。“你叫老胡瓜没错吧?酒、卤菜,快些,找个干净些的杯子还有碗筷。”

“是!”老胡瓜哈哈腰,转身去张罗。

洪流忽然“啊!”了一声。

王道可精灵,立即道:“你现在总算想到了。”

洪流点点头。

“姑娘见到我们老老大了?”王道现在恢复正常了。

“还没有。”

“他就在……”

“我知道!”少女截断了王道的话头。

她,正是驼峰石屋的冷玉霜,王道是从“山中之谷,谷中之山。”这两句话领悟出来的,洪流随后也懂了。

老胡瓜端了酒菜,碗筷重新洗过,杯子是真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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