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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璀璨:天价绯闻娇妻-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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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我和小鸥订婚了,我想见你一面。”……
“沈可,既然上天注定有你没我,今天你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吧!”……
“我没想到你会是第一次……我知道你在跟我弟弟谈恋爱,如今这种情况,我希望你能离开他。”……
“我没有……晚来,你说,相信我,你快说啊?”……
“自尊?自尊能当饭吃吗?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
混沌中,有一道光,劈开沉重的黑暗,记忆的迷雾被拨开,影影绰绰露出真相的一角。裴笑突然,看到了自己。
第334章 第一男神
那是晴朗秋天的下午,寝室楼外的法国梧桐大片大片的落着叶子,室友趴在上铺絮絮叨叨的谈论年级第一大帅哥,走廊里有谁趿着拖鞋走来走去。沈可坐在窗边抱着本英文词典,晾在窗外的衬衫和袜子被风吹得扑扑翻飞,阳光一地。远处篮球场上有人高昂呐喊的声音,热热烈烈,哄哄闹闹,好似热情永远不会枯竭的青春。
“今天年级联赛,有化学系的席大帅哥!”
“哎呦,不早说,赶紧穿袜子……”
“哦,对了,可可,我论文打好了,你帮我钉一下,一起交给老张吧。”
“没问题。”她比了个OK的手势,室友就匆匆忙忙套上球鞋,跑出去了。
沈可合上词典,分别把室友和自己的论文装订好,下楼去。
去办公楼的路上要穿过篮球场,这时的篮球场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居然女生居多,实在蔚为奇葩。
沈可曾多次听室友提到这位化学系第一男神,有几次年级活动,室友就偷偷指给她看:“瞧,那就是席晚来,听说他老爸是首长,老妈一家从民国起就是有名的名媛望族,真正的系出名门。”
沈可也因此瞻仰过几面男神,长得是无愧“男神”称号,但那个年纪的沈可,早已被贫穷磨得认清了现实,心智比一般同龄人都要成熟沧桑,所以她清楚的知道“男神”都是只可远观的,与其花时间在花痴YY上,不如去超市多站几个钟。
然而那天,不知是算错了黄历,还是怎么,她走得好好的,忽然天外飞来一只黑影,篮球场上有人大叫:“小心——”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球“嘭”的砸在她脸上,沈可顿时觉得鼻子里有什么热热麻麻的流了出来。
场中一片哗然。比赛中止,有个穿球服的大男孩向她跑过来。
沈可抬起头,日暮时分,落日的万点金沙披在他肩上,挥汗如雨的少年静静站在她面前,漂亮得如同一尊阿波罗雕像。
沈可却没什么时间去感动,她捏着鼻子,呜呜哝哝的问:“是你砸了我?”
相比疼痛,更加尴尬的是难堪!
勤学积极向上的沈可,一直是教授们的心头宠,也不乏男生追求,众目睽睽之下,被一只篮球正好砸到脸上,沈可都怀疑他是故意让她出丑的!
“啊……是,不是……”男生尴尬的手忙脚乱,匆忙找到重点,“还是先送你去医务室吧?”
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她面前果断得蹲了下去。
沈可当时也懵了。直到被人七手八脚撂到他背上,才后知后觉的想到一问题:喂喂,这位同学你脑子没问题吧?我是流鼻血,又不是断胳膊断腿,需要背吗?
但旁边同学看她捂着鼻子的指缝里一直有血流出来,大概也吓呆了,所以也七手八脚把她往席晚来背上撂。
于是,那一天,沈可在无数女生艳羡的目光里,趴在席晚来背上,洋洋洒洒流了一路的鼻血……
第335章 最甜蜜的时光
事后,她也曾探讨过这个问题,那只篮球到底是怎么穿过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不偏不倚,就正好砸中她的?
席晚来忍俊不禁,再三发誓:“那是失手,绝对是失误。”
只不过他的“失手”原本是想瞄着她背投的,谁知她刚好回头,然后就正好砸中了……脸……
但在当时,席晚来的道歉态度诚恳良好,还亲自帮她跑腿交论文,给她打饭打水,随叫随到,沈可也就原谅他了。
后来沈可的伤彻底好了,他还是时常给她打饭打水,新学期伊始,他一个理科生,居然跟她选了同一门《文学原典导读》,然后每周上课都能看到他早早的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等着。大家都知道那是沈可的座位,她喜欢坐那,是因为窗外正好有一株银杏的枝条伸到二楼的窗口来了,打瞌睡的时候,听着风吹叶片簌簌的声音,好像就能清醒过来。
一见到沈可,席晚来就拍拍身边靠窗的座位:“快来吧,位置给你留好了。”
旁边同学都在偷笑,沈可瞥他一眼,不动声色跑到最后一排去坐了。
过了一会儿,就见那个人厚颜无耻的抱着书本笔记坐了过来,还说:“坐最后一排好,上课睡觉不容易被发现。”
两个人就这样跌跌撞撞,不打不相识的开始了。沈可走到哪儿,在哪儿就能看到席晚来的身影,再后来,演变成沈可去哪上课,就能看到席晚来骑着单车载着她。
大家都觉得年纪第一男神就这么被俘虏了,太不现实了。连同寝室友都对沈可竖起了大拇指。
沈可也觉得太虚幻,他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尽管席晚来从未说过类似的话,但他的眼神与行动都在宣誓地老天荒,两人彼此心照不宣,在暧昧中成长,等待羽翼丰满,直到……
那一年冬天,帝都格外的冷。大雪封路,公交车迟迟不来,席晚来丢了钱包,两个人打不起车,顶着风雪一步一步往前挨。
路边有推着炭炉卖烤红薯的大婶,红薯的香甜气息飘了一整条街,饥寒交迫的两个人手拉着手,都忍不住狂咽唾沫,最后沈可狠狠心,把口袋里用来坐车的俩钢蹦儿翻了出来:“反正也等不到车,我们买红薯吧,吃饱了走回去。”
席晚来立刻附议。两块钱也只够买一只红薯,好心的大婶给他们挑了个大的,用报纸包起来,递到沈可手里。
“烫,烫……”她直吸气,一接过就扔给了席晚来,捏着耳朵跳脚。
席晚来耐心的把皮撕开,掰了一块到她嘴里,红心红薯,甜得像蜜,尽管烫得她舌头都要掉了,还是囫囵的吞了下去,感觉冻僵的全身都暖和起来。
席晚来也是,烫得直呼白气,还振振有词:“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沈可不信:“你家那么有钱,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稀罕一个红薯?”
席晚来笑得神秘:“你不懂,就要分着吃的红薯才好吃。”
沈可那时候是真不懂,但她也觉得好吃,特别好吃,是她吃过最甜的红薯。
第336章 他的大哥
两人沉溺在红薯的甜蜜中,并未注意,一辆黑色的奥迪Q7缓缓滑行在两人身边。
直到司机按响车喇叭,席晚来先回头,看见车型蓦的一怔。
沈可还在往他嘴里塞红薯,问:“怎么了?”
车后座的窗户缓缓降下,车里的暖气与寒冷的空气一相遇,化作团团白雾,而那个男人的脸,就隐在这影影绰绰的雾气里。
“上车。”薄唇微启,不过说了两个字。
席晚来却没动。沈可拽了一下他的手,问:“你认识的?”
沈可当时不认得那车的款型,只觉得应该不便宜,但车头那霸气外漏的两个8结尾的车牌,还是让她隐隐感觉到车里的人身份不凡。
“大哥……”席晚来终于开口,那说出口的两个字却让沈可彻底怔住!
她是听席晚来说过他的家庭,还有一个大他六七岁的哥哥,非常能干。但传说与这么近距离的看到,又是另一回事。
司机已下来替他打开车门,席向东也从车上下来,目光若有似无的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眸子一眯,亲和的笑道:“和你的小女朋友一起上来吧。”
说完,他自觉的换到前面副驾位坐了。
席晚来这才拉了一下沈可,安慰她:“没事的。你不是冷了吗?”
沈可战战兢兢上了车,她第一次坐这样好的车,也是第一次看到席晚来的哥哥,他的样貌看起来是年轻而英俊的,和席晚来一样皮肤白皙干净,五官出众,然而身上透出的气质,却是一种年轻人不可能有的岳峙渊临般的沉稳。
他一上车,就戴上眼镜,低头专注的盯着手里的平板电脑,另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车窗上,偶然抬头,不经意的与她的目光在后视镜里相遇,儒雅的黑框眼镜后,是一张深刻俊朗、宛若雕刻般的脸孔。
沈可一惊,倏忽收回视线,低下了头。后视镜里,席向东却露出深意的一个微笑,仿佛已认识她许久。
有一种人,只要他存在那儿,魅力就如同气场,散发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岂是沈可这样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丫头可以招架的。
尤其黑框眼镜下的那双眼睛,太深,太黑,仿佛是黑夜里暴风下的海面,让人看一眼就有种要被吞噬进去的错觉。
他合上了电脑,仿佛漫不经心的开口:“母亲前阵子还向我问起你最近的情况。”
席晚来怔了一下,更紧的握住沈可的手:“我很好,让她不用担心。”
沈可觉得尴尬,他的哥哥有可能看见,于是把手往外抽了一下,可是他抓得很紧,沈可这才察觉席晚来的手在微微发抖。
“这么冷的天,还在外面晃悠。回头感冒了母亲又要责怪我没有照顾好你。”
席晚来沉默。他又说:“去哪里,回学校吗?没有别的事的话,和我一起吃顿饭吧。”
席晚来看了眼沈可,拒绝道:“我要送可可回去……”
“没关系,这位小姐一起好了。”不等他说完,席向东已为二人做了决定。
第337章 青春偶有明媚
沈可诧异,她一向不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何况面前的男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她不愿意靠近他。
司机把车开到一家知名酒店的停车场内。金碧辉煌的餐厅令沈可微微昏眩。
席晚来说:“哥,不过吃顿饭,何必弄这么大排场。”
席向东笑了笑:“我是第一次招待你的女朋友,总不能马马虎虎,在人家面前失礼。”
餐厅的服务员贴心得让她无可指摘,为她拉开椅子,围好餐巾,时不时的为她布菜,斟茶。那时候的沈可不懂,很多年以后才明白,席向东的用意是:让她一开始就认清现实差距,明白有些人是她一辈子怎么追也追不上的。
那天她很紧张,一桌子菜几乎没动几口,就抱着玻璃杯子,用牙齿反复咬着杯沿。
连席向东都看出她的紧张,笑着问她:“沈小姐,杯子就那么好吃吗?满桌的美食佳肴都入不了你的眼?”
沈可更加窘迫,脸红得快埋到地下去了。
其实一顿饭都是他们兄弟俩在话家常,偶尔两句提到她,她也只是神情闪烁,清澈的眸子迷茫的眨两下,心不在焉的样子。
沈可以为那会是唯一的一次交集了。她从没做过嫁入豪门之类不切实际的梦,所以她的人生也不会和这些高高在上的人有什么交集。
可是,那天放学后,席晚来陪着她打扫礼堂。他一直不肯动手,就在旁边看她猫着腰捡纸团,累得要死要活。
沈可隐约看到他手里攥着什么东西,可是他不给她看,还一直闪闪躲躲。
后来,他说:“我给你表演个节目吧。”就走到舞台上去了。
黑暗中只有那一圈光束笼罩着他,他伸出手,掌心是一枚纯银的尾戒,他说:“可可,你愿意嫁给我吗?”
年少轻狂的岁月,以为爱上了,就是一生。后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一场梦,一段回忆。想想,就会心里发酸,感慨的长叹一口气。但若少了一这段的话,青春又显得不完整。
那就是她整个青春最明媚的一段,她最爱的一个人,和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后来,后来……她的人生就像坠入了地狱,陷入一片黑暗。
在一个晴朗的春日下午,宿管阿姨站在楼下喊:“沈可,有人找——”
她趿着拖鞋跑下去,看到站在楼前的中年女人,心中五味陈杂。
站在面前的女人,衣着陈旧,但手里紧紧攥着一只LV的老花,那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一件奢侈品,却在去年被鉴定为高仿A货。
那是她三十八岁高龄的时候泡到的一个二十几岁年轻小白脸送的,那个小白脸一口一个甜甜的“姐姐”,用各种名牌仿货、假货,骗走了她一生的积蓄。
这个女人,是她的母亲。却在她十八岁一成年,就把她抛下,不知所踪。
【今日更新完毕。这两天回忆的多一点,没错,可可彻底恢复记忆了。】
第338章 入幕之宾
在她年幼的时候,母亲钟蓝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要不是带着你,我早嫁入豪门,跟人定居到美国了。美国啊,那可是世界上最牛气的国家!”
“牛气”是这个世俗市侩的女人唯一能想到的形容词了。
所以沈可常常觉得自己是母亲的拖油瓶。
年轻的时候,钟蓝确实有几分美貌,这一点,从沈可身上就可以得到证明。那时候的她,带着五六岁的沈可,靠着身边几个姘头的贴补,倒也能过得下去。
年幼的沈可极其厌恶那些上门来找妈妈的“叔叔”,尤其是她在隔壁做作业的时候,一门之隔,那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想叫又叫不出的呻银声,格外的刺耳。
她六年级第一次月经初潮的时候,吓得慌了神,站在门外“咚咚咚”用力的砸门,最后那沙哑的嘶吼声终于停歇,半晌,母亲慵懒的过来开门,斜睨了她一眼:“吵什么,没给你吃饱饭吗?”
她看见站在母亲身后正提裤子的男人,屋子里泛出的腥咸气味,令她作呕。
男人系好皮带,数了几张粉色纸币扔在床头。走出门外,看到睁着一双大眼睛的沈可,眉毛微弯,蹲下身来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这是你女儿吗?真可爱,别吓着孩子了。”
说完从那叠钱里抽出一张,塞到沈可的裙子口袋里,大掌顺势在她腿根上抚过:“叔叔给的,拿去买糖吃。”
男人猥琐的笑容和身上的气味令她作呕,沈可忽然把那张钱扔到地上,转身就往外跑。
“回来,死丫头,你到哪去……”
身后是钟蓝的嘶吼,她都忘了肚子的疼痛,也忘了裙子底下沾的黏黏的血迹。少女的初潮,给她留下的印象,只有冰冷、恐惧、恶心、令人作呕。
后来钟蓝给她洗裙子时还念叨:“这么大人了,衣服还不会自己洗,瞧你弄得多脏。以后再有叔叔来不许出来,给我待屋里好好做作业。”
那之后,沈可只要放学看到家门口有男人的鞋子,就会立刻调头,到同学家里做作业,或者干脆在外面坐一晚上。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叔叔”猥琐的笑容,和粗糙的大手滑过她腿根的厌恶感觉。
等沈可再长大几岁,已经是学校里如花似玉的姑娘了,母亲却渐渐容颜凋临,再没有上门要给她买糖吃的“叔叔”了。钟蓝常常惋惜,没有趁容色依旧的时候嫁个好人家,然后话题又回到那句老生常谈的“要不是带着你……”。
直到沈可十五岁那年,母亲的房里终于又有了入幕之宾。而且还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男子,油头粉面,一看就像人们惯常说的“小白脸”。可是那男人对母亲是真的好,甜言蜜语,常常把母亲哄得很开心,对沈可也好,给她买文具,书包,裙子,钟蓝最喜欢抱着那小白脸送的LV包跟沈可炫耀:“这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呐,可可你要记住了,以后找男人就得找这种。”
第339章 无力负荷
因为一只包,钟蓝把一颗心都扑在了那个男人的身上,听信他的劝诱,把全部身家投资进去合伙搞生意,结果……小白脸卷款跑了,钟蓝一夜之间多了许多白发。
最初的时候,她还在担心那个男人的安全,不断念叨着:“一定是他朋友出卖了他,这个傻瓜,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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