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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罗杰历险记-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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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狮子的,便悄声对比格说:“干掉它!”比格上校瞧瞧身旁,这一次他的扛枪者一个也没跟着,帮不了他的忙。管他呢,没什么可怕的,这头狮子一定是个胆小鬼。它不是要跑吗?如果能射杀这头狮子,这该是他多大的荣耀啊!比格举起他的大枪开了火。

接下来发生的事吓破了他的胆。那头受了伤的狮子愤怒地咆哮一声,扑向开枪者。

比格上校扔下枪,不顾一切地逃命去了。而布尔文克尔夫人没有退却,也朝狮子放了一枪。狮子奋力一扑,压倒了夫人,利牙和尖爪都抓住了她。她只听到另一声枪响,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帐篷里的吊床上。一位老枪手刚给她上好药扎完绷带。

“出了什么事?”她问道。

“这位枪手及时开了火,狮子死了。”她丈夫说。

“比格上校呢?”

“滚了。我让他打包袱回家去了。我对他说,如果再让我看到他我就把他宰了。”

“但没有他我们回不了内罗毕。”

“废话!我们的非洲朋友会把我们带回去的。至今为止,这次狩猎旅行靠的完全是他们。你想到没有,要不是这位枪手,你已经没命了。比格像个被吓破胆的兔子一样跑了,把你留给了狮子。白人狩猎家,哼!他是个冒牌货。甩掉他还真是我们的运气呢!”

就这样,比格上校游荡了三天三夜,现在。一股烤内和鸡蛋的香味把他引到了亨特的营地。

他这个不速之客已经被人发现了。他梳头、歪戴帽、挺胸装模作样都被罗杰看见了。罗杰还发现了树权上趴着的小豹子。这位不速之客也看见了罗杰,他喊道:“小家伙,我想见你的主人。”

罗杰不在乎“主人”这个词,可“小家伙”却着实让他恼火。他那貌似无邪的脑袋里又闪出了鬼点子。他朝前走了几步,在离豹子趴着的那棵树很近的地方停下了。要与他接触,那个陌生人非得从那个树杈下走过不可。

罗杰彬彬有礼的开口了:“早上好,先生。我该给我的主人通报谁来了呢?”

陌生人挺起胸、昂起头说:“本杰明·比格上校,职业猎手。”

“是谁呀,罗杰?”传来了父亲的声音。

“是个大人物,爸!您来一下。”

老亨特过来了。要不是罗杰伸手拦住他的话,他就会直接从小豹子的树杈下走过去与来访者握手。来访者报了姓名和军阶。

老亨特想,我认识所有的白人狩猎家,但从未听说过这一位。但他也只是说:“欢迎,你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你的营地就在附近吗?”

“不是,先生。我原来作一个美国傻瓜的向导,还有他的夫人,一个更大的傻瓜。他们的愚蠢使他们不断陷于绝境,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了他们。他们不听我的指示,我只好取消合同,把他们打发回内罗毕了。”

“你怎么办呢?”老亨特问,“你一个人留下,没车,没枪手,没食物怎么办?”

“我不在乎这些事。”比格虚张声势地说,“我对这块土地了如指掌。只要有这个——他拍了拍手中的枪一我就不会挨饿。有那么多的猎物,何况我的枪法还不错。”

“那你一定吃过早饭了。”

比格朝老亨特身后的篝火和餐桌上望去,不禁咽了几下口水。

“嗯,呃,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块坐一坐。但我可不吃东西,我饱得很。”他拍拍肚皮,“没什么比烤野牛排更好吃的了。”

“这么说今天早上你就打了一头野牛?一个人对付一头野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格立刻神气的像只鼓起肚子的牛蛙:“你们要是干这一行有我那么长的年头,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怕了。”他朝餐桌的方向迈了一步。这时他几乎就站在小豹子的树杈下。罗杰心里说,再来一步,一步就行。

比格又跨前一步,接着他就发出了一声非人的尖叫。有个咆哮的东西扑到了他的头上,把他撞了个趔趄倒在地上。他扔掉枪,两臂乱舞,两腿乱蹬,想从这只可怕的野兽爪下逃生。他的尖叫让人以为他的末日来临了。

老亨特抱起小豹子,把这个魂不附体的人扶起。当比格看到攻击他的野兽只不过是一只吃奶的小豹子时,他满脸通红。老亨特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他对比格说:

“你起码得喝杯咖啡吧。”说完就领着客人走向餐桌。

比格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吃了六只鸡蛋,八片烤肉和十份涂了牛油和蜂蜜的面包,喝了五杯咖啡。老亨特看出来,他的客人是饿极了。他叫厨子再烤一大块羚羊肉来。比格一下子就吃光了。又喝了几杯咖啡之后,他那被吓跑了的、自命不凡的神气才又回来了。

“随便问问,”他边说边向四周张望,“你们的职业猎手向导呢?”

“我们没有职业猎手向导。”

“什么?没有职业猎手向导?你们的处境不妙啊!你们从哪儿来?”

“纽约。”

哈!比格想,又是一个无知的纽约佬。比格已经蒙过一个纽约佬——起码蒙了一个星期——也许对付这一位会更加得心应手。

“一个城里人。”比格说,“纽约市的街道绝不是了解狩猎大野兽的好地方,是不是啊?

“我想,是的。”

“这么说你们对狩猎一无所知啰?”

老亨特微微一笑说:“知道一点。”他想,用不着跟这个人解释,自己并不只是个城里人。老亨特在城里有幢房子,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的动物农场里,他的农场里养着从非洲、印度、南美等地抓捕来的野兽,出售给动物园、马戏团、游艺班子。他想,也用不着说明通过那么多次来非洲狩猎,他对狩猎的了解比大多数职业猎手都多得多。他不但能射杀野兽,还能活捉它们,这可难得多。

他的两个儿子也是好猎手,在亚马孙丛林中,在他的指导下,他们活捉了许多珍奇的动物,有大食蚁兽、貘、大蟒(世界上最大的蛇类),以及美洲虎。在太平洋,他们捕到过大幅馈、大鱿鱼、大章鱼,还潜入海底搜寻沉船上的珍宝。

“我跟你说说我的打算,”比格神气他说,“你们需要我,这很清楚,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很幸运,我刚好有空。我给你们当向导,要价很低——300镑一星期,怎么样?但请注意,我不能跟你们太久,我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聘约。”

“不用了,谢谢你。”老亨特说,“我不打算占用你宝贵的时间。祝你能安全返回内罗毕。”

一阵恐慌袭上比格心头。他可不敢再回到那个猛兽出没的荒野中。即使他不是被野兽抓住并很快地被结果掉的话,他也会慢慢饿死,然后就是兀鹰来剔他骨头上的肉。说到内罗毕,他连它在东西南北那一方都搞不清楚。无论如何他得想法留下来靠这个狩猎队保护自己。

老亨特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焦虑,他的心软了。老亨特对野兽都有着天生的仁慈,更不用说对人了。他不喜欢这个大骗子,但他不忍心把他赶回丛林和荒野中让他听天由命去。

他开口了:“我们不需要职业猎手,但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们很高兴有你这样一位客人和我们一起完成这次狩猎。”

比格心中的一块千斤巨石落了地,他小心地、不露声色地松了一口气。

他噘起嘴,慢吞吞地点点头,似乎正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我是个相当忙的人,”他说,“不过,我不会弃你们而去,免得你们碰到许多麻烦。”他高兴地挥挥手:“佣金就算了,如果能帮你们的忙,我就留下来陪你们呆几天。”

老亨特心想,你能帮助我们的最好方式就是别来妨碍我们,但他嘴上说的却是:“别客气,我让孩子们给你支顶帐篷。”

6、最大的“锄草机”

罗杰从未见过的最大的“锄草机”正在割草。

就在营地外面,一个像门那么大的嘴巴正在连根啃掉地上的草,啃得是那么干净,以致“锄草机”后面出现了一条宽130厘米的寸草不留的小径。大嘴后面连着的身躯就像营地里的帐篷那么大。

“天哪!”罗杰叫出声来,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听到叫声,那庞然大物停止了咀嚼。它抬起头来用那鼓得几乎要掉下来的大眼睛瞧着罗杰。

它朝前走了一步,又停下来,似乎在想,这奇怪的两条腿的东西伤害不了它,何必跟他过不去呢?它不怕他,能一口将他吃了。但它并不喜欢这种食物,它还是喜欢草。

“看!”罗杰的舌头终于又听使唤了。哈尔和父亲回过头,河马两耳支楞着,眼睛更加鼓了出“别动!”老亨特说,“如果不去惹它,它就不会攻击我们。”

“瞧它的肚子多大,大概有8米高——几乎与它的身体一样长,它从头到尾大概有5米长。”

“它有多重?”

“差不多有三四吨重。”

“瞧,它在打哈欠!”罗杰喊到。

也许是想表示它不在乎这三个小玩意,也许是它真的还没睡醒。河马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亨特父子看到了一个阔130厘米,深120厘米的洞穴。罗杰几乎可以跨进去——他可不恕这么做。洞穴两旁是顾大的牙齿,大部分是臼齿,而前边的犬齿足有1米长。

罗杰说:“很多大象的牙齿都没那么长。那些牙齿真像它们的样子那么厉害吗?”

“可以咬穿金属,这一头的牙还不算很长呢,我见过130厘米长的。上牙不断地磨下牙,不让下牙长得过长。如果上面那一颗牙掉了,下面那一颗就会猛长,有记录的最长的河马牙长162。56厘米。”

“它们有什么用?——我是说那些长牙。”

“河马的牙非常硬,比象牙还硬。多年来人们用它做假牙,我猜想很多来这儿猎河马的猎人还不知道,他们嘴里的假牙是用河马的长牙做的。”

“博物馆买河马头吗?”

“买!一只河马脑袋值700镑呢!但如果我们能送一只活的回去,那我们可以赚四个700镑。我想汉堡动物园会想要这个小家伙的。”

哈尔叫了起来:“小家伙?!”

“是的,它还没长大呢,它很快就会习惯动物园的生活而不再思念它的非洲老家。”

河马的哈欠还没打完,罗杰说:“我还没见过这么长的一个哈欠。”

他的父亲表示同意:“对,它是打哈欠世界冠军。有时它从水里冒出来打哈欠时头仰得太高而来个后滚翻。不过它的哈欠可是大有用场的。它呆在水底的时候头总是向着上游的,大嘴巴张着,总会有些鱼随着水流进它的大嘴。这时,它脑袋一扬,鱼就进了它的喉咙了。”

它的厚嘴唇是玫瑰红色的。罗杰说:“我在想,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唇膏,恐怕一个嘴唇就需要一升多的唇膏,它一定喜欢红色,瞧它满身都是红的。”

河马那巨大的身躯上满是红色的液体。老亨特说:“博物学家们老是说,河马身上流出来的红色液体是血,其实那不过是红色的汗水。它很容易被阳光烧伤,所以大部分时间老呆在水下。如果需要露出水面晒太阳的话,它就要抹上很多的护肤霜。它最喜欢的护肤霜是烂泥。你们会想,5厘米厚的皮肤还怕被太阳光烧伤!——看看它脖子后面那些裂缝就明白了。它回到河里之后就会用泥浆填满那些裂缝。有一次我捉到一头年轻的母河马,它身上被阳光严重烧伤,我不得不给它注射了40c。c。s的青霉素,还给它挖了一个很舒适的泥坑让它呆在里面,一个星期后它就好了。”

这头河马的背上有8只鸟在啄虫子吃。它们特别留心那些褶皱,那里肯定可以找到叮咬河马的各种小虫。河马从不摇动身子驱赶这些鸟,有一只鸟追逐一只飞进河马嘴巴里的小虫而进了那个大嘴巴,它抓住小虫后,就停在一只牙齿上享用它的美餐。河马没有合上嘴巴来教训这只无礼的鸟。

老亨特说:“这种鸟是河马的好朋友。”鸟飞走了,这个庞然大物慢慢地合上它的血盆大口。它再次疑心重重地盯着这三个人,又是摇头又是喷鼻子,还扭动它那大屁股。

老亨特说:“它是在吓唬我们。”

“它不可能追上我们,”罗杰说,“它又肥又大又重,我跑得比它快一倍。”

老亨特说:“那仅是你的想象。尽管它很重,但跑起来却像马一样快。另外,树丛对你来说是障碍,对它却不是,不管什么树丛它都可以像推土机一样地压过去,千万别跟河马赛跑!”

河马不再理会它们,一心一意地去吃草了,并沿着它啃出的路前进。哈尔问父亲:“我们怎么样抓住它呢?”老亨特看了看哈尔缠着绷带的手臂说:“要抓住它,我得要你帮忙。今天我看你还得休息。”

“休息,不!我的手没事,一点儿都不疼。我们去追那个大家伙吧!”看到儿子很坚决,老亨特说:“好吧,但不能堵住它的路。”

“我们要不堵住,它就跑了。”

“如果你堵,你就会完蛋。它正在朝河里走。河马最不能容忍的事就是阻止它下河。那会使它发狂的,它会凶得像一头狮子加上一头大象。不要忘了,河马——河中之马。它喜欢水,谁要不让它下水,它就会跟谁拼命。让它回到河里吧。我们坐笼车跟着,再想办法把它拉进笼子里。”

计划完美无缺,但亨特父子忘了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客人,比格上校。

比格上校已经漫步向何边走去。开始那草不过七八十厘米高,他越走地势越低,脚下的路也越来越潮湿。这儿的象草已经有三四米高。象草的样子虽然像芦苇或甘蔗,但它的确是一种草。它很粗糙,边缘锋利得像刀子。你要从象草丛中穿过,必然要被划得遍体鳞伤。象草长得很密,人无法穿过,而河马却能。力大无比的河马所过之处,象草丛中就出现了一条路,别的河马也会走这条路。走这条路的河马多了,这条路也就乎整畅通了。两旁高高的象草尖低垂下来,搭在通道的上方,下面就成了“隧道”。走“河马隧道”的不仅仅是河马,其他动物也走,人也走。

但如果一头河马正沿着隧道走向河边时,谁要胆敢挡住它的路,可就要倒大霉了。河马是不轻意改变主意的,它一旦决定要下水,就张着大嘴一直朝前冲,即使有一头犀牛或是大象挡在路上,它也会照冲不误。至于像人那么大的玩意,比如说像比格上校,对爱水的河中之马来说根本不屑一顾。

比格上校此时此刻正从河边回来,他走的正是一条河马隧道。早晨的空气是那样新鲜,象草顶棚下是那么凉爽,真美啊!可这时他脑子里想的却是中饭,虽然这时候他肚子里的早餐还没消化完呢!他回想这几天来在这儿的惬意的生活,多亏了这些黄毛小子们让他参加他们的狩猎队。

前边传来一阵“沙沙”声,但他两眼只盯着地面走着,根本没注意到前边的情况。“沙沙”声越来越大,到他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前面有两只鼓起的眼睛瞪着自己,两只眼睛后面是黑乎乎的巨大身躯,将整个隧道堵得严严实实。这时,人与河马都站住了。河马张开满是短剑般利牙的血盆大口发出一阵令人胆战心惊的怒吼,像山崩一样。

上校手忙脚乱地开了一枪,当然是什么也没打中。对他来说,这个射击目标还不够大。这一枪大大地激怒了河马,它放开四蹄朝前狂奔过来,上校扭头就跑,他并不很紧张,他认为自己跑得比那笨拙的家伙快得多,这么个大块头笨蛋决不会赶上他。

可这时他已感到一股热气喷到了他的后脖子上。他扔掉枪想跑得更炔些,但仍无法摆脱那一股股热气。那热气像是从喷气发动机中排出来的热气流,一下子把他的帽子吹跑了。这头河马似乎很得意地喷着鼻息,上校感到它那厚嘴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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