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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社会-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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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麽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著。」她笑著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著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就在我温香暖玉抱满怀、佳人旁卧安枕眠的同时,这个喧嚣的社会,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因为当我打开隔天报纸,赫然发现头条竟然登著几个大字:「留头狂魔再夺生命 牛郎惹祸命丧黄泉!」

  第十章

  还没从震惊的心情中回复过来,後脑勺就被人狠狠的敲了一记:「靠!你手机昨天干嘛关机?」
  不用说,铁定是我们那个没良心的总编辑打的。原先想和他小吵一架,不过一想到这新闻实在不能延迟,只好打哈哈的说:「没电了嘛……那我昨晚又和女友在一起……好啦好啦,我现在就到市刑大(台北市刑警大队)走一趟,好吧?」边说话,我就边提著相机匆忙出门了。
  进了市刑大侦一队,只见所有的警员出现难得一见的兴奋和忙碌,不是在打电话,就是拿著资料不停奔走,而不少媒体记者也在一旁守候,不时的交头接耳。我随手拉了一个认识的记者学弟,就追问他:「喂,他们看起来粉忙咧……是不是案情有什麽线索啊?」
  他一看是我,便抓到一旁小声的说:「学长,我告诉你啊,昨天的这个死者啊,是个很有名的牛郎店经理呢,他手下的牛郎少说也有一二十人,很多达官显贵,甚至黑社会老大的情妇,都曾「栽」在他的「棒」下哩……现在单单列出可疑人员哪,就有五、六个人,每个人查下来,个个都有致他於死地的嫌疑……这案子的凶手如果就是『留头魔』,那所有的案子也都结案啦!」
  在这位学弟的简述下,我才对昨天这案子有个简单的了解:这男的「花名」叫jcakson杰克森,本名叫沈森。在台北市的牛郎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虽说人已经四十好几了,不过十几岁就出来打混的他,在牛郎业界早有「强棒教父」的名号,带出来的子弟兵更不在话下,个个「能征善战」,而且他专向名人富商、黑社会角头的情妇、老婆下手,因为据他的说法是呢:「良家妇女」在床上「调教」起来有种特别的「快感」……
  由於他行事嚣张、做人海派,早就有人放话想要干掉他,可是他这个人呢又十分机警,居无定所,而且根本不买车,以免哪天被人认出埋伏,因此出入都以计程车为主,如果不是他身边的熟人,是完全不晓得他平的行程踪迹。
  昨天下午,有一组人到信义路五段後山附近拍戏,导演要求一定要找个看起来颇为「称头」的坟墓,那样才能突显剧中的需要。不过还没上去,就见到墓园的管理员出来抗议,表示这是私人墓地,非经同意,不能私自上山拍戏。
  国内电视台拍戏时哪还理这麽多?导演就留一个剧务下来和他沟通纠缠,其他人呢分批往山上前进。其中有个女孩子和化妆师交好,两个女生就拼命往上冲,希望在黄昏前爬上山腰,欣赏台北市难得一见的夕阳馀晖。两个低著头,没命的往上爬,爬著爬著,女孩子突然停住了,然後叫住了化妆师:「喂,有人已经先占好了位子说……」
  「在哪儿?」化妆师问。
  女孩子指了指前面一个墓碑:「在哪儿啊,你看,他一直看著前方不动哩。」
  化妆师把挂在胸间的眼镜拿起来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的屁滚尿流:「那……那不……不是……人啦……」
  看到她这麽惊惶失措,女孩子把眼睛一眯,闪过夕阳的强光,定睛再看,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对……对……那……那是……那是……颗……人……人头啦!!!」
  两个女孩连跑带跳,又跌又拐的没命冲下山,看的全组人莫名其妙,直到留在山下的那名剧务把她们挡住:「喂!喂!你们两个疯啦!看到鬼啦!」
  女孩子一直哭,化妆师胆子大,但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山……山上……有……有个墓碑……上……上面……有个……有个人头啦……眼……眼睛还……还睁开的……哇!……」
  半个小时之後,警方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头,那时候,我正好和女友碰面。不管是石法医、「鬼灵精」,甚至连那位倒霉的年轻女检察官也都齐聚现场。

  第十一章

  检察官不敢直视著沈森的头,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恶狠狠的瞪著她,听到这句话便问:「怎麽说呢?石法医?这和以往『留头魔』的案子有什麽不同呢?」
  石法医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连成一线,仔细的端详:「第一,这颗头的切割手法过於粗糙,不像前几个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来的。第二,头颅的血液未乾,整个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处理过』才拿过来的。第三,之前『留头魔』所杀害的人,凶手都会将首级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摆好,而这颗头却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种种迹象看起来,都不像是『留头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觉得不是……」归霖竞在听完石法医的见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们可别因为『留头魔』的案子,误导了其他凶杀案的判断能力……」石法医露出赞许的眼神,对归霖竞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麽意思?」归霖竞好奇的问。
  此时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女检察官便大声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国,总有一些十分变态的杀人魔,他们十分『enjoy』杀人的乐趣,而且极尽凌虐之能事,让死者在死前还饱受虐待和恐惧……这些杀人魔的心态和过程经由媒体或书籍曝光後,其他的变态杀人狂就会跟著学习,而且变本加厉,有点点像『向前辈致敬』的意思……像这样的杀人手法,美国警方称之为『copy cat』。」
  归霖竞点了点头,转问石法医:「法医,那你的意思是……」
  「没错!」石法医也点点头,小心谨慎的陈述:「我倒以为: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头魔』的新闻或者报导,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办法学的那麽像,以致於破绽百出。凶手的犯案技术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这案子要破就不难了!不过……」
  「不过什麽?」检察官问。石法医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认为,这是个分尸命案!我个人建议:最好来个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尸块会找到也说不定!」「分尸命案?!」李英才组长一听到这麽惊世骇俗的结论,吓的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来:「石法医,真的吗?要搜山啊……」
  石法医点点头,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说:「可惜,无厘头不在这儿,要不然……」「他去哪儿?」检察官追问。归霖竞好奇的看著她:「咦,他又不是警方的人,当然不会过来罗。倒是检察官,你干嘛怎麽紧张呢?我想……他应该是和新女友约会吧?行动都关机了。」
  「他……他有女朋友啦……」检察官失望的嘟喃说。
  归霖竞忍住笑:「对啊……他都三十好几了,没有女朋友不是粉奇怪吗?难道你……啊……石法医,你刚不是说……」
  「嗯,如果无厘童在,搞不好能『感应』到什麽,可惜啊……」石法医在听见归霖竞「亏」检察官的话中之话,白了他一眼。
  当我早上赶过去的时候,搜山行动还在进行当中。除了女检察官已经先回地检署报到外,石法医、李组长和鬼灵精全都在现场待命。石法医将我带到陈尸处,沈森的头颅早已送回法医室化验,被血液溅满的墓碑在豔阳高照下,鲜血淋漓的惨状依然教人怵目惊心!
  「有什麽感觉吗?」归霖竞顶著大太阳,拿著遮阳伞在一旁问。
  我将双手放在墓碑上,闭上眼睛开始感应周遭所有的「灵气」。没一会儿功夫,一股十分强劲的怨气就从我的手指直窜上我的脑门,仇恨、杀意、痛楚、无奈、妒嫉、懊悔、解脱、失神、疯狂……这些激烈的情绪,不住的撞击我的心脏,等到我回过神来,我发现整个人是跪在墓碑前,不停的发抖。
  「杀他的凶手怎麽会这麽恨他?杀他的理由纯粹只是报复些什麽,而且,把头颅摆在这儿,有『杀鸡儆猴』的味道……好像有什麽特别的用意……」我擦了擦冷汗,把我的感觉说出来:「不过,我能确定一点:杀他的人绝对不是『留头魔』!」
  李组长点了点头,看了石法医一眼,接著说:「你说的没错。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再告诉你一件我们刚刚才得到的消息:这个墓地,是死者的祖坟!凶手竟然将他的头放在他的祖坟墓碑上!可见凶手对死者泄愤的强度有多少了。他似乎不将死者用极疯狂的手法砍杀,不用这样的方式排解,无法消弥他的心头之恨!」

  第十二章

  就在我们顶著烈阳,热烈地讨论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行径时,同一时间,一台旧款黄色的sentra计程车,也开到了阳明山国家公墓。车内一名男子下了车,点一根烟,小心的观察四周动静。今天是星期四,没什麽人来公墓祭拜。在确定没人後,他打开了後车厢,把一个黑色大型垃圾袋拿了出来,走到墓园中,拿出张纸条,对著每一个墓碑,然後开始一个个比照:
  「刘××、李××、王××……孙××……孙××!没错!就是她!」
  他兴奋的摘下太阳眼镜,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拿著纸条再对一次:
  「孙××!没错!就是她!好!」
  接著,他又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後打开黑色袋子,从里头竟然掏出一只断臂来!
  「不好意思,孙老太太,你的儿子呢,犯到我们的老大了,谁教你儿子他妈的不长眼呢?我也是奉老大的指示,把他的左手寄放在您这儿……如果你儿子有什麽委屈,就麻烦你帮我管教一下吧!」
  说完,他拿著血渍乾沽早已呈黑褐色的手臂,丢在墓碑前,看了看位置,最後还用脚踢了踢:「沈森,你这个大淫魔,在玩我们老大的女儿时,没想到你会死的这麽惨吧?『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这个千古以来的大道理你不懂啊?啊~~!」
  戴上了太阳眼镜,他缓缓的走回车上,一上车,前座的女子紧张的问他:
  「阿杰,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好了!小君,等到警方查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早就在大陆逍遥了……老板给了我们三百万耶,听说到了大陆还有人接应,没问题啦!」阿杰故做轻松的拍了拍身旁的女人:「这个男人死有馀辜!还害我花了这麽久的功夫『处理』他!妈的!」
  杨美君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阿杰,我好怕!你昨天在杀他的时候,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
  邵文杰弹掉手头上的烟,并不回答。过了半响才说:「饿了吧?我累了一晚了。我们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上还得要跑路偷渡哩!」
  看著身边的男人,一张稚气却又俊帅的脸庞,一身紧身黑衣皮裤,脖子上的金鍊闪闪发光,若不是经历了昨晚的事情,美君根本就看不出来他的个性中潜藏著如此疯狂暴力的因子:「这个男人,我跟他,倒底对?还是不对?」美君不由得害怕起来。
  还记得那是个周四晚上,尽管警方查缉动作频频,但是冲著「lady’s night」,还是有不少女孩子群聚在三重的「天台广场」,准备时机一到,大夥就尽情解放、大肆摇头。杨美君也不例外,几个姐妹淘相约好,打算今晚就到附近的一间地下PUB玩个痛快。
  当初会在pub里看上他,就是因为他和那群一狗票来搭讪的男孩子明显不同:在摇头乐震耳欲聋,每个人纵情声色的摇摆下,只有他,邵文杰,一个人静静的叨根烟,冷眼看著周遭朋友的举动,嘴角虽说都是笑意,不过嘲讽不屑的成份居多。
  不理会其他男生的攀谈,杨美君挨著墙角,慢慢的靠近邵文杰坐了下来,将手上的酒杯晃了晃:「怎麽都不说话?心情不好?」
  透过大阳眼镜,邵文杰眯著眼察看著前方这位长发女子:身穿迷你裙,不时露出黑色丝袜紧困住的修长双腿、胸丰臀俏、动不动就甩著她那头染头金发女孩,的确在这群呱噪的女孩间豔冠群雌,而邵文杰也不时的偷眼瞄她,甚至在她和他朋友说笑时,阿杰的心中还会浮上淡淡的妒意……不过那都只是一两秒的时间罢了。对阿杰来说,现在还有件最重要的事,是他今天到pub的目的。
  他,没有搭腔。
  不太理人的阿杰,让美君不自觉的害怕起来。忽然间,阿杰从深黑的墙角沙发站起,连看都没看美君一眼,一个人迳自往前走,正当美君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时候,忽地看到阿杰从裤子的後袋掏出一把「蝴蝶刀」,轻轻的甩了一下。
  顺著阿杰前进的方向望去:一个肥胖的男子,留个鲨鱼头,大剌剌的抽著烟,和一个瘦弱的女孩说话聊天,手中还拿著一个塑胶袋不住晃动,美君知道:那里头装著摇头丸。阿杰走过去,对那男子咬了咬耳朵。
  「……」
  「你说啥?我听不见?」男子大声回应。
  「……」
  「啊……?」
  就在男子低下头来,想听清楚阿杰的问话时,阿杰手一提,将那把蝴蝶刀迅速的在他脖子上一划……
  一声凄厉的尖叫,让原先吵杂的舞厅就像波浪舞一样逐渐安静下来,大家四处找寻尖叫声的来源:胖胖的男子巍巍颤颤的走著,右手捂著脖子,鲜血就像涌泉一样从他手掌中喷洒出来!身边的人就像退潮一样四处躲闪……阿杰冷冷的站在一旁看著胖男,吐了口口水,接著在众人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像风一样往门口窜逃。

  第十三章

  「杀人的那个人是谁?!你们之中,一定有人认识他!快点说出来!」
  窄小的办公室里,闹哄哄的挤了将近两三百人,每个人的打扮都火辣劲ㄅㄧㄤ‘,而且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肆喧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些是正准备参加什麽「视觉系」艺人的演唱会哩!不过,对於三重分局的员警来说,这些「奇装异服」就如同「百鬼夜行」般让他们如坐针毡、坐立难安,但是,每个员警无不小心翼翼,深怕一个疏失,破案的契机就此功亏一篑。
  在自己的管区发生这麽大的凶杀案,凶手冷静、敏捷、够狠,有计画、有同夥。在在都显示出是个经验丰富职业杀手所为。在命案发生没十分钟,三重分局的员警马上包围住所有的巷道、PUB每一个出口,然後开始地毯式的搜查,滴水不漏的阵仗,杀人凶手竟然还能逃逸无踪!除了让警方面子无光,非将凶手缉拿归案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这一刀杀的太刚好了,我看,『蔡肥』可能逃不过这一劫……!」三重分局长王庆隆摇了摇头,语带沮丧的说了这句话。
  由於辖区内摇头丸、快乐丸等禁药横行无阻,就连当地帮派也都不将警力当一回事,大摇大摆就在PUB里卖起摇头丸来,加上黑道都熟娴法律,知道如果遇上警方临检,不是将手上的药物丢到厕所马桶冲掉,就是把它散在一地都是,届时还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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