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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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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妖识趣转换话题:“老爷的修为一定更上一层楼了吧。”

“还行……嗯,再过得一个月,我们就回去冀州。”

有付出便有收获,废寝忘食地疯狂修炼,自然受益不浅:首先剑意方面,模拟演化已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八道剑意,道道如意,互相转换,随心所欲,就好像自己的八根手指头一样;因为威能的提升,甚至能凌空激发,伤敌于三尺之内了;

其次土遁,基本掌握熟练,剑意驱动,遁法施行,任意方向都没有问题。更能分辨出地中环境情况,从而做到蛇一般蜿蜒而行,而不会发生碰撞这类“交通事故”。只可惜碍于本身遁法的不完善,一口气只能遁出十余丈远的距离,就必须冒泡换气了。

最后便是天地玄黄顽石印,终于破解了第十层禁制,炼化开来,大小如意,从而能收入到泥丸宫世界中。

这个时候,叶君生根本不用照镜子,就能看到自身的顶上灵光:一团血气蒸腾,气息茂盛,其中一株霞光文气闪现;又有一道白气张扬,洁白无瑕,晶莹有光;

除却气息,他赫然发现最中心处竟幻化出了一方印玺的影子。虽然有些模糊,但四方端正,和天地玄黄顽石印的外表极其相似。

这一方印的虚影,就悬于叶君生顶上,做镇守保护之意,将一众气息稳稳地约束住,不外泄,不外露,内敛深沉。

此,正是天地玄黄顽石印的一大功能,宝印护身,气息隐匿,外人轻易不能观望也。

诸种异象,不说猪妖看不出来,就是一般的散仙境界术士,都看不见,只能见到顶上有血气而已。

其实如果想要全部遮掩,就连血气都会收起。只不过,若顶上血气灵光都没了,那不等于是死人了?

欲盖弥彰,不外如是也,此举却万万不能取的。

正文 第117章 安神

十二月,大寒,有雪。

雪花不大,有些飘零的下着,簌簌的落在屋檐上,然后融化开来,变成冰冷的雪水。在流淌下来的时候有些半程便凝结住了,成为一条条冰棱子,晶莹剔透,垂落在屋檐之下,反射出点点光芒来。

观尘书院已停课放假,生员们各自返回家中,准备过年。

黄超之却还没有回去,他有些不想回去,或者说怕回去。

这段光阴以来,黄超之的日子过得可谓极不舒服:他将独酌斋送给叶君生,只换得一幅字的消息,不知从哪里传了出去,一时成为笑柄……

有人说他机关算尽,故而不惜一切地讨好叶君生,但未免做得痕迹过重,而且有鸡飞蛋打的可能……

又有人说黄超之聪明一世,却被叶君生骗得团团转,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不一而足。

外部舆论的压力非同小可,不但他,更连累父亲面子无光,整个黄家都备受奚落,影响严重。

由外到内,家里几位叔伯已私底下有了商议,说不放心将家族生意交给黄超之手上,要剥脱他的继承权。理由很充分,黄超之败家太甚,让他接管的话,只怕日后挥霍,倾家荡产……

用五十五贯钱来做一个看起来并不高明的人情,不管怎么算。都是大亏特亏。

黄家不算名门望族,但任何一个家族,内部都会存在分歧矛盾,利益的争夺不可避免。一旦出现机会,有些人就绝不会放弃良机。

近些日子,为此家里已吵了好几回了。

作为处于漩涡中心的黄超之,他觉得心烦气躁。故不想回去受人埋怨嘲讽,还不如留在冀州中,乐得清静。

只是这样的想法注定不能持久。年肯定要回家过的,况且父亲已发了两封家书,督促他早些回去。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在状元楼上,黄超之将一杯酒一饮而尽,随即结账下楼,信步转去南渡巷那边,想去看叶君生游学归来了没。

独酌斋一如既往的冷清,墙壁上的十幅字原封不动,显然不曾卖过;而穿着一件小棉袄的叶君眉正在店铺里做袍子……这衣服,一看式样大小就知道是为叶君生做的。

叶君眉心灵手巧,针线活做得那一个漂亮,这在整个彭城县都是有名的。就凭着这双手,在含辛茹苦的岁月里,养活了己身,以及哥哥。

那本该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但时不时回想起来,却别有一份温馨意味在心头。

除了叶君眉,江静儿同样在。江大小姐已打定主意,在叶君生还没有回来之前,她都不愿回彭城去……因为她答应过,要替叶君生照顾好叶君眉,随身丫鬟阿格小姑娘,则负责起洗衣做饭等等事宜。

这让一向独立的叶君眉颇不习惯,很多事情都抢着做,最后嘻嘻哈哈的,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女相处得极为融洽,成为好姐妹。

见到黄超之进来,又见其神态有些郁闷,叶君眉便问:“黄大哥,你怎么啦?”

黄超之微笑道:“没甚,我明天就要回道安府了,顺路过来看看君生回家了没有。”

提及哥哥,叶君眉温润的脸容有些黯然,掩饰不住的担心:“哥哥还没有回呢,眼看都要过年了……”

黄超之忙安慰道:“君生聪慧,必不会有事,估计也快回来了,你不必担心。”

叶君眉点点头,轻轻“嗯”了声。

又说了几句家常话,黄超之便告辞,不敢留饭,自是为了避嫌。要知道独酌斋中没有男丁,而他黄超之又是有家室的人。

黄超之二十岁便成亲,次年生子;后来考中秀才,家里又给纳了一房妾侍,美满着呢。

离开独酌斋后,回到住处收拾行李,等第二天一早便乘坐马车出城,赶回道安府去。

今天雪大了些,彤云密布,恐怕往后几天都会大雪,气候端是有些恶劣。

当然,若是对于一些公子哥儿,围炉煮酒,听乐赏雪的,所见之物,却皆是美景。

坐在车上,黄超之想着事情,主要思考回到家后所要面对的局面:送给叶君生一座宅子,他不悔。就算撇开彼此的情谊,放长些看,黄超之都坚信叶君生非池中物,定然有一飞冲天的时机。

正所谓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若等到叶君生金榜题名时,再做人情,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候,想要讨好叶君生的富绅还会少吗?莫说五十五贯,就连百贯千贯的宅子,都会有人送。

功名着身,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不论状元,只需入得一甲进士名目,放榜之际,京城中都会有许多富豪来抢女婿,不惜送上百千贯嫁妆,此为惯例。

这些事情说起来有点功利,但正是活生生的现实。老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也需提防淡着淡着,就“花自飘零水自流”了。

一路驱赶,下午时分便回到家中,但还没有进门口,就听到一阵噪杂的争吵声,迈入门去,正见到叔伯们在与父亲争论不休。

“二哥,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超儿的做法不对,反正我不放心将生意交给他来做。”

“就是就是,咱们黄家家底比不上别人,百十贯视之如粪土,经不起折腾。”

“依我看,超儿是不是读书读歪了,那叶君生又不是中举,就算中举也不用送这么大的人情。如此大手笔,别人还以为咱们黄家的钱都像流失,滚滚自来呢。”

又有一把阴阳怪气的腔调。

其实那五十五贯,并没有拿家族里的钱,而是黄超之自己的积蓄家当。这些叔伯们不外乎要寻个破绽,借题发飙而已。

“咦,超儿回来了。”

众人发现了他。

黄超之整理情绪,恭敬向各位长辈施礼。

“超儿你回来得正好,就向各位叔伯解释一下你的想法吧。”

黄父显得有些憔悴,他执掌黄家多年,一直想培养儿子继任,好不容易黄超之争气,考取到秀才功名,声势大振,不料他居然出了一记昏招,被叔伯们抓住把柄,前来“逼宫”。

在天华朝,做人情非常普遍,但都是有一定的章程。比如说偶尔会接济资助一些贫寒书生,同窗中互相送点礼物诸如此类。可哪里有像黄超之这般,直接送一座价值不菲的大宅子的?

明显超出了大家所能接受的底线。

要知道现在,叶君生也不过是一名秀才而已,诗魁那些,做不得真,与功名没有必然的联系。

被一双双眼睛盯在身上,黄超之不慌不忙,道:“首先孩儿想说的,便是这笔钱,是自家积蓄;其次,我始终认定,有朝一日,那一幅字的价值会远远超过五十五贯。”

他的声音很平静,想来这一番话已准备多时;而言下之意,自是不会说那幅字能卖五十五贯钱,而是指他日等叶君生高中后,所能获得的情义回报要远远超过这个价码。

不出意料,这话顿时引来一片讨伐:

“超儿,你说得轻巧,本来咱黄家要在冀州置产的,你倒好,直接置产了然后送人。”

“不错,就算是你自己的钱,但同样有影响,让同行如何看待我们黄家?”

“哼哼,四个字能卖五十五贯,还真当这叶君生是书圣么!”

天华朝有大家被尊称为“书圣”,一字千金,当真是这一行业最为顶尖的人物。据说等闲时候,都有数以百计的人等候在书圣府邸周围,看有没有垃圾废纸扔出来,捡到一张半张的,如果上面有书圣的真迹,那就发了。

疯狂如斯!

当然,现在拿书圣当例子,却是在说叶君生算哪根葱?

“那就让时间证明吧,孩儿觉得疲惫,先回后院了。”

黄超之突然觉得很累,现在不管怎么争辩,都不会有个结果,只能期待以后。况且距离下一届乡试时间,不过两年出头的日子,届时自有分辨。

假如叶君生能高中,一路高歌猛进的话,那么他黄超之的目光便不会再受到任何质疑,而眼下说成朵花都是假的。

黄超之叹了口气,叫妻子从箱柜底下拿出那一幅字来……得了这幅字后,基本都是压箱子的,却不愿意挂摆出来,徒惹笑话。

“祥瑞镇宅!”

四个大字,笔走龙蛇,可以说在笔法之上,几乎没有了破绽。所缺乏的,也许是一些独特的个人风格,以及名声而已。但别忘了,叶君生今年才二十出头,时间站在他这边,以后只要不自毁前程的话,肯定有机会成就一代名家。

端详着四个大字,从上往下,目光又放在那一方有些奇怪的章印之上,极其精致的小篆印文:“君生天地外,灵顽有无中”。

这一字句,黄超之很熟悉,不就是独酌斋门口的对子嘛,直接被叶君生用作印文,嵌文格式,倒也贴切。

看着看着,他本来烦躁的心态竟慢慢平复下来,好像看着这幅字,就能让诸多不愉烟消云散般,无影无踪。

难道此字能安神?

真是好字呀!

只是,现在叶君生出外游学,到底游到了哪里呢?

正文 第118章 好险

今天雪下得紧,片片雪花,犹如片片洁白无瑕的梅花,自天空上飘落。大地银装素裹,煞是美丽。

峨眉园的梅花开了,却要在这雪地上点出猩红的笔墨,画出娇艳的色彩。

梅花香自苦寒来,香气婉约,融在酒香之中,更加能令人陶醉。

赵峨眉在亭阁之中,身前横一方古筝,轻拢慢捻,未成曲调先有情,如潺潺流水,似一汪甘泉,能沁人心脾。

她在乐器上的造诣,已是登峰极造。

今天的她,依然轻纱蒙面,长裙摇曳,外披一件及地的洁白大氅,显得雍容华贵,无污无垢,好像不属于红尘,而是九天之上的仙子。

石台之前,有上好的炭火燃烧,红泥小火炉,正在温酒。有着清冽的酒香随着热气蒸发出来,香溢园林。

突地“呜呜”作响,在园林东南方,有人抚弄洞箫,其声明净,直如天籁,声调变幻,千余百转,却恰好能与赵峨眉的琴声相和,配合得琴瑟和谐,高山流水般。

赵峨眉的眉黛微蹙,双手一按,直接中断了弹奏,似乎很不喜欢那吹箫者的不请自来,中和自己的琴声。

嗤!

本命飞剑“丹青引”离体而显,划出一道炫光,直斩东南方。

就听得一声长笑,有人笑道:“峨眉好生小气,你我合奏一曲又何妨?”说着,手中洞箫轻轻一摆。见飞剑来势甚急,左手一掏,把持出一支狼毫大笔,轻轻往飞剑上一点。

嗡!

颇为细小的鸣声,丹青引当即掉头,飞回主人身边盘旋舞动,却没有再度出击。

东南方屋顶上立着一位年轻人,身穿一件单薄青衫,视漫天风雪于无物,一点都不觉得冷;头戴一顶文士巾,貌似普普通通的样子。

他的相貌,也是很普通,如果走在大街上,恐怕会被人当做是一名落魄的书生。但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洒脱的笑意,好像看透这方天地奥妙,总有成竹在胸的意味。

这是一种早超越了傲慢层面的自信!

在这青年面前,天下间仿佛没有任何能难得住他的难题,没有他跨不过的高峰,更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天之骄子”,此词恍若为他量身定做的。

“峨眉,如此待客之道,好生令我失望。”

赵峨眉淡然道:“黄梦笔,我不喜欢你。”

少女的言语却干脆利索,直截了当,没有半点婉转的余地,生硬得不近人情。

那黄梦笔却满不在乎地一笑:“峨眉,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我羽化道与峨眉,同属道门正统,自是一家人。这一番你我都为天下行走,自当互相来往,多加亲近些……”

嗡!

却见到那飞剑跃跃欲试,又要发动攻击,不由嘴一撇,就此打住。他真不想与赵峨眉动手,倒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黄梦笔,羽化道满门弟子所敬慕仰望的“大师兄”。此子天赋傲然,有大气运,三岁之际曾做一梦,梦见仙人授神笔,自此霍然开窍。

此笔有个名堂,唤做“天地众生笔”,乃是一件后天纯阳之宝。宝贝认主,只有黄梦笔才能驱动使用,他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气运不可抵挡,黄梦笔的修为一日千里,十岁便成就散仙,端是骇人听闻,只是因为资历的缘故,一直没有封神。

这也是三十三天的规矩,就算实力再强横,但没有相关功勋,或者资历,便不能封神,而必须踏入红尘行走历练一番后,才有坐上神位的资格。

虽然如此,但作为宗门数一数二的后起之秀,他们的身份地位却非常高,超然在许多小神之上。而且他们手里往往把持有符召,可以命令地方小神办事效命,很有权力。

现在,黄梦笔、赵峨眉、以及蜀山燕非侠,都担当本宗门的天下行走,外出历练。

前些时候,羽化道俘虏到青牛,企图逼其说出天地玄黄顽石印的下落。不料消息走漏,峨眉蜀山都派人上门,要分得一杯羹。

不过经过一番协商,三派有了共识,这才安定下来。至于其中条例如何,却属于秘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三派认定,那宝印肯定还存留在三十三天某处,只有青牛说出来才能找到;对于红尘世界的关注,就没有多少了。

本来也是,以天地玄黄顽石印这般宝物,怎么可能流落人间?

而作为宗门代表,赵峨眉、黄梦笔、燕非侠三人来到红尘行走,一方面为了锻炼心境,一方面也肩负着斩杀前朝余孽的责任,互相之间,隐隐有竞赛的意思,看谁能诛杀余孽得多。

“赵峨眉,某去也!”

见少女不理不睬的,黄梦笔自感有些自讨没趣,招呼一声,飞身消失,心里想不知燕非侠可曾也到了冀州……

在他身后,叮叮咚咚的古筝声再度响起,仿佛与风雪交融在一起,成为了天籁之音。

黄梦笔听着,摇头晃脑,状甚陶醉。

铿!

赵峨眉仿佛知道他逗留在外面偷听一样,手指蓦然一抹,古筝发出一声高调长鸣,犹如银瓶炸裂,干戈争起……

“哎呀!”

黄梦笔耳朵一震,赶紧跑开。一边走,一边掏耳朵,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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