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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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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句丽人从内廓皇城杀出之后,平壤城是一片混乱。

而在城外,成千上万的高句丽人出现,更使得隋军一下子陷入溃败之境。

麦子仲当晚值夜,其麾下有三百扈从,外加他官拜校尉之职,所以手中共握有六百兵卒。

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呼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呼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劈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呼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

然而,他却义无反顾的加入其中。

理由非常简单:他不想借助家人的力量,他要建立军功。

郑言庆身为云骑尉,已超过了他。所以他要反超郑言庆,压住郑言庆,扳回昔日的那一局。

事实上,从抵达掖县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开始接近。

率先在沙卑城集结,率先抵达海浦……几乎每一步,他都走在郑言庆的前面,更参与了平壤大捷的战事,斩杀敌将六人,可谓功勋卓著。当他在平壤城下建立功勋的时候,郑言庆才刚刚抵达海浦。至少在那时候,麦子仲很得意。不管郑言庆是因何未能参战,他已超过言庆。

可谁又能想到,这风云突变……

大胜一下子变成了溃败,自己还陷在了平壤城中。

“少爷,小心!”

麦子仲这心神一分,手底下自然出现破绽。在战场上,这心思可不能乱分……否则就会丢掉性命。一名扈从眼见一杆长枪刺向了麦子仲,而麦子仲却恍若未觉,不由得心中大急。他纵身冲过去,挡在了麦子仲身前。长枪穿透了他的身子,扈从发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麦福!”

“少爷,休要管我,快点走!”

扈从大吼一声,一刀劈断了长枪,将那高句丽士兵砍翻在地。

但旋即,四五杆长枪,瞬间又穿透了他的身子……

麦子仲不敢再有半点懈怠,一路劈砍,只杀得平壤长街,血流成河。可是他冲的越猛,身后的扈从就越少。等杀到城门楼下的时候,身后只剩下二三十人,而且大半都身上有伤,难以再战。

难不成,老子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吗?

麦子仲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向他涌来,心中不由得苦涩万分。

狗娘养的郑言庆,真是他娘的运气好……原以为这次他要倒霉了!可没想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也不知道,若我真的死了,翠云是否愿意为我流一滴眼泪呢?

一想起裴翠云,麦子仲的心,更乱了……

“高句丽的孙子们,休要挡了爷爷的路,爷爷不高兴!”

就在麦子仲已准备放弃抵抗,横刀自刎的一刹那,从城外突然传来一声如雷巨吼。紧跟着,喊杀声四起,一声声惨叫,响彻云霄。一支人马劈波斩浪般,在乱军中杀出一条血路。

为首两员步下将,一个手持双斧,一个双手握着一柄陌刀。

如同两头下山猛虎,双斧翻飞,陌刀挥舞,所过之处就看血流成河,残尸遍地。在他二人后面,是两名马上将。一个手持双刀,左劈右砍,凶猛如龙。另一个则手握强弓,在马背上弯弓搭箭,箭似流星,不断的射杀靠近来的高句丽士卒。这两人身后,还有七八十命重甲骑士,马槊横刀,如狼似虎。

高句丽人疯狂的冲上去,想要阻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则距离远的,被射杀倒地,靠的近的,被一黑一白两员步下将,一刀双斧,凶狠斩杀。

麦子仲不由得一怔!

“郑言庆……”

他惊呼一声。

杀进来的这些人中,麦子仲竟然认识两个。一个是郑言庆,一个就是沈光。本已疲乏的身子,好像突然有了力气。

麦子仲大声呼喊道:“儿郎们,援军已至,援军已至!”

四年来,他无数次想过和郑言庆再见的场景。甚至在今天傍晚,他还在想着,自己高高在上的模样。

到时候是还他一个割喉礼,亦或者是大拇指朝下呢?

但麦子仲肯定没有想到,他会是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和郑言庆相遇。

言庆这一路杀过来,早已血染征袍。他也记不清楚,重槊之下,究竟有几人丧命。到后来,雄阔海和阚棱的坐骑战死,这两个人干脆步战开路。殊不知,他二人本就是步下将,这步行开路,战斗力甚至远远超过了乘坐战马。言庆见这二人杀得爽快,干脆把重槊挂在得胜钩上,挽弓搭箭,射杀贼兵。他带了六壶箭,一壶几近百支利矢。等杀到城门口的时候,就耗去了三壶利矢。

沈光就跟在他身边,从雄阔海两人手中漏过来到小鱼小虾米,被他尽数斩杀。

这四个人,虽从未有过练习。可合作起来,却是天衣无缝。不过,当郑言庆看见麦子仲的时候,第一眼硬是没能认出来。

“尔为何人,通名报姓。”

麦子仲听罢这一句话,很伤心。

“老子是麦子仲……他娘的郑言庆,快来救我!”

让人救,还这么嚣张?

郑言庆连珠三箭,将两名靠在麦子仲身边的高句丽人射倒在血泊中。麦子仲也趁着高句丽人片刻的慌乱,一鼓作气,率领残部与郑言庆汇合。

“该死的,你怎么现在才来?”

郑言庆一箭射杀一名贼兵,反问道:“我的任务是押送辎重,就不应该来。”

麦子仲手中横刀一翻,劈在一个高句丽士兵的肩膀上。也是他这把刀卷刃了,钝了,一刀下去,竟然没杀死对方。反被那高句丽人举矛踏步挺刺,险些把麦子仲刺翻在地。幸好沈光冲过去,一刀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麦子仲把手中的横刀扔在一旁,从地上抄起一杆长矛。

“他娘的,想伤我……老子教你们如何使矛。”

“麦子仲,可曾见到宏毅?”

“谁是宏毅?”

“就是郑宏毅,据说他驻扎在罗郑遂空寺。”

“他娘的,都这时候了……我自身难保,哪知道什么郑宏毅,裴宏毅的……不过若是罗郑遂空寺,只怕凶多吉少。”

“我呸你个乌鸦嘴,前面带路,我们往罗郑遂空寺走。”

麦子仲一怔,手底下一慢,被一名高句丽人的长矛刺中。幸好他手里握着盾牌,护住要害。

“你疯了,你要进城?”

郑言庆收起弓矢,摘下重槊,劈翻冲过去劈翻一名高句丽人,玉蹄儿踏碎了对方的脑袋。

“废话,我答应过他爹娘,要把他平安无事的带回去。”

只这一句话,让麦子仲再次呆愣。

若非沈光眼疾手快,为他架开了高句丽人的兵器,说不定这家伙,就死在平壤城下。

沈光纵身下马,怒声骂道:“麦肥,你他娘的小心一点,不要杀敌不成,反而拖累我们……

你速速上马,在前面给我家公子带路。”

“你们,真要杀进城里?”

郑言庆勃然大怒,“你他娘的要带路就赶快上马,不想带路就死在这里,休要耽搁老子的时间。”

麦子仲闻听,一跺脚,抓住缰绳,翻身上马。

“郑言庆!”

“干嘛?”

“以前不管咱们有什么恩怨,今天一笔勾销。”

言庆重槊在手中翻腾,把一名高句丽将领挑于马下,“别废话,前面带路。”

麦子仲大笑三声,催马冲到郑言庆身旁。两人一矛一槊,两边又有雄阔海阚棱护佑,身后沈光率部紧随,一路杀将过去。长矛似怪蟒翻身,重槊如巨龙咆哮。这一群如狼似虎的疯子,在平壤城的大街上,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只杀得高句丽士兵鬼哭狼嚎,抱头鼠窜。

长街上,到处都是混杂在一起的隋军和高句丽士兵的尸体。

喊杀声依旧此起彼伏,火光照映下,平壤城如同一座修罗地狱般,阴森森,令人心惊肉跳。

一群隋军,被数百名高句丽人困在一个小院子里。

郑宏毅的一只胳膊耷拉着,显然是受了伤。在他身旁,是一个个头不高,体型也不甚健硕的男子。秀气的脸上,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污。一头黑发披散着,手上的宝剑,血迹斑斑。

“宏毅,休要慌张,我来救你!”郑言庆远远的,一眼就认出了郑宏毅,连忙大声呼喊,纵马上前。

郑宏毅和那人背靠背,正奋力拼杀。

闻听言庆的呼喊声,他扭头一看,煞白而无半点血色的脸上,顿时露出狂喜之色,“言庆,我在这里。”

话音未落,一杆长枪就刺透了他的大腿。

只疼的郑宏毅大叫一声,手中长刀跌落在地上。两名高句丽士兵见状,拧枪就刺。郑宏毅站都站不住,单膝跪地,眼睁睁的看着长枪向他刺来,眼睛一闭,心道一声:我命休矣!

第三二章 平壤一夜(五)

郑言庆尚在门口,手中端着马槊。

这样的距离,除非他用弓矢才能救下郑宏毅。可要放下马槊,然后在挽弓射箭,已来不及了!

“宏毅,快闪。”

可是郑宏毅却没有闪开,而是呼的站起来。

在他身后,还有他的袍泽。如果他闪开了,那身后的袍泽就要丧命。宏毅不会忘记,当年颜师古教他诗经时,他所钟爱的那首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不是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是在诉说战友间,无法割舍的友情。他张开手臂,蓬的抓住了长枪。

几乎是在同时,雄阔海一声巨吼,踏步腾空而起,手中双斧甩出,将两个高句丽士兵砸翻在地,双手顺势在腰胯上一抹,两柄银色小斧脱手飞出。

砰砰,只听两声闷响。

两柄小斧,正中那两个刺向郑宏毅的高句丽士兵面门。

不过雄阔海手中没有兵器,几名高句丽士兵蜂拥而上,挺枪就刺。也就在这时候,阚棱横身挡在雄大海身前,踏步扭身,手中陌刀随着身形转动,骤然间横扫千军,将敌人斩杀地上。

雄阔海双足落地,屈膝一蹲,顺势将两柄大斧攥在手中。

“大黑子,干的漂亮。”

郑宏毅拼死保护的那个人,郑言庆并不陌生。

正是在掖县时,看守郑宏毅,后来把郑宏毅还给郑言庆的那个冯家少年。言庆依稀记得,这少年名果,好像是叫做冯果。只是他不太清楚,冯果和郑宏毅是怎么凑到一起。不过没关系,这种时候,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

郑言庆率众,杀散了敌军。

沈光抢过来几匹马,交给雄阔海和阚棱两匹,自己又乘坐一匹,然后把剩下的两匹马,交给了郑宏毅和冯果。

“宏毅,上马……快随我杀出去!”

就在这时,冯果却没有接缰绳,而是快步冲到麦子仲马前:“麦公子,请救我家少爷!”

麦子仲大吃一惊:“二郎出了何事?”

他口中的二郎,就是和郑言庆发生过冲突的冯智玳。冯盎有三个儿子,分别以戣、玳、彧而命名。冯智玳是冯盎的次子,故而麦子仲才称呼他为二郎。

冯果说:“城中乱起,我家少爷正好不在营中,如今也不知道陷在何处。”

麦子仲只觉一阵脑仁儿发胀,向郑言庆看去。

言庆眉头一蹙,心下有些为难。虽说他与冯智玳有冲突,但在这种时候,他却并非是想要袖手旁观。能多救一个人,就能多一份力量。可问题是,天晓得冯智玳如今在哪儿?说不定死了,说不定被俘虏……这平壤城偌大,又乱成这个样子,想要找一个人,恐怕很困难。

解救郑宏毅,是因为郑言庆大致知道他的位置。

可冯智玳如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如若继续逗留在城中寻找,自己这些人,迟早玩完。

“你可知道,冯智玳大致方向?”

冯果一怔,诧异的看了一眼郑言庆,心道:少爷不是说,这个郑言庆是天下第一恶人,与麦公子有夺妻之恨。怎地这二人又走到了一起?

不过,郑言庆既然询问,他也不可能不回答。

“傍晚时,少爷说要出城去寻访一位朋友……哦,他那位朋友,据说是在军中任职,但具体叫什么名字,少爷并未说明。”

“既然是出城寻访,定然不会在城中。”

远处,高句丽的人马正向这边跑来,郑言庆也不敢多做逗留,“全都上马,先杀出城去,再想办法找你家少爷。我与大海阿棱开路,沈光你负责照顾宏毅,麦子仲你和……这家伙断后。

贼兵越来越多,再不冲出去,咱们全都要陷在城中。”

郑宏毅的肩膀被砍了一刀,腿上被扎了一枪,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所以,对言庆的安排也没有反对,翻身上马,“冯果,活着才能解救你家少爷,速速上马。”

冯果虽有些不太情愿,但还是顺从应命。

郑言庆认准了方向,一马当先在前面开路。麦子仲和冯果断后,一行人如狼似虎,从平壤北门杀出。

此时,已经将近寅时……

……

平壤城的喊杀声渐渐消失。

谢科在望楼上,焦虑的徘徊。

南水大营中,已渐渐集结了两千多人。不过一个个气色败坏,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慌乱中清醒。

“郑醒,言庆有没有说,他何时回来?”

郑醒摇摇头,“他说要去找宏毅……不过平壤城内外,几乎全都是高句丽人。我军人马几乎被杀得七零八落,大将军到现在也不知所踪。他就算找到宏毅,想杀出来,也非常困难。

谢公子,咱们不能再等下去了,必须要尽快拿定主意。”

拿定主意?

谢科不仅有些犯难了。

按照他和郑言庆的约定,先稳住阵脚,然后伺机行事。能复夺平壤,就先复夺平壤;若事不可为,则退回海浦,另做打算。如今,人手倒是聚集了一些。再加上自己手中的人马,已超过三千人。可想要凭借这三千人,复夺平壤,根本就不可能。自己麾下的人马还好说,养精蓄锐,尚可一战。但那些从平壤退下来的隋军,显然已经丢了魂魄,一时半会儿间,也难派上用场。

等郑言庆?

亦或者现在就撤退海浦?

谢映登也有些犹豫。

如若他撤走了,等言庆回来的时候,岂不是连个援兵都没有?可如若不撤走的话……

谢科沉吟片刻之后,突然一顿足,“来人,抬枪备马。”

“谢公子,你要干什么?”

谢科说:“我帅营中骑军,往平壤迎一下言庆。郑公子请在这边稳住阵脚,继续收拢人马。

一俟我与言庆返回,咱们再做计较。”

“你要去平壤?”

郑醒惊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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