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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作弊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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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老婆一个都没有。”疯子郁闷得道。
“那你到底喜欢谁呢?”我好奇。
“不知道啊,都喜欢的。毕竟当初也是正儿八经的追来的。她们或温柔或美丽,或可爱或大方,或贤淑或刚强,或柔情似水或激情奔放,让我很难取舍呢。”听了这个答案我吐血。
“那么,她们谁最喜欢你呢?”我继续。
“这个么。。。”疯子想了半天,还念念有词的伸出手指一项项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不知道呢。给我感觉都差不多,很难比较阿。”我继续吐血,还好僵尸没有贫血症,否则我早就晕过去了。
“要不这样吧,你一家家的带我过去,我帮你判断怎么样。”想到有可能要在这种房子下生活的我努力转动脑筋,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不知道我心里打的小九九,疯子感激涕零:“小姑娘你真是太好了。”说着就伸开双臂,想要来一个拥抱。
我一脚踢飞:“不用太感激我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趁机占豆腐。”
疯子:“。。。现在的小孩子怎么都这么聪明啊,一点都不可爱。”说着,若无其事的爬起来,连身上的灰尘都不拍。看样子是经常被这么对待了,呵呵。也是呢,如果没有这种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以及对他人的目光(鄙视的目光)和说法(唾弃的说法)都统统无视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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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瞬移法术,我们(我跟疯子)这次出现在了一栋人族豪宅的后花园里面。
好像法力的波动惊动了侍卫,很快就来了一批侍卫。我赶紧往疯子背后一躲,却见疯子低头把脸一抹:“小姐呢?”
一帮侍卫马上毕恭毕敬的上前问安:“潇大人好,小姐在琴房。”
潇大人?我疑惑的看向疯子,却发现他的脸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hoho,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易容术?我开始兴奋起来。这个疯子的秘密还不少呢,看样子以后有得玩了,我心中暗想。
“这位是我的朋友,你们带她到客房休息吧,我去看看小姐。”疯子酷酷的命令,又补充道:“她有什么需要的话,你们就当作是我的意思好了。”
哇,爽呆了,客房竟然这么舒服。厚厚的床垫,柔软舒适的被子,大大的抱枕,可爱的印花, 典雅的沙发,茶几上一整套的茶具,感觉都是很温馨很舒适的样子。看起来,这家人族小姐的特点是温馨舒适型的。
既然疯子说了我可以随便使唤丫鬟和侍卫,我当然也不会跟他客气啦。
叫来两个丫鬟,让她们带我去沐浴更衣,她们果然训练有素,不但水温调的不高不低,让我疲劳顿去,而且浴汤里还撒了各种花瓣,让我不仅洗澡的时候芳香扑鼻,就是洗完以后也照样有香气萦绕,感觉好极了。
衣服么,当然是换她们小姐的衣服啦,我可不想穿着原来的衣服。下人的衣服么,就更不适合了。穿上以后感觉大了一圈,呵呵,没办法,我才十岁嘛,不过颜色和款式都是暖色的舒服型的,这更加肯定了我原来对这位小姐的判断。
洗完澡以后当然是肚子饿啦,早就想吃人族美食的我更是期待晚饭的到来。不过疯子跟他的小情人磨蹭了很久都没出来,让我都等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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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幸福的人质生活(修)


等了好久,终于有下人来传话,说是大人和小姐正在“叙旧”,让我这个客人先吃吧。
嘿嘿,“叙旧”,也不知道是叙的哪门子的旧,该不会是小别胜新婚,正在干什么健身运动吧,我心中暗自腹诽。
不管怎么样,饭菜总算是上来了。嘿嘿,人族的饭菜果然比僵尸族的好吃。
也不是说就是明媚做的差,主要是僵尸本来是没有味觉的,他们的消化系统都是1000岁以后才能靠消耗法力来生成,当然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干浪费法力在味觉系统的生成上面。
那么针对大部分僵尸都没有味觉系统的情况下,僵尸族的饭菜口味就自然而然的特别重。
我是喜欢吃那种清淡的食物的,这种口味当然不适合我。明媚有味觉还是因为要当厨子的关系,毕竟没有味觉的话很难做出好的料理。但是他的味觉系统因为没有人类那么敏锐,所以做出的饭菜就会跟真正的佳肴有一定的差距了。
像我现在吃的蟹粉豆腐,明媚做的时候其实各种材料放的也不差,火候也掌握的差不多。就是在咸淡和鲜度方面尚有欠缺,可惜他不在这里,否则倒是让他学习的好机会。
哎呀,真是太好吃了,我吃的都站不起来了,要不是僵尸的消化系统比人类差,吃得太多的话会有碍法力的吸收和增长,我肯定还会继续吃下去的。
人家都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反正僵尸的寿命已经够长了,好像也用不着强迫自己出去走走了。回客房去睡觉去,嘻嘻,多么美好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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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疯子的人族情人府里舒舒服服的呆着,全然把血十管家他们忘在了脑后,汗。
镜头传到那边去瞧瞧吧。
郁闷的血十管家: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菲菲小姐竟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劫了。而且这里所有的人竟然都说不知道那个疯子住在哪里,没想到这个疯子办事这么不露痕迹,肯定是个惯犯。真想请王上贴出全国通缉的海捕公文出来,要不是因为这样太丢面子了,让别人以为我们火林家族连这点事情都不能自己搞定,而且一旦公文出来,也影响小姐的清誉,我早就联系当地的官府了。
(菲菲:嘿嘿,他们不知道疯子的住处是因为疯子不要意思告诉别人他住在贫民窟。。。)
倒霉的28先生:冤枉阿,大人,我真的跟那个疯子没什么关系啊。认识他纯粹是因为他经常来听我的评书罢了。我们家29新章节肯定已经写出来了,我不回去更新的话,读者们会生气的。大人就看在众人的期盼的份上,还是赶紧把我放回去吧。
(菲菲:这个,不见得吧,你都知道他有多少情人呢,肯定是老朋友拉,不过看在你还劝过他的份上,我就不揭发你了。)
逍遥的雪儿跟可儿姐姐:嗯,反正菲菲的秘密我们是知道的,她外表虽然是10岁的小孩子,可是思想上却跟我们一样有着成熟的认知。再说了,她有神器护身,怕什么啊。真的过的不好的话,早就读档到出发前了,现在既然还没回来,肯定是过的蛮开心蛮滋润的,说不定还乐不思蜀了呢。对了,王大娘家的布衣店好像又有新货到了,去逛逛去,正好逗逗那个叫'抹布'的店小二。说起来也好笑,怎么一个布衣店的店小二会叫抹布呢,起码也该叫绸布之类的啊。不过听说是他们祖上得罪了女王,所以被女王赐的名字,那也就没办法了,反正不能更改的。
(菲菲:汗,果然是雪儿和可儿姐姐,对我的心态太了解了。
PS:抹布,终于让你出场了,虽然只有一瞬间,满足了吧。)
愤愤不平的蜻蜓:什么嘛,让我跟过来本来就是为了煎药汤给菲菲小姐,现在菲菲小姐不见了,人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无聊的只好天天跟明媚一起做饭,我这个堂堂的药师竟然沦落到做厨子的地步了。
(菲菲:哎呀,蜻蜓,不好意思啊,可是我真的不想天天吃药阿。)
幸福的明媚:呵呵,菲菲小姐一走,都没人抱怨我的饭菜难吃了。本来就是嘛,我的饭菜一向是僵尸族数一数二的,其他人相吃我还不给他们做呢,菲菲小姐竟然还每次都挑三拣四的。而且最近还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当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边那就更完美了。。。明媚开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难吃,你那是没吃到好吃的东西的夜郎自大行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边你就应该烧高香了,还想着女王,真是不知死活。)
无聊的痞子和傲寒:菲菲小姐不在,我们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存在的意义。出场都出的这么艰难,菲菲小姐你快回来吧,我们好想你啊。
(菲菲:想我?是想跟我一起敲诈其他人的时候分到的外快吧?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你们两个都贪污不少。)
不知所以然的天天*求败,傅红*入水,轩辕*水蓝等人:真见鬼,难得出来游玩,竟然发生这种蠢事,而且最郁闷的是都没有让我们上场英雄救美的机会,太没劲了。
(菲菲:你们果然都是败类,整天就想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该振作一下啦,统统给我交外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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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回 危机(1)(修)


不知不觉,在疯子的小情人家里也呆了三天了。
吃着美食,穿着锦衣,享受着贴心的服侍。整天无所事事,功也不练了,药也不用吃了——没有血十管家的监督,我当然不会闲着没事虐待自己。这种日子,幸福的估计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说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熬药汤,我当然不用吃什么药。其实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吃药,譬如说突然间没药材啦之类的,所以每次都是让蜻蜓做好一个礼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来监督我吃药。对此我是痛恨不已,这个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极点。
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真的很有道理。因为我又验证了这一点。
三天了,疯子的小情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从一开始的叙旧中,到后来的睡觉中,再到后来的感冒中,理由一个比一个古怪,到最后,连什么脸上长痘痘了不便见客的说法都出来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问题了。看起来,这个疯子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估计他也察觉到什么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摊牌的时候了。
为了以防万一,当然还是先存档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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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书房的贵妃椅上,我放下手中的言情小说,伸手叫来侍女:“叫你们大人过来吧,就说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来的话,你就说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应声前去。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忽重忽轻的脚步声,我就知道疯子来了,看样子他最近可不好过,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么听说你要走了,这里难道过得不好么?”进门见到我,疯子马上一脸的微笑。
我点头,“这里确实不错,简直让人流连忘返呢。不过良园虽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疯子一脸的惊奇:“你不是说要陪着我一家家的看过去,帮我挑选最适合我的情人当老婆么,怎么一个都还没见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其实这个我已经有答案了。”我语出惊人。
“真的,怎么可能,你还都没看到过呢。”疯子作不信状。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你最喜欢的就是这家的小姐。”我自信满满的道。
“哦?此话何解?”疯子很识趣的接话。
“道理很简单。你自己想想为什么我说要看看你的情人们的时候,你最先把我带到这里。你的情人不少,有很多选择。你既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家,说明你的下意识里就已经把这家小姐的地位排在最前面了。而且如果论距离的话,听说你还有僵尸情人,怎么都比到人族来要近的多吧。”我胸有成竹得道。
啪——啪——,疯子轻轻鼓掌。
“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有那么点道理。”
“有道理吧,”我得意得道:“既然问题已经解决,那我也就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借口了,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再不回去,我的家人们会着急的,到时候如果找到这里来,对大叔可没什么好处,毕竟这个误会也不是那么好解释的。”我暗含警告。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你竟然只是一个十岁的僵尸。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果然不同凡响。”疯子满脸的感慨。
“不过,你认为我还会放你走吗?”
我一惊:没想到他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个问句脱口而出,接着我就吐吐舌头,这不就是不打自招了嘛。汗,想我菲菲聪明绝顶一世英名,竟然在这里翻了船。(众人:吐~~菲菲: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交外传。众人:呃,那还是忍一会儿吧。)
疯子笑道:“从那天把你瞬移带走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我做迷茫状。
“瞬移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法术。我平常自己瞬移还好,带人顺移的话,顶多一次就会觉得法力流失严重,很难再次瞬移。”疯子解释道。
“那天带你瞬移到我家,我竟然没有力尽的感觉,就跟平常自己瞬移后差不多,当时就开始怀疑了。毕竟带人瞬移是要在对方的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才行,否则两个人就不会瞬移到相同的地方。因为每个僵尸的法力类型不同,而且就算类型相同精深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在对方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是很困难的,需要不停的调整法力的大小,而且会持续消耗。那天的情况感觉就是你根本就没有消耗我的法力,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很难成立的,除非你身具传说中的无色法力——那种可以转变为任何其他法力的神奇法力,否则这种状况就不能也无法解释了。”
说到这里,疯子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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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危机(2)(修)


“这个无色法力嘛,最近菲菲小姐的事情正传的沸沸扬扬,再加上你的年龄特征和美貌外表,也就不难做出这个结论了——你,就是最近的传奇人物,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
我叹气,怎么这年头聪明人这么多呢。经疯子这么一分析,我本来以为还算隐秘的身份还真发现处处是破绽了。
“好像我否认也没用了呢,呵呵,疯大叔,你好厉害。”我灌迷魂汤。
“我小心了这么多年,每一个突然在我身边出现的人物我都仔细观察,绝不轻易放过。”疯子得意得道。
我虚心请教:“我只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小僵尸,虽然身份比较特殊,不过以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建树,好像不值得疯大叔这么重视阿,竟然真的带我到你的一个窝点来了。”
“这个么,既然你说要一个个的看过来,我当然不能示弱。”疯子底气十足地说。其实疯子也是心中惴惴,毕竟无色的法力不同于普通法力,威力不可捉摸,只知道可以绝对防御。一旦发生什么不可控制的情况,那就不是好玩的了。毕竟红菲小姐知道了自己的不少秘密。在僵尸族境内翻脸的话,很有可能引来官兵的注意,当然是把她引诱过来了。反正这里是我的地盘,再加上这三天的布置,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疯子心中暗想。
“其实黑色法术也不过是众多法术的一种,为什么整个僵尸族都视之为大敌呢,族里甚至有一旦发现格杀勿论的最高指示。”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了疯子的法力跟普通僵尸的不同,因为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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