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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社会-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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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台湾解开报禁)。〗

胡适说,“生命的意义就是从生命的这一阶段看生命的次一阶段的发展”,可惜胡适大半辈子看到的只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荒诞与扰乱。在《晚清七十年》中,唐德刚曾说中国穿越历史的三峡,大约要花两百年的时间(1840~2040年)完成第二次社会文化转型。但只要你看看中国过去一个世纪的理论折腾,你就知道胡老夫子为什么在棺材里仅坐起来一次是不够的。笔者仍是相信:错过胡适,就错过了一百年的好时光。胡适不仅是罗曼·罗兰笔下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更是奥里维。他是思想之军,而不是暴力之军。他被忽略了,却从未有人能把他击垮。

与大规模批判相反的是,关于胡适的思想,殷海光、李敖等人有着高度的评价。在殷海光看来,胡适的这种思想,就是开放的社会(open Society)里开放的自我所具有的思想。整个的西方社会,就是浸润在这种思想之中。所以,实质说来,整个的西方社会大致生活在胡适思想中。或者说胡适思想大致是从整个西方社会的实际生活中提炼出来的。而这种思想,正是西方人过着自由、平等、康乐和幸福的日子的源泉。现在的问题,并非胡适思想将来在中国是否会普及的问题,而是必须让胡适思想在中国普及,中国人才有办法,中国人才能坦坦易易地活下去,中国才有一回生的可能。其他的思想路子,不是情感的发泄,就是历史的浪费。

同样,李敖在《播种者胡适》一文中写道:

“显然的,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赞交加的新闻人物,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统统抓不到痒处!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开放社会’(open Society)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基本在某几点上,我们还嫌他太保守、太旧式,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居然还不为人所容,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

李敖还说:“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四十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对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适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己是个落伍者?”

关于胡适与他的思想,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有一段精彩的点评,摘录如下:

〖一次在背后看他打麻将,我忽有所悟。胡氏抓了一手杂牌,连呼:“不成气候,不成气候!”可是“好张子”却不断地来,他东拼西凑,手忙脚乱,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原来胡适之这位启蒙大师就是这样东拼西凑,手忙脚乱。再看他下家,那位女士傻条斯理,运筹帷幄,指挥若定。她正在摸“清一色”,所以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其实“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又岂止胡家这位女客。在胡氏有生之年里,各党派、各学派、各宗师……哪一个不是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呢?!胸有成竹,取舍分明,所以他们没有胡适之那样博学多才,他们也就没有胡适之那样手忙脚乱了!〗

时光倒流一百年,读后大笑,我笑出了眼泪。

“上帝”为什么不亲自传教

2006年11月16日,弗里德曼先生走了,许多人开始怀念他。张五常说,“他是还会站在那里的。”不过,在我看来,继续站在那里的不只是拿了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学家。显然,弗里德曼对政治与国家的理解超越了与他同时代的人,更超越了那位被美国人选为政治“总主持”的肯尼迪先生。

众所周知,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说中留下了一句疑似不朽的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就在人们以饱满的热情四处传播、赞扬肯尼迪的爱国主义时,弗里德曼却以如炬慧眼洞见了这位明星总统话语里的黑暗——正是这种个体与国家职能的倒置,在肆无忌惮地腐蚀一个国家自由的根基。

【要市场经济,也要市场政治】

回顾二十世纪国家主义的狂热,生活于今天的人们不会忘记“爱国”如何一度沦为肮脏的字眼。在弗里德曼看来,肯尼迪的这句名言前后两部分都没有正确地表达出合乎自由社会的理想以及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家长主义式的“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意味着政府是保护者而公民是被保护者。这个观点和自由人对自己命运负责的信念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同样,“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意味着政府是主人或神,而公民则为仆人或信徒。对每个自由人而言,国家只是自由人的集合,而不是超越于自由人之上的东西。自由人对共同继承下来的事物感到自豪并且对共同的传统表示忠顺,但是从本质上说,政府仍不过是一个手段,一个工具。政府既不是一个给我们带来恩惠与礼物的人,也不是使我们盲目崇拜和为之服役的主人或神灵。所以,弗里德曼说:“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服务的意见一致的目标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目标;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奋斗的意见一致的理想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理想。”

正是在此基础上,弗里德曼坚定地认为:自由人既不会问他的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也不会问他能为他的国家做些什么。而是会问:“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以便尽到我们个人的责任,达到我们各自的目标和理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我们的自由。进一步说,政府可以为我们所用,才是政府得以存在的合法性基础。紧接下来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我们才能让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政府不至于成为一个会毁灭我们自由的、无法控制的怪物?

显然,这种担忧并不是多余的。回顾人类文明进程,不难发现,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权力的过度集中。其结果是,公权力武装到牙齿强大无比,私权利却如窗户纸一捅即破。所以,为了使国民持久地保有自由,一方面,我们承认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自由,可以共同致力于某一个目标。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的是,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的手中,它势必对自由形成威胁。道德王是靠不住的,用弗里德曼的话说,“已经集中起来的权力不会由于创造它的那些人的良好愿望而变为无害”。

所以,政府一旦建立起来,公民立即兵分两路:一方面要借助政府防范外在的敌人;另一方面,又要防范来自内部的敌人,即政府本身。前者是防范霸权,后者是抵御极权。必须指出的是,只有权倾一国的极权与祸乱世界、横行无忌的霸权,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全民公敌。

那么,如何剿除政府的尖牙利爪,使其不再伤害民众?任何稍有点政治头脸的人,都不会反对政府的存在,人们的分歧只是在于如何制造政府。如果我们承认人类永远生存于一种竞争状态之中,就应该承认,任何政府的成立都得益于本国国民的挑选与豢养。所谓“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整体而言,无论是以民主的或是非民主的方式建立政府,都是一国国民选择或放弃选择的开花结果。问题的关键在于:任何有责任心的公民,都不应该在制造了政府后又与政府断绝一切联系,任凭它像孤儿一般长大,沾染野蛮的习气,缺乏教养。

关于这一点,大凡有真知灼见者都会不约而同地意识到,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政府关进或劝进笼子里,即通过宪政使公权力得到约束。显然,弗里德曼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限制权力的最好办法是分散权力,而美国的联邦制的好处是,它不仅允许民众参加选举,还允许他们在不同的州里选择自己的生活。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弗里德曼所主张的,是一个国家不仅要有自己的市场经济,同样有自己的“市场政治”。活跃于政治市场的竞争不仅体现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移民,同样体现在一国之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迁移。就像他说的,“假如我不喜欢我居住的州所做的事情,我能迁移到另一个州”。

不可否认,时间与地理上的这种开放,正是一个开放社会最动人心魄的图景。这种开放同样表现在,人们不仅有可供选择的市场经济,同样有着可供选择的“市场政治”,那些不为人们接受的,或者经过实践证明不能真正有益于国家与民众的政治,终将被人抛弃。政治市场的形成对于一个开放社会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没有谁可以做出永远正确的选择,如果说政治意义上的选举意味着在时间上公民可以“通过选择救济选择”,那么日常生活中的自由迁徙同样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地理层面“通过选择救济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当法国前总理若斯潘疾呼“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社会”时,笔者则主张“要市场经济,更要市场政治”的原因所在。没有市场政治,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经济,也只有当政治进入市场,充分竞争,才有可能创造出廉价而有力的公共产品。

【选择与真理】

假如我们承认市场的意义在于促成交易各方以平等的讨价还价获利,那么,就不能忽略市场的出现同样关乎精神革命。即,在市场经济与市场政治面前,每位“经济人”与公民都可以选择一种抬头挺胸的生活。进一步说,政府维护的是程序正义,是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但是它并不负责或垄断每个人对生活意义的解释。就像体育场上的裁判员无权过问运动员在家里时是否早睡早起,究竟和谁在谈恋爱一样。

回顾人类历史上的权力运行,我们同样发现,几乎所有“前现代政治”都有着一个共性——从表面上看,权力拥有者都会或多或少地承认自己不过是在代行某种神圣的权力。而这种“神圣的权力”要么来自一个虚拟的民众实体,比如“人民”“群众”,要么来自某种神秘的力量,比如“上天”“上帝”“神”等等,而不是那些具体的、掌握选票的人。在此情形下,无论是代行“人权”,还是代行“神权”;无论是君王或政府,作为权力拥有者与使用者,它们都是民众获取权利的唯一中介。而且,在口头上君王或政府至少会承认自己之所以存在,是为了“万民之福”。

在此,不妨将这些政治称为“中介政治”。显然,“天子”“君权神授”等等统治术都是这个逻辑的延续。就“天子”而论,如果我们将民众比做A(此岸),将君王比做B(唯一桥梁),将天比做C(彼岸),表面上看,君王存在的合法性是天赋予的,但是,究竟天有怎样的意图,解释权完全在君王手里。换言之,权力的起点表面上是在C那里,实际上是在B那里,B因为有强力的解释权而在这里拥有了对C和A的绝对主动权。B想要“天”具有怎样的意义,“天”就有怎样的意义。当社会认同这种天的统治,同样意味着臣民在君王的金口玉言中不断地被添加意义。

启蒙运动以来,“人民”这一概念和“天”一样,被强力随意定义与打扮。所谓“人民”不过是从此岸的民众(A)中提炼出的一个具有神性的概念。从表面上看,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但是,由于它是一个虚拟的主体,一个可塑性概念,其解释权在政府手中,这也意味着权力的起点仍在政府。事实上,这也是纳粹当年口口声声代表人民,最后却只能代表人民作恶的原因所在。

不难发现,在“前现代政治”时期,人们尊重的不是精神平等的契约,而是一些神秘力量。一方面,皇帝、教会、极权组织都会通过对上天、上帝、人民等概念的解释来合法化、强化自己的统治,他们吹嘘自己是上天之子,或是通向天堂与真理的唯一中介,并且漫天要价,收取天价过桥费与中介费;另一方面,当民众在法庭上反抗而不得时,同样会将自己的拯救希望诉诸鬼神,有的甚至还会希望自己变成厉鬼,为往世的冤屈复仇。对鬼神资源的挖掘,为我们生动地展示了长期存在于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悖论——人类的正义只有通过“非人类”的赠予才可以解决。

在人类的心灵深处,“非人类”总是那样迷人。那种先验式的“天赋人权”总是比生长于大地上的“人赋人权”更具有合法性,也更具有煽动性。所以,历史上即使是那些“人赋政权”的起义,通常也会打出“天赋政权”的旗帜以招揽民心。比如说在中国,陈胜、吴广揭竿而起时以鱼腹藏书言明“天意”,表明是“天”要灭秦;水浒里的造反派同样搞“替天行道”,借“天”落草,继续上演“天民反抗天子”的历史连续剧;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让杨秀清口吐白沫,搞天父与天兄的“行为政治”,就在口中白沫四溅之时,这位“米斯特杨”立即变成了一部传达上帝旨意的传真机。当然,这与上帝联网的传真机的真正价值就在于世上仅此一部,正是这种绝无仅有垄断了来自天堂的所有消息。从这方面说,历朝历代,以祖宗、上天或真理之名义夺权者,多半都有一个口吐白沫,争当上帝传真机的过程。谁又能说,前苏联的《真理报》不是这样一部收发真理的传真机呢?

伏尔泰说:“如果上帝不存在,就应该把它造出来。”陀思妥耶夫斯基同样真诚地相信,人类确实制造出了上帝。二十世纪,当启蒙运动将人的理性上升为真理,而权力拥有者因为独占真理而获得某种神性时,他们同样将自己变成真理与民众之间的唯一中介。不同的是,从前所谓的“君权神授”,此时变成了“政(府)权(力)真理授”。权力垄断了有关真理的一切定义与解释,从而使自己变成了真理的唯一生产者与捍卫者。

如果说民主是“通过选择救济选择”,那么专制则是“通过真理救济真理”,两者虽然都是行动上的重复,但其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民主“以选择救济选择”是在试错与纠错的基础上实现的,所以在骨子里它是具有忏悔精神的。与此相反,“以真理救济真理”的可能结果却是,为了维护最初的真理的正确与威严,必须不断地制造新的真理,真理才因此具有某种原教旨主义气息。其一逻辑更像是,说了一个谎,必须用一千个谎来圆它。

不难发现,正是因为源源不断地生产真理,导致真理因为通货膨胀而贬值或失去信用,真理因此只具有审查而无动员的效力。换言之,它可以明白无误地告诉民众什么是符合真理的,但是却不能号召大家继续为真理效忠,为某种神秘力量献祭。

显而易见的是,西方国家终于从神权走向人权,实现民主政治的好处就在于,公民知道自己需要怎样的公权力,有着怎样的私权利,知道自己每时每刻的想法,一切都由自己做主,而不必揣测那缥缈的“上帝”或“真理”究竟为何水性杨花、朝三暮四,更不必担心被那些垄断了上帝与真理的解释权的唯一“政治中介”揩油。

【一只特立致行的猩猩】

权力垄断者不遗余力地告诉人们,唯有自己才是国民走向幸福生活的唯一可能。就像媒婆“会说媒的两头瞒,不会说媒的两头传”,为了获取垄断权力的高额利润,垄断信息无疑是政治中介“揩油”的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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