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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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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洗”字与曹“玺”的名儿谐音。在娱乐场合,是不能出口犯讳的。说明当时批者也怕犯讳。

这真是“妙极,妙极”。我们从中可以明白到:一是曹雪芹的祖上确有讳“玺”的(其实16个字的谜用来咏玺,我看更觉恰当呢!);二是批者夙知此事,透露出批书人与作者关系密切;三是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提供一个旁证。这可和十四回批中:“作者不负大家后裔”语,互相对看。

(原载《读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8月)

一条谜语所得的内证

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谜中识谜》。意犹未尽,现在,不妨再找补几句。

在《红楼梦》第二十二回,贾政出的谜语是:

身自端方,体自坚硬。

虽不能言,有言必应。

——打一用物。

书中由贾政悄悄说与宝玉,宝玉告诉贾母,贾母点头相信,便说是“砚台”。

但我从来认为,这个谜的谜底,直截了当地说,就是“玉玺”。这里透露着曹家祖宗的尊讳。

庚辰本下有双行小批:“好极的是贾老之谜,包藏贾府祖宗自身。‘必’字隐‘笔’字,妙极,妙极!”这位批者,也是故弄玄虚,会卖关子。

因为批语中说:“必”字隐“笔”字,所以我才兜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猜作“笔洗”,用“洗”的谐音,落到“玺”上。这样一来,“笔”和“玺”便都有了着落了。

其实,曹雪芹的祖先曹玺,字“完璧”,批书人是了解的,所以谜底暗含“必”字与“璧”正好谐音。“戚本”批注说,暗寓祖宗名儿。足证批书的人,确实知道曹雪芹的家世内幕,才能写出这样的批语来。不知内情的人是凭空编造不出来的。

在十四回脂砚批语中说过这样的话:“作者不负大家后裔!”可见批书者心目中总记着作者是位“大家后裔”。这里的“大家”就是指“曹府”,从曹府后裔向上推,便可推到曹玺,字完璧,这就指出谜底的真意所在。

“玉玺”这种东西,在封建时代是很尊贵的,既端方,又坚硬。它虽不会说话,但一旦印在纸上,就铁案如山,必然应验。

从“曹玺”及曹寅到曹雪芹,这样捋下来,顺理成章,暗含“玉玺”是恰当的。

当前,有人提出《红楼梦》有“原作者”,还有“再创作者”。这样一来,曹雪芹的“十年辛苦”就被分割成两截。“一把辛酸泪”也分成了“两把”。曹雪芹一个整人,也被劈成两半。但曹玺居于祖宗地位并未动摇,所以,从这一则“谜语”,可作铁证。这就是曹雪芹的祖先是曹玺,字完璧。

当前,还有人怀疑庚辰本的真实性,脂砚斋也遭到同样的命运。

恰恰相反,从我引用的批语来看,足可以说明庚辰本既是可靠的,绝非伪作;脂砚斋也是曹雪芹同时人。这批语不是旁人可以伪造得出来的,只有了解曹雪芹家事底细的人才能写出。这是毋庸置疑的。

1996年2月

(原载《北京日报》,1996年2月24日)

题乾隆汉妃着汉装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故意不写出明确的时间和空间来,也就是说,他不愿写出故事发生的真实年代和地点来。

《红楼梦》中所写的女性,服装发饰几乎都是明代的。于是就有的人用清初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来加以解释。也有人认为是从美学观点出发,曹雪芹才这样描写的。也有人认为,只有这样才不会透露清朝的时代背景来……

这些说法,在作者头脑里面可能都有。但最主要的,还是生活本身本来就是如此:不但汉族的妇女通常都是汉装,就是在清宫里,汉妃也是穿着汉装的。只是清初的汉妃着汉装的风习,后来却很少被人知道罢了。甚至很喜欢讲述过去祖宗逸事的慈禧,看到汉人结婚,穿的凤冠霞帔,便说是像戏装。如果她看到当年乾隆汉妃的便装,也会认为是戏装吧?这正如康熙把玉田稻种引进江南,而到了慈禧手上,反倒数典忘祖,却硬要把江南稻种引进了京西一样。

承曹孟浪先生提供一些照片给我,从这些照片里,可以窥见清代汉军旗妃嫔们的服装、发饰以及日常生活用具的真实写照。她们的服装确乎都是汉装。

有一幅画像后面的题词上写着:“嘉庆六年,双鹤斋请下主位像。”

这幅画像原是装在圆明园内“廓然大公”的“双鹤斋”室内墙上的画。

清代宫廷里面,或者行宫、离馆,都有皇帝或者大臣、供奉们的书画,装裱在墙上。经过一定的时间,如老皇晏驾,新皇登基后,更换一批,或者皇帝一时高兴,也要随时换上一批新画。

这幅立像,是嘉庆登基第六年时撤换的。从称“主位”的题词上,可以断定画中人物的身份是嫔妃,又称“请下”,也可证明是嘉庆的上代。以“请下”来表示撤换的意思的,那时只有对于神像或祖宗才适用。

这幅画是在修建双鹤斋时就设计好了的。因之,这画是按照室内装修的条件来画的。画中的隔扇门,是和真的隔扇门衔接起来的,所以木纹都清楚地画出来。这样,就造成有一个真人倚门伫立的印象。

从写真后面的题词,不难判断她是乾隆的汉妃之一,因为双鹤斋是乾隆时代修建的。

人们在游“东陵”时,便会知道乾隆的陵墓里,除了三个皇后三个皇贵妃之外,随葬的妃嫔、贵人等就有三十五个之多。从这幅立像占据双鹤斋的地位来看,她是有资格葬在裕妃园寝的。

这幅逼真的人像写生,连个名字也没有传下来。从她身上,联想到圆明园的毁灭,裕陵被炸,以及今天的开放……历史是何等足以发人深思的呀!我们今天还能看到这位妃子像活着一般,而双鹤斋却早已不在了……不过有一天,它也很可能被我们修复……

1979年9月5日

(原载香港《七十年代》,总117期,1979年10月)

雀金裘和澳门

——《红楼梦》夜记人们看到把“雀金裘”和“澳门”联系起来,未免觉得有些奇怪。其实,这儿丝毫也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只不过顺理成章,略举一段儿实事而已。

如果我们想到清朝到中国来的传教士,有许多是间道澳门,再想到,康熙皇帝就曾考虑过,在天主教和佛教两大宗教间到底如何抉择的事实;如果,再想到,澳门曾被皇帝划为传教士可以长期居住的地区,那么,我们从“澳门”的地位来联想到《红楼梦》里面的事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人意外之处了。

因为《红楼梦》有个特点,外国物品,已经成为“大观园”中主要人物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照明、化装、医药、食品、穿着、玩好、馈赠……许多方面,都和外洋物品联系得紧,烘托出一片光色迷离,气象雍容的贵族生活气息来。

这些外洋物品,方豪先生在教“中外文化交通史”时,便曾经注意到。他在作《红楼梦新考》以后,又扩充资料写成《从‘红楼梦’所记西洋物品考故事的背景》一文中,以这为“机括”,安设一面镜子,这面镜子不但反映出曹雪芹的艺术魅力,真如“文艺复兴”时的大画家、大雕塑家制作的艺术群像一般,是与时俱在,永远不朽的。同时,使人从这些贡品珍异中,便可以看出曹雪芹的家世和生活方式,以及二百年前的最重要的时代特征来。这些消费品,是怎样以“贡品”的形式,出现在天朝上苑,后来又以怎样的形式,把我国开辟成广阔的市场的。

这些题外话,有待将来再行探讨。现在单就最有趣的一点,“雀金裘”和“澳门”的地理关系来谈谈。现在容我引用方豪先生一段话如下:

“《红楼梦》中之外国衣料,若洋绉、若洋锦、若哆啰呢等,胥为当时豪富所可染指,非极难得者。”

但黛玉的鹤氅和宝玉的孔雀毛氅,却在同时代的文献中,也找不到同名的物品。《天主教十六世纪在华传教志》(第209页)记1583年1月6日(万历十年十二月十三日)肇庆府广东总督陈瑞“以二位司铎远道来临,觉得是中国的最大荣幸,并且因为他们有求必应,又求他们差人从澳门给送十件最美丽的羽翎来,以为送入北京作礼品”。不知是不是和孔雀氅或鹤氅属于同一类。二司铎是指罗明坚(Michael Ruggieri)和巴济(Franciscus Pasio)。

王士祯《香祖笔记》亦有一条说:“羽纱、羽缎,出海外荷兰、暹罗诸国,康熙初入贡止一二疋,今闽、广多有之,盖缉百鸟翮毛织成。”

曾有朋友告诉我:“羽纱、羽缎都是毛织物,也就是哔叽。”可是康熙二十五年(1686)荷兰贡品分列“鸟羽缎四疋,新机哔叽缎八疋,中哔叽十二疋”。康熙三十九年(1700)冬十月,帝献祝皇太后六十圣寿的礼物中,亦分列“羽缎一疋,哆啰呢一疋,璧机缎一疋”,可知必不是同一物。璧机就是哔叽。

知道了上述情形,我们再来看这稀奇物儿——雀金裘。

《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所写的“雀金裘”,在曹雪芹笔下,是这样形容的:

贾母见宝玉身上穿着荔色哆啰呢的天马箭袖,大红猩猩毡盘金彩绣石青妆缎沿边的排穗褂子。贾母道:“下雪呢么?”宝玉道:“天阴着,还没下呢!”贾母便命鸳鸯来:“把昨儿那一件乌云豹的氅衣给他吧。”鸳鸯答应去了,走去果取了一件来。宝玉看时,金碧辉煌,碧彩闪灼,又不似宝琴所披之凫靥裘。只听贾母道:“这叫作‘雀金呢’,这是俄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前儿把那一件野鸭子的给了你小妹妹,这件给你罢。”

贾母口中称这羽毛织品为“雀金呢”应该是正名。那么可见它是一种呢面,用孔雀毛捻成线织得的。既然命名为“呢”,晴雯在织补完毕,又用小牙刷慢慢地剔起绒毛来,可见它是比较厚实,与前儿贾母给宝琴那件野鸭子的,应是同属于呢料的,只是一个是用野鸭子羽毛,一个用的是孔雀羽毛,所捻的线身份不同美丽程度不同。

我们前边已说过,肇庆府广东总督曾经向两位司铎,要他们差人从澳门给送十件最美丽的羽翎来,以它送入北京作礼物。这十件羽翎,我们还不能确定它是否和雀金呢同属。但从口气上判断,恐怕不是十支羽毛,而是十件鸟羽织成的呢缎一类的物品,并且着重指出:要其中最美丽的,那么,必然也要有“雀金呢”在内吧!

据康熙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有上谕:“差董邦殿、李煦同安多住澳。”安多是比国教士。

李家所经历的生活,几乎和曹家是如出一辙。如果薛蟠能在无锡买泥娃娃回来,倘若贾蓉去到南边,同样也会带回泥娃娃来的,李家的事通过曹寅的妻子李夫人,那也就和曹家的事,没有什么两样了。

因云,李煦到过澳门,雀金呢必是“李家得自教士,或自行购买得来的”。反正都是一样,中介人是澳门的传教士,所以《红楼梦》的“雀金裘”特意由作者表出,只有贾母认得最真,说得最确。而又由贾母手中当作一件稀罕物儿,赐给宝玉。这都显示出曹雪芹构思的深心来,也反映出历史的真实来。

1982年5月27日于北京

(原载《澳门时报》,1982年6月5日)

《红楼梦》与食疗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薛宝钗在劝林黛玉注意身体时,就曾告诉林黛玉一句古代名言:“食谷者生。”这虽是一句普通典故,却关系到我国一种特殊的文化传统,即“食疗法”。

我国的食疗有很久的历史,《周礼》有“食医”,掌调和饮食,是司天子食疗保健专职的官医。在敦煌石窟里,还留下来《食疗本草》的残本。

按“食谷者生”这句话,初见于《史记》:

太仓公谆于意为阳虚侯相赵章看病,断定病人只能再活五天,可是病人却活了十天,原因是由于病人吃了谷子做的粥。仓公解释说:“嗜粥,故中藏实;中藏实,故过期。”又说:“安谷者过期,不安谷者不及期。”就是说,能吸收谷的养分的病人,可以延长生命;否则,便会早死。

宝钗看了黛玉的药方,便对黛玉说:“我看你那药方上,人参、肉桂觉得太多了,虽说益气补神,也不宜太热。依我说,先以平肝健胃为要,肝火一平,不能克土,胃气无病,饮食就可以养人了。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若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宝钗很懂养生之道,她要黛玉经常吃燕窝粥,不要一暴十寒。宝钗是客居,她对荣、宁二府的饮食、医药方面,看得比较清楚,但是贾府自家便注意不到了。珍贵的药材已成家常便饭,康熙就曾认为曹寅是吃人参太多而丧身的。曹家为大内积存的人参,在南方变卖,《红楼梦》里写人参放置久了,会自然灰败。宝钗也是看在眼里的,故而会说出“食谷者生”的道理来。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史湘云和贾宝玉兴致来了,商议要吃生鹿肉。被李纨听见了,便说:“你们两个要吃生的,我送你们到老太太那里吃去,那怕吃一只生鹿,撑病了不与我相干。”可见《红楼梦》里吃生鹿肉并不稀罕。只是李纨怕他俩撑病了,自家要挨老太太的训斥罢了。

在二百年前,柳条边一带,还有吃生鹿肉的风习,传说鹿吃仙草,所以是最干净不过的。但这一点,不为婶娘李纨所理解,所以她说带玉佩金的宝玉和湘云那样干净俊秀,又不少吃的,怎么要吃起生鹿肉来?她哪里知道,不但活鹿肉可以生食,就是风干的鹿肉,也可以生食呢。

清代皇室,保持满族风俗,喜喝生鹿血。乾隆在射鹿时,就曾当场饮食鹿血。很像现在广东人在吃蛇时,把活蛇胆浸入醇酒中,马上喝下去,认为可以明目一样。

鹿血之外,还有鹿胎、鹿鞭、鹿尾,都认为是大补特补。《竹叶亭杂记》中记“吉林属每岁进贡方物”,就有“鹿尾”和“晒干鹿尾”。冬天,京城由关东运进来的关东货,最出色的就有“鹿尾”。京师宴席,最重鹿尾。鹿尾的作法,是以剃刀去其茸毛,但不可割破,以保血浆。这就不仅仅是追求美味,而是以滋补为主了。

在《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康熙四十四年十月,也有曹寅蒙上赐鹿舌、鹿尾、鹿肉等物谢恩的奏折。

《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乌进孝报上来的账单上,开列的第一宗,就是“大鹿三十只”。大鹿也就是全鹿,自然包括鹿尾在内。有意思的是这位庄头,还孝敬哥儿、姐儿们活鹿两对……,刚好说明湘云和宝玉要吃生鹿肉的来路,就在这里。

当然,湘云和宝玉要吃生鹿肉,并不是从什么营养、食疗出发,而是出于少爷小姐的好奇与尝新。但鹿的全身却是大补剂品。据说生喝鹿血,立刻会导致全身发热,雍正、乾隆都曾喝过。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中,大观园内放烟火,贾母说:“夜长,觉得有些饿了。”凤姐儿忙回说:“有预备的鸭子肉粥。”贾母道:“我吃些清淡的吧。”凤姐儿忙道:“也有枣儿熬的粳米粥,预备太太们吃斋的。”贾母笑道:“不是油腻腻的,就是甜的。”凤姐儿又忙道:“还有杏仁茶。”又接着补上一句:“只怕也甜。”贾母道:“倒是这个还罢了。”

这里提出两种粥,一种饮料。

鸭肉,能滋五脏之阴,清虚劳之热,补血行水,养胃生津。用鸭子肉做粥,最好用沙锅熬,对活动较少的老年人,最为有利。《食医金鉴》中还特意提出,用青头鸭和五味子煮粥为最好。

红枣粳米粥,红枣能补脾、胃,益气生津。《名医别录》说它能“补中益气,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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