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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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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问她:“要煎鸡蛋吗?我来做这个吧。”

“不急,还有一会儿才能吃早饭,现在煎,过会儿就凉了。”

珍妮洗净手,又开始揉搓面团,“我做的饭,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有什么想吃的,跟我说,中午我给你们弄。”

大山笑道:“中午,我也做几个菜。舅爷爷很久没有吃正宗的家乡菜了吧?这边的中餐馆,我吃过,许多菜式都是改良的,味道和我们在国内吃地很不一样。”

“哎呀,那敢情好,你舅爷爷一定喜欢。就是太麻烦你了——”

“我和小洁是晚辈,您别把我们当成客人,就当自家的孩子。我们在农场这几天,也想体验一下真正的农场生活,亲身参加劳动,什么都学着做一些。”

“行,不跟你们客气。”

珍妮是典型的美国人的爽朗脾气,过去罗翰罗兰还有罗伟兄弟俩,也经常带同学和朋友过来玩,大家嘻嘻哈哈一起参与各种劳作。“你舅他们起的早,都出去了。早晨空气好,你俩也出去散散步,一会儿吃饭时我喊你们。”

房后不远处,转过一道略高的小丘,是一处地势略有起伏的坡地。

这里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因为坡度关系,没办法浇水施肥,于是做了草坪。

一眼瞧过去,齐整整一片通透的绿色,感觉很舒服。似乎这两天刚修剪过,草叶还残存着清晰的折痕。

看着大片草坪,大山笑道:“小地时候种地,最头疼的就是:为什么草那么多,而且长的比庄稼还好?老人们说,因为草的生命力顽强,不需要特意照顾,一样会长的铺天盖地。现在看看,也不全是,到底也要费心照料,才能长地又好又漂亮。”

“嗯。”

董洁深深呼吸着清晨新鲜地空气,“这边农业的机械化程度高,修剪施肥除草都可以驾驶机器帮忙。咱们那时候可不行,什么都得亲力亲为。做农活很辛苦呢,蹲在地里拔草地时候,我就想:野草有这么旺盛的生命力,有点雨露就茂盛的让人头疼,为什么书上还说土地沙漠化越来越严重呢?就觉得很奇怪,这其中的道理很久以后才弄明白。我想,人的一生也要像野草,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挣扎着生存,而且生存的很好,人就应该这样活着。可是——”

大山接口笑道:“可是,你最后还是长成了温室里的花朵,需要小心照料的那种。”

董洁白了他一眼,自己想想,却也是大实话,就老实的笑着默认了。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大山轻轻哼着欢快的旋律,忽然顿了一下,问她:“小洁,你下地帮我干活的时候,是五岁之前吧?”

虽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她从小表现的就与别的孩子很不一样。山里人家的娃多,除了个别人家生了好几个闺女,最后终于盼来了个男娃,拿着如珠如宝的金贵,一般的孩子,从小就耐摔耐打皮实着呢。襁褓中被母亲缚在背上一起下地干活,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在田间地头爬来爬去,刚能跌跌撞撞进化到直立行走,就跟在父母屁股后面有样学样。但说是干活,其实更像捣乱,因为分不清哪个是草哪个是庄嫁,一视同仁的又扯又拽。有那么一个时期,圈在家里没人看,带在身边又祸害庄稼,最让做爹妈的头疼。

但董洁不一样,她是真的在帮忙。从来都不会把庄嫁当成草拔掉,不小心践踏的时候都没有过,渴了饿了累了,抿抿嘴唇一声不吭的忍着,还能反过来童声童气的安慰他……

“哥?”

大山被她推了一下,眨眨眼,回过神来,笑着道:“我五岁之前都不怎么记事,你竟能记得清清楚楚,还能想那么有深度的问题,真是——”让人不知道怎么评价,除了佩服,真没有第二种感觉了。

董洁咧咧嘴,那个呀,那个——

正在为难的时候,就听到前发传来一声马的嘶叫声,一人一骑从远处,眨眼工夫跑到跟前。

“罗翰表哥?”

正是罗翰,骑一匹高头大马,一人一马因为刚刚的奔跑,身上都洋溢着一种旺盛的活力,在蓝天绿地的衬托下,有种让人屏息的帅气。他手里拿了一个藤条编织的小筐,筐里放了几样疏菜,新鲜的叶子上还挂着露珠。

罗翰俐落的翻身下马,一边摸着马的脖子安抚它,一边跟兄妹俩打招呼,“我们都习惯了早起,刚刚我在马场碰到小伟。他说他起床后,在你们门前听了听,房里边没动静,估计你们还在休息,就自己一个人出来了。我把这些青菜拿到厨房,回头吃过早饭,我让小伟陪你们好好玩。”

董洁看到他在马的耳边低声说了两句话,马儿就很温驯的走开几步,自己到一边低头啃吃地上的青草了。

“马场?表哥,农场有马场吗?”

第二百三十章 … 汗血宝马(上)

很少会有男人不喜欢车,同样,也有很多男人喜欢马。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男人都很重视坐驾问题。

马在冷兵器时候,就是机械化部队,就是特种兵,就是一把尖刀,就是摧枯拉朽的坦克。但在现代战争面前,它已经成为昨日英雄,那种悲壮非业中人不能体会。骑兵的消亡,是历史的进步,也是永远的悲伤。

科技在发展,马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但仍然有很多人,或者因为怀旧,或者只是受电影电视上匹马走天涯的吸引,执著的喜欢马。

所以,每年世界各地都会举办马术比赛,有人赌马,有人希望时不时纵马享受一番驰骋之乐……

罗家农场经营了一家马术俱乐部。

罗中原接手农场的时候,农场只有几匹马,供自家人日常骑乘。那时候汽车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农场地方大,有些地方留着供通行的路很窄,马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每天可以骑着马巡视和下地干活,有时候架上马车,驮一些工具或者肥料。

罗中原喜欢乡下的生活。他其实是在洛杉矶,在城市里长大,从小父亲和哥哥谈的想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在策划怎么样把生意做好,怎么样把酒楼规模做大,开更多的分店,哪种生意值得投资……他亲身见识并经历了种族歧视和肤色歧视、甚至暴力冲突,华人想要在海外站住脚,并且站得直走得稳,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

作为次子,既想为家人分忧,又实在厌烦与这等烦碎琐事打交道,他在大学的暑期中,从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农场。

他用生意人特有的敏锐和眼光,寻求传统农业之外的特色经营,最后决定开一家马术俱乐部。

多年来农场不断扩张。规模越来越大。罗中原划出四百余亩土地,从欧洲引进良种马。建造了设备一流的马房、标准的马术障碍场地和休闲骑乘场地。农场环境怡人,空气清新,骑马漫步在乡间小路上,感受乡村韵味,是久居都市的人们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会员可以随时从城里驾车过来,骑马穿越树林、河流、草地,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也可三五结伴,闲暇之余,来一场私人间小小地马术比赛——俱乐部拥有一千四百米的直线竞速跑道和五百米地越野跑道。

入秋以后客人最多。那个时候林子里的野鸡野兔等野物都长成了,跑马之余可以秋猎、冬猎、垂钓……

“别光说不练哪,快带我们去看看吧。”

吃过早饭,大家散开各忙各的,开始一天的工作。

虽然有心留大山与董洁多住些时间,但,大山仍然是在校的学生。且兄妹俩国内有重要的工作要做,只能小住几天。

国内的外婆赴美探亲,办签证比较麻烦,需要的时间太长。罗士森等不及,决定和他们俩个一起回国探亲,于是着手办理各种手续和证件。正是农忙季节,农场事情多,罗中原走不开,罗伟陪同爷爷前往。

还是学生的罗伟,早上给学校打电话请假。然后就跟兄妹俩谈起了让他们很有兴趣地马场。

听说这里可以骑马,大山与董洁都大感兴趣。

董洁更催着道:“今天上午有时间,正好学骑马,我和哥哥还没骑过马呢。”

罗兰上午学校有活动,必须参加,她下午才能回来。这样,原本打算中午下厨的兄妹俩,改成晚上。

罗士森是这么说的,“兰兰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煮饭。让她回来给你们俩打下手。只盼她瞧着哥哥妹妹都有一手好厨艺,自个儿能多点兴趣。”

老人家是老辈人,仍然认为不管在哪里,不管什么时代,女孩子终究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才好。而且。他也惦记着。让心爱的孙女也能吃上兄妹俩个做的饭。且不说大山如今贵为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轻易不会为他人洗手做羹汤。单就董洁个人的名望来说,能吃上她亲手煮地饭,那也是一件值得认真看待的事情!

罗伟先把他们俩个领到马房里。

“这种马廊是国际标准双列式,通风好、干净整洁,咱们设有专人照顾马匹……”

大山仔细打量。这里地方空旷,有良好的通风高度,每间马廊另设有电风扇及捕蚊灯,兼具散热及防止夏天蚊虫对马匹的叮咬。马房室内有鞍具房、系马桩,并有冲洗设备,为马匹提供清洁洗澡之处。

中国国土辽阔,气候环境多样,几乎世界上所有的马种都能找到适合其生存的环境。在中国古代史上,骑马的民族曾造过辉煌的历史,中国人与马的关系密不可分。

古时有伯乐,是相马能手。自古至今,有许多名马流传于世。

然而大山与董洁不是伯乐,他们不懂马。

外行的眼光来看,得出地唯一结论就是:它们被照顾的很好。

仔细比较的话,除了毛色,外形还是略有区别。

有的马体格高大,但头部小巧而伶俐,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四肢强健。有的马胸廓深长,肌肉发达,背腰平直,关节明显。

脾气也各有不同。

性情温顺的较多,站在马廓里,气质稳静。有的活泼些,不怕生,看见有人过来,甩头甩尾似乎冲他们打招呼。有个性的也有,喷出一口气,头高高昂起侧偏,做不屑一顾状。

罗伟常来常往,对每一匹马如数家珍般一一道来。

包括它们的出身,以及其父母是曾经在哪次比赛中取得过多项全国冠军、以及各类杯赛冠军的著名马匹。在他嘴里,来自欧洲地纯血马犹如优雅的绅士;动作流畅;阿拉伯马姿态高贵、典雅。

有件事董洁一直觉得蛮奇怪的。

如果是不同国籍的人结合,生下的孩子被叫做混血儿。众所周知,混血儿比其他人有先天不可比拟地优势,外貌和智力往往优于常人。对此科学地解释是:地域差异越大,生下的孩子越聪明。

可是,这条理论好像不适合用于马和狗身上。

人们往往给一些名贵地狗和马建立血统档案,有族谱可查。好似血统越纯越珍贵,越聪明。人们往往以拥有纯血统的狗和马为自豪。

呃,有一点想不通。

一匹粟色的小马好奇的站近了看他们。

大山试着伸出手,在它脖颈处抚摸。小马似乎很享受这种抚摸,露出陶醉的表情。“这些马,都是农场自己的?”

“不全是,大部分是。咱们这里也有代养服务。有些会员花高价购入喜欢的马匹,平时放在这边代养。这些名种马特别贵,平日照料可得经心,咱们这里有专人伺弄,环境也合适。寄养马匹的主人闲暇时过来和它们亲近亲近,他们的家人朋友,也可以跟有经验的驯养人学习马术。”

马术俱乐部的建筑,富有鲜明的美国西部拓展时期风格,保龄、垂钓、游泳池、桑拿、网球、棋牌屋等娱乐设施齐全。备有几十套标准客房,八栋别墅。猎场那边还有数间小木屋,邻近的大树上更建有孩子们喜欢的两间树屋。

罗家本身擅长做餐饮业,配套的饭馆里,饭菜十分美味而且有特色,实是城里有钱人假日休闲的好去处。

马术运动高雅刺激,西方称其为第一贵族运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骑马正悄悄地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时尚。近年来,马术运动越发流行开来,马术俱乐部利润喜人。

罗伟忽然对大山招手,有些神秘兮兮的问他:“大山,你听说过汗血宝马吗?”

大山怔了一下,“当然听说过。”史记中记载,张骞出西域,归来说:“西域多善马,马汗血。”故在中国,两千年来这种马一直被神秘地称为:“汗血宝马”。

他有些疑惑,“怎么,农场里有汗血宝马?”

语气里全是不可置信,一旁的董洁眼睛也睁大了。为夺取大量“汗血宝马”,中国西汉政权与当时西域的大宛国发生过两次血腥战争。但是,汗血宝马早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不是吗?后人一直无缘得见真颜。

第二百三十一章 … 汗血宝马(下)

“汗血马”这种活在史书上的传奇之马,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消失过,只不过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罢了。

罗伟告诉大山与董洁:“汗血宝马”,本名阿哈尔捷金马。

汗血马的原产地在土库曼斯坦。此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欧洲德、俄、英等国的名马大都有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

全世界汗血马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3000匹左右,其中有2000多匹在土库曼斯坦。因此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

阿哈尔捷金马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所以,一直以来,许多人都以能拥有一匹汗血马为荣。它有点像劳斯莱斯,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目前国际市场上,汗血宝马的售价十分昂贵,通常每匹几十万美元,有的身价甚至高达1千万美元。

“俱乐部一位会员,和叔叔认识很多年,算是老朋友了。生意做的很大,他非常喜欢马,据说祖上有印第安血统,曾经牧马为生。去年冬天花重金买下一匹汗血宝马,现在正寄养在我们这里。”

“这么说,这汗血马岂不是和我们国家的大熊猫一样了?”

董洁偏头笑着对大山道:“哥,我们今天可有眼福了,能亲眼看到只存在在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了!”

大山握住她的手,“是,我们运气不错。小洁很喜欢马,想学骑马?”她看向马匹的眼睛亮晶晶,更有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很喜欢,非常喜欢。我想学骑马。哥你也想学吧?”

大山没有否认。他四处望了望,“哪匹马是汗血宝马?”

呃,他是外行。没有专人指点,真的分辨不出来。

“跟我来吧。”

罗伟在前边领路,一边解释道:“叔叔让人专门给它布置了一间更宽敞的马廓。自打它在咱们这里落户,来俱乐部地客人都会慕名来观赏。除了它的主人有时间过来跑马,叔叔安排了人,每天带它出去运动,维持一定的活动量。马天生是擅长奔跑地动物,充足的运动量对它有好处,可以让它始终保持一个最好的状态。”

他们在一间大而宽敞的马廓前停住了。

“我们到了。诺,这就是汗血宝马!”

这是一匹淡金色的马,皮薄毛细,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颈部和尾部长长的鬃毛是漂亮的金黄色。马廓有一个很大的窗户,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室内有一半地面积能接触阳光。

此刻,那匹马就站在光与影的交界处,毛发的颜色因为与阳光相映,更加美丽。它静静的抬头看过来,眼睛中有一种深邃的灵气。

那种眼神——

让董洁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印象很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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