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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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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了下水道,却忽悠悠地进入一个女人为尊的奇特国度,转眼间变成惊世绝艳的公主,天天周旋在众多英俊青年中,竟然还文武双全、智慧过人,成为一代英明伟大的女皇。

看看聚精会神的招弟小姐,我长叹一声,无话可说。人类果然是最会哄自己玩的动物,即便是招弟小姐这样的平凡女人,只要她愿意,也可以安坐在家里经历一场奇妙之旅,可以拥有现实中所有求之不得的东西,精彩得让她忽略掉窗外暮色低垂、室内形影相吊。

第三十八章 春天到来之前

在一个照例沉迷网文的下午,我听到远处隐约传来鞭炮声,这一年的除夕到了。

这个春节,招弟小姐没有回老家,回想起去年阖家欢腾的盛况,我也只能对她表示同情。那天,在不得不向父母坦白之后,招弟小姐发了一会儿呆,便又继续看她的小说了。

鞭炮声唤醒了招弟小姐,她揉揉发红的眼睛,惊呼一声“这么晚了”,然后匆忙穿上外套,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她两手空空地回来了,抱歉似的解释,“本想给你们买点好吃的……超市关门了。”

她终于关上电脑,拉开冰箱,拿出一袋速冻水饺,又翻翻厨房,找出一根打蔫的胡萝卜、两个发皱的土豆和一小堆干货。

年夜饭是炒土豆丝、胡萝卜拌木耳、水饺和银耳红枣汤,我和公子小白各吃一个罐头,我还尝了半个水饺,公子小白则咯吱咯吱嚼了不少土豆丝。

喝完银耳汤,招弟小姐忽然福至心灵,开始反省,“新的一年了,得振作一下……从明天开始重新做人。”

这晚她没有再开电脑,新年钟声响起的时候,她写了一篇日记。

大年初一上午,招弟小姐化了妆,换上她那件最喜气的浅粉红长羽绒服。那衣服是去年春节为了回老家特意买的,袖口和下摆上都绣着精致的纹样,当时很被亲戚们夸赞了一番。

她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儿,不满地嘟囔:“脸色真难看,这皮肤是越来越差了……”

她系上一条长长的白丝巾,打起精神出门了。

招弟小姐回来时已是傍晚,带回了一大堆东西,除了好久不见的新鲜蔬菜,还有酸奶、水果和点心,以及我们喜欢的茄汁鱼。

她从书包里小心拿出一个五颜六色的大风车,使劲吹了一口气,愉快地看着风车轻快地骨碌碌转动,“庙会上买的,好玩吧?”

原来她去逛庙会了。而且,逛完庙会之后,她还去了一个有名的道观,很有闲心地排了半天队,摸了摸据说大吉大利的石猴。

那天晚上,公子小白忙着转风车,我则观看招弟小姐做手工。她买了一个宫殿模型,按照图样把一块块木条组装起来,再一点点地涂上颜料。

这项细致活儿耗去了整个晚上,等大功告成,已是深夜了。招弟小姐把那个红红黄黄的小宫殿摆到书架上,欣赏一番,又叮嘱我们不要乱动,这才满意地睡了。

初二这天,招弟小姐不到九点就起床了,更令人惊讶的是,她居然没有上网,而是十分敬业地开始做翻译。

我大为欣慰,本来我还指望她上班之后会正常起来,没想到她竟这么快就“重新做人”了。

可惜好景不长,午休醒来后,招弟小姐四下望望,又开始心神不定。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最后还是点开那个绿色的网页,才好歹安静下来。

这一看就到了凌晨,接下来的几天,她又重新陷入了昼夜颠倒、废寝忘食的沉迷状态。

我想,对于这种没有规律、节奏紊乱的生活,招弟小姐本人大概也并不喜欢。可是人一旦放纵起来,精神就会越来越怠惰,渐渐变得像失去了弹力的橡皮筋,要想重新收拾振作,不但十分痛苦,还需要有极大的勇气和力量。

单靠招弟小姐自己的力量,怕是没办法从这一状态中解脱出来,我无奈地想,看来,只能期待她早点上班了。

十天后,招弟小姐终于去出版社报到了。

她的新工作,主要内容似乎就是看稿子,这对她倒并不怎么困难。经过几天的培训,招弟小姐很快适应了新环境,一切都还算顺利。

上班之后,她的生活果然有了明显的改观,她不再过分熬夜,早晨闹钟一响就起床,收拾得整整齐齐地去坐车,在单位楼下的餐厅里按时吃早饭和午饭。

我们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

只不过,招弟小姐对网文的热情并没有消除,她虽然不敢太熬夜,但还是一回家就上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她精神生活的某处空白。

那一阵子招弟小姐迷上了一部小说,尤其喜欢里面一位喝红茶的黑发元帅,天天把他挂在嘴边。我扫了几眼,赫然看到一句“我和你一起去取得全宇宙”,不禁吓了一跳。我们猫族都知道,即便是最长寿的猫,寿命也不会超过路边的一棵小树,即便是最强大的猫,控制范围也不会超出一个山头。我们明了自己的极限,所以从不去侈谈宇宙啊银河之类的话题——它过于宏大,反倒没有了意义。或许,我们确实该把这个话题交给人类,既然他们如此喜欢挑战自己的智慧。

不过,后来我发现,即便是人类的智慧,也并没有发达到我们无法理解的地步。比如这部小说,探讨的其实是千百年来的古老主题,宇宙云云只是它的布景。至于招弟小姐,她关心的则根本不是天边的星星,而是那众多星星般灿烂的将军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的品位比以前并没有什么提升。

可是,就在招弟小姐沉浸在宇宙中乐不思归之时,她那第四本翻译,人家终于催稿了。

其实此时早已过了截稿期,招弟小姐自知理亏,不得不暂且放下她的黑发元帅,开始面对现实。好在这之前她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大半,在急三火四地赶稿半个月之后,好歹交了差。

交差之后的招弟小姐脸色发青,黑着两个大眼圈。

“元气大伤啊……”她叹道,“可得犒劳一下自己了,再也不吃速冻饺子了。”

她叫了比萨饼店的外卖,然后瘫在床上直喘气。

我坐在她身边,听着外面呼啦啦的风声。风虽然很大,但并不像隆冬时那样尖利地呼啸,而是浩浩荡荡,带着些温润的气息。我仿佛感觉到风中摇摆的枝条已经水气充盈,很快就会生机勃发。

比萨饼送来时,招弟小姐却没了胃口,说肚子不舒服。

最后,她熬了粥喝,比萨饼剩了一半,另一半被公子小白吃掉,我尝了一小块,虽然这次的饼并不黏牙,但不知为什么,我也不大有胃口。

做完了积压已久的翻译,招弟小姐松了一口气,很快就继续她的宇宙传奇了。

那天晚上,我在梦中被一阵啜泣声惊醒,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招弟小姐正哭天抹泪地坐在电脑前,守着一大堆纸巾团。我吃了一惊,这么多天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落泪,又是在这样的深夜,难道她想起了什么伤心事?

看到我走过去,她抽抽搭搭,“元帅被暗杀了……流了好多血……”

我被气得眼前一黑,这女人太过分了,竟然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小说人物,半夜三更闹得大家不得安宁!

我悻悻地回到床上,没想到招弟小姐也站了起来,关上电脑,去洗了把脸,也坐到床上,把脸埋在毛巾里,一动不动,只不时地抽泣一下。

看着看着,我有点担心起来,看她的模样,竟像是真的伤心了。可是,就算再怎么喜欢黑发元帅,那毕竟只是个虚拟人物,又何至于呢?

伤心了一会儿,招弟小姐忽然哎哟一声,拿起枕头按在肚子上,丝丝地直抽冷气。灯光下,我看到她脸色苍白,不禁吓了一跳。她捂着肚子,一动不动地待了好一会儿,大概觉得好些了,才小心地拿开枕头,伸手去够水杯。就在这时,只听得嘭的一声,她突然一把摁住了桌子,另一只手捂住了嘴,殷红的血顺着手指缝流了下来。

我惊骇地蹦了起来。招弟小姐抓起毛巾,一连吐了好几口血,血腥味冲进鼻子,刺得我一激灵。公子小白也早就醒了,吓得目瞪口呆地缩在床脚。一时间,房间里静悄悄的,只听到招弟小姐的喘息声。

停了停,她似乎好受了一点,起身去了浴室。洗过脸后,她的精神恢复了些,只是脸色越发灰白。她拨了电话,换下睡衣,打开防盗门,把钱包、手机和钥匙放进包里,又接了一盆水放在地上,打开壁橱门,朝我们指了指里面的猫粮袋,然后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合上了眼睛。

不久,窗外的夜色中现出了救护车灯的闪光。

听着楼道里纷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大梦初醒似的环顾四周,招弟小姐的浅蓝色睡衣就丢在床上,前襟上的几点血迹似乎还带着些温热,提醒我刚才的一切都曾经真实发生。

招弟小姐住院后的第二天傍晚,两个女孩来到我们的房间。看到我们,她俩小声议论“那是小白”、“阿赳果然好有个性”,一边哧哧地笑。然后,她们拿了招弟小姐的充电器,收拾了几件衣服、书和水杯、牙刷,又到阳台上把我们的备用猫砂盆一字摆开,倒上新猫砂。

看着她们忙活,我暗暗叫苦,看这样子,招弟小姐短时间不会回来了,不知道她的病怎样了。

那之后,果然好多天都没了动静。

那天,我照例趴在窗台上出神。突然,我一转眼,发现窗外的地面上,枯黄的草叶间已经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春天就要来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门锁转动的声音,我一跃而起,仓促间差点滑了一跤,我奔到门边,却忽然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

门开了,一股淡淡的清香拂面而来,我顺着咖啡色的大衣下摆向上望去,看到一张久违的、梨花般的笑脸。

我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身后却传来公子小白惊喜的大叫声,他哇哇地扑了上来。

是蘅蘅小姐,她回来了。

第三十九章 别来多少事

我隔着几步远,默默地盯着蘅蘅小姐。

虽然我一见便知这是蘅蘅小姐,但仔细打量一下,又有点异样的感觉。

她清秀的容貌并没有多少变化,可是神情举止却有些微妙的不同,但究竟怎样不同,一时间我也说不分明。

毕竟,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两年多的岁月。这期间,招弟小姐经历了那么多事,而蘅蘅小姐,必然也有她的故事。

就是这种微妙的疏离感,使我无法像公子小白那样,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又舔又亲,还呜呜地诉说思念。

看着眼前的情景,我脑中突然闪现出一个意识,原来,我对蘅蘅小姐,和公子小白对她是不同的。

公子小白是蘅蘅小姐养大的,在我们猫族至关重要的童年记忆中,蘅蘅小姐才是他最亲的人。

而我却不一样,我蓦地想起,即便在我最顽劣的童年时代,我也从没有抓破过蘅蘅小姐的一张纸,没有碰翻过一次她的杯子。

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蘅蘅小姐——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可是,我现在才发现,其实我从小就对她有点……客气。

此时我的这一认知,虽然不是后来我离开蘅蘅小姐的直接原因,但可以说,也与之不无关联。

蘅蘅小姐大概完全没有察觉到我的念头,正抱着公子小白亲了又亲,眼里泪花闪闪,“小白,乖小白……长这么大了……”

她朝我伸过手说:“阿赳,来,来呀……”

她温柔的声音唤起了我的童年回忆。在那个阴冷潮湿的夹道里,在饥饿和恐惧中,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个声音,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使我感到安心,不再孤独无助。

我慢慢地走过去,蘅蘅小姐轻轻地抚摩着我,一股又熟悉又温暖的感觉悄悄地在我心里泛起,我侧过头,蹭了蹭她的手心。

过了一会儿,蘅蘅小姐擦了擦眼角,拍了拍手边的袋子说:“看,好多好吃的呢。”

她脱下外套,给我们换上清洁的水,又把我们的饭盆洗干净,打开一个金枪鱼罐头、两个妙鲜包。然后她挽起袖子,去了阳台。

等我们吃饱喝足,她已经把猫砂收拾完,接着开动吸尘器,开始打扫房间。

吸尘器轰轰作响,蘅蘅小姐忙忙活活,公子小白在她脚下绊来绊去,一时间,小屋里又恢复了生气。

擦完地板,蘅蘅小姐终于坐下来,擦了擦额上的汗珠。

忽然,她像是发现了什么,微微一愣。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看到了贴在书架下方的玻璃里侧的那幅萱草。

那是蘅蘅小姐留给我的画儿。从大柳树小院搬来的时候,那画儿不知怎么撕坏了一小块,招弟小姐小心地补好后,把它贴在了玻璃上。不过我对这幅画太过熟悉,以至于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现在乍一看到,不禁有点惭愧。

蘅蘅小姐盯着画儿出了一会儿神,转头看看我们,她的眼神柔和极了。

“是我不好,我该早点来看你们的……”她低声道。

她长舒了一口气,“不过,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真好……”

接下来的几天,蘅蘅小姐每天都会过来,她洗了招弟小姐的睡衣和床单、沙发套,晒了被子,把房间打扫得窗明几净,还带我们去校园里散步。

这天,我们散步的时候,我看到路边一丛灌木枝条上,已经绽放了几朵明丽的小黄花。

招弟小姐终于回来了。

她这一次的胃溃疡发作,比第一次严重很多,足足住了二十天的院。

看到招弟小姐,我吃了一惊。

她瘦了。

其实,她的精神还是不错的,脸色虽不像前两年那样红红白白,但比住院前还是好得多。她只是一下子瘦了很多,衣服在身上直晃荡,连圆圆的大盘脸都显出了尖削,一时间让我无法适应。

招弟小姐照照镜子,苦笑道:“这要是在以前,我该高兴死了……这院没白住,竟有意外收获。”

她又仔细端详一下,不满地嘟囔:“可惜我的骨架子太大,怎么瘦也出不来你那种杨柳扶风的效果,唉……”

蘅蘅小姐噗嗤一笑,“在医院第一眼看到你,简直都不太敢认,你的变化太大了,不光是瘦,还有神态……不过你一开口,以前的那个招弟就又回来了。”

“可是,中间隔了这么多事,哪能真像以前一样呢……”招弟小姐作沧桑状,“就说你吧,离开时还是个文学青年,回来时却成了插画家,可见这两年多的时间,的的确确是过去了。”

她忽然想起来说:“对了,你怎么想到去画插图?前几天,你总说回头慢慢聊,现在可以说了吧?”

蘅蘅小姐把温水泡过的苹果细心地切成小块,“说到这个,我也常常想,人大概就是这样,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偏离了最初的设想……我一直很努力地去写,可我写的东西没有读者,我画画只是出于好玩,没想到最后却靠它吃饭……”

原来,此时的蘅蘅小姐,已经是出版圈里小有名气的插画作者。回到南方小城后,她重新进了一家小医院做护士。她用心地写她的《白马篇》,那个唐代将军的故事,可是读者寥寥。有一天,蘅蘅小姐突发奇想,为她的主人公画了一幅白马雕鞍、独立在漠漠黄沙中的肖像,没想到立刻大受好评。用画笔把心里的故事表现出来,使她尝到了新的乐趣,于是她又画了一些。后来,就有许多在网上写文的作者请她画封面,这虽是义务的帮忙,却使得蘅蘅小姐结识了不少圈内的朋友。

终于有一天,在朋友的辗转推荐下,一个当下最红的奇幻小说作者看中了蘅蘅小姐的画风,认为只有蘅蘅小姐才能表达出他想要的缥缈幽远的意境。在他的坚持下,蘅蘅小姐成了他新书的插画作者,随后又和这位作者合作,把他的一部旧作改编成漫画,一举确立了自己在插画圈的位置。

招弟小姐啧啧道:“果然是有才华就不会被埋没——不过那个作者也算是你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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