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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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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红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张脸白白嫩嫩的,虽说算不上绝色美人,却也是难得的娇俏可爱。一路上过来,已不知吸引了多少男人的目光。
  剑客眼睛一亮,笑得猥琐:“哟,好漂亮的姑娘!”说着,一双手已经忍不住要摸上孙小红的腰身,他见傅红雪面对挑衅无动于衷,男人只是喝酒,小姑娘又客气,料定了这三人不过是外貌出挑,没什么威胁性。
  孙小红柳眉一皱,傅红雪不知何时已经动了。
  他的动作奇快,几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手中的筷子已经少了一根。中年剑客爆出撕心裂肺地一声哀嚎,那根木筷已经插进了他的掌心,鲜血横流。
  剑客痛得五官扭曲,跪在地上疼得大叫。
  坐在桌上的李寻欢忍不住轻叹一口气。
  孙小红一听他叹气就头疼,连忙道:“此人贼眉鼠眼,面色黄瘦,举止间轻浮猥琐,又不敬重老人家。傅大哥这么做也不过是想给他一个教训,你可别怪他!”
  傅红雪面无表情,他从头至尾,都没有看过中年剑客一眼。
  因为这个剑客不配。
  李寻欢苦笑:“难道我不知道错在谁吗?我虽然心软,却还不至于胳膊往外拐。”
  话虽如此,他接着便掏出一块白色方巾,一瓶金疮药,递给孙小红。孙小红接过,耸肩,一边嘀咕一边为剑客上了药。
  茶铺的老人家被吓得不轻,中年剑客要的五个馒头已经包好,他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这里是通往边城的官道,近一个月,来来往往的武林人士不少。老人家厚实,却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
  这时忽然有个声音,冷冷道:“卖馒头?”
  老人家回神,眼前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这个少年的面容亦是极为英俊,与傅红雪相比,更添一分天然的野性。一双眼睛极为明亮,仿佛有火光在里面跳跃,可又远非火光可以相比。他身着粗布短衣,腰间挂着一柄剑,剑柄向右,落拓中带有一丝不羁。
  李寻欢举杯的手停在空中,侧眸,静静地看向少年。
  老人家问:“客、客官,要几个?”
  少年掏出了一个铜板:“能买几个?”他说话的语速不快,声音也不算响,只是听上去没有情绪,会让人感觉冰冷。
  老人家笑了笑,把手头的五个馒头递了过去:“都给客官吧……小老儿今天想早点收铺。”
  少年看了老人家一眼,只取了两个馒头,一个放入怀中,一个拿在手上。
  铜板留在了桌上。
  老人看着手中剩下的三个热馒头,又看了看铜板,不由愣住。等他反应过来,少年已经转身走了。他走路的步伐不快,却也不拖沓,绝不浪费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一个倔强的背影。
  老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而李寻欢却坐在位子上,轻轻笑了起来。他碧绿色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种耀人的神色,了解他的人自然清楚,李寻欢是真的觉得高兴了。
  孙小红疑惑道:“你认得他?”她自然也已经看出方才少年的不同寻常。
  李寻欢点头,笑道:“何止认识,简直是莫逆之交。”
  这时,连傅红雪都好像集中了注意力,看了李寻欢一眼。
  孙小红脑中灵光一闪,叫道:“啊!难不成是小时候你带在身边那个小孩?对啊,你总是不说他去哪了!”
  李寻欢笑容顿失。
  叶开到了现在,应该也是个少年模样了。
  过了片刻,他才淡淡道:“我认得他,他却未必认得我。”
  孙小红和傅红雪都是一脸疑惑。
  李寻欢想起十年前他交付给王怜花的那封信,又想起上一世在雪地中遇见少年的情景,整个人也陷入了长长的回忆之中。
  “他叫阿飞,是一个剑客。”良久,李寻欢才冒出这样一句,他目光落在被一根筷子疼得晕死过去的中年男人身上,慢慢地补充了一句,“他是一个真正的剑客。”
  傅红雪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冷冷道:“他来边城做什么?”
  孙小红也是不解:“真正的剑客也来凑这种热闹?兵器谱上好像没有这样一位啊。”
  李寻欢苦笑,道:“他不过是想出名罢了。”
  孙小红几乎要跳起来:“出名?!真正的高人怎么会在乎名利?他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人呀!连老人家的一点便宜都不肯占!”
  “他自然有他的苦衷。”李寻欢怕被孙小红吵,赶在前面说:“有些事情,既然别人不想说,我们为何一定要打听?”
  孙小红只好作罢。
  而一旁的傅红雪则是若有所思。
  是呀,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苦衷。阿飞为了寻找父亲而想要成名江湖,练就卓绝剑法;傅红雪为了给父亲报仇而重返边城,快刀无敌。
  他们背负着太多东西,于是不得不上路。
  江湖,江湖正是他们的宿命。
  作者有话要说:  




35、英雄

  通往边城的官道只有一条,李寻欢一行人乘着马车出行,由傅红雪驾车。孙小红趴在窗口张望,心想顺着官道走下去,自然能追上那个神秘少年。
  李寻欢一眼就看出她的心思,笑道:“他未必走官道,就算是,也未必愿意与我们同行。”
  孙小红不听,又看了许久,最后终于气馁:“你怎么知道他不走官道?”
  李寻欢悠然道:“你若是像他一样,自小在野外长大,那么天地何处不是你的家?他不走官道,自然是因为走荒山野岭对他而言更为方便,也更为有利。”
  孙小红睁大眼睛,话被噎住,过了一会儿才道:“我想不出有这样的人。”
  李寻欢笑了笑,没有说话。
  马车不疾不徐地往前行进,日落之前,终于到达了一处小镇。这是在达到边城之前,唯一一处可以落脚好好歇息一晚的地方。
  小镇因江湖而热闹非凡,可惜打尖吃饭的地方,一时间仍是只有那么几处,都挤满了武林人士的身影。
  傅红雪跳下马车,把缰绳系上拴马桩。
  这时他敏锐地发现似乎有哪里不对,侧过头去看,冷淡的眸子一下子捕捉到了一个少年的身影。
  阿飞!
  阿飞仍在走,他走的很慢,身后跟着两个黑衣人。
  这时李寻欢和孙小红也下了车,顺着傅红雪的目光,也是看到了阿飞。李寻欢看见两个黑衣人,眸光一闪,脸上的一丝笑意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孙小红一愣,刚想问李寻欢这是怎么回事,一看,李寻欢人都不见了,身法极快,已经到了阿飞的面前。
  “魔教的人?”李寻欢冷冷道,问的却是两个黑衣人。
  两人看见了李寻欢的身法,一时不敢大意,斟酌道:“不假……还请问阁下是?”
  李寻欢想了想,轻轻一笑,淡淡道:“梅三弄。”
  黑衣人脸色大变。
  魔教这几年虽说在江湖上不高调,但明眼人都知道,武林大势已在魔教手中。而但凡魔教的人,这几年都清楚的很,江湖中只有两个人不能得罪,一个叫李寻欢,另一个叫梅三弄。
  李寻欢在兵器谱上有名,小李飞刀仅次于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
  而梅三弄是谁,却一直没有人知道。
  黑衣人强自镇定下来:“不知梅先生有何吩咐?”
  李寻欢看了眼阿飞,问:“你们来此地做什么?为何要缠上这位少侠?”
  黑衣人老老实实回答道:“我们来邀请阿飞少侠前往边城,参加英雄战。”
  李寻欢冷笑:“英雄战?”
  黑衣人还是恭恭敬敬道:“教主广邀天下豪杰前往边城,这一战能上场的,都是武林中公认的大侠,故称之为英雄战。”
  “哦?”李寻欢笑了笑,“挑战你们教主?”
  黑衣人道:“是我教现任的大公主。”
  这个回答倒是让李寻欢颇为意外:“花白凤?”
  黑衣人忍不住看了李寻欢一眼,须知天下能如此自然地直呼花白凤三字的人,恐怕也是不多了。
  “小人只知道并非夫人,其他就不明白了。”
  李寻欢沉吟,难道魔教有了新的公主?这个大公主会是谁?他一时间沉默下来,蹙眉不语。
  两个黑衣人想了想,决定早点把手中事情解决,上报梅三弄出现一事。一个黑衣人上前一步,看向阿飞:“教主诚邀少侠前往,英雄战正是成名江湖的绝佳机会,还请少侠好好考虑。”
  话说着,一张黑色请帖已经从袖口飞出。
  阿飞面无表情,接下。
  李寻欢笑了笑,神色不明,道:“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机会,也去英雄战里凑个热闹?”
  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很快,一人亲自掏出请帖,双手奉送,恭恭敬敬:“我教必定扫席相待,恭迎阁下。”
  李寻欢接过,淡淡道:“呵,替我谢谢你们教主。”说完,也不去管那两个魔教手下,看向阿飞,一扬请帖,旋即微笑道:“既然同路,不如交个朋友?”
  两个黑衣人识相地撤了。
  阿飞原本不想理会,可是对上李寻欢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不知道为何,心中生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
  或许是因为他在那双眼睛里面读到了真诚。
  阿飞看着李寻欢,开口:“你叫什么?”
  他虽然已经听到了,却觉得李寻欢方才在自报姓名的时候,语中有些说不出的嘲弄之意。
  没想到对方爽快道:“李寻欢。”
  阿飞皱眉:“你骗他们?”
  李寻欢一愣,笑道:“梅三弄的确也是我……不过,我比较习惯听朋友叫我李寻欢。”
  阿飞道:“你不是我的朋友。”
  “我把你当做朋友便是了。”李寻欢笑了笑,耸耸肩,语中三分无奈,“信不信由你,我的朋友实在不多。”
  阿飞眸中的神色忽然暗了一瞬。
  ——天地之大,他根本没有朋友。
  两人沉默,已经在旁边听了小半天的孙小红却是再也忍不住了,凑上来,笑眯眯道:“这位少侠要跟我们一起走了,是吧?”
  阿飞没见过这么活泼外向的女孩,默不作声的往后退了一步。
  孙小红:“……”
  李寻欢哈哈大笑,被孙小红白了一眼,方才收敛笑意,向阿飞介绍了孙傅二人。
  阿飞不是个话多的人,和傅红雪打了个照面,却主动问了一句:“你用刀?”
  傅红雪点头,他从来不说废话,此时认认真真道:“我用刀。”
  阿飞问:“什么样的刀?”
  傅红雪答:“杀人的刀。”
  阿飞没有再说,傅红雪亦是。
  两人一个用刀一个用剑,气场相合,都是闷葫芦。孙小红内心受挫,惊觉还是李寻欢最可爱,挽着李寻欢的胳膊往客栈里面走,一脸悲愤。
  没有再提魔教英雄战一事,而每个人心中都清楚,在边城,一场风暴正在逼近。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神马时候能回到师父身边呀,小叶开~




36、不解

  小桥流水,花木扶疏,典型的江南园林。
  然而这里不是江南,是边城。若非亲眼所见,绝没有人会相信此处能出现如此清雅精致的建筑。
  一只黑色信鸽停在假山上,时不时抖抖翅膀。
  叶开站在一湖清池前,面无表情,淡淡地重复:“梅三弄?他身边跟着什么人没有?”
  身后跪着的黑衣人道:“是,他说他叫梅三弄,身边有一男一女,看上去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叶开笑了笑,水光洌滟,照进他的眼中:“他……看上去好不好?”
  黑衣人觉得这个问题挺莫名其妙的,但还是认真想了想,回答:“气色不算好,然而潇潇洒洒,风度极佳。”
  叶开沉默须臾,道:“你退下吧。”
  黑衣人走了,片刻后,又有人走了上来。
  叶开不用回头,只听脚步声,就已经明白来着何人。
  林仙儿如今在魔教,也算得上是位高权重,对上了叶开,却还是一如十年前的恭恭敬敬。她依旧是白纱遮面,美艳无双的脸只露出精致动人的眉目。
  “教主要走?”林仙儿问。
  叶开转过身来,不知何时,脸上已经有了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整个人瞧上去懒洋洋的,带一份少年独有的稚气。
  哪里像个魔教教主。
  “你很懂我的心思。”
  林仙儿垂眸,道:“属下不敢。”
  叶开无所谓地耸耸肩,语气平淡:“我走后,教中的事情就丢给你了。”
  林仙儿哪里懂叶开的心思,老实回答:“属下惶恐……教内的重要事务,这次还是派影卫传消息?”
  “我说了,交给你,不必派人跟着。”叶开瞥了林仙儿一眼,目光极淡,没有丝毫停留,“什么事情敢做,什么事情不敢做,你最好分分清楚。”
  他要去做的,正是最重要的事。
  没有其他的事可以影响到他。
  这么多年下来,林仙儿也算是明白一件事情——叶开讨厌她。叶开相信林仙儿的忠心,也愿意把重要的事情交付给她,甚至有时候,叶开很欣赏林仙儿的识趣。但是从来没有过一天,叶开停止过对她的讨厌。
  显然,身为林仙儿主人的叶开,从来没有掩饰过这种讨厌。
  叶开可以做到公事公办,林仙儿却无法释怀,她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错在了哪里。就算她曾经是丁白云的手下,也早就弃明投暗了呀,当初叶开可以顺利让丁白云废了他的经脉,还有林仙儿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功劳。
  林仙儿想不明白,难道真的是因为她长得太好看了?
  叶开不管他那些心思,问:“英雄战筹备得怎么样了?”
  说到正事,林仙儿脸色一凝,道:“嵩阳铁剑已经到了,人在万马堂。”
  万马堂这些年来还没有散,可已经远远不能跟十年前相提并论,如今不过是占了块地盘的小帮小派罢了,手下百余号人,不堪一击。
  丁白云这个盟友倒还算有义气,若非有武林三大世家第一的丁家扶持,万马堂恐怕早就没了。
  叶开眸色一沉,冷声道:“郭嵩阳绝不可以出差错,我不希望看见十年前的事情重现。”
  他指的自然是天机老人之死。
  林仙儿道:“属下明白。”
  很快,她又想起一件事情,犹豫道:“那位丁姑娘,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叶开笑了笑,淡然道:“别管,随她去吧。”
  ***
  马车不大,车厢里只能坐下两个人,这两个人自然还是李寻欢和孙小红。
  阿飞不肯骑马,他宁愿靠自己的双脚走,也不愿意让别人花钱给他买一匹马。所以现在赶车的人是阿飞,当然,这个车夫也不接受别人给的报酬。
  不过,李寻欢本就不是别人——是朋友。
  傅红雪在骑马,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拉着缰绳。他的手很灵活,力气也很大,毫不费力地在前面带路。
  忽然,风中传来清脆悦耳的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银铃的声音,越来越响,却不会让人觉得厌烦。
  很快,走在最面前的傅红雪便看见了一个女孩子,一个身上挂了七八个金铃铛的女孩子。
  铃铛悦耳,她的笑声却更为动听。
  阳光耀眼,她的面容却更为明艳。
  丁灵琳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绝不会让人感到厌烦,就连傅红雪也不能。
  “车上的人是梅三弄梅先生吗?”丁灵琳站在路中间,微微抬着下巴,乌黑明亮的眼睛里带着一点小小的骄傲,“我跟人家打了赌,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六扇门名捕梅三弄,喂,你敢不敢下来对峙?”
  坐在车厢内的李寻欢听到这话,也是忍不住微微一笑,就从上辈子的印象来看,丁灵琳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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