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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闺记事-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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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盼儿喊了煊哥儿兄弟几个:“送你七姐过去……”

煊哥儿和小十瑥哥儿起身,送了顾瑾之。

小十一还有点气。不理会。

顾瑾之带着孩子们,回王府别馆。

煊哥儿抱着困得睁不开眼睛的彦绍,瑥哥儿就要牵着彦颖。

彦颖不让小十牵,而是跑过来牵住顾瑾之的手。

煊哥儿抱着孩子走在前头,小十就和顾瑾之并肩而行。

顾瑾之没有开口。

她知道瑥哥儿寡言。

或者非要交谈,怕他觉得不舒服。

“娘时常说,我开口第一句话,叫的是姐姐。”小十突然开口道。

顾瑾之微讶,微微转颐看了他,笑道:“是啊。那时候我们着实惊讶。娘也跟你说过?”

“经常说……”小十道。“娘时常提起七姐。”

顾瑾之心里就有点酸。

母亲定是很想念她的。

“我瞧见七姐,第一眼就觉得格外亲切。”小十又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也是一脸波澜不惊的模样。

顾瑾之就笑:“你是我弟弟。若不是我远嫁到庐州,你定也是跟着我长大的。和你九哥一样。长姐如母。血浓于水。不管多久不见,仍是亲切,这是应当的。”

小十点点头。

走在前头的煊哥儿就停住脚步。笑道:“小十跟我说过的话,一年也没有这么多。他着实喜欢七姐。”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生怕吵醒了肩上的彦绍。

彦绍已经睡熟了。

小十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表情不变。

他比小十一酷多了。

顾瑾之想起他从小就不哭不闹,异常的安静。

如今再看他这样,也就不多怪了。

到了王府别馆,放下孩子,煊哥儿见朱仲钧还没有回来,就道:“七姐,我有好些话和你说,你累不累?”

他是想陪着顾瑾之等朱仲钧,免得顾瑾之胡思乱想。

他看得出,顾瑾之对朱仲钧这次去皇宫有点担心。

顾瑾之点点头。

小十则道:“七姐,我先回去了。”

顾瑾之也没有强留他,叮嘱他慢点。

小十走后,顾瑾之把两个孩子安顿好睡下,就和煊哥儿坐在炕上闲聊。

“……还难受吗?”顾瑾之突然问煊哥儿。

煊哥儿不解,看着顾瑾之。

顾瑾之目光深长。

煊哥儿顿时就明白过来,她是说蔡檐的事。

她问煊哥儿是不是还在为情所伤。

煊哥儿的初恋蔡檐,在六月十五的时候,嫁给了浙江来的解元方域庈。当时,煊哥儿挺消极的。

但是,家里似乎没人注意到。

提到这个,就是煊哥儿心里的一根刺。

他被狠狠刺痛了下,甚至有点恨顾瑾之提起此话。他宁愿从此再也没有人提起,让那根刺烂在心里。

“七姐,咱们别提这个……”煊哥儿声音陡然就哑了,“我……我已经不多想了。”

“煊哥儿,你将是要做丈夫的人。”顾瑾之道,“不久,你就是父亲。你呢,准备好了吗?旧事不放下,新人也进不了心,你一辈子被折磨。”

她想说自己都经历过,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了。

那时候逼迫她放下的,是朱仲钧。

若是无人逼迫,自己总不忍心掀开伤口来看的。伤口捂着,渐渐化脓,也许一辈子也好不了,这条命都会搭进去的。

煊哥儿不至于去死,但是对他以后的生活有影响,这是肯定的。

顾瑾之也在逼迫他掀开伤口看看,坦然面对。

煊哥儿听了顾瑾之的话,眼睛有点涩。

他也明白了顾瑾之的用意。

他点点头,道:“七姐,我能放下,我诚心做个丈夫、父亲……”

顾瑾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姐弟俩沉默良久。

夜色渐深,三更鼓声传来,敲入耳膜。

煊哥儿和顾瑾之都回神,微微一怔。

“七姐,你先歇了吧,别等王爷了。”煊哥儿对顾瑾之道,“只怕今夜王爷也歇在宫里呢。”

顾瑾之点点头,道:“你回去吧。我这就歇了。”

煊哥儿知道顾瑾之还是会等的。

他想说什么,可是心里似千斤重,压着什么,他兴致阑珊,起身回去了。

*****

顾瑾之一直等朱仲钧。

她没有半点睡意。

她想了很多事。

是西征的皇帝出事了,还是朱仲钧出事了?

朱仲钧前不久发生了一个商机,他让他的谋士章叔和去办了,顾瑾之总担心事情暴露。

朱仲钧曾经多次告诉顾瑾之,他发现现在的钱币,里面的铜比例很高。比铅高。

而市场上的铜器。价格又远高于钱币。

两千钱币换一两银子。

假如市场上钱币少了,那么钱币的流通就会价贵于钱。到时候,一两银子只能换到七百个铜板。

可是交到国库的,都是银子。依旧是以一两银子换两千个铜板。

这中间的差价。都是国库的损失。

因为铜是国家开采的。

现在还没有人留意到这点。只因资本主义经济尚未萌芽。

朱仲钧派人打量囤积铜板,融化出其中的铜,用来炼就铜器。再以高价卖到市场。

铜器制品的价格,远远高出铜矿的数十倍。

朱仲钧用这种后世的经济学方法,空手套白狼,抬高铜币真正的价值,来换取盈利。

唯一损失的,就是国库。

他等于在偷国家的钱。

这件事,迟早也有人会瞅出门道的,这天下能人异士太多了。到时候,国库流入私人之手,国家空虚,还会导致吏治**。

朱仲钧就是想把这江山给搅合得皇帝和太子都收拾不了的地步。

他有这个本事,顾瑾之知道。

但朝臣也不是傻子。

是不是事情败露了?

这要是败露了,满门抄斩也不为过。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顾瑾之终于听到了脚步声。

她忙起身,要亲自去开门,

丫鬟赶在了她前头。

是朱仲钧回来了。

顾瑾之起身,迎接了他。

“等得着急了吧?”他携了顾瑾之的手进屋,问他。

他没有问怎么还不睡。

他知道顾瑾之一定会等他的。

“还好,刚刚从母亲那边回来。”顾瑾之回答道。

进了屋,朱仲钧也顾不上更衣洗漱。他自己从衣橱里,替顾瑾之拿了件风衣,然后道:“走,咱们看烟火去。”

顾瑾之微讶:“去哪里看?”

她都这么大的肚子,怎么好出门?

朱仲钧却笑起来,道:“在沉香楼。”

沉香楼砸在外院,是王府别馆地势最高的楼,原本就是用来中秋赏月、过年放烟火等。

朱仲钧前几日就准备好了烟火,要给顾瑾之庆生的。

哪里知道,今日还是耽误了。

气氛很好,顾瑾之也不想扫兴,就没有问他进宫做什么。

她顺着朱仲钧的手,穿上了风衣。

夫妻俩出了门。

顾瑾之走得很慢,生怕跌了脚。

朱仲钧在一旁搀扶着她的胳膊。

若不是她肚子不便,朱仲钧都想抱起她走的。

两人不疾不徐走着。

今日是晴天,琼华如炼,似银霜渡地。小径铺满了花瓣,裙裾染香。

终于到了沉香楼的时候,小厮们已经把烟火摆上。不远处还有两名乐工,手里拿了笛子,正在准备吹笛。

阁楼上的栏杆上,铺了锦被。

朱仲钧扶顾瑾之坐下,然后吩咐小厮们开始放烟火。

片刻之后,绚丽的光芒照亮天际,五彩烟火逐一盛开,是场华丽又短暂的盛宴。

顾瑾之抬头看着。

她眼角都是笑,问朱仲钧:“怎么突然想起放烟火?做这种狗血又肉麻的事,真不像你的风格。”

“可是你喜欢啊。”朱仲钧道。

顾瑾之就不再说话了。

远处传来悠长绵柔的笛声,将这烟火盛宴点缀得更加奢华。

“……我从前,对你不够好。”朱仲钧在她耳边道。

这话,让顾瑾之惶恐。

“你一直对我很好。”顾瑾之道,“是我,我对你不够好。”

朱仲钧摇摇头,将她轻轻搂在怀里。

“我总是把我认为好的东西,强行加给你。”朱仲钧叹了口气,“到了这辈子,我才明白过来。”

顾瑾之心里就生了几分警惕。

朱仲钧为什么突然这么伤感?

“……我要出征了,顾瑾之。”朱仲钧最终道。

顾瑾之的身子,猛然就僵住了。

******

第470节偷会

记得第一次听闻皇帝要亲征,顾瑾之那时候刚刚怀孕。

当时,她非常脆弱的抓住了朱仲钧的胳膊,希望他不要离开自己。而后,皇帝果然留了朱仲钧在朝,辅助太子监国。

顾瑾之当时觉得很幸运。

如今,朱仲钧又说他要出征,定是西北战事失利。

皇帝没有打过仗,估计也没有卓越的领导才能。

带兵打仗,是很考验能力的。

十几万的大军,看似很显赫。想要组成一支钢铁般的人肉长城,却需要能力。

打仗不是打群架,人多不代表就可以稳赢。

以少胜多的例子,多不胜数。

指挥一支军队,是非常难的。

皇帝这次出征,他亲自指挥。

如今战事失利,顾瑾之觉得是情理之中的。

天生就会带兵的,那是军神,几百年难得出一位。而其他优秀的军事家,都要靠经验。没有身经百战的经验,就想带好一支军队,甚至打赢敌人,是痴人说梦。

皇帝生在宫廷,他亲征的确鼓舞士气。可是他的亲征,也给真正有能力指挥军队的人带来了掣肘。

“西边战事有些失利……”朱仲钧见顾瑾之不说话,跟她解释起来,“密报到京,说皇帝生了重病,已经不能上马,需要回京静养。临时换主帅,对士气影响更大。这场战事,不会有胜利了。兵部的侍郎出任主帅。太后和太子让我同行。主要是保护皇帝,把他安全接回来。”

他故意说得比较简单,希望顾瑾之能放心。

顾瑾之怎么会放心呢。

她心里有一个念头,总是扑闪不定。

“你说,皇帝是不是死了?”她问朱仲钧。

朱仲钧眉梢微跳,心情极为复杂。

“没有。”朱仲钧道,“太后有亲信在军中。她不信任太子,私下里跟我说,皇帝就是生病。她让我带个能力卓越的大夫过去,我想了想。我想带着秦申四过去。”

顾瑾之慢慢透出一口气。

皇帝没死就好。

现在。他还不能死。

“你也没有上过战场,万事要小心。”顾瑾之道。

她知道,躲不过了。

于是,她不再说晦气的话。只是叮嘱朱仲钧。

朱仲钧就吻了吻她的鬓角。

夜。突然变凉。那琼华也似层青霜,覆盖在身上。

顾瑾之往朱仲钧怀里缩了缩。

肚子里的孩子不知怎么,不安分踢了她几脚。好似在她挽留朱仲钧。顾瑾之转念又为自己这想法汗颜。

还在肚子里的孩子懂什么。

“什么时候走?”她问朱仲钧。

“还要准备,一个月左右。”朱仲钧道。事情紧急,调军也不能等太久。

行军需要准备,不是说走就能走的。这次说是去接皇帝,可是不能对天下人言,只能说增援西征,自然要再调兵。

而将来接皇帝回来,也只需说西边战事大胜,皇帝担心天下苍生和国事,提前回京,剩下的将士在收拾残局,不日凯旋。

顾瑾之点点头,道:“要是这孩子能在你去西北之前出生就好了。”

朱仲钧则笑,道:“我接皇帝,他是重病,肯定会快马加鞭回京的。少则两个月,多则半年。”

顾瑾之沉默。

烟火已经放尽,天地间寂静下来,唯有那笛声,呜呜咽咽,似谁的低泣。顾瑾之的心情一落千丈。

******

太子是中秋节早上接到了西北的密报,说皇帝病重,需要立马回京,又让派人去增援西征。

拿到这密报的时候,太子忍不住想:他的父皇,到底是重病,还是已经死了?

若是他死了……

太子心里发疼、发紧。

他是想早点坐上皇位,却未曾有灭绝人伦的念头。他对他的父皇,是又敬畏又崇爱。

他不想父皇死在外头,那么辛苦。

于是,他立马召集朱仲钧和内阁首辅和几位阁老商议对策。

大家都说,事情宜早不宜迟,应该立马派兵增援西征,也要派人去接皇帝,让皇帝平安回京。

谁去接皇帝?

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顾延韬看了眼朱仲钧。

几位阁老也看着朱仲钧。

无疑,朱仲钧是最好的人选了。

太子是不太放心朱仲钧的,他比较信任他的老师袁裕业。可仔细一想,西北太危险了,总不能派袁裕业去身犯险境。

将来治理国家,他还是需要袁裕业的。

还是朱仲钧最合适。

太子也同意了,就定了朱仲钧。

朝事忙完了,朱仲钧去了仁寿宫看太后,太子则回了趟东宫。

他需要梳洗更衣,带着他的妻妾,进宫去陪太后和皇后过节。不管发生了什么大事,表面上的平静还是要维持的。

回到东宫,他到了太子妃那边。

太子妃李氏忙迎上他,服侍他宽衣,换了件家常的便服,又亲手替他梳头。

李氏梳头的手艺,比任何宫人都好。

她双手翻飞,很快就替太子拢好了发髻。

等她梳完,太子抓住了她的手,拿在眼前看了又看。

李氏十指纤细修长、白皙莹润。指尖的指甲没有涂蔻丹,修剪得短短的,整齐干净,不似其他妃子那么长的指甲。

因为她时常要替太子梳头,不便留指甲。

“你的手真好看。”太子赞道,然后突然问道,“你可想留着指甲?像陈良娣那样……”

陈良娣有一手非常好看的指甲,长长的、亮亮的。养了好多年,已经足足有两寸长。

太子也很爱陈良娣那些指甲。

主要是陈良娣也不爱装饰指甲,仅仅是干干爽爽的,修长透明如玉,太子看着就喜欢。

他喜欢简单又美丽的东西。

这大概跟他的性格有关。

他这个人,说到底仍是向往简单。

太子妃笑,道:“臣妾指甲脆,一长就易折断。再说,养那么长的指甲,凡事都要有极好的耐心。陈良娣最是耐心上佳。臣妾却是急躁脾气。养不得的。”

她一句也不提自己不能养指甲是为了给太子梳头。

太子心里更是感动。

他知道太子妃的心意。

因为太子妃并非一个急躁的人。

比起沉稳,这东宫没人比得过太子妃的。

“也好。”太子笑道,“陈良娣的手指短,留着指甲才好看。你的手指修长。又白。不需要指甲装点。”

太子妃道是。

她态度没有半点起伏。

太子便在心里想。自己是不是说了些无关紧要的废话?

想到这里,他心里微讪,不再说什么了。

天色渐晚。太子便领着太子妃、两位偏妃和陈良娣,到仁寿宫,陪着太后过中秋节。

谭皇后也来了。她浓妆盛扮,又是夜色昏暗,看上去气色还不错。看到太子,她也雍容微笑。

但是太子看她不顺眼。

不顺眼归不顺眼,礼数还是要有的。太子上前,跟谭皇后行礼,问候道:“母后今日凤体还好?”

“本宫很好,劳太子记挂。”谭皇后道。

她一开口,声音便有点虚浮,露出了她的怯弱。她的身体并不好。

朱仲钧也在。

太后让朱仲钧陪着。

朱仲钧一直挨着太后坐。

中秋原本也有猜灯谜的,太后却兴致阑珊。中秋晚宴,不过是一个时辰就散了,太后戏也懒得听。

她现在满心都担忧皇帝,做戏不下去了。

她也不在乎宫里人怎么猜测。

散了之后,朱仲钧依旧留在仁寿宫,陪着太后说话,很晚才回来。

他们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什么,太子也不方便往前凑。有些话,皇太后能对朱仲钧讲,却不愿意告诉太子,太子早已看透了。

太子则带着太子妃等人,回了东宫。

他还有些奏牒没有批完,就对太子妃道:“你先歇了,吾还有朝事。若是回来晚了,就歇在孙氏那边。”

孙氏是他的偏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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