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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爱神-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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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看着他:为什么要在这样张扬的出现后又突然的消失?这里面可有什么联系?
有人按门铃,打开门,却是无数闪光灯。
有人大声的叫:“听说第一美女住在这里,她在吗,在吗,请她出来见一下!”
有人自报家门:“我是XX电视台的主持人,请问昨天与香香斗艳的第一美女在这里吗?”
“我们有知情权,请她出来,我们要见她。”
一片喧杂。
我敬佩传媒的勇气,最起码,他们比我有勇气。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老赫面前没有发抖的。大约,他们没有工夫发抖。抢新闻的意识已经将他们完全控制。
我忽然想起一些科幻片里寄生于人体内的怪物,快速的繁殖,大量的吞噬人类的肉体---这些记者,他们有什么不同?他们也被入侵了,成为了寄生体,只是那寄生的怪物,超脱了形,入了神而已。
我同情他们。
我走出去,还未张口,屋内突然静下来,数十人挤在门口,却突然不再有一人发出声音。
大家都静静的,充满迷惑的看着我。
老赫挡在我身前:“芙,你先进去。”
我还未动,门口忽然有人朝我跪了下来,咚咚的叩头,接着,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人跪下来,向我叩头。
我自出娘胎,虽不算国色天香,可也算眉清目秀,也接受过一些男人的仰慕和追求,可是,此刻,感觉却全然不同。
我有些恍惚,这是最美的女人的待遇,天上人间,只此一例,别无分号。
从这天起,我走进了众星拱月的日子。
用老赫的话说,人间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明星,可是自我出现后,那些明星,只为了拱月存在,而那个月,就是我。
老赫也问过我:荧惑去了哪里?
似乎很有些担心,我却半个字也不想说破,我就是荧惑,我也是阿芙,最重要的,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这样不好吗?
我不用对着魔镜天天问这世界上谁最美丽。不用问,因为所有人看到我时的表情就说明了一切,我享受着,尽情的享受着那种至尊无敌的快感,不去想将来。
此时的我,才是真正的代理爱神。
可是每到天黑,我一个人对着镜子时,都会不寒而栗
阿芙,你去了哪里?
为什么你在这样的惊艳亮相后,会选择消失?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
为什么我在面对众多惊艳的眼神后,更享受的却是老赫温柔如水的目光?
我怎么了?
我究竟是怎么了?
第十三章 新郎的痛苦
我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从我与阿芙的身体合二为一后,我遇到了有始以来最烦恼的一件事
祈祷声
全天二十四小时,我不停的听到各式各样的祈祷声
我虽然有着阿芙完美的表像,可是内里,不过是一个草包
我根本听不懂这各种各样的语言,迫切的在祈祷着什么
我脑中,时时刻刻回荡着数不胜数的声音,似乎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当然也有国语
别的,我还大可以推说听不懂而置诸不理,可是,那一声声一声声,深切迫切到见血见肉的国语,我没法子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祈祷者,都是一个主题:让他(她)爱我,让他(她)永远爱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祈祷说让我爱他,永远爱他?
让他爱我这样的祈祷,应该是在恋爱初之而最初时发生的,难道,爱情的祈愿,仅仅存在于初期?
初期的甜蜜过后呢?是不是没有了祈祷?
我试过用棉花塞住耳朵,也试过开了很大的音乐,更试过大声的自言自语,甚至接受一些名门豪宴躲入人群中
可是没有用,没有一种办法是行得通的,无论我躲在什么地方,耳边的嗡嗡声总不停息
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在农村,他算是争气的了。
其实毕业分配时,有家跨国公司请他,也有一家家乡的政府部门请他,可是,他都没有去。
因为她说过:啊,小孩子要毕业了?不要离开这座城市好不好,我喜欢这里,我是不会走的,你走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她还说:也许,你能留下来的话,我会考虑要不要接受你啊。
她边说边笑,一半真一半假,弄得他一点识别能力也没有了。
留在这座城市,一半是为了她的笑,一半是为了彻底的跳出农门,他不要自己以后的孩子,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他要他的孩子,也和城市的孩子一样从小学钢琴学跳舞,见多识广。
老乡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普普通通一个人,没什么好与不好,却与他年貌相当。更重要的,她是这个城市的户口,她是家里的独女,并且,她对他很好,很快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一点也不捉弄他,不逗他,还会吃他的醋,紧张他,这让他安心。
她却又出现了,她说:你真的留下来了?那么,我们交往吧。
那一刻,他的头顶好像有百灵鸟在唱歌,有鲜花在盛放,他的嘴唇不受自己控制,自动答:好啊好啊好啊。
他抱起她,清晰的感觉到,什么是幸福的眩晕。
他在想:明天,明天就去和那个她说,分手,毕竟,爱的是她。
第一次约会后,她却又消失了。
凭空消失,一点缘由都没有。
打电话,她关机,找上门去,她搬家了,找到公司,她辞职了。
她就像太阳升起时草地上的一颗露珠,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下来的三年,他没放弃过对她的寻找,他始终不相信,这样的幸福,怎么会凭空消失,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他有时甚至想,会不会是他做了场梦?还是她根本就是传说中半夜来敲书生门的狐仙?否则,怎么会出现的这样离奇,又消失的这样彻底?
用尽了一切他所能想到的办法,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她。
这时,单位里刚刚有他要升职的传闻,听说只要政审通过,就没有其它问题了。
一旦升职,他就是这座城市的正式一员了,并且,他会分到他自己的第一套房子,这对他,对他远在老家农村的父母兄弟,都至关重要。
当然,这对于他现在的女朋友,那个本地户口的独生女,也一样重要,他一旦拥有户籍和职位,他们就可以结婚了。毕竟,订婚已经这么久了,所有亲戚朋友同事都见过了,只差这一步。
她却又一次出现了。
电话里,她笑嘻嘻的问他:还没结婚呢?再不结我可回来嫁你了。
他脑中出现一瞬间的空白,像被抽空了脑细胞,什么也不懂得去想了。
他问她:为什么上次又消失了?
她停了一会,问他:你难道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你的女朋友,找过我。
什么都明白了。
却什么都遇到了一起。
他却没想到那么多,立即回答:我在等你,一直爱你,我们结婚。
最初的兴奋过后,他却越来越无法全身的投入爱她的感觉中去。
是的,他是那么爱她,可是,房子呢?职称呢?还有,婚约呢?
如果重新去追求她,消息一旦传开,职称还能评上吗?会不会有负面影响?房子分不到手,以后即使和她在一起了,怎么照顾她呢?而对于那个她,是不是太不公平?
终于,他悄悄的和那个她领了结婚证。
领证的那个晚上,他喝多了,他大着舌头打电话给她,翻来覆去的说: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
她在电话中的声音越来越遥远,终于消失。
第二天,他睁开眼睛,头痛欲裂,再找她,她又消失了。
他知道,六年后的这一次,她是真正从他的生命中,消失。
今天是他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房子、职称、前途、户口、甚至新娘的感情。
可是,他心底的痛,如水漫过沙漠,又冷又快又痛又刺,无法可施。
我问老赫:他今天叫我来,到底想怎样?他岂非已经作了选择?他要的,岂非已经很明白?
老赫温柔的看着我,答非所问的说:我永远只要你,除你之外,天地万物,不过是一场空。
我心酸而痛,泪盈于睫,明知这话并不是说给我听,我却仍身心俱醉。
“咣”一声巨响,有团东西破墙而入,月光照射下,我依稀看到,是两个人。
一个人长身玉立,一个人妩媚无双。
阿瑞斯!阿芙!
第十四章 掌上舞
阿瑞斯与阿芙据说是从赫拉的宫殿中逃出来的。
他们不肯多谈,我也就不敢多问--此刻心情奇差,阿芙回来后,我的美艳立即消失。恢复了本来面目的我连老赫看也不敢看一眼,唉,谁知他会怎样轻视我呢
阿芙带回一只小猫,碧绿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说不出的诡异。
自从有了它,阿芙的双手再没得闲过,随时随地得抱着它。我倒不知道神也要养宠物,好死不死怎么养只猫。听说猫身上的细菌最多,且又天性凉薄,喂不熟,要来干嘛?
阿芙回来的当天,老赫与她密密的谈了半宿。
第二天,他跟我说,他要回天界几天,办完事才来找我们。
话是对着我说的,眼睛却看着阿芙,我心里,似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老赫没有像阿瑞斯那样当场表演飞天给我看,他只是静静的步行到了路口,转过弯,不见了。
意外的是,阿瑞斯竟送着老赫一直到路口。
两个男人一路上什么都没说,沉默着,直到分开。
老赫走了后,阿瑞斯也少了很多话,时常缩在屋角想心事,不出声时,我甚至会忽略他的存在
我也变了很多,以前如果有阿瑞斯这样的超级无敌大帅哥在我的家里,我可能会乐的睡不着吃不下的---我现在确实睡不着吃不下,却不是为了这大帅哥,而是为了那个红头发的老赫。他这一走,可还会回来吗?
只有阿芙,仍然维持着旺盛且快乐的精力,美丽着我小小蜗居的每一个角落。
年度时尚人物选了我(当时挂着阿芙样子的假我)做为表演嘉宾
没法子,我只好去将贪慕虚荣的真相告诉了阿芙,求她代替我(其实是我代替她,而她再代替她,唉)去出席
阿芙笑不可抑,她一边用细而长的手指拨弄着猫儿的头,一边笑着诉落我:“为什么去出那无谓的风头?”
我一时没忍住,反驳她:“当时香香来时,你不也去出那无谓的风头?”
阿芙笑一笑,四下看一看,见没有人,悄悄俯近我的耳朵,低声说:“亲爱的,难道你还没明白,当时我去出那风头又让你装了我的样子,只是为了脱身去天宫救出阿瑞斯啊。”
。。。
总的来说,我真是一个傻子,天大的傻子。
越来越临近年度时尚人物颁奖礼的日子,我越是如坐针毡
下午17时正,我僵坐在沙发中,脖子也懒得扭一扭。我这生人没什么好处,只是守信重承诺,与人约会,别的女人都会迟到个几十分钟,我从来是分秒不差,答应了别人,就好像是有人在我身上旋上了发条,一到点,我自然会去兑现,否则自己先过不了自己这关。
可是这次,没办法了。我倒是想去兑现承诺,怎奈我这一张脸,平凡到丢到人群里找也找不出来,如果去参加颁奖礼,怕是会给保安扔出来
算了算了,好好的平头小百姓不当,非要当什么代理爱神,这下,八辈子的脸面也被丢光了吧
“亲爱的,丢脸也是丢我的脸,是我阿芙答应别人出席却失约,和你有什么关系?”
说这种风凉话的自然是阿芙。
阿瑞斯从外面走进来,阿芙俯在他肩上,指着我:“你看荧惑的脸拉的那么长,像不像老赫的鞋子?”
我忽尔生气了:“说我就说我,不要拿别的人开玩笑。”
阿瑞斯颇有深意的看看我,拍拍阿芙的手:“代她去玩一下吧,表演嘉宾而已,又不是龙潭虎穴。”
阿芙妖娆的一笑:“好,别说只是个颁奖礼,就算真是龙潭虎穴,只要你想让我去,我就去。”
她总是这样半真半假的和阿瑞斯调笑,可是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她的可信度为零。而老赫,从未听他说过一句爱着她,我却不得不信,就算真有龙潭虎穴,为了她,他一定甘之如饴。
爱神这样虚而浮,火神却深情如斯,是不是因为这样,现实的情感世界,大家也都再没了真情?
年度时尚人物颁奖礼确实是星光熠熠,可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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