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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男人传说-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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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秦风大人来了。”护卫匆匆跑进来。
“自己来的吗?”拉姆急忙问道
“不是,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姐,还有一个死灵法师”护卫的回答叫拉姆大吃一惊,漂亮的小姐可以猜得出就是凤凰,可怎么会多出一个亡灵法师呢?会不会是看错了呢。不过拉姆马上就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了,砰,大门直接被撞的四分五裂,两匹高大的梦魇带着浓厚的黑暗气息冲进院子,直奔拉姆撞来,“快闪开,我不会赶车啊,吁——”秦风的声音传来。
“妈的,我记得电视上见过马车就是这样赶的啊”秦风郁闷的骂道。完全没注意肖申克暗藏的阴笑,“白痴,亡灵梦魇是赶的么?得靠心灵沟通”
“秦风阁下,很高兴在一次见到你,请问这次您是打算去帝都吗?还有这位亡,法师大人,是您的朋友吗?”拉姆硬生生将亡灵两个字吞回肚子。
“是我的朋友。”秦风呵呵一笑身手拍向金甲暴龙的脑袋,“大蜥蜴,你还挺聪明的嘛?”
肖申克极度的失望,原以为以狂暴著称的金甲暴龙会毫不犹豫的要掉秦风这个白痴的手,可是金甲暴龙居然有些献媚似的摇了摇尾巴,像一只哈巴狗一样。肖申克看着拉姆,眼光中充满疑问。
拉姆脸上露出苦笑,自从上次秦风见到金甲暴龙一次后,就对自己的魔宠表现了极大的“兴趣”和拉姆提议好好的想训练一下,可每次都把自己的魔宠“训练”的遍体鳞伤,以至于后来金甲暴龙一见到秦风就像遇见猫的耗子一样害怕,自己这个祭司想起来都丢人。不过看起来秦风和肖申克的关系绝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比蒙帝国远远比光明帝国的疆界广阔,坐上顺风车的拉姆很自在,梦魇拉的雪橇即快速有平稳,实在是最好的交通工具之一。就是有点奢侈,拉姆也渐渐了解了肖申克和秦风的关系,对肖申克对秦风的轻视态度很不解,别人不知道,拉姆可无数次见到过秦风狂揍金甲暴龙的情景,秦风的强大让拉姆心惊不已,看来肖申克是没吃过亏啊,拉姆暗自猜测。
路程是与遥远的,在爱文的半胁迫下,肖申克和拉姆渐渐的迷上了麻将这一娱乐活动,哗哗的洗牌声整天在雪橇里传出。
秦风的脸色低沉,越不想惹麻烦,麻烦就偏偏找上自己。一群人围住了雪橇,“我,光明神的信徒奥普休斯,将净化你邪恶的灵魂。”
“我操你妈,滚开,不然老子现在就净化了你们。”大路上要是有一个人对光明教廷不感冒,那就一定是秦风。打心底秦风就看不上这些佩戴十字架的神职人员。刚输了好几十金币的秦风破口大骂。
奥普休斯一愣,实在没想到还有人敢这么嚣张的骂自己,教廷的人员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就连一般的国家都不愿意得罪他们。肖申克也一愣,他知道秦风很嚣张,也没想到秦风嚣张到这种程度。很明显奥普休斯是冲着自己来的,对秦风的挺身而出肖申克有些感激。
“奥普休斯,我叫拉姆,这里是比蒙帝国还不是光明教廷的地盘,你就这么在大道上拦路,不把比蒙帝国放在眼里吗?”拉姆对教廷的人也没什么好感,比蒙信奉的神是战神“坎帕斯”和光明神一点关系也没有,要不是知道奥普休斯号称教廷的第一光明剑圣,拉姆早就大打出手了。
奥普休斯是一路上追过来的,确切地说是追这肖申克一路而来,两匹亡灵梦魇太显眼了。“拉姆先生,神的光辉是无处不在的,我有责任铲除世间的一切罪恶,作为一个祭司,难道您要袒护这个亡灵法师吗?”
“我是袒护你,白痴。”看秦风一副大大出手的架势,拉姆已经暗暗的为奥普休斯祈祷了,一头凤凰,再加上能暴揍金甲暴龙的秦风,没有人比拉姆更了解秦风的实力了,拉姆还不想和教廷的人结下梁子。拉姆这么想不代表着奥普休斯也这么想,看到拉姆不语,奥普休斯以为拉姆退缩了,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肖申克身上,凛冽的杀气向肖申克笼罩下来。肖申克也不示弱召唤出四个亡灵骑士,不两个亡灵骑士,两个亡灵战士,还有两匹梦魇拉雪橇呢。一时间兵器出鞘的声音络绎不绝,教廷的人员纷纷抽出兵器法杖,亡灵骑士教廷的人员还是认识的。
“当老子不存在么?那个叫奥普休斯的我给你三秒钟时间,马上滚开,不然就别怪老子下手无情了。”秦风屈指将烟头谈在奥普休斯身前。
“你是干什么的?”奥普休斯质问。
“一”秦风冷冷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拉姆,他是不是你的手下。”奥普休斯追问拉姆。
“二”秦风的声音中已经带上了杀机,去看李察的遗物是秦风现在唯一关心的事,对于敢于干涉的人,“杀”是秦风的唯一处置办法。
沉重的压力瞬间压到奥普休斯身上,只有在教皇身上感受到过这种压力的奥普休斯一呆,没有注意拉姆的回答,不过结果是一样的。
“三”秦风的声音在奥普休斯的耳边响起。
第三十章 谁净化谁
“你可以去见上帝了,哦不,是光明神,亲爱的奥普休斯。”秦风的声音再次出现在奥普休斯的耳边。
什么意思?奥普休斯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他没有琢磨这句话的时间了,一道耀眼的光芒自秦风的身前骤然爆发化作银色的光点激射而来。
包括拉姆也是头一次见到秦风真正的和人动手,“艳丽”是众人对秦风的刀光唯一的评价,对于刀光中杀机,已经被那美丽绚烂的刀光迷住的众人自动忽略了。刀光比灿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还令人目眩,积雪的映衬让秦风的刀光更加明亮,几乎叫人睁不开眼睛。在近乎迷幻的刀光之中,爱文等人觉得时间仿佛停顿一般,那点点的光华凭空出现在眼前,映入脑海不曾消散。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炫目的刀光消散在众人眼前,失望的表情同时出现在爱文、拉姆和肖申克身上,如此美丽的刀光咋就消失那么快呢?
奥普休斯还活着,并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比倒霉的皮耶罗强,而是因为奥普休斯身上的铠甲“光明神的眷顾”帮他抵挡的大部分的刀光。在炫目的刀光中奥普休斯感觉到如此的弱小,圣阶的斗气完全无法和银色的刀光抗衡,银色的刀光像无阻拦的穿过自己的斗气,撕裂每一寸肌肤。要不是“光明神的眷顾”堪比神器的防御力,奥普休斯觉得自己就真的去见伟大的光明神了。
艰难的转下头,奥普休斯发现一个更震撼的事实,除了他再没有一个人活着了。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躺在地上,不过能喘气的就自己一个人了。“那一刀竟不是完全攻击自己,那个年轻人是神吗?教皇也不一定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吧?”
“怎么还有一个喘气的啊!莫非老子武功退步了?”秦风将思念笔直的放在眼前,眯着眼睛仔细的观察思念的刀刃自言自语。
你这也叫武功退步了?拉姆和肖申克大骂变态,尤其是肖申克恍然大悟,原来人家不和自己交手是因为看不起自己的实力啊,感情自己还拿四个亡灵骑士当宝是的。这次肖申克倒是高估了秦风,秦风确实是害怕那些骷髅。
“大人,我想因该是奥普休斯身上穿着神器级别的铠甲吧?”肖申克这回倒是真心的提醒秦风。
“是吗?脱下来看看。”秦风指挥肖申克。
“大人,是光明神的眷顾啊,最接近神器的铠甲了”肖申克兴奋的叫道,活了上百年的肖申克眼光绝对一流,一眼就道出铠甲的来历。
“你穿吧,没啥大用,碰着高手一点用没有,晚死一秒而已。”秦风大咧咧的挥挥手。拉姆一呲牙,我日啊,在你眼中的“高手”在这世界上没几个吧!
肖申克脸上露出苦笑,“大人,我是暗黑系的法师,这铠甲对我没有用处,大人自己留着吧”
“是吗?那就留给凯特穿”秦风满不在乎的回答。
肖申克暗暗的诅咒了几句那个叫凯特的家伙,走了狗屎运。一边问秦风奥普休斯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留他一条小命,叫他回去告诉教皇那老头,别再惹我,不然老子就到教廷和那老头比划比划,嗯!再告诉教皇那老头,老子就算没把握干掉他,不过干掉他手底下的臭鱼烂虾还是有把握的。叫他自己好好想想吧。”秦风非常无耻的回答。肖申克大表赞同,两人颇有意气相投的架势,看来秦风还是很和自己脾气的,肖申克开始对秦风有了好感。何况秦风还大方的将光明神的眷顾送给自己,虽说自己用不上,也许跟着秦风能遇到很多好玩的事呢?至少不用再整天躲藏教廷的骚扰。
秦风走在有些阴暗的神殿上,心情激动的无以复加。李察的遗物到底是什么,传说中的李察找没找到回家的路,无数的问题即将得到答案。
“现在请秦风先生完成下面的话,这是见到李察冕下遗物的唯一途径”一个满面沧桑的狐族长老庄重的说道。对于这次秦风的到来,比蒙帝国神庙表现了空前的重视,几乎所有的高级祭司都来到比蒙神庙,其中就包括拉姆的老师,帝国龙祭祀萨卡留尼斯,也是牛头人唯一的龙祭祀。
一张魔法卷轴展开在秦风的面前,两行无比亲切的字体出现在秦风的眼前,汉字,而且是用毛笔书写的汉字。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不会吧,李察你也太扯了吧。秦风心里大叫,“我是不是要填上后两句?”——
一滴眼泪自秦风的脸上滑落,掉在锈迹斑斑的三棱军刺上,秦风的手颤抖着抚摸着军刺,除了地球再不会出现这种军刺了,秦风非常肯定。那是家乡的军刺啊!一幕幕景象回荡在秦风的眼前,整个神庙寂静无声。
“拉姆,李察真的是千年以前的华夏人?”秦风忽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特别加重了千年这两个字的语气。
第三十一章 狮族比蒙
“绝对是在千年以前”拉姆肯定的回答。秦风闻言心神一震。
李察有三棱军刺,哪么李察一定是在和自己差不多的年代穿越而来,可李察却出现在千年以前,也就是说穿越不光是空间的穿越,连时间也发生错乱。真能回到地球也不知是什么年代了,何况就连回去都是虚无飘渺的事,唯一的希望破灭了。心神激荡的秦风完全没感觉到真气开始错乱,在经脉中乱穿,等到他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控制不住真气的运行了。走火入魔四个字出现在秦风的心里,一丝苦笑出现在秦风的脸上。
“噗”一口鲜血自口中喷出,秦风仰面摔倒,白色的长衫布满点点血迹,触目惊心。
爱文一把将昏迷的秦风抱在怀了,一双硕大的翅膀从后背伸出来,闪耀着火红的光芒,那是凤凰愤怒的火焰,“你们对秦风做了什么?如果秦风出了什么意外,我要你们承受凤凰一族的怒火。”关心则乱的爱文只看见秦风呆呆的望了一会那柄奇怪的兵器,就吐血昏倒,马上联想一定是比蒙帝国做了什么手脚,再也顾不得掩饰身形。
凤凰,肖申克恍然大悟,自己败的不冤枉。同时召唤出四个亡灵骑士,肖申克并不是为了帮秦风,要是比蒙帝国对付秦风,自己肯定会被殃及池鱼。
“凤凰小姐,不要冲动。事情不是您想象的”萨卡留尼斯对漂浮在半空的爱文大喊。很明显爱文和秦风的关系绝不是祭司和魔宠那么简单,和整个凤凰一族为敌,这个误会萨卡留尼斯承担不起,比蒙帝国也承担不起,可以说在大陆上除了龙族没有人能承担凤凰的怒火。
秦风缓缓睁开眼睛,略微看了一下现场的情况,马上就想明白是怎么回事,“爱文,我没事,不怪他们,我们走吧。”
天地良心啊,萨卡留尼斯拍了拍胸口,还好秦风醒的及时啊。
爱文挥动火红的翅膀冲天而起,带着一屡火光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哎!你等等我啊!”肖申克冲着天空大叫,不等我,我找你去,也比被教廷追杀的好。肖申克暗下决定。
“你的伤势没什么大碍吧?”在偏僻的城外,爱文焦急的询问。秦风默然不语。
“秦风你说说话好不好啊?”爱文用乞求的语气商量着秦风。
半晌过后秦风又有一声长叹,“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呢?回不去了,李察回不去了,我也回不去了,我该怎么办啊?”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我虽说不知道你口中的家乡在那里,但既然来了不就得好好的活下去吗?”爱文轻轻的抚摸着秦风的脸,“就像我爱上你一样,也许那就是命运吧?”
“也许是吧?”秦风无奈的接受现实。
“你的伤不要紧吧?”爱文最关切的还是秦风的身体。
“还可以,短些日子不能和别人动手罢了,不过这也许是一种机遇呢?”秦风微笑着。
“受伤还是机遇?”爱文不信。
“当然了,宝贝儿。如果我能成功的忘掉伤势的存在,也许就能达到无我的境界了。”秦风拍了拍爱文的肩膀。
“无我的境界是什么意思啊?”爱文追问。
秦风的冷汗刷的流了下来,上次江湖的事还没解释清楚,这次又来个无我。“好疼”秦风抚着肚子蹲在地上,旋即马上改捂胸口。幸好爱文并没发现自己的小动作,秦风不由得暗自庆幸。
比蒙帝国和光明帝国的繁华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整整赶了一天的路秦风才和爱文来到一个荒凉的小镇,“我们先吃点东西,在雇一辆马车吧?”爱文体贴的问道。“嗯,好吧可这里不像能雇着马车啊”秦风打量着有些荒凉的小镇,摇了摇头。比蒙空有强壮的身躯,和人类相比,他们太缺乏创造力了,经济发展的落后使看似强大的比蒙帝国相当积弱。处于国力崩溃的边缘。一场长时间的战争就能将比蒙帝国所有的隐患触发,经济永远是战争的基础,没人比秦风更了解这一点了。没事想这些干啥,秦风摸了摸脑袋“先去吃饭”
令秦风惊讶的是,在小镇唯一的“酒店”居然发现一个熟人血色用兵团的团长卡曼。“卡曼真高兴又见到你啊。”秦风无比热情的对卡曼打招呼。
“秦风先生,我也很高兴见到你啊,坐下来喝一杯如何啊,外面天寒地冻的”卡曼口不应心的招呼着,和这个事精打交道,卡曼一百个不愿意。然而秦风脸皮的厚度远远出乎卡曼的意料,一撩衣襟秦风一屁股坐在卡曼旁边,伸手将桌上的酒壶抓在手里慢慢得到了一大杯烈酒,一干而尽,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爱文嗔怪的瞪了一眼秦风,“受伤了还喝酒,你不要命了。”
“就喝一杯”秦风干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卡曼团长,爱文”
“阁下您受伤了?不可能吧?”卡曼实在想不出以秦风的实力怎么还能受伤。
“哦,一不小心自己弄得,没大关系,不知道卡曼团长要去哪里呢?”秦风随口问道。
“回光明帝国啊,刚参加完佣兵大会。”卡曼有些兴奋的说。
“佣兵大会是怎么回事?能说说吗?”秦风来了兴致。
“每年各个佣兵团都会到比蒙的帝都参加一次由佣兵工会组织活动,其实就是到比蒙帝国挑选一些有实力的比蒙人,说实话每个成年的比蒙都有不错的实力,可是比蒙帝国太穷了,根本养不起那么多人,不少实力不错的比蒙都会加入佣兵团混口饭吃。当然实力越高的佣兵团选中的比蒙人实力就越高。我们血色佣兵团这次就招到一个狮族的比蒙,实力很不错的,就是他叫雷顿的”卡曼指了指旁边的一个佣兵。
第三十二章 无我境界
雷顿带有很明显的狮族比蒙特征,身躯强壮,一头金黄的卷发,脸上的金黄色的胡须也和狮子的鬃毛很相似,覆盖整个下巴,给人感觉很威猛。
秦风微笑着冲雷顿举起酒杯,对憨厚的比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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