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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妻夜行-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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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是名贵的桂树。而京城的两株,不过是寻常的金桂。

窗纸上倒映出沈菱凤的身影,锦弗高高悬着的心,这一下彻底放下。上了马车被人蒙住眼睛开始,心底就在胆怯,担心有人冒了沈菱凤的名,带着自己到了不知名的地方。担心自己的时候,也在担忧恐怕这一生都不能再见她。

“小姐?!”试探着叫了一声,还是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她。

“嗯。”屋子里应了一声:“吴大哥可算是把你接来了,我这悬着的心也安了。只怕是我画的不好,让吴大哥看不真切。”

“沈姑娘技艺甚好,倒是跟锦弗姑娘相差无几。”原来去接她的人姓吴,锦弗心中暗暗说道。

“小姐。”锦弗三步并作两步进去,后面那人却规规矩矩立在门外:“沈姑娘若无吩咐,我先告退了。”

“有劳了,吴大哥也去歇着好了。”沈菱凤在屋子里微微一福算是答礼,锦弗这才看到十数日不见的沈菱凤,一下子泪水没忍住就涌了出来:“小姐,可是吓死我了。我总是担心。小姐不肯见我,哄我玩呢。”

“难不成你担心我把你卖了?”沈菱凤换掉了浮华的衣饰,身上笼着一件藕色的外袍,乌黑的云髻上跟民间普通少妇一样。斜插一柄散发着柔和光着的骨簪子,一点都不像是京城中赫赫有名的沈家大小姐了。

“只是担心小姐不要我,用个障眼法把我支使开,从此一辈子都不见我呢。”澜惠吸吸鼻子,不想让她看出眼角还有两滴眼泪。

“我说过的话,几时不作数了?”沈菱凤指着桌上的清粥小菜:“知道你必然是饿着肚子的,索性等你一起了。”

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就因为这句话,彻底迸发出来:“小姐,这个,小姐……”

“几天不见你。怎么学得跟澜惠一个毛病?想好了再说,慢慢说有什么不成的?”沈菱凤笑起来:“以后没那么多规矩计较,小姐小姐就行了,别说岔了就成。这儿只是个普通的村庄,住在外头的吴大哥他们也都是普通人。不要再提从前那些事了。”

“嗯。”锦弗赶紧搽干净眼泪,到一边浣过手,给沈菱凤盛了碗细粥,桌上几样小菜,除了一碗鸡蛋算是荤腥外,其余都是简单的素菜:“小姐,难道就吃这些?”

“这还不好?”沈菱凤指着那碟不甚起眼的小菜:“这个就是你常说想吃都吃不到嘴里的豆腐松。要不是住在这儿哪有这么好的,现磨好的豆腐?”

“刚说了,不要再跟从前比。咱们是因为黄河泛滥遭灾,一家子只剩下咱们几个人了。记下了?”沈菱凤在对面坐下,好像是想起来什么,复又起身拿出那个锦弗常见的紫檀匣子。打开机括。拿出一枚黑黢黢的药丸放进嘴里。皱着眉喝了两口白水:“这东西真难吃,我就闹不明白怎么要做这么大。”

“还不是为着小姐吃了有好处。”锦弗给她面前的白瓷碟子里夹了一筷子炒鸡蛋:“小姐还是要多吃些。我去了小姐说的地方,见到老太爷和老太太,老太太身子硬朗多了,只说是小姐上次送去的丸药好。彻底是去了病根儿。这个是老太太让我给小姐带来的。”锦弗忘了吃饭,赶紧去找随身带来的包袱,一层层打开,露出那双软底鞋还有那条百子被:“老太太说眼睛不利索,好歹手底下的工夫没丢,一定要我给小姐带来。还说小姐身子沉了,穿这鞋走路不费力。”

“搁那儿吧。”淡淡答应了一声,开始慢慢吃粥,眼神一旦触到锦弗带来的东西,立即挪开,不让人看出她的心思。

兴许是因为一路上颠簸实在是太累了,锦弗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匆匆梳洗完,下意识要去准备沈菱凤当天要穿的衣裳和首饰,却怎么都找不着首饰匣子和衣箱。等看到周围的景象才想起,这里早已不是京城。

自己又觉得好笑,收拾好赶紧出了门。这才第一次看到整个宅子里的景象,院子里那两株桂树果然是非同凡响,还有那些不知名的花木郁郁葱葱,一点都不像是深秋的景象。还有那边的一桌两凳,居然还是木头的本色,这都不知道是从哪里收罗来的宝贝。

“醒了?”沈菱凤的声音从花间传来,锦弗循声望去,她坐在桂子树下的软椅上,手边有一壶沏好的茶,还有两样点心:“都是正午了,真是个瞌睡虫。”

“正午了?”锦弗张大了嘴巴,果然是真的,树影子都跟花树重合到了一起:“小姐怎么不叫我呢?”有些不好意思,这要是在京城恐怕会被那些嬷嬷们一顿好说。

“一路上累得慌,多睡会儿不算什么。再说又没正经事,两人在这儿对坐着多闷得慌。”沈菱凤指指手边的位子:“来这儿坐坐,等会儿就该吃午饭了。”

“是。”锦弗笑着过去,桌上放的是选软的玫瑰花饼,还没吃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玫瑰甜香:“小姐,这儿可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以后咱们就在这儿长住了?”嘴上如是说,心里倒真是盼着如此,这里能够看到她久违的笑容,并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二章 日后打算

“嗯。”前面垂着两缕发丝,沈菱凤轻轻掠到后面:“以后就在这儿长住了。昨晚上有件事我要嘱咐你,又被你叨叨的忘了。等我生了以后,咱们也该有自己的营生,虽说是不愁吃穿,被人瞧见总是不成样子,也容易生疑。哪有妇道人家不做营生,就能吃穿不愁的?”

“是啊,肯定会被人议论的。”锦弗正津津有味吃着花饼,这话让她噎了一下:“小姐,那咱们能做什么呢?”

“我托吴大哥看了,这儿虽说是个小地方,倒还热闹。不如开个小小的绣庄,做点针线。一来不惹人注意,二来也不用在外头抛头露面,少了不少麻烦。吴大哥他们走南闯北的,咱们要是缺点什么,劳烦他们给咱们带来也还便宜。”沈菱凤显然是早就想好了,说起来一件件都很顺当。锦弗心中越发觉得她是早就想好了,不过是在找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小姐,这个吴大哥是谁啊?”说这话的时候,锦弗很谨慎地看看左右,确信那个人没有过来,要是被人家知道自己背后议论人,简直是丢死人了。

“一个好人。”沈菱凤抿了口淡茶:“多亏他替我前后操持,要不怎么能找到这么好的去处,我也不得省心了。”

“嗯。”花饼很是可口,锦弗一个吃完已经是甜香满口,忍不住又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小姐,要是有咱们从前吃过的藤萝花饼就好,那个才是又香又甜呢。”

“得陇望蜀,人心不足。”沈菱凤笑笑:“我这两日觉得身子倒是安稳多了,只等着他出来,就能张罗咱们自己的事儿了。”

其实不等到沈菱凤说,锦弗也看出来了,一些时候不见,小姐的脸色好多了。太医常说她是思虑太多,血不归经都成了太医挂在嘴巴边上的话。看到太医摇头晃脑在那里品评一番的样子,小姐常说的就是恨不得手里有什么,就把什么扔到他身上去。然后恨恨说一句:闭嘴!

“谁不是望着小姐好些,若是知道小姐好些。只怕我都要多吃两碗饭呢。”锦弗笑着又给她斟了一杯茶。

“沈家娘子在么?”隐约听到角门处有人说话,应该是个半老的妇人。这里的人,锦弗压根认不真切,不知道该去还是不该去。抬头看了沈菱凤一样,满是征询地意思。

沈菱凤不出意外地点点头:“在呢,外头是谁啊?”

“是我啊,那天大娘子托我给娘子买的东西都齐全了,才来打搅娘子。”门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一个四旬左右的中年妇人,干净利索灰色袍子。流光水滑的发髻用乌木簪子定在脑后。手里挽着个不小的竹篮:“要是不置办齐全,谁敢来打搅大娘子。”

沈菱凤笑笑,示意锦弗接过来:“李大娘,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哟,这姑娘还是头一次见。真个是好模样。”李大娘看到锦弗,满脸堆笑:“到底是大娘子身边的人,真个全都是美人胚子。换个人,哪有这么齐全的。难为大娘子从哪儿找来。”

“这是我妹子,昨晚刚来的。”沈菱凤笑笑:“李大娘用过早饭了,若是不嫌弃,就在这儿用一点?”

“不用不用。那天大娘子打赏够多了,哪敢还要大娘子的赏赐。”李大娘笑着摆手:“大娘子要我看的地方,我也找好了。就连大娘子吩咐找来的稳婆也找好了,全都是方圆实力以内最好的,只等着大娘子临盆时来伺候大娘子。瞧大娘子这个模样,肚子里一定是个小官人的。日后肯定要做状元郎。”

看来那天小姐给她的赏钱还真是不少。要不哪有这么多好话奉承。状元郎?别说是状元郎了,就是一品宰相小姐何曾看在眼里过?她要的东西原来只是如此简单易得,而在旁人眼中必定要终身仰望的东西,她又是不屑于顾的。人生有时候便是如此可笑。

“承你吉言,若真是如此我可要重谢。李大娘。我跟我妹子都是为着今年登州大水,家中所有一切都变成汪洋大河,没法子只得是背井离乡逃难至此。也没有别的手艺,小时候我娘教给我们的一点子手上功夫倒是不曾丢,难为大娘替我们找个好的地方,开个小小的绣庄,接点手艺活,够姐妹俩度日就成。这不是,过不了多久又要多张口吃饭,少不得多加点打算。”沈菱凤说这话的时候倒不像是假话,情真意切让人不得不相信这话。

“这也不知道是什么世道,沈家娘子说的话,谁说不是呢。处处都是因为灾祸连年背井离乡的人,既然是大娘子托了我,我也不说假话,不用找旁的地方,大娘子如今住的这所院子就极好。庄子的中间,但凡有点什么,都要打从你这儿路过,何况我们这儿还有几家仕宦人家告老还乡的,家中有的是钱。那些太太奶奶们,尽管只知道用好的东西,自己张个嘴吆五喝六的,却不会自家动手。虽说活儿重些,恐怕银钱倒也不少。到时候娘子的绣庄开了门儿,我自然去给娘子招徕几笔生意,也算是谢谢大娘子的救命之恩。”

这才几日,小姐居然又在这儿做善事,看上去喧闹热络的李大娘,什么时候小姐又跟他们家有了救命之恩?锦弗觉得不够用的不止是自己的眼睛,还有自己的心思,从在京城开始,就不知道小姐每日都在忙些什么。只是也知道,一旦有事,她平日做的事情总能派上大用场。

送走了李大娘,沈菱凤换了个有树荫的地方依旧看书,手边有只竹编笸箩:“这里头是我这些时候闲着没事,描的些花样子,趁着这两天肚子里这个还没出来捣蛋,咱们选出一些好的来,日后总是能派上用场的。”

“小姐也不怕伤了眼睛,这些花样子等我来做也是一样。”锦弗看到厚厚一沓花样子,描绘的简直是惟妙惟肖,甚至连猫身上的毛都能一根根数清楚:“小姐真是打算开个绣庄?这可是劳神的事儿,还是我一人做好了。家里并不缺这几个钱的。”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三章 化敌为友

“难道不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平白无故两个女子,家里又没有营生,怎的会有那么多银钱?岂不是自曝其短?”沈菱凤眼皮也不抬,逐字逐句看着书:“即使咱们不怕,日后这孩子大了,叫他怎么说他娘,每日不做事,家里就有使不完的银钱?不知道的,还以为遇上打劫的山贼了。”

“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锦弗嘴里不住嘟囔着,其实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合适做,唯独不愿看到的就是沈菱凤日后居然要靠做女红来度日,从前除了宜王以外,根本看不到她做针线。即使是呈晋皇太后的绣品,不过是自己做点细微处针线,其余的还是秀娘们来做。谁知道有一日,她也要来做绣娘的营生。

“做什么,去开个私塾教书课徒,或者是打家劫舍?”沈菱凤没好气地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今我在这儿就只是沈家娘子,想做沈姑娘都不成。谁叫我狠不下心不要这一个。”说这话的指指隆起的腹部,脸上却是一脸怜爱,还不远说大了声音,似乎担心被腹中孩子听到,惹得他不高兴。

锦弗也拗不过她:“我不过是说说嘛,谁还会真的不劳而获。再说这儿山高皇帝远,小姐跟我都是寻常人家女子,不会再有人跟我们为难的。”话到这里也就尽了,挑出几张很是精致的花样子:“方才听那个李大娘说的口气,就把这几样留出来,说不定日后还有大用处看这个样子,倒是可以做一副帏帐呢。”

“留着好了。”沈菱凤看了看,点点头无话。

宜王跟曾献羽并驾齐驱,旗风猎猎烈马萧萧,千军万马都在掌握之中。两军对阵日久,对面就是阴山之北,若无意外的话。这一次的平叛必将大胜而归。一月之前,他们都不会去想会有这样的结果。更无法想象的是,他们会有共赴国难的一天。不会是共赴国难的话,至少也是同袍一场。这换在以前,谁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宜王。”曾献羽微微一拱手,除了满面风霜就是清瘦的冷漠,跟初见时简直是换了个人。

“如何?”宜王还是从前的样子,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蛮夷兵马来势凶猛,恐怕这一战不同以往?”

“我来请战,此一战成败即可分晓。”曾献羽的青龙披风上有着两处小窟窿,若不仔细几乎看不出来。

“你也是三军大将,岂可轻易出战?”宜王略微沉吟:“况且军中上将甚多,并不需要将军亲临沙场。只需与我并肩观战即可。旁的事情无需多虑。”

“王爷便是一无战功二无平沙,也是人中龙凤。而我,便是马革裹尸也是无用之极。”好像是在自嘲,他好像已经想的相当透彻,从接到休书开始。曾献羽闭口不提那件事,明知道澜惠跟穆云近在咫尺,说什么都不愿去问半个字。这次却是第一次当着宜王提起。

宜王心中明白,凤儿这次是背水一战,而曾献羽何尝不是。凤儿借着自己的因头,离开京城,下落何方无人得知。曾献羽心中是何想法。竟日才露出些微口风。

“你若是破了敌兵,岂不是我朝第一功臣?恐怕皇帝必有重用,无人能及。”拍拍曾献羽的肩膀:“有些事,计较太多反而不美。并非我为自己开脱,凤哥儿的性子你必然是清楚的。若她真要做什么,谁都无法扭转。”

“乾坤已定。我还扭转什么。”曾献羽紧抿着双唇:“王爷准臣所奏,许臣出征次啊是正理。”

“也罢,你既然要去,我也无话可说。”宜王解下腰间佩剑递给曾献羽:“这是我多年佩剑,赠与将军。将军必然得胜而归。”

“多谢王爷。”曾献羽接过佩剑策马而去,宜王两个手指微微一弹,穆云立即过来:“王爷!”

“命你打听的事,有眉目了?她到底去哪儿了?”不言而喻,这个她是谁不说也知道了。

“属下命人四处打探,始终没有大小姐的下落。据说这次小姐甚为谨慎,就连京中那些与王爷小姐都熟识的侠客们,也都不知道小姐去了何处。”穆云皱眉,这趟差事还真是他办得最窝火的一次:那么多人出去,那么多人去打听。回来只有四个字回复:不知所终。

“不是说锦弗姑娘是后去的,既然是后去的,就该一路留下蛛丝马迹,难道连这蛛丝马迹都没有?”宜王抿着嘴,这丫头想做什么?不止是曾献羽的脸色不好看,就是沈鼎玢来信,也有隐隐责怪他的意思,甚至要说他跟凤儿之间早有约定。若是他们早有约定,何须留到今天,早就远走天涯了。

他为了江山社稷辜负了这一生他最爱的女人,同样娶了一个他会厌恶一生的女人。凤儿却在这时候做出谁都无法想到的抉择,放弃掉这一生她不爱的男人,同样也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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