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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赢爱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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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对于过去逐渐清晰起来的回忆,经常在莫名其妙的时候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过去的某个片段,纯平丽音,纤毫必现。
就因为这缘故,你可能在昆明的街头发现我:和菜头,27岁,胖子,身上勉强包着一件
西装,手提公事包。这样的人你一天能在街上看见成千上万个,但是只在那么一瞬间他会有些不同——他的目光突然定住,黑色的眼眸中有彩色的光影流过。那些奇异的光彩像烟火一样绽放在黑色的夜空,如果你处于一个恰当的角度,应该可以感到有一层几不可见的波纹从他的眼睛周围荡漾开去。恍惚之间,一切停顿,在他臃肿的形体下,似乎有一只凶悍狂暴的猛兽正欲破体而出,大声咆哮,极速向大地和天空交界处飞奔而去。
烟火在黑夜的夜幕中落下,仿佛消失在了极遥远的天之尽头。那突如其来的神采也不过瞬间即逝,街上又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车声人声沸沸扬扬,我重新又跌进无始无终的时间急流,消失在城市的暧昧怀抱中,如雨点落入河流,再也无迹可寻。如果你有一双敏锐的耳朵,可以听见在遥远的某个地方有击键的声音。可能你永远也不能知道,是否有人刚刚打下一条系统日志:数据调用错误。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很怀疑,世界上是否真有一个叫南京的地方,一个叫和菜头的人是否真的在那里生活过四年。我极尽一切可能调用存储过的数据,看看有什么地方有被修改擦写的痕迹,有什么地方可以作为我在那儿存在过的证据。
我想我看过些书,仔细想起来却非常模糊。在图书馆里我打过一年工,换取一日借阅八册图书的特惠。但是这是不可信的,因为那些书我一本都想不起来,只记得蚊帐上被蜡烛烧了很多大洞,为了防止蚊子飞进来,用了很多个夹子。点蜡烛是为了看书,为什么我只记得蜡烛,却记不得我看了些什么了呢?我还能记得我打工的所在是图书馆的八号库。即使是在夏天,我推着平板车走进去,都会感觉到阵阵寒意。十万本书静静立在长长的书架上从天而降,让人感觉像是突然走进了满是墓碑的陵园。我在日记上写着:我分明感受到了浓重的死亡气息。灰尘,到处是灰尘。抽出一本书的时候,多少个秋冬里的风就从书脊和封面上无声滑落。我听见神秘的叹息声,四下里是它的回声,像是幽灵被我的脚步打搅了清梦,在这知识的亡灵世界里叹息。我站在八号库里,书架向四个方向无限延伸。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微不足道,第一次感觉到有被淹没的恐惧,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是个瞬间而非永恒。我还记得那震撼,这是我去过图书馆的惟一证据。
我想我经过了些夜晚,那些夜晚起先是日光灯镇流器的蜂鸣声,然后是熄灯后的虫语和遥远的歌声笑声。有一年的时间里,我整夜不能入睡,可能是因为罗大佑《恋曲2000》的缘故。我反复听那一句“等遍了千年终于见你到达,等到青春也终于见了白发。倘若能摸抚你的双手面颊,此生也终不算虚假”。我并不以为那是情歌,反复吟诵,觉得恐慌得很,寂寞得很,失落得很。虽然最后定在了“蓝色的太平洋隐没的红太阳,是否泛起了你的回答”一句上,但我没有个回答,只有逐渐升起的不安和焦躁。四年里,我都很想去看大海,或者是回到大漠。要有个没有人的地方,就在它们身边,凝视着它们,等太阳下山。南京没有大海,更没有大漠,所以我只有跑。一刹那就跑起来,风声吹过耳边,树影向后退去,感觉能好得多。在奔跑中能获得一种暂时的满足和安宁,有些东西就如潮水一样,一点点退下去,退下去,最后沉沉睡去,而我也终于精疲力竭地回到宿舍,什么也不想,倒头便睡。我的跑鞋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丢失了,也没有再那样跑过。这就让我无法确认,是否真的有过一些夜晚,有过一些奔跑。也许是我早不再期待,期待有超越无数个千年的东西终于到达,开始不相信自己终于能接近它们。我不是猎手,不是海盗,不是流浪在路上的人,我已经惯于安睡,而且没有梦境。
我想我在大学里爱过。有人说一个人一定要在大学里恋爱一次,因为以后再没有那样纯净、纯粹的爱。我觉得那种想法是错的,一个人的确应该在大学里恋爱一次,那样的爱值得人记忆,是因为爱之笨拙,和因此而来的伤害。在大学里和人相爱,那是一个人成人后第一件正式礼品。牵手是紧张的,亲吻是尴尬的,上床是要被开除的。在陌生的规则和神秘的禁忌之间,一个年轻人跌跌撞撞地走过,最终能在成人世界里游刃有余。有了那份自如,有了那份纯熟,却不再有了当初的笨拙。娴熟是值得欣赏的,而笨拙则是可爱的,而且是绝版,不可复制。
大学的爱是一种学习过程,虽然当时你并不那么想,觉得舍此其谁?记得我最尴尬的一次,是牵了女朋友的手从食堂里出来,撞见了下一级外院的一个女孩子。她一袭长裙,皮肤如玉石般透明温润。一头长发随意绾了个发髻,斜插着一只乌木的发簪。她提着水壶迎面走来,令人倾倒的曲线变幻;阳光透过树叶斑斓地落在她身上,风华绝代。那是我首次遇见“手里的人和眼里的人”这类问题。我想我当时肯定是呆掉了,所幸的是我立即切断了现场直播的信号,插播了一条笑话,除了我自己,没有任何人发现有任何异常。过后几天,我都在考虑一个问题:自己是否很卑鄙?为什么会这样?没有人给我答案。很多年过去了,就像那个海边的孩子一样,他终于不为自己丢失了一颗珍珠而哭泣,也不因为海底里众多的珍奇而眼花缭乱。因为他笨手笨脚弄丢了第一颗珍珠,于是他的心口有一道伤,偶尔天阴下雨也会疼痛起来。或者,他又有心驰神往的一刻,那伤痛也会发作起来。所以,他沉默地伸出手去,牵住另外一只手——他知道就在那儿——紧紧握住,仿佛明天就要失去一样。
我来过,爱过。我的大学生涯就那么过去了,甚至是在母校生日的时候,我也毫无察觉。回想过去的一切,似幻似真。我曾经和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事在时空交错中重合四年。我真不知道那些是真正发生过,还是只出于我的想像。那些挣扎,那些困惑,那些爱恋,如烟一般消失在岁月急匆匆的脚步声中。到了只能谈论关于《挪威的森林》和股票指数的年岁,那四年又能归在哪一章?折算成生命的几个点?生猛,那是我对过去岁月惟一能想到的一个形容词。成熟意味着遗忘,而生猛的野兽随时会在梦中醒来,提醒我曾经那样存在过,鳞爪飞扬。
呵!北方!
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我生在云南,长在新疆,大学的地点更是妙——非南非北的南京。似乎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标签能给我的前20多年一个确定的定义。对于地方的孩子,我似乎是在军队里长大的;对于军队的孩子,我没有在军区大院里生活多久,而是在各种基地里和那些基地一样秘密地生长。这很让人尴尬,感觉自己是伊索寓言中那只卑鄙的蝙蝠。
然而,对于我的整个童年,我却可以用一句极其豪迈的话语来形容:我的整个童年都在
广袤的中国北方纵横驰骋。火车、月台、铅灰色的天空;杨树、榆钱、四层的苏式小楼。男人面色凝重,圆头大耳,说话时胸腔共鸣犹如声音从地底传来;女人极其结实,红色的脸庞,整齐的刘海,她们的身上有百雀羚或者蛤蜊油的味道,一切视乎季节而定。
在我的印象里,北方就没有体质孱弱的人。因为棉衣是那样的重,没有很好的体力,穿上那样一套盔甲,如果在冰碴子上滑倒了,一准能摔断脖子,更不用说,在大雪刚停的下午,手里提一铁锨,走上几百米的路,找到菜窖,然后花半小时挖开积雪和冰,露出菜窖的门。
那门就在那里,多少年过去了,我一想到北方的时候,那扇门就如此鲜活地出现在我面前。它只用几块木板纵横钉成,根本没人会去修掉上面的毛刺,或者想着做一个精致的榫头。时间久了,木板就变成带鱼一样的灰色,但是它依然非常牢固。只有被雪水泡了很多年以后,它才会从里面慢慢糟掉,可以用手指甲去抠下一大块来。门上是用铁丝扭成的锁扣,双股。你可以想像当时那人是以一种何等漫不经心的态度,将棒针粗细的两根铁丝用钳子扭成一个大概的形状。那一定是一个夏天,他灰白色的褂子上粘满了知了的叫声,细密的汗水顺着他发青的发碴根汇集下来,洇湿了背心。你仰着头,看着他胳膊上的腱子肉在跳动,胳肢窝里的腋毛像个粗野的人伸直了腿坐着,阳光透过,有些细碎的阳光撒下来,变幻莫测。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和铁丝搏斗的过程中,嘴角的烟灰长了,在他咽口唾沫时突然落下。那种烟是纯粹的烟丝,烟灰直而白。
我的记忆如此清晰,所以我怀疑我在遥远的北方一定还有很多朋友。当我辗转于各种托儿所和幼儿园时,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在幼儿园铁门后挥手送别我的朋友们。没有一个北方城市的天空不是铅灰色的,甚至我朋友们的罩衫也都是一片灰色。图画上惟一鲜明的是他们的眼睛,乌黑而明亮的一排眼睛。或许,应该加上他们说“再见”的声音,字正腔圆的北方话,听起来像是一群羔羊。幼儿园的门口有很高的草,我不记得其中有没有大麻。北方的草长,高过我许多。秋日里,曾经有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子奶声奶气地告诉我:“菜头,这是药。”我揉碎了它已枯萎的花籽,一股浓烈的药香就散发开来,像是中药罐上的麻纸,一点点为水汽所洇湿。那些纹路难以形容,仿佛有些神秘,然而味道却是最为清晰的,辛辣而猛烈,让你太阳穴突突直跳。我在崇山峻岭的南部也曾经刻意地寻找,但是这里并不长那种“药”。后来我以为那是一个梦,关于童年时的爱情。太阳在群山中只一个叹息的时间就落入峡谷,落山风四面而起,羊角辫热切的声音犹在耳边。
很多年的时间里,我在南部爬山。因为我隐约有种想法,似乎太阳曾经不是这么落下山就完了,应该有一片原野,薄雾笼罩住远处的树,燃烧着的稻草有笔直的烟,一条大路蜿蜒向前蔓延,消失在天与地的尽头,而那苍白的太阳正在那天地一线上,在落下去的瞬间发散出惊人的红光。然而,山外依然是山,并没有平原存在的迹象。我从那时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一直是在梦中,我怀疑我从来没有去过一个叫北方的地方。我以为那些关于菜窖和羊角辫的回忆只是一个梦,一个非常漫长而难以醒来的梦。
有一年冬天,冷空气是如此强大,它翻越了我以为不可以翻越的高山,横扫过我温暖如春的家乡,越过西双版纳的平原,一直冲到缅甸的海面上。那一年下了好大的雪,再次看见这纷纷扬扬的大雪时,我已经小学二年级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清澈的水里睁开眼睛,略微有些刺痛,水波荡漾,一切无比清晰却又动荡不安。我小心谨慎地在台阶上印下第一个脚印,只在那脚印出现的一瞬,我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被关联起来,也好像是得到了一个肯定或者批准,就在雪地里疯跑起来。云南的土地是红色的,堆出的雪人也是红色的,我凝视着红色的雪人,觉得美中不足。没有人知道我为何如此狂喜,没有人知道我找回了记忆。
在我回家的时候,觉得脖子上有点凉。扭过头去,发现肩上落了很多雪花,正在融化成冰水。我下意识地用手扫了扫肩头上的雪,越扫越慢,然后越扫越快。我开了门走出去,落满一身雪再走回家,扫干净,然后再走出去。如此反反复复直到挨了打,我的眼泪落了下来,我知道那不只是因为疼痛。
“春天到了,燕子飞回来了。”小学课本里这么说。1997年的春节,我由南京而西安,由西安入川,再由川返滇。在车窗里,我终于又见西安。美丽安详的大城,城墙庄严肃穆,远远的有些檐角挑出。我看不见风铃,不知道风在哪一个方向吹。车窗上起了冰,用手指点上去,热力透出去,就融化出一个指尖大小的圆来。冰棱四处生长,柳条如鞭子般冷冷下垂,就像被冻断的电线。我在宝鸡跳下月台,买了一瓶酒和一只烧鸡。烧鸡被冻得有如钢铁,冰酒入怀,一条冷的线下去,然后就在胃里“轰”地一声炸成一团。我就着一只鸡,喝完了一瓶酒,觉得一切温暖得很,安适得很,很想再来一瓶。于是,我就在军大衣里睡着了。在我睡觉的时间里,南风吹了起来。等我醒来,窗花已经悄然融化,那时还是冬天,我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像是些句点,或是些意犹未尽的省略号。
这似乎是个讯号,一切即将改变。2002年的春天,我去了武宿。从武宿到太原的路上,我看见了无数瓷砖外贴的小楼,发廊和KTV林立。在
车里,我试图寻找那些我熟悉的草,然而除了水泥和瓷砖,我看不到草的痕迹。汽车路过了东南亚最大的娱乐中心,我把头别过去,北方应该
就是北方,北方永远也不应该是泰国。那一晚零下四度,车子绕了很多路,因为听说马路上全是坐着的人。
我不知道那些人里有没有我童年时的朋友,男的是否依然圆头大耳,女的是否依然面庞红润?第一次,我感觉到北方的冬天非常冷,甚至是
在饮完一瓶汾酒以后。我在席上胡思乱想,想起那些菜窖,那些锁扣,以及做这些东西的人。我不知道那个羊角辫的小女孩是否嫁了什么人,
今晚是否她就在那马路上?想法接二连三,别人以为我酒还不够。那一晚我喝多了,四层的苏式小楼和瓷砖外墙在我脑子里全拧到了一块儿。
第二天一早,我搭乘早班飞机离开。飞机离开地面的瞬间,我听见巨大的声音四下里蔓延开来,穿过灰蒙蒙的天空,在那广袤无边的土地
上回响。河水呜咽,承载着所有的过往掉头东去。太阳在机身下缓缓升起,阳光在一刹那间笼罩了这片博大而宁静的土地,那是我有生以来见
过最让人神伤的壮烈与美丽。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再去北方。
一个菜鸟的游戏时代
昨天晚上,我梦见了拿破仑元帅。他对我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兵;不会玩游戏的网虫,他是一只菜鸟。”我会玩游戏,但是这改变不了我是个菜鸟的命运。要是让我写下我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代的话,我会重新热血沸腾。但是,元帅已经在遥远的海岛上阖上双眸,在我还是一个菜鸟的时候,无比辉煌灿烂的游戏时代早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已经风流云散,留下的只是我记忆硬盘上残存的磁记录。
今天,有人若是要再次和我提起游戏,我只能用无限伤感的声音说道:
FAREWELL!单版机上的坦克游戏!看着你由BASIC构成的简单而朴素的脸,我心头就涌起无限温柔,想起你就像想起自己的初恋情人。我背着老师,在45分钟的电脑课上,借着莱瑟310单版机下那一片天空,胆战心惊地和你见面。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看你一点点成型,看着你数百行的身体渐渐出现在面前,竟无端端想起《维纳斯之诞生》。还记得吗?当我用颤抖的手指敲下我们见面的暗语RUN时,你面前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是何等的紧张和期盼啊!多少次,我们的约会被残忍的老师生生中断!他的黑手只要一伸向电闸,我们生离死别的时刻就已经到来了。最后,在你被他冰冷的删除命令吞没的时刻,我分明看见你的小脸沉入绝望的冰海。你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答应我!菜头!好好地游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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