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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第4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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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娜蹙眉说道:“你这不是自信,而是自大,狂妄自大。老实说,我还没有见过你这么狂妄自大的人呢。真不知道老天是怎么搞的,怎么会让你这样没品的人,成就这么大的事业。这个老天,真是瞎了眼了。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为了你的前途大业着想,我劝你最好是低调一点。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比你有才华的人,都因为过于高调而将自己葬送掉了。”

徐兴夏不以为然的说道:“谢谢你的劝告,我会注意的。不过,咱们还是将话题拉回到诗词上面来吧。我老实跟你说,这些诗词,可都是我自己改的,绝对没有假手于人。”

乌云娜蹙眉说道:“你自己改诗?信你才有鬼!”

徐兴夏大模大样的说道:“改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会作诗呢?你要不要听听?要不,咱们打个赌?要是我真的会作诗,你就乖乖的过来,主动的亲我一口。怎么样?”

乌云娜皱眉说道:“要是你不会呢?我得有好处才是。”

徐兴夏毫不犹豫的说道:“如果我不会作诗,又或者是做出来的诗句,水平太烂,入不了你的法眼,我就不再强行的侵犯你,马上离开你的房间,怎么样?就和娜木钟一样,除非你自己愿意,否则,我绝对不会对你用强。等天下太平以后,我甚至可以将你放走,让你自由自在的生活。就算你要回去蒙古大草原,也没有问题。”

乌云娜想了想,忽然觉得自己的脸颊好烫。她抿着嘴唇说道:“要是我有了孩子,我要将孩子也带走。”

徐兴夏不假思索的说道:“可以!只要你愿意!”

乌云娜没想到徐兴夏如此的笃定,一时间,还真是被他吓唬到了。难道说,这个徐兴夏,居然真的会作诗?不可能啊!他就是一个军户出身,根本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就是汉字都应该不会认识很多,怎么可能会作诗呢?作诗,可是需要相当高的文化水平的。不会的,一定不会!他一定是在耍奸计,诱骗自己上当的。看来,自己终于可以脱离苦海,可以不用被他侵犯了。

当时的蒙古人高层,其实非常羡慕汉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从耶律楚材的时候开始,就积极的提倡汉化,全盘的接受汉文化。只可惜,当时的部分蒙古帝国高层,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有些蒙古高层拒绝接受汉文化。结果,导致蒙元帝国,只有不足百年的国运。如果他们接受汉文化的话,他们统治中原的时间,应该会更长。

而后来的大清帝国,就要比蒙元帝国聪明多了。他们对汉文化,几乎是全盘接受了。到清朝中后期,汉文化已经占据了天下主流。越到后来,汉人的官员数量越来越多,职位越来越高,权力也是越来越重。最终,辛亥革命果断的推翻了清王朝。但是,即使如此,清王朝依然存在了两百多年的时间。

在退出了中原以后,越来越多的蒙古高层,总结经验教训,对汉文化都非常的重视。好像乌云娜这样有条件的人,对于汉文化,也是相当的仰慕。就汉文化而言,唐诗宋词之类的,乃是基础。你要是不懂得一点诗词歌赋,你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因此,在这一块,乌云娜也是相当的有造诣的。

徐兴夏站起来,装模作样的背负着双手,在屋子里面来回的踱步。为了防止刺客发现目标,屋子里没有点灯,光线自然是昏暗的。但是,绝对不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借着从外面照射进来的灯光,还是基本上可以看清楚屋内的桌椅台凳之类的。事实上,徐兴夏和乌云娜两人也都基本能看到对方的轮廓。

他清了清嗓子,慢条斯理的说道:“古代人的诗词歌赋的确不错,唐宋乃是巅峰,李白、杜甫的诗篇,更是脍炙人口,但是,咱们后人,未必就写不出一两首好诗来。我这里就有一首以前写的七言诗,你听着:李杜诗篇万古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怎么样?还有一点意境吧?”

以委员长大人的身份,当然是不可能真正作诗的。他肚子里的那么点文化水平,距离作诗还差太远。至于抄袭,那就绝对没有问题了。剽窃后人的诗句,向来不就是穿越者的福利吗?既然是福利,那就不用丝毫犹豫了。他抄袭的这首诗,乃是来自清朝诗人赵翼,诗的题目就叫做《论诗》。对于后人来说,这首诗的熟悉程度,也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后面两句,知道的人更多。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乌云娜坐在床沿边上,情不自禁的喃喃自语。没办法,她被徐兴夏这首诗的最后两句话,给深深的震住了。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想狠狠的挖苦徐兴夏一番呢。以她的估计,徐兴夏怎么做出像样的诗句来?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嘛!而且,她还想好了,就算徐兴夏真的做出一两首诗句来,她也可以推托说不入自己的法眼,坚决要求徐兴夏给她自由。反正,诗句好不好,还不是她说了算?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诗句的好坏,是需要别人来评定的。你自己觉得好不行,只有别人也觉得好才可以。乌云娜绝对不会相信,徐兴夏对诗词的欣赏评定水平,还在自己之上。或许要说出诗句的优点,还有点难度,但是,找毛病的话,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除了名家名篇,一般的诗句,要找出一点毛病来,那还不容易?到时候,只要自己在他的诗句里面,找出几个明显的漏洞来,徐兴夏就绝对是完蛋了。恢复她的自由,简直是指日可待。

可是,没想到,最后的结果,居然是这样!徐兴夏抄袭的这首诗,让乌云娜完全没有任何辩驳的空间。这么一首出色的诗句,要是她强行说不入自己的法眼,强行去寻找其中的毛病,只怕她会深深的鄙视自己的。做人还是要讲良心的,对不对?这么好的一首诗,怎么可能不入她的法眼?她已经被这首诗的后两句,给深深的吸引住了,正在津津有味的琢磨其中的意境呢。

事实上,就算是当今天下的诗词大家,听到徐兴夏的这首诗,恐怕也要深深的被折服吧。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当今天下,谁能写出如此豪迈的诗句来?其他人有没有这个能力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林丹汗绝对没有这个能力。换言之,在诗词方面,徐兴夏绝对要胜出林丹汗几十条街。

看到乌云娜完全出神的样子,徐兴夏就知道自己赢定了。他悄悄的在自己的胸前,飞快的画了一个十字,又低声的念叨一声阿弥陀佛,感觉满天神佛的保佑。你居然敢和老子打赌,也不先看看老子是什么人……好吧,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老子的确切身份。

老子只是甩出了清朝文人的一些诗句,就将你震慑成这个样子了,要是将图书馆管理员和校长的诗词也搬出来,在气势上,比这一首还要更加的磅礴。到时候,你岂不是要尖叫一声,惊喜的昏死过去?看来,装文人剽窃诗句,也是一个升官发财的捷径啊。

只可惜,自己现在的身份,实在是不适合大量剽窃后人的诗句,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了。守江山,或许可以依靠诗词歌赋。但是,打江山,还是得依靠刀枪剑戟的。特别是即将开始的新远征,蒙古大草原、辽东、西域、南洋,诗词歌赋顶个屁用!

俗话说,打铁要趁热,徐兴夏微微一笑,又来了一首龚自珍的稍微有点小资情调的《己亥杂诗》,诗曰:“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第629章 刺杀现场

徐兴夏的诗句刚刚吟唱完,乌云娜就如梦初醒一样,有点发呆似的盯着徐兴夏。她是触景生情了。想起自己强行被眼前这个男子取走童贞,只在白丝巾上留下片片的落红,内心就忍不住有些绞痛。可是,被徐兴夏的这首诗句在内心深处轻轻一扫,她竟然觉得自己有些骄傲了。无论怎么样,她的处子落红,也是历历在目的不是?对于一个传统的女人来说,这本身就是珍贵无比的财富。

“怎么样?没话说了吧?”徐兴夏志得意满的说道。

“我……”乌云娜是真的没有话说了。徐兴夏的这两首诗,的的确确是征服了她。她几乎找不出任何的毛病来。就算勉强找出毛病来,只怕也会贻笑大方的。鸡蛋里挑骨头,有什么意思?

这两首诗,要是流传到外面,估计也会被人交口相传的。特别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以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两段,绝对会成为新时代的诗句标杆。真是没想到,这个徐兴夏,还有这样的本事。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原来,自己真的是太太太小看他了。

乌云娜彻底的认输了。她也是光明磊落的女子,想起之前的赌注,脸颊上顿时感觉好热,好像是被火烫到了一样。她鼓起勇气,向徐兴夏走去。既然这个男人,有这样的本事,自己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如此的文武全才,天底下,估计是绝对不可能找到第二个了。能够做他的女人,或许,也是一种小小的福分吧。

徐兴夏内心的那个爽啊,没法说。这个骄傲的乌云娜,终于在自己的面前,低下了脑袋,要乖乖的向自己献吻了。她主动的献上来的,和自己强行索取的,感觉当然不一样。他闭上眼睛,就等着好好的享受了。他发誓,这一次,一定和她吻到快要断气为止。要是有可能,还要让她跪在自己的胯间……

“大人,外面现场都清理完毕了。”

然而,就在这个要命的时候,顾苏苏的声音传来了。

有外人在场,乌云娜顿时就害臊了,立刻停住了脚步。她又怕徐兴夏得不到满足,会强行索求,居然又下意识的后退了三步。结果,连她自己都觉得暗自好笑。不知道为什么,她差点悄悄的笑出来。好在,她反应及时,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自己到底是在做什么?自己对徐兴夏的印象,已经大大的改观,还害怕他做什么?

有经验的女人早就说过了,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无论徐兴夏怎么折腾自己,最终先败下阵来的那个人,一定是他。这是由男人和女人的天性决定的,任何人都是如此。别看他有时候很粗暴,很粗鲁,很凶悍,感觉要将自己的身体揉碎一样。结果,往往是他心满意足的大吼一声,一泄如注,就没有了下文了。

她被徐兴夏折磨了几次,除了破瓜的时候,有点死去活来的感觉,其他的时候,更多的难受,是来自心理上的。至于肉体上,她居然能感觉到一点点的快感。只是这个太羞耻了,她根本不可能表现出来,每次都是死死的忍着。现在自己的心态得到了调整,估计再次侍候他的时候,心情肯定没有那么难受了。

如果是现在,徐兴夏就算经常来找她,要她侍寝,她也不会觉得这是十分抗拒的事情了。说不定,她还会主动的给他一些惊喜。当然,她也不会十分的主动。比如说,用樱桃小嘴给他解决欲望,她就坚决拒绝。害臊呢。只是,这件事情,也轮不到她积极主动。而徐兴夏也不可能每天都要找她。这秦王府里面,还有其他好多女人呢。只有他一头牛,却有这么多的田需要浇灌,不累死他就怪了。

忽然间,乌云娜觉得,自己应该抓住这段宝贵的时间,将徐兴夏的老底都掏光。这段时间,刚好苔丝娜不在,其他的女人,又没有谁和她争抢。简直是固宠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了。要不然,等朱以蓝完婚,娜木钟也圆房,萨婉娜也来插一腿,苏泰大妃等人也来争抢,只怕她要半个月才能轮到一次了。

本来很担心怀孕的她,忽然变得很希望自己快点怀孕了。原来每次在完事以后,都要想方设法让生命种子流掉的她,变得很小心翼翼的,生怕他送进来的生命种子都被浪费了。这可浪费不得。它严重的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她飞快的决定好了,等自己的孩子生出来,就让徐兴夏教他武功,又教他诗词歌赋。这样一来,自己的孩子,就是文武全才了。

“该死的刺客!”

徐兴夏也只好遗憾的叹息一声。

刺客的事情,毕竟比玩女人重要,他必须亲自处理。

“记住我,你欠我的。”徐兴夏意味深长的向着乌云娜说道。

乌云娜只好害羞的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自己欠他的,一定会都还给他。同时,自己又会向他所求更多,直到他累到不想动为止。哼,看最后到底是谁吃亏!

……

片刻之后,徐兴夏来到了刺客被杀死的现场。

现场已经被严密的封锁。所有在现场附近的人,都是绝对可靠的。猎骑兵在外围,女警卫在内围,组成了水泄不通的防守体系。顾苏苏和刘闯两个,就是最高负责人。其实,到这个时候,危险已经过去了。事实上,从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开始,徐兴夏就绝对安全的。刺客唯一的成功机会,必须赶在警卫枪响之前,就将徐兴夏干掉。

就算刺客还有什么后备计划,在如此严密的防守之下,也不可能得手。只要不是蠢到家的刺客,如果还活着的话,这时候要做的,就是不顾一切,远走高飞。要知道,白衣军的搜捕,玄影卫的追杀,是必定会随之而来的。用脚后跟都可以想到,如果他们落在白衣军的手里,会有什么样的待遇。那绝对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刺客的尸体总共有三具,分散在不同的位置,相互间的距离,大约在三丈左右,逞不规则的三角形。刺客尸体所在的位置,距离乌云娜的房间,大约有四十丈的距离,中间有三重大门阻隔。他们被打死在第一重门的外面。他们都是被短火铳打死的。其中两人的致命伤是被打中胸口,一人是被打中脑袋。

还有一个刺客的身上,有匕首造成的刀伤。这把匕首也很厉害,直接从小腹插入,再向左边一拉,完全割断了刺客的小腹左肋,导致肠子五脏六腑什么的,都全部滚出来了,场面是相当的血腥。但是,这个倒霉的刺客,到底是先被短火铳打死的,又或者是先被匕首捅死的,又或者是同时遭受两处致命伤,暂时还没有结论。

事后调查,三名女警卫总共开了六枪,全部都打中了刺客。还有一个女警卫动用了匕首。苔丝娜训练的这些女警卫,每个人都是配备有两把短火铳的。至于匕首,则是她们各自挑选的,可配可不配。她们都是秘密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有的人喜欢使用直直的匕首,有的人则喜欢使用弯弯的小刀。

女警卫平时的训练,弹药方面,是根本没有限制的。只要她们愿意,一个月打残一支短火铳,都没有问题。正是由于海量的弹药供应,高强度的训练,弹药又随时可以挥霍,因此,她们的枪法都很凶残。在六丈(约20米)范围内,绝对没有脱靶的先例。也就是说,基本上,只要刺客被她们发现,就没有幸存的可能。除非是刺客有千军万马,一群群的潮水般的冲上来的。

在极短的距离内,短火铳的杀伤力,也是相当强的。短火铳同样是有膛线的,属于线膛枪序列。对于一般的人体来说,如果打中要害,基本上就是一枪致命。换言之,就是只要女警卫开枪打中刺客,刺客的小命,就绝对完蛋了。就算当场没有被打死,受伤的他们,也不可能逃过其他警卫的追杀,更加不要说继续刺杀徐兴夏了。

刺客的穿着,都是普通的秦王府下人衣服。当然,他们绝对不是庆王府的下人。至于他们是如何有机会假扮庆王府的下人的,暂时也没有结论。同时,女警卫是如何识破对方的,暂时也没有结论。因为,最先发现不对的那个女警卫,已经不幸牺牲了。

这个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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