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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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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于古代的女人来说,是越生死城,过奈何桥,饮孟婆汤,投转命轮,开始第二次生命。

在某种程度上,对现代的女孩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北方在嫁女的时候,讲究对男方要知根知底。除了男子的工作、品貌、修养、家世,亲属关系,也要看对方的双亲品性如何。

假如做父亲的,成天拿老婆孩子当球踢,那么女儿嫁过去也很难获得幸福。

无他,耳濡目染之下,这男孩子,根本不知道对待妻儿,除了拳打脚踢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

——他只知道通过棍棒和拳头进行交流,他只知道这样一种沟通方式。

有资料表明,大多数的家庭暴力,都来自男方。

可能有人会说,那谁谁谁就是在家暴中长大的,结婚以后,对妻子好得不得了。

这事当然没有那么绝对。

可是,作为在婚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来说,假如你把婚姻视为终身大事,可不慎欤?

(接上)

上面说的是异姓之爱,夫妻之爱,事实上,古代历史上,某些同性之间的感情与异性的恋情相比也毫不逊色。

有个人叫潘章,不知道他具体是哪里的人了。少年时容貌气质十分出众,时人纷纷议论,说他的眉目风神,是有史以来,唯一配得上玉山如倾这四个字的。(插一句,不知道这个潘章同潘安是啥关系!)

所有形容男子美貌的句子,用在他的身上,皆如蚕丝般辗转贴合。

——他的风姿,俊美到不可一世。

那是一个敬慕美、崇尚美的年代,人们纷纷以与潘章交好为荣。

潘章貌美一事传得很远,楚地有一个叫王仲先的,听说了潘章的美名,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跑来同他结交。

没想到,二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到分别的时候,执手相看泪眼,谁也不愿意率先告别。

王仲先被潘章的美貌摄去了魂魄,咬一咬牙,跺一跺脚,索性决定留在这儿不走了。

他找到潘章读书的书馆,著录了学籍,从此,这两个人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学在一起,互相敬重爱护,感情好得同夫妻一样。

时光游弋如鱼,于指间过隙。

这两个人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损。

他们生时形影相随,死,竟也是在同时。

家人哀怜他们,将他们合葬在罗浮山上。

说来也怪,不久以后,坟墓上忽然长出一棵树。

这棵枝条树叶互抱,声息相通。

当地人觉得很奇特,于是,就把这棵树称为“共枕树”!

如果抛却同性之爱这一点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同上一个,简直如出一辙。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似乎并不象近现代一样,将同性恋视为洪水猛兽。——谁要胆敢对同性萌生情愫,必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直到生生拆散才算完。

在这一点上,西人也不比东方进步多少,所以才会有李安的《断背山》。

从古代的记载来看,古人似乎大多对同性之间的情感安之若素,至少很少大惊小怪。就连帝王的断袖情结,也是堂而皇之的写进史书里的。

犹记得西汉哀帝要把自己的王位让给嬖宠董贤,而且公然拿到朝廷上讨论,在大臣“天下是高皇帝打下的天下,陛下这样做如何对得起自己的祖宗”之类的劝谏下,才怏怏而罢。

史书中的一个细节,充满了温情。

有一天,哀帝早朝的时候,董贤还没有睡醒,身体压在他的衣袖上,皇帝索性拿了一把剑,把袖子割断,好让董贤继续自己的美梦!

有个成语叫断袖分桃,即与此相关。

看到这里,我想:他是真的爱他!

真正爱一个人,才会细心照顾他的所有琐事细节,才会总想着把自己最好的都给他——包括这天下!

所以,潘章与王仲先,也算生逢其时。

读古书的时候发现,古人特别喜欢拿树木、鸿雁、鸳鸯等意象来比喻生死相期的爱侣,还有一个故事,与这两个很像,索性一起讲了。

这件事还是发生在吴国,吴国有个叫胡邕的人,天生喜好美色(这毛病好像一般人都有)。

胡邕后娶张氏为妻,张氏貌美,胡邕对妻子十分怜惜,两人寸步不离。

但是好景不长,张氏得病身亡,胡邕思念之下,荏苒成疾,也到黄泉之下与妻子相会去了。

家人把他们的棺木停放在后园,三年之后,才另加殡葬。

葬毕之后,从此路过的经常看见坟墓上有两个人,互相抱持,交颈而眠,仿佛他们还活着一样。

这事传出去以后,人们竞相嘲笑这对夫妇!

还有好事者把这个神异的故事记在当时的笑话书《笑林》当中。

有什么可笑的呢?!

真是莫名其妙!

(全文完)

原文如下:

吴黄龙年中,吴都海盐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卒,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于上。孙权闻之嗟叹,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爱慕。吴人又呼为“小比肩”。(出《述异记》)

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美名,故来求为友,章许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共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

吴国胡邕,为人好色,娶妻张氏,怜之不舍。后卒,邕亦亡。家人便殡于后园中,三年取葬,见冢上化作二人,常见抱如卧时。人竞笑之。(出《笑林》)

26、暴发户

偶得千金,一夜暴富是很多人朝思暮想的事,唐人牛僧孺所撰写的《玄怪录》里,就记载了一个一夜暴富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隋开皇初年,蜀地广都县(今四川双流县)有个孝廉,名叫侯谲,这天大清早的就套上驴子,要进城办件事。

蜀地道险,骑驴走了很长时间,遥见石子铺成的道路越来越窄,前面有峰峦倚天似剑,直插云霄。

路两边危崖断离,两壁相对,远远望去,犹如鬼斧神工以蛮力劈就的一道大门——这就是剑门。

剑门控扼入蜀的咽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乃兵家必争之地。侯谲一见,便知道自己已到剑门关外。

剑门关一向以雄、奇、险、秀著称,候孝廉不愿错过眼前的美景,放缓了脚步,慢慢朝关门走去。

来到离关门不远的地方,忽然,他的视线被不远处的四块石头吸引了。那四块石头体大如斗,造型奇谲,观之可喜。侯孝廉平时也是个酷爱寻幽揽胜,吟诗弄赋的风雅人物,当下也顾不得行囊太重,道路险阻,抱起石头放进驴背上的书笼,打算把这四块石头驮回家,闲暇时刻再慢慢玩赏。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要是得了什么合眼缘的东西,便总是牵肠挂肚,只要得了空,就要拿出来细细观赏一番。侯孝廉也是这么个人。路途艰险,走了一会儿,便浑身冒汗,觉得甚是疲累,于是喝停了驴子,歇在道边,从书笼里拿出石头,趁着徐徐的清风,悠哉游哉地玩赏起来。

书笼里面,哪还有石头的影子,片刻前那四块粗笨的石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化为耀眼的黄金!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如此奇遇,侯孝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先朝四周望了望,发现除了他自己以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然后,运足了力气,狠狠地掐了大腿几下,疼得是龇牙咧嘴,才敢确定,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手里那黄澄澄的金子,也是真的!

侯孝廉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这样的好事,竟然落到他这个小人物身上,真是苍天有眼!

到了城里,索性要办的事也不办了,将这四块黄金卖掉,换得百万钱财,顺便又买了十来个娇姬美妾,回乡之后,斥资营造了一片高大宽敞的宅院,又在近郊购置起良田和别墅,过起了神仙一样的日子。

——靠寒夜苦读没能换来的荣华富贵,到如今,已经一一提前实现了。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侯氏成了方圆百里有名的殷实人家。当然,对于他一夜暴富的经过,侯孝廉一直讳莫如深,没有人知道,这个穷酸的书生究竟是如何发家致富的。

有一日,正赶上暮春时节,晴空万里,芳草如茵,侯孝廉心情大好,遂召集奴仆,乘兴出游,临行前吩咐奴仆套了马车,把家里那些衣袂飘飘,眉目如画的姬妾全都带在身边。寻了个风景绝佳的所在,停车下马。命家人铺排起来,陈设美酒佳肴。

耳边丝竹阵阵,眼前歌舞翩翩,此情此景,恍若羽化登仙。

不,就是给个神仙当,他也不会换的!

侯孝廉正对着丽人、佳酿、美食、胜景摇头晃脑,得意忘形之际,忽然有一个老翁,背负着大书箱子来到这里。

这不速之客不待允准,便自行坐在筵席的末首。

侯孝廉一见大怒,心想你谁呀,这么大模大样地不请自来,没看见主人在这儿呢吗!

命令手下人赶紧将这老头叉出去,别败了他们的兴。

五六个仆人扑上前去,又拉又拽,运足了力气,那老翁却坐得稳如泰山,纹丝不动,亦不嗔不怒,径自倒了一杯刚温好的酒,一饮而尽。这才笑眯眯地说:

“鄙人此次前来,是请您偿债的,您以前把我的金子都拿走了,难道都忘了吗?”

——嗯?金子?这话里有蹊跷啊!

侯孝廉正胡思乱想呢,老翁已站起身来,把他那些如花似玉的姬妾一个一个抓起来,扔进书箱子里。

说来也怪,那小小的书箱仿佛无底洞一般,装了十来个人也不觉得狭窄。

装完之后,老人背起书箱,健步如飞,向远方走去。

侯孝廉一见大惊,命家僮马上骑马去追,可是,那老翁走得疾如飞鸟,转眼之间,便已不见了踪迹,哪里还追得上!

侯孝廉看得目瞪口呆,让人收拾了家什,,极郁闷地回家去了。

从此之后,侯氏家道日渐衰落,手中田产货卖殆尽,终于有一天,日子过得又如同以前那样潦倒了。

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得放下身段,委委屈屈地做了一个小公务员。

十余年之后,侯孝廉从某地辞职归蜀,经过剑门关的时候,见物是人非,抚今追昔,不禁思绪翻涌,百感交集。

他正长吁短叹的时候,偶一回顾,却见昔日那老翁,正率领从他那里强行掳走的姬妾,在雄关漫道之间缓步而行。

那些女子笑颜如花,还是当年模样。而自己,已经鬓染微霜……

老翁随从宾客极多,笑语喧哗,前呼后拥,场面甚是宏大。

那些人也看见了侯氏,似乎还认识他,一边朝他指指点点,一边开口大笑。那些盈盈的笑眼,洁白的牙齿,动人的红唇,如今,在他的眼里,是那么的刺目!

侯氏心中懊恼,大声质问他们在笑什么,没有一个人回答。他想逼上前去,问个究竟,那些人却都在他的面前如同海市蜃楼一样凭空消失了。

侯氏心中抑郁,访遍了剑门关前后左右的人家,谁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无奈之下,只得继续赶路。

抬头看去,前面莽原暮雪,关山如铁,而自己这十几年来的遭际,竟恍若暝然一梦……

是啊,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拿人家的东西,也是迟早要还的!

原文如下:

隋开皇初,广都孝廉侯遹入城,至剑门外,忽见四广石,皆大如斗。遹爱之,收藏于书笼,负之以驴。因歇鞍取看,皆化为金。遹至城货之,得钱百万,市美妾十余人,大开第宅,又近甸置良田别墅。后乘春景出游,尽载妓妾随从。下车,陈设酒肴。忽有一老翁,负大笈至,坐于席末。遹怒而诟之,命苍头扶出。叟不动,亦不嗔恚,但引满啖炙而笑云:“吾此来,求君偿债耳。君昔将我金去,不记忆乎?”尽取遹妓妾十余人,投之书笈,亦不觉笈中之窄,负之而趋,走若飞鸟。遹令苍头驰逐之,斯须已失所在。自后遹家日贫,却复昔日生计。十余年,却归蜀。到剑门,又见前者老翁,携所将之妾游行,傧从极多,见遹皆大笑,问之不言,逼之,又失所在。访剑门前后,并无此人,竟不能测也。(出《玄怪录》)

盗墓迷城之二

大唐开元年间,京师长安有件怪事传得甚嚣尘上,据说,有一具在地底下埋藏了有上千年的僵尸——也就是盗墓小说里常说的“粽子”,因为墓室崩塌,重现人间。

有好事者还特意颠颠地跑过去看,回来以后跟大家描述,说这具复活的僵尸,身体、头发、肌肤、眼睛、鼻子、耳朵、嘴等器官,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要不是有人亲眼目睹他灰头土脸地从地底下钻出来,衣服和发式都很奇怪,没有人相信,这人会是一具僵尸。

这僵尸也能和活人友好相处,从来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危害,盗墓小说里粽子们见人就抓,逮住就咬的特性对这具僵尸来说也完全不适用。

但是有一点,这个人刚从坟墓里钻出来的时候,嘴里吐出来的话一般人听不懂,后来找了个有学问的,跟他对了几句话,才知道,这人讲的话同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很像,只不过更加口语化。

而且,这个死而复生的人,从来不吃五谷杂粮,顶多也就喝几口水,不管多丰盛的食物摆在他面前,他从来连碰也不碰。

有人就说了,这人日常吸风饮露,埋在地下千年而不死,根本就不是凡人,他是传说中的地仙啊!

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鄙夷地说这都是骗人的把戏!——谁也不能成天看着他,你一转身,说不定他就偷着吃东西了。别看吹的是神乎其神,其实啊,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只有那个人自己知道了。

这人学习能力很强,开元年间的市井言语很快就说的比谁都溜,或许是在地下闷了太久的缘故,这个人逮着谁都能唠上一会儿。

他对各地的墓葬,和墓室里财宝的分布情况,是了如指掌。只要别人愿意听,他就能滔滔不绝地侃上许久。

当然,听的人有的是当成轶闻,过过耳瘾,根本就没当回事。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有人真就往心里去了。

这人经常在吴、楚、齐、鲁一带活动,别人问他什么事,从不隐晦,总是有问必答。

有两个大盗,因缘际会,听了一耳朵,两人相视而笑,连说发财的机会来了,根据那人的指引,纠集了十来个凶徒,买齐各种挖沙倒斗的工具,就开始了他们的盗墓生涯。

别说,那人说的还真挺准,他们盗发了好多个墓葬,从来也没失手过。后来一路挖到盛唐县界,趁着月黑风高,又开始了这一本万利的买卖。

他们盗掘的古冢被当地人称作白茅冢,至于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就不得而知了。

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干的是热火朝天,埋头挖了大概有一丈多深,就找到了地宫。

墓道挖开以后,这些人是无比的兴奋,点燃火把,哼着小曲儿,就往墓室深处走去。

地宫的布局比较奇特,它由四间主要的墓室构成,每间墓室相对独立,所藏的明器也不相同。

东边的墓室储藏的,都是江湖人喜欢的东西,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绳索弓矢等,一应俱全,看起来像是个小小的武器库。

那些武器,造型古朴,花纹也很是奇异,似乎有些年头了,但是,拿在手里一试,仍然吹毛断发,锋利如新。

南面的墓室则堆着各种精美的丝织品,绫罗绸缎,锦绣缯彩,充斥其间。

墓室中间隔着一个梳妆台,梳妆台上面都是锦缎和罗绮,有人眼尖,看见上面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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