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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萌宝之娘亲太妖娆-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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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场面太惊险了,稍有不慎,欧阳棠就要身首异处了。

胡人主军两手握拳,牙齿咬的嘣嘣直响,偏着头紧盯着叶飘飘面色铁青:“好一个少年英雄!你叫什么名字?”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叶飘飘并没有正面回答他,手中大刀朝他的脖颈深深的抵进一寸,她朝身前虎视眈眈围困的胡人喝道:“都退下,否则我杀了他!”

胡人不为所动,他们血气方刚,最恨的就是被别人威胁,况且威胁他们的还是一个看上去俊美白净的少年公子,区区一个秀弱公子竟然凭他一己之力杀进了他们胡人的千军万马中,这等屈辱简直让他们抬不起头来,念及此,他们心中更是怒火熊熊!

可如今被制的人却是他们的王,他们的主军,虽然不肯屈服,但也不敢再进攻。

99999 而就在众人的视线全部落在叶飘飘和主军身上时,没有人注意到大军身后还有一道灰色道袍身影飞腾而起,于半空中隔空一掌,一道庞大的阴阳八卦掌风夹着凌厉的杀气疯狂扫来。

黑白八卦在空中忽闪忽现,狂飙而至,胡人军队顿时像打豆子一样倏倏倏的,一个接着一个飞了出去。

“和尚?!”胡人惊呼。

这特妈的是什么节奏!两军交战,不但出现了一个绝色秀美的公子哥单闯虎穴,还来了一个传说中的和尚!看上去两个弱不禁风的人居然还如此牛逼!

这是要逆天啊!

胡人主军和叶飘飘看到那人也是一惊,叶飘飘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容,一旁的砚无心张大了嘴,瞅着那平常只知道念佛的和尚突然变的这么姿态潇洒,武功高强,眼珠子都快要吓得掉出来了。

清除了一些障碍,万晓瞳飞身一跃,蹦到了叶飘飘身边,整理了一下衣袍,他又恢复成了那副斯斯文文的模样:“阿弥陀佛,贫僧又为公子破戒了。”

“……”叶飘飘默默地瞥了他一眼,这二货能不这样卖萌吗?什么叫又为她破戒!丫每次破戒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好咩?不过……这次他能与她并肩作战,她还是挺感激的。

可眼下并不是和他聊这些的时候,生死攸关的时刻,一个不慎,她们几人都要葬身于这里了。

叶飘飘见没有一个人动,涌上前来的胡人依然举着枪怒视着几人,美眸一眯,侧过脸看向胡人主军:“让他们都退下!快点!我没耐心跟你们较劲!”

胡人主军脸上怒火翻腾,听了此话垂下目光,鄙夷地看着叶飘飘,轻蔑一笑道:“年轻人,你知道我们胡人最不怕的是什么吗?我们胡人最不怕的就是——死!”

他们骁勇善战,一腔怒勇大过天,死有何惧!

叶飘飘听言,嘴角浮现一丝冷笑,什么话也没有说,一掌打在主军腰上,一柄精致的短匕首从他腰间跳出来,叶飘飘手指迅速一握,反手毫不留情的将匕首插进了主军的肩膀,匕首虽短,却匕首尖尖仍然从主军的背后穿透了出来。

足以看出那一刀之重,那一刀之疼,而下手之人就像个杀人狂魔一样眼都没有眨一下。

动作熟捻的像杀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动作更是一气呵成!

胡人主军痛的扭起了眉,手掌本能的捂住了肩膀,一旁押住砚无心的胡人看到主军被刺,满腔怒火唰的一下就冲上了脑海,握着大刀的手狠狠的往砚无心脖颈一逼近,大怒道:“放开主军,不然我就杀了你们的郡主!”

叶飘飘侧过头去,却见那胡人的大刀已经划破了砚无心的皮肉,一丝鲜血溢了出来,当下脸色一冷,满含煞气地说道:“她流了多少血,我会让你们的王流双倍的血!”

说到这,她一手用大刀抵住胡人主军,另一手趁机抽出匕首,在鲜血喷洒的同时,又是狠狠一刺,将匕首从同一道伤口上插进了主军的肩膀。

“你——”主军没想到这个公子比他们胡人还有血性,杀伐果断,毫不拖泥带水。

胡人主军痛得生生抽了一口冷气,大冷的天,冰凉的匕首划进他血热的骨肉,那种愤恨交加又莫可奈何的情绪气得他直哆嗦,咬了咬牙,他满面怒容地怒道,“所有人都退开!”

胡人听了王的命令,里三层外三层的握着长枪慢慢往后退,叶飘飘抵在他脖子上的大刀动了动:“放开郡主!”

之前押着砚无心的胡人原本还不放,在收到王传递过来的眼神后,才满不甘心的松开手,叶飘飘看向砚无心,冷着脸道:“过来!”

砚无心摸了摸脖子上的血,虽然疼痛,虽然所处环境十分紧迫,但此刻她竟然有一丝欣喜,笑着朝叶飘飘跑了过去,在看到叶飘飘冷沉的脸色后,又厥了厥嘴。

看到砚无心脖子间只有一道浅浅的伤口,叶飘飘心下才松了一口气,若砚无心出事,那她今天所做的一切都白干了,她的血也就白流了,当然,砚无心虽然花痴,却是个可爱又善良的女孩,单从朋友的道义上来说,叶飘飘也不希望她出事。

转头看向主军,叶飘飘面色漠然,唇角却微微扬起一抹淡淡的弧度:“主军大人,不请我到你们主帐中去坐坐,喝杯茶吗?”

嘴上是问句,手下却是按住他的身体,将他重重的往前一推,意思是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不过她孤身一人去主帐,却也是胡人主军最喜欢的事。

只要到了他的地盘,这人若还想脱身只怕就不容易了,只是他不明白,这少年公子为何会有这样的要求,把自己押着去未央国的军营难道不比孤身范险要好的多吗?!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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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深不可测的美人心计

“主军大人,我乃砚王军副将,此番以使者之身入贵境,与主军大人详谈和议,主军大人莫不是不欢迎?”叶飘飘的语气清冽而刚决,没有给人丝毫反驳的余地。

她本就是女子,身子自然不够男人那般魁梧,尤其还是胡人这样身形高壮的男人,站在胡人主军面前,身高只及他的肩部,然而她浑身散发出的沉静冷练的气势却让人不容忽视。

“中原很早就有句话——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想到就连使者也是这样!这样独闯阵营擒王的使者,本王当真是第一次见到!”胡人主军看了看脖子上的大刀,语气十分不善,可心里却也暗自佩服这个刚及他肩头的玉面公子,他们胡人自诩豺狼,这公子却比豺狼更加可怕,如豹虎一般锐利敏捷。

叶飘飘不怒反笑,淡淡道:“我们中原还有句话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主军‘敬’我一分,我就‘敬’主军一丈,这很公平!”

她意有所指,胡人主军听出她话里的含义,铁青的面色缓和了些许,论起道义,的确是他破例在先,砚亲王来和谈之时,他故意拖延时间将砚亲王留在了军营,虽然并没有做出伤害砚亲王的事,但扣留和谈的人,确是他折损信义在先。

“你的武功很不错,假以时日,必定强手莫敌,砚亲王有你这样的副将,他的眼光不错。”

他垂头看向叶飘飘,漆黑的眼底是毫不吝啬的赞赏,目光坦荡而镇静,叶飘飘也仰头回视着他,道:“多谢主军大人夸赞,主军大人的眼光也很不错。”

短短两句,却是如此自信从容,于敌军万人之中,她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惧怕和仓皇。胡人眼底的赞赏更甚,随后他反手一挥,朝眼前的大军喝道:“回营!”

肩膀仍然插着匕首,他并没有拔出来,手掌捂着匕首坐在御驾上,一路往回程而去。砚无心因担忧叶飘飘,不顾反对非要跟着一起去,叶飘飘莫可奈何,只好让她跟着。

队伍浩浩荡荡往回返,未央军队这厢眼睁睁的看着副将压着敌方主军,带领敌方的大军渐行渐远,童荣更是目瞪口呆,几乎难以置信。

那近三万的军队就这样站在风中,一直站到了傍晚降临。

胡人军帐。

胡人有个规定,在胡人的草原帐内,国家首领是至高无上的大王,而入了战场就是战中主军,一国统领除了拥有兵权,其他军行律法一概与士兵无异。

胡人主军其实就是胡人的大王,叶飘飘深知这一点,才敢挟天子以令诸侯,此番孤身犯险,也是在赌,赌胡人的一点正义,直率和飒爽。

胡人虽然粗野,但在某些方面,却比某些自诩为正直的人要爽快侠义的多,比起薄姬太后,叶飘飘更愿意相信胡人。

当然,叶飘飘的这场赌,若她估算错了一分,结果都会差之千里,甚至丢掉她的性命,不止如此,还有砚无心,和尚,以及砚亲王全部都会因此丧命。

而眼下的情况,叶飘飘已经有了一丝的肯定,她手中的胜算似乎涨了不少。

“你们中原人善于耍诈,心眼比海水还要深,就这方面而言,本王确实不是你们中原人的对手,尤其是你们未央国的皇帝,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在主座上坐下,胡王目光平静地看着叶飘飘,他换了胡人王族服饰,眉眼之间添了几分霸道威猛之气,从被叶飘飘押着回营后,他只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再次出面迎会叶飘飘。

之前的拼杀让两方都有损伤,而胡王更是被叶飘飘刺了两刀,大大折煞了他的威风,使得两方几乎呈现决裂状态。

然而似乎是情理之外,又仿佛意料之中——

到了他的地盘,即便叶飘飘松开了对他的胁迫,他却并没有一怒之下反攻叶飘飘,反而邀她进帐,摆塌,倒酒,以会见使者之礼相待,只是相较于使者,他对叶飘飘更多了一分尊重。

胡人喜欢勇士,尤其是像叶飘飘这样有胆有谋的勇士。

“大王,耍诈和聪明怎能混为一谈,胡人擅战骁勇,可是骁勇并不等于弑杀!”入乡随俗,此刻的叶飘飘亦是改称他为一声大王,她手臂的伤也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下,一大团血渍仍然侵在外面。

叶飘飘却浑不在意,听着胡王的比喻几欲失笑,这个胡王对中原人的习性懂的很多,却又仿佛一知半解,抬起头她看向胡王,手中举起羊脂玉樽,落落大方的一笑:“早闻草原上的男儿生性纯烈,如同苍穹雄鹰,今日末将有幸与大王齐坐一堂,心之甚慰,方才刺伤大王,实属末将之过,在此自罚一杯!”

她说的坦率直白,看不出半丝伪装,独自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尽管之前两方已是斗的不可开交,如今她面上却没有看到丝毫扭捏和骇然之态,仿佛与胡王只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知己。

胡王见她言语真挚,不似溜须拍马,眉目之间浩然正气,遂举杯隔空回以一敬,爽朗笑道:“本王还知道你们中原人一句话——不打不相识!你的脾气本王喜欢!本王就喜欢你这股飒爽、英雄之气,来,干了这杯!”

说罢,两人举杯饮尽。

万晓瞳和砚无心默默的坐于一旁,看着前一刻还杀红了眼,下一秒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两人,不禁大赞叶飘飘的智谋无双,前者神情淡定无波,心中却暗叹叶飘飘的聪慧,这一招先兵后礼实在是耍的太帅了!胡人喜欢强者,叶飘飘先压制了胡人的气焰,再以礼对待,胡人自会对她的心胸以及气度欣赏不已,后者则崇拜又花痴地盯着叶飘飘,以一种看偶像的神态望着她。

放下羊脂玉樽,胡王定定地看向叶飘飘,扬声开门见山道:“公子即是以使者之身,且来说说这次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所谓和谈,是怎么个和谈之法?”因叶飘飘并不是未央国朝廷的大将军,只是砚亲王府卫军的副将,不能以授已将军之称,且没有告知具体姓氏,胡王便以公子相称。

叶飘飘知晓胡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神色一正,偏过头看向胡王:“自从皇上吞没驭兽族以后,草原数个部落与未央国一直相安无事,末将想问问大王,为何此次会突然发兵?”

“公子觉得是突然?99999”胡王不答反问。

未央以强势之力毁灭了整个驭兽族,驭兽族是草原最强大的部落,连他们都被毁灭了,未央国要拿下他们,统一中原只是迟早的事,而当时因为未央国攻打驭兽族折损了许多兵力,是以才没有急于将他们其他部落一举攻下。

居安必思危,他们其实一直都活在无形的战争之中。

一句简短的问话,叶飘飘忽然懂了这其中的根源,胡人和其他部落想必如今已经连成一气了,为了不让未央国看出破绽,是以让胡人先来打头阵查探虚实。

“天下之势,往往都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不管间隔多少年,战争总是免不了的。”叶飘飘忽然说了这么一段模拟两可的话,抬眸凝视着胡王,她嘴角露出一许莫测高深的笑,“大王,若我以百年清幽换取两邦相安,大王觉得妥还是不妥?”

她的话,前一句和后面一句似乎有些相到矛盾,可聪明如万晓瞳已然全部明白她的意图,而砚无心则痴迷地看着她,心中虽然也在听,但却猜不透话中含义。

胡王神情微微一变,显然也是懂了几分,只是理解的不够透彻,浓粗的眉毛一拧,他问道:“你仅仅一名砚亲王府副将,两邦相安百年,这口气会不会大了点?”

“若筹码不大,怎能叫大王甘心?”

眸光流转,她端起桌前的羊脂玉盏隔空迎对胡王,狷妄却又释然的笑道:“未央能灭了驭兽族,其他部落又何在话下,时隔多年,未央只有越发强盛,断没有退弱之理,百年相安是唯一保全其余部落的最好法子,末将并无藐视贵族之意,只是今日与大王相谈甚欢,不忍他日两方相残,与大王对阵彊场!”

遂将举起的酒盏迎向帐外天空一敬,伸出三根手指,朗朗道:“上有神明,下有幽冥,末将对天地发誓,愿保草原众族百年宁静,若违背誓言,宁遭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誓言说完,她将羊脂玉盏中的酒缓缓倾洒于桌前的帐地上,那般虔诚之态全然没有半分虚假,一字一句都发自肺腑。

胡王虽知她有勇有谋,但对此等与她能力等级不符之事仍然将信将疑,仅仅砚王府副将根本没有能力插足朝廷之事,何况还是他领了数万的雪狼攻击未央军队在先,以他对未央皇帝的了解,两方之间的拼死一战,势不可免。

胡人与中原不同,神灵是他们的信仰,对神灵发誓就仿佛铁板上钉钉,是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他见叶飘飘这般不给自己留退路的做法,尽管不全信,却也愿意相信于他。

只是如今箭在弦上,他能答应,其余的部落能答应吗?尤其是那个人……能答应吗?

他带领万兽袭城,原本就是疑点重重,他以为叶飘飘会问关于万匹雪狼的事,可从头到尾叶飘飘支字未提,胡王不免疑惑。

只不过……这少年英雄虽然狂妄,却也是有这等资本。

胡王一时只看着帐外,没有回答叶飘飘,砚无心和万晓瞳都屏息以待,等着胡王的答案,却料叶飘飘漫不经心的一笑,缓声道:“大王不必现在就回答,可以尽量三思,三日后,末将在营中等着大王的音讯。”

胡王正当踌躇,听她退一步之言,心下微微松一口气,面上却从善如流的笑道:“如此也好,容本王考虑考虑。”

他的目光从叶飘飘身上一扫而过,看着她虽恣意潇洒,眉目间却隐有睥睨天下之态,一双美眸像侵了流光,瞧着明亮照人,但深究之下,又能发现眼底黑沉的莫测,像冰雪一样冷的发凉。

胡王一惊,迅速移开目光,敛下眸子饮了一口酒。

这胡王看似粗野,却也是心细之人,叶飘飘意趣盎然地盯了半响,看了眼下旁的砚无心,唇角漾起一抹微笑:“大王,即已达成共识,可否让砚亲王与末将一同回营?”

胡王闻言眉头一皱,达成共识?他只答应考虑考虑,何时与她达成共识?

抬头朝她觑了眼,他发现她脸上惊艳的迷人笑容,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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