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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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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楠就会从内心深处生出一种疯狂而压抑的欲望:还不如让他喝个酩酊大醉然后痛打我呢……

这念头给她的自尊心注入了神奇的毒剂,在被倾城**的幻想中,她首先感到了自尊心瓦解的羞怒感,之后一副不存在的画卷把她迷住了:她,楠?帝释天,拥有无穷力量的女人,至高无上的天骑士,掌握万人命运的骑士团长——跪在——他,叶倾城,美丽而优雅的男人,有着**一般的气质和三种颜色的眼睛,失足跌下天堂的堕天使——面前,被**,被蹂躏……**的身体,羞耻,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伤口,布满细微刀痕的皮肤与肌腱,火红细腻的纤维,血管,蠕动,异国美少年魅惑的香气,红艳艳的罂粟花,朦胧迷幻忧郁沉醉的堕落,痛楚,呻吟,求饶,跪拜……短发、长腿、佩剑的少女走进大哲寺骑士圣殿,宣誓,忠诚,宣誓,信念,宣誓,狂热的宣誓……大僧官主持仪式,无耻的胁迫,寒冷的冰窟……完美而陌生的丈夫,让人窒息的相处,**,冷淡,匕首刺入肉体,拒绝继续,分裂……死神——美丽优雅的仙女,像春天的泉,像妹妹一般的仙女,却有着男人的性器……静谧湖水般的微笑,飘在风中的长发,妖气森森,遁入魔道的妖冶唯美,天使还是魔鬼……迫近,迫近,迫近,撕扯我的头发,可以让我痛苦,让我哭喊出来,假如你愿意……凶暴的进入我的身体,让我的灵魂尖叫,岩浆融化了身躯,胃抽搐,心脏跳出来了……口渴……

画面模糊,蜕化成支离破碎的、无意义的符号,渐渐淡出脑海,在冷汗与心悸之中泯灭。楠感到口干舌燥,身体发出警报,强烈需要水分。她走出帐篷,来到喧嚣的人群之中,大口喝酒,喝了很多,还是渴,她知道,自己身上真正需要灌溉的器官绝不是胃,是灵魂。

这天晚上,楠的心情一如既往的坏。

她决定把自己灌醉,于是开始喝酒,后来觉得心情沉闷,很想出去走走。在一堆篝火旁,她看见了倾城,出奇的,他没跟骑士们在一起,支颐独自,看起来很忧郁。

楠循着他的背影走去,便在他身后驻足,静静凝视。有一堵看不见的墙横在他们之间,无法靠近。她猜倾城心情不好,可能因为自己,也可能是想念春江水月,后一个猜想让她感到不快,于是放弃了搭讪的念头,悄然走开。

途经商人们的帐篷,听见闹哄哄的笑声。楠驻足门外,呆立良久,模模糊糊听见商人们兴高采烈的谈论这次旅行的收入。那些数字是她过去所不敢想象的。后来她又听到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得意忘形的商人们用最刻薄的话侮辱她和她的骑士团,并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谈论着他们的工作,为了保护这些蛀虫而进行的战争,他们把她的大度当成了愚蠢。

楠叹了口气,信步走进帐篷。

倾城满怀思绪。他在回想昨晚的遭遇。

昨晚,大概也是这个时间吧,他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因为睡前喝了一点酒,胃有点难受。这轻微的不适提醒他注意到自己已经离开帝国太久了。

自从莫名其妙的来到玄武,回家的念头没有一刻离开过倾城的大脑,可在遇到雷神骑士团后,这种愿望就不那么迫切了,他觉得,只要快乐,在哪儿都一样。今天晚上,胃痛让他对现实产生了少许不满,这不满立刻膨大起来,接通了与楠?帝释天的不合,促使倾城找到了回家的迫切感。

他失去了自保能力,留在玄武太危险,假如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回帝国,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怎样,至少也该给帝国的朋友送个信,免得他们担心。思来想去,还是应该尽快离开玄武。

他起床,出门。然后怪事发生了。

倾城回忆起昨天晚上的遭遇,心中塞满了谜团。

他记得自己带了干粮和水,悄悄走出帐篷,打算去偷一匹快马。他经过阿楠的帐篷,不由停下脚步,心中泛起一丝不忍,他知道自己不辞而别,阿楠一定会感到难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狠下心来,转身离去。

就在转身的瞬间,倾城突然觉察到异样的视线。

有双眼睛正在背后窥伺。

他记得自己当时下意识的朝着目光射来的方向望去,而一只冰凉的手掌却在此时搭在他肩头。

倾城的回忆在此变得模糊不清,极度惊恐的心理状态除非回到事发当场否则难以形容。

他只清晰记得那晚回忆的主干:那只手的主人,一位白衣白裙的蒙面妇人,出现在他身后,就像一株不知名的植物,突然从地上长出来。

女人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不能一走了之。”她说“一走了之”时用词很古雅,嗓音有种特别的陌生感,让你只能理解句子本身,却休想从其中找到一丝感情。

通过回忆嗓音,现在倾城可以断定她应该是位美丽的少妇,有着冷若冰霜的性情。(雷仙子娥眉)

当然,对于昨天晚上的倾城来说那女人的年龄相貌与性情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他当时吓傻了,脱口而出的是“姐姐饶命,我不是贼”!

“不饶命、就是贼。”蒙面女人一字一句的说,“你是个偷心的无赖小贼!”

“……大姐,这句台词十年前就过时了。”

“混账!”女人闪身抢进倾城跟前。在他肩上轻轻一摸,旋即飘身退开,负手卓立,眼中噙着冷笑。

倾城打了个冷战,感觉不太对劲儿,可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错,直到看见那女人举起一只血淋淋的手臂。

倾城回想着那女人撕下了自己的右臂,可是他无论当时还是事后都没有感到丝毫痛楚,他曾经怀疑自己当晚所见只是那女人的幻术,可是当他现在对着篝火挽起袖子,却在肩头发现了清晰的疤痕。

很淡的疤痕,让他联想到画框里的童年。倾城相信自己肩头在昨晚之前绝对没有受过伤,那么那道疤痕的确是蒙面女人撕下他的手臂后留下的见证,可为什么伤口会在一夜之间愈合如初,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一如十年前的旧梦?

那个晚上,手臂被撕下来之后,倾城记得那女人问他是否害怕,倾城没有回答,用残存的左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

女人说:“傻小子,你没做梦。”

倾城反问:“难道是你梦见我?”

女人以为倾城调侃自己。她恼怒了。她攥紧拳头,电流击穿了那只断臂。断臂变成一堆红色沙尘,女人一扬手,干燥的沙尘就悠悠散落在夜空中了。

“我不准你离开楠?帝释天。”女人用法官宣布判决的口吻说:“你必须留在她身边,关心她,保护她,宠她,爱她,永远!”

“倘若如你所愿,楠?帝释天将在这个世界剧终前谢幕!”

女人诧异极了,眸子里爆出火花。“原来你能看到未来……”说完这句话,蒙面女人便翩然飞去了。像一只梦幻织就的蝴蝶,融化在夜空里。

倾城木然呆立,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感到右臂麻痒难耐,低头一看,一只粉红色的棒状物正从创口截面钻出,缓缓蠕动。

一条虫吗?

哦,原来是新生的手臂。

一刻钟后,手臂停止了生长,除了皮肤较为细嫩,与先时并无二致。

手臂不在的时候,倾城只觉得荒诞,并不伤心,也没有害怕,可是现在,亲眼看着它长出来,倾城却开始感到由衷的恐惧。

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女人像植物一样从地里长出来,之后又变成蝴蝶的碎片,消失在夜空,她莫名奇妙的夺走了你的手臂,又莫名其妙的还给你,她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把你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可是你却根本不认识她,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呢?倾城问自己。

没有答案。

“君上,您还没睡啊?”无聊冲他挥手。他和废话、跑得快正围着篝火喝酒,今晚轮到他们三个值夜。

他们在马厩旁升起篝火,一直守在这里,而倾城就站在马厩前,他们距离不过五、六丈。他们处在彼此的视野之内,他们没理由忽视彼此的存在,可事实却是他们直到现在才发现对方。

“想看看马睡觉是什么样。”倾城信口答道。

“君上也喜欢马?”废话问。

“明天早上就一起去野马川罢。你会看到玄武最好的马!”跑得快笑道。

“我都等不及天亮啦!”

倾城走向篝火,怀着疑问:刚才他们在哪里?我又在哪里?

翌日。

阳光灿烂。

楠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倾城的床上,身上也是倾城的味道。

她努力收拾回忆碎片,想起自己走进商人们的帐篷,坐在他们中间,提议一起喝酒。

楠还记得自己在黎明时分结束了酗酒。一掌拍碎了酒碗、酒缸和桌面,高声宣布:从现在起,每次护送商旅往来玄武,将收缴他们行商收入的五分之一作为保护费。

有人不服,楠记得自己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扭断了他的脖子。

再往后,她离开了商人们的帐篷,去找篝火旁独自沉思的倾城。她找到了他,想揍他一顿,谁让他这些天都不理她,让她如此痛苦。

她找到了仍在沉思的倾城,还记得他发现自己后立刻跳起来,大叫一声,冲上来抱住她。

在醉鬼阿楠的眼中,昨夜的倾城就像小丑似的围着自己唱歌跳舞,现在回想,倾城当然不是唱歌,而是怒冲冲的埋怨她又喝得酩酊大醉,所谓跳舞,也许是看到她满身酒渍血污后的惊诧举止罢。

楠的怀中还残留着昨夜拥抱的甜蜜触感,回忆却在篝火前戛然而止。到底有没有痛打倾城,她记不得了。现在,她睡在倾城的帐篷里,睡在倾城的床上,身上还有倾城的气味,这说明昨晚她跟倾城睡在一起。这不能证明什么,她完全可以把倾城掐死后再抱着他的尸体同床共枕。只要相信自己在梦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倾城不见了,到底是活蹦乱跳的跑出去撒野了还是被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挖坑埋了?

楠低声呻吟,忍着头痛起床,出去找他。

“君上请看——那就是牧马河!”

朝着“跑得快”的指向,倾城举目眺望:巨大的峡谷之底,一条微微闪着白亮的浩浩荡荡的大河正从天尽头蜿蜒而来。

北岸,狼山在阳光下反射出着钢蓝色的金属色泽,仿佛一尊古佛,静静凝视着来自天上泻向俗世的洪流。

顺着河岸向下奔驰,不知不觉中河道霍然开朗,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平原出现在长河两岸,成群的驯鹿、野马从北方迁徙到此地过冬。

这里就是倾城此次出游的目的地——野马川。

“废话”和“无聊”告诉倾城,玄武的名马,大部分产自野马川。每年的这个季节,各地的驯马师都会来野马川碰运气,他们有不少朋友干这个行当,假如倾城有兴趣,可以来观赏他们驯捕野马。

今年野马川的人气特别旺,这都是因为马王“踏雪乌骓”出现在野马川所致,其赏格已经达到了十万金币的天文数字。为了捕获踏雪乌骓,野马川附近早已被栅栏圈了起来,只在踏雪乌骓经常出没得方向留有入口,静候宝马入彀。

倾城来得凑巧,刚到野马川就听人嚷道“踏雪乌骓来了”!

赶过去一看,果然有一匹黑骏马踏着碎步而来,对驯马师们视而不见,径自去河边,打了个响鼻,其它野马全都闪开,它这才高傲得走上前去喝水。倾城凝神打量,只见那马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键,阳光下,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只有马蹄雪一样白。

“不是踏雪乌骓!”废话突然叫道。

“怎么不是?你瞧,它浑身黑缎子也似得黝黑锃亮,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当然是踏雪乌骓。”一位资深驯马师反驳道。

“你看得不仔细,”废话道:“你看那马的蹄子,只有蹄尖儿有一点白色。”

倾城仔细一看,果然只有蹄尖是白色,像是沾了雪渍。

又听驯马师说道:“就算只有那一点白,也是踏雪乌骓啊!我干这行十二年了,难道会出错?”其它驯马师也都连声附和。

废话又要解释,无聊截道:“蹄子全白,才是踏雪乌骓,只有蹄尖白,那是‘踢雪乌骓’!迦林仙人在《良骥宝鉴》里面专门记载了这种区别,你们不知道么?”他们两人虽然喜欢斗口,对付外人,却一向同心协力。

驯马师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将信将疑的问:“那你说,踢雪乌骓和踏雪乌骓那个更好?”

废话笑道:“都是举世罕见的宝马,不过,一百头踏雪乌骓里才能出一头踢雪乌骓,你说哪个好?而且这匹又是母马,价值更要翻倍。”

驯马师这才转忧为喜,扭头冲同行高喊:“不止值十万金币哩!”

“还看什么,快抓金马驹罗!”驯马师们一拥而上,叫嚣着冲向马王。

废话、无聊相视而笑,没有加入追逐,反而远远的闪开了。

跑的快告诉倾城,废话和无聊是跑马帮出身,家里几辈子都是这行的状元。

倾城闻言奇道:“既是如此,两位正该大展身手啊。踏雪乌骓只有一匹,晚了就被别人捉去了。”

“废话”笑道:“君上,你别看那些人闹得欢,依我看,最后连根马毛都摸不找。”

果然不出两人所料,那些驯马师围追堵截靡计不施,忙活了半天,却连宝马一根鬃毛也没碰到。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无聊、废话收拾停当,正要上马,却被倾城拦住。

“两位兄弟若要生擒宝马,预计花多少时间?”

“少说也得一昼夜。踢雪乌骓是马中之王,费时只多不少。”废话答道。

“这么久!”倾城咋舌惊叹。

“是啊,捕野马其实就是跟马打消耗战,耗得它撑不住了才算完。一般的野马用套马杆就能对付,踢雪乌骓不行——太狡猾啦。任你出什么花招也没用,只有耐着性子耗,所以最耗时间。得千小心万仔细,万一让它逃出马场栅栏,跑出速度来,你就想也别想了——除非你另有一匹踢雪乌骓追它!”无聊解释道。

倾城一笑,自信的说:“依我看,不必那么麻烦。不如两位兄弟先歇歇,让我试试?只消三个时辰,管保捕得宝马。”

无聊、废话只得下马,将信将疑得跟着倾城走进马场,按照他的吩咐,用石块、树枝等等就便器材,在河畔摆下一个古怪的阵势。

跑得快与神奇兄弟也加入了追捕踢雪乌骓的队伍,帮倾城把宝马赶进那阵。

说来也真怪,刚一踏进那阵,踢雪乌骓仿佛迷路一般,迟迟疑疑的放慢脚步,东瞧瞧,西望望,打个响鼻,又转了个圈儿,好似迷了路,在方圆不足百丈的阵内转圈圈。

倾城招呼废话、无聊过来喝水,哥俩满头雾水,问倾城是不是对马用了妖法。倾城笑道:“别管什么法,反正,踢雪乌骓是我们的啦!”四人喝了水,吃了干粮,见天色还早,又在河畔打起盹儿来。

群山寂静无声,阳光和一成不变的流水声不知不觉把人们的灵魂淡化了。

跑得快一觉醒来,发现“踢雪乌骓”正在河畔逡巡,神态萎靡不振。阵内更有四五个驯马师,有的正在大喊大叫快步疾走,有的趴在地上呕吐不止。无聊、废话也已经醒来,看到这情景,连声称怪,忙叫醒倾城,问他为何如此。

倾城笑道:“这阵法名曰‘太虚幻境’,进入容易,出来却难。在外面看不过是几块石头,几根树枝,身在阵中,看到的却全然不同,有崇山峻岭汪洋大海,更有数不尽的岔道迷宫,若是不知道出阵的法子,就算走上个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周而复始的转圈儿罢了,永远找不到出路。你瞧,踢雪乌骓两眼无神,定是转圈子转晕了,我这就去牵它出来。”拍掉身上尘土,抱起一副鞍辔缰绳,施施然走进阵去,径自来到宝马跟前。

马儿在迷宫里转了成千上万个圈儿,早已头晕目眩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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