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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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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可以继承家业,你却一无所有。”

弟弟听了,感到很难过,他想就后代的问题跟哥哥讨论一番,然而哥哥已经没兴趣了。

哥哥在寒风中醒来,两三颗寒星挂在天顶,近的仿佛伸手可得。他发现身边不见了弟弟,虚掩的毛毯在风中颤抖,一如垂死的老人。身后传来剧烈的喘息声,还有马的低鸣。他正是被这两种奇怪的声音吵醒。

哥哥好奇的爬起来,钻进背后的树林,他看见栓马的树前站着一个巨人。他如此高大,哥哥吓了一跳,开始为弟弟担心。

他握着匕首走上前去看了个仔细,先是大吃一惊,随即勃然大怒。原来那巨人正是他的弟弟,他站在马臀后,脚下垫着一块石头,从远处看起来就像个巨人。他满脸是汗,裤子垂在脚下。所作的勾当可想而知。看到哥哥走来,他吓得连忙从石头上跳下来。

“畜生!”除了这个词哥哥无以表达愤怒。

“我没别的办法,”弟弟哭丧着脸说,“我们快要死了,可我连个儿子也没有。”

“你这样就能生出儿子吗?”

“谁知道呢。我得碰碰运气!”弟弟穿好了裤子,看起来不那么狼狈了。“你总不能让我坐以待毙,我必须干点什么,也许你觉得可笑,可我相信这马能行!她是我唯一的伙伴,陪我走了很久,我相信她一点也不比真正的女人差,她真能替我生个儿子!”

哥哥狠狠扇了弟弟一耳光,大声说:“这马不是你一个人的!你没权利这样对待它。”

弟弟捂着脸发呆,忽然笑了起来。“你说的对,这马也是你的,你当然也可以象我这样做。我们是兄弟对吧?这很合情合理……”话还没说完,他又挨了哥哥一耳光。

“这是对你的惩罚——不只是因为你擅自处治了我们的共同财产,更因为你的愚蠢。一匹马,老天作证,是不可能替人生出后代的!假如你真的需要,完全可以去找一只猴子!”

弟弟对哥哥的嘲笑不屑一顾,喃喃的说:“白痴才会去跟猴子干那事,假如马不能给人生儿子,猴子也白搭,不信我们可以打赌。”

前面说过,兄弟俩都是真正的骑士,固执、好胜,并且充满可笑的自信。前面也说过,兄弟俩在丛林里待得太久,已经是不折不扣得野人。

哥哥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弟弟的赌约,一只年轻的雌性猿猴被选中,作为这场别开生面的赌博的另一位女主角。

兄弟俩开始为种族延续全力拼搏,工夫不负有心人,他们都成功了,后代像蟑螂一样迅速繁衍壮大,短短一百年就遍布了整个高原山区。两个民族分别被成为“野猿”和“黑马,他们的确有着马的强健和猿的敏捷,血缘中继承来的还有祖先的固执,唯一不太好的基因是愚蠢。

野猿族和黑马族对待传统格外虔诚,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事业只有打赌和砍树,于是他们努力繁衍后代,努力砍树,终于把塔西罗尼亚山顶变成了一片光秃秃的高原,并把人类的种子散遍了这块贫瘠的土地。

现在的塔西罗尼亚蛮族终于开化一点了,他们不再跟野兽而是同类进行婚配,而且自然的反击使他们理解到破坏环境要遭惩罚,于是不再砍树,转而狩猎为生。

黑马族和野猿族经常内讧,但当外族入侵时他们总是团结一致,击溃了无数次来此山下文明人的讨伐,联手统治塔西罗尼亚高原达数百年之久,人口也超过了十万,直到不久前,这一平衡才被打破……

“是黑十字军?”瓦上霜问。

“没错。”倾城点头道,“正是黑十字军的出现使蛮族的统治受到了空前威胁。据说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已经再次联手,发誓要将黑十字军赶出塔西罗尼亚。军队已经集结,大战即将爆发,野猿族战士希望得到猿神的祝福,蓦然和苏摩今天在树林里遭遇的那些人正是部落的司祭。”

“糟糕!那可怎么办!”瓦上霜焦急的道:“蛮族有十万人,就算只有四分之一能打仗也比黑十字军兵力多得多!”

苏摩豁得站起身来,大声说:“真该死,我们的人对蛮族的计划居然一无所知。不能再等了!我这就带你们去营地!”

战争来得比预想中更快。午夜时分,北方已传来了暴雨般的马蹄声,火光在夜幕深处浮动,迅速朝着这方接近。紧接着,南方也吹响了蛮族军队的号角,一声紧接着一声。

“南边、北边都有军队,我们往哪儿走?”

“就待在这儿。”倾城沉着的说,“把火熄灭,马赶到树林里。他们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三堆篝火刚刚被浇灭,北面的军队已经冲到跟前,他们从树林前冲过去,**蛮族人的队列。武器碰撞声在黑夜里此起彼伏,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草地上,隔着一条干涸的河床,倾城可以看见红色的液体正在河床里流淌。

黑夜里的厮杀以一种古怪的沉默方式进行着。南方的军队是身披兽皮的蛮族人,人虽然多阵型却很混乱,武器也很混乱,北方的军队身穿黑色衣甲,人数虽少却训练有素,步兵使用短刀和盾牌,骑兵使用长枪,很快就取得了优势。

天蒙蒙亮的时候蛮族人已经一败涂地,只有几处还在持续战斗。林中惊起的宿鸟吸引了黑衣军团的注意,一支骑兵小心翼翼的围上来,命令林中的人出来。

“是我们的人。”苏摩悄声告诉众人,率先走出林地。

倾城等人也跟着她走出去。

刚一走出林外,马上有骑兵围上来,用长枪指着他们,命令道:“蹲下!全部蹲下!”

瓦上霜皱了皱眉头,大声道:“你们不认的我了吗?我是韦尔斯女侯爵,叫你们将军过来说话。”

“真的是您?”对面的骑士慌忙跳下马来,单膝跪下,“请原谅我的粗鲁,紧那罗将军正在找您呢。我们三天前从要塞出发,路上遭遇了野猿人的军队,不得不回头赶走他们,您没受伤吧?”

“我没事。”

在骑兵队的护送下,倾城一行被带到一座简易的营帐前。一个身材高大的便装的男子在营门前等候。苏摩站在他身旁,正笑着冲他们挥手。“快来呀,干娘、君上!我爹亲自来接我们了。”

“君上,我已经等你很久了。”男子亲切的拍着倾城的肩膀,眼中满是激动。嗓音很熟悉,脸却很陌生。倾城仔细端详了一番才从那张刀疤累累的脸上找到当年的神采。

“史克尔!果真是你!”

“想不到吧,还能在这里见到我。”

“咦~你们认识?”瓦上霜好奇的打量着激动的难以自持的男人,问道:“史克尔是谁?”

“我过去的名字。”紧那罗摇头叹道,“已经整整十年没人这么叫我,现在这名字听起来就像陌生人。霜妹、苏摩,你们带客人进帐休息,我有事跟君上谈。”

“我这次来——”

史克尔摆摆手说:“你们的来意苏摩已经告诉我了。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现在只想问你一句话:对现在的我,你有何看法。我只想听实话。”

倾城沉默了片刻,目光投向苍茫的远山,缓缓说道:“十年的时光实在太漫长,在遇到苏摩之前,我根本没想到黑十字军的领袖紧那罗就是史克尔。那时候我只想着说服你,请你和你的军队帮助我。而在我知道你就是史克尔以后,我的心情就全变了,只想快一点见到你,我渴望知道这些年来你的景况,对我来说你还活着就已经是天大的喜讯了,上山的初衷反倒无足轻重。从那时起,我不止一次预想我们的会面的情景,很遗憾其中不包括眼下发生的这种。我不再想知道你这些年的境遇,因为我知道那一定充满了不幸和灾难,我不想再让自己难过。你也许还记得,当初在帝都的时候我和你交情并不算特别亲密,虽然我们都是宇明公的门下,但你和我并不是一类人。我印象中的史克尔师兄是个面冷心慈的人,这使他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幸;而我却幸运的多,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在那之后,我和你都在命运的捉弄下头破血流。你从帝都到了塔西罗尼亚,成为紧那罗。我从帝都回到昆仑,现在又来到这里,成为你眼前的我。我们的性格不同,经历也不同,但我们都尝过梦想破灭的滋味,都曾拒绝面对现实,拒绝回忆悲惨的过去!时间过得真快,宇明公辞世快10年了,稷下学宫已经不复存在,帝都的生活恍若一场梦,一个帝国灭亡了,另一个帝国兴起了,很多人死了,更多的人背井离乡。刘胜阳不在了,史克尔变成了紧那罗,格兰特和萧红泪似乎成了敌人,我成了你面前的我。你问我对你有何看法,我现在就告诉你:不管你是紧那罗还是史克尔,你对我来说永远是那个面冷心慈的大师兄,本来我只希望得到你接受我的求助,现在我却希望你拒绝,我已经失去了太多太多朋友不想连你也失去!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假如你相信就请举起右手然后接受我的拥抱;假如你不相信就请举起左手然后我会高高兴兴的下山去!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紧那罗没开口,泪水早已模糊了他的眼睛。他举起了右手,与同样泪流满面的倾城拥抱在一起。

第二章 西天晚照

现在,倾城一行已经进入了黑十字军的总部。这是一处地势险要的要塞。背山面水易守难攻,要塞里有田庄和牧场,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紧那罗和黑十字军已经答应援助凤凰城,但在出兵之前,他们必须先解救自己。

就在倾城到达要塞的第二天下午,斥候传来消息,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已经率领本族部队朝要塞方向开进。约有一万骑兵和同样数目的步兵参加了这次入侵,预计三天内就会进入要塞前方的河谷平原。

在过去几年里,黑十字军的要塞经受了蛮族人的多次攻击,但都顽强的守住了,但黑马族与野猿族联合进犯,这还是第一次。

在作战方面,黑马族人和野猿族人有先天的优势,但也有先天的缺陷。

黑马族天生就会骑马。他们甚至不需要马鞍,就能适应长途奔袭的作战,他们在马上作战的时候简直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灵巧稔熟,比古代神话中骁勇善战的半人马战士更令人生畏。黑马族的男孩从三岁起起就要由父母带到大王那里去,选定一匹小马驹作为终生伙伴,从此共同生活共同作战,成年后娶妻生子,这匹马也要算做家庭的一员,假如它不幸死亡,也要按照悼念家庭成员的方式举行隆重的葬礼。从某种意义上讲,女人对黑马族战士来说不过是延续种族的工具,战马才是真正的生活伴侣。

黑马族战士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马上,在战争年代,吃饭睡觉也在马上解决。长期骑马使他们的肢体格外强壮发达,却生疏了行走和奔跑的技能。因此黑马族战士一旦没有了马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他们双腿修长笔直,可跑起来却连调皮的小孩子也追不上。而且掌握不好平衡,经常摔跟头。在塔西罗尼亚山上有时你会看到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像在练习相扑,不用怀疑,他准是一个丢了马的黑马族人。

野猿人恰恰相反。他们不但在陆上行动自如,特别擅长爬树,而且懂得利用一切资源隐藏自己。他们天生驼背,但感官敏锐,虽不及黑马人强壮,智慧却更胜一筹。野猿人擅长使用投石器和一切飞行道具,比如绳套、标枪、回力镖,近战惯用匕首,并有一套祖传的歹毒肉搏战术。

野猿人不喜欢骑马。按理说,野猿人天生平衡性良好,身手又灵活,学习马战并不难。但是马和其他牲口天生反感野猿人,看不惯他们鬼鬼祟祟的习性举止,拒绝他们靠近,否则就会愤怒的发狂,如同得了狂犬病。

黑马族和野猿族的女人都不准参军。

在社会组织方面,两个部落完全一样。由一个大王作为军事和政治统治者,精神则由司祭控制。大王是世袭,被认为是最高贵的人;司祭则师徒相传,被认为是无所不知的智者。

千百年来无数次内战外战,使黑马人和野猿人都对自家的优势与缺陷了如指掌。因此在对付黑十字军的问题上合作,既是利益所趋,也是战术需要。

一万骑兵分成十个马队,分别由一个千夫长统领。黑马族的大王亲任骑兵统帅。每队骑兵搭配同样数目的步兵方阵,在战斗中这些敏捷、勇猛的野猿人与骑兵配合在一起,构成中坚力量。骑兵撤退时就退向他们那边去,如果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他们也很迅速的冲向前接应,有人受重伤从马上跌下来,他们便立在他四周团团围住保护他,如果需要前进得更远或撤退得更迅速时,他们的速度也练得非常之快,只要攀着马鬃,就可以随同骑兵一起进退(有黑马族骑士在场,马儿不得不忍受野猿人的存在)。

配合亲密无间的战术是千百年外族不断入侵的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在两个部落的血统中世代传习。野猿人算不上强大,单独的黑马人也不足畏惧,但当他们因共同的敌人联合起来时就激发出了恐怖的战斗力,叫人难以相信不久前他们还在为了争夺一片微不足道的果林打的你死我活。

消息传来后,要塞陷入了焦虑与恐惧,人人都在谈论战争,谈论死亡。这可不是好兆头。紧那罗召集了麾下的重要军官,讨论应该死守还是放弃要塞。

紧那罗倾向于在被包围之前离开要塞。既然已经决定全军迁往凤凰城,就没必要保留要塞,更没必要损耗兵力。不论这场与野蛮人的战争胜负如何,要塞都不再具有战略意义了。

一部分军官支持他的看法,更多的人反对。要塞已经经营多年,不忍舍弃是一方面,更令人忧心的凤凰城过于遥远,必须准备足够的补给和辎重才能动身。带上这些东西就不可能急行军。路上又要经过一向对高原人怀有敌意的瑟尔-哈克逊联邦,再加上蛮族人追杀,要留下多少断后的军队才算够?军队很可能到不了目的地就被拖垮。更何况凤凰城的情况怎样还一无所知,万一已经陷入了帝国军包围甚至已经被攻陷,劳师远袭疲惫不堪的黑十字军到了那里不是白白送死吗?

讨论尚未得出结果,蛮族人的使节敲开了要塞大门。

来自蛮族军营的车队送来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那尸体如此庞大,堵在要塞门前阻碍了人们出入。倾城和紧那罗来到门外,费了好大功夫才认出那堆血肉模糊恶臭逼人的山丘是被他杀死的猿神的尸体。

“交出杀害大神的凶手或成为敌人。”野猿族使者倨傲的宣布,“大神的血必须用加倍的血偿还。”

“贵族大神的死我只能说遗憾。我不知道是谁杀了你们的族神,但人的生命是尊贵的,不该替畜生偿命。黑十字军从不畏惧流血,更不需要为战争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紧那罗不卑不亢的说。“你们走吧。回去告诉你们的大王,紧那罗已经接受他们的挑战了。”

“将军,我有话想跟使节大人说。”倾城说。

“师弟请便,需要翻译吗?”

倾城摇摇头。笑着走到野猿人的使节跟前说,“猿神是我杀的。”

使节诧异的看着他,满脸不信。“你,一个美丽柔弱的姑娘,杀死了至高无上的大神?”

倾城微笑着说:“我可以杀死它,也可以让它复活。”

使节不屑的说:“高原人不喜欢吹牛的人,假如你能做到,全高原的战士都会臣服于你,假如你做不到,你就会被所有人唾弃。”

“我如果让猿神复活,你们就肯听我的话?”

“当然!”使节夸下海口。

“一言为定!口说无凭,咱们立下字据。”

“……这件事我不能做主,”使节胆怯了,“只有我家大王才能定夺。”

倾城冷笑道:“我知道你不能做主。回去告诉你家大王,三天之内我就请他到要塞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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