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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斯编年史-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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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加脚步赶路。等到了中午以后,那就只有走走停停的缓慢前行了。

    萨姆并没有骑在骆驼身上,因为即使是骆驼的脊柱也无法支撑他和他的那柄巨剑的重量。虽然不会像马那样直接把脊柱压断,但也够它受的了。因此两只骆驼背上装的是满满的水和食物,还有帐篷和毛毯一类的东西。即使是步行,从萨姆所在的位置到炎狱山谷也只需要不到一周的路程,虽然萨姆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沙漠地图,但他知道一片矗立在沙漠中的小绿洲,正好在他去炎狱山谷的路上。他可以到那里去补给一些水,并让骆驼休息一阵。他估摸着从这里出大约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到那个绿洲,但是等他前行到第五天的时候仍然没有看见一片叶,别提什么绿洲了。

    沙漠里就是这样,一场沙尘暴就能改变沙漠的地形环境,所以那些绘制沙漠地图的人和他们的地图会如此珍贵。萨姆以前到过的那片小绿洲在一年前就被沙尘暴淹没了,而没有地图的他却仍然一无所知。

    如今没有了绿洲,他的给养倒的确能让他坚持到炎狱山谷,并返回来,但是骆驼就难说了。不过萨姆现在并没有工夫操那种闲心,他现在只想一门心思的尽早冲到格里芬面前,那些事情应该以后再说,于是他继续义无返顾的朝炎狱山谷挺进。

    事情和上次他来这里的时候一样,骆驼在离炎狱山谷三里远的地方就再也不肯前进一步了。不过这也难怪,炎狱山谷中居住着过大6总数一半的龙和飞龙,还有大量的火蜥蜴萨拉曼达。(注:龙和飞龙是不同的种类,龙是类似半神高等级智慧生物,拥有智慧和独立的语言系统,相传他们是造物主先制造的生物。注意!这里指的造物主并非众神,关于造物主和众神的关系其实是本书大的迷团,这个迷团会随着文章的进展逐步揭开,如果有情趣的看官可以尝试猜想一下。接下来说说飞龙:飞龙与龙不同,他们是自然演化的结果,飞龙不是智慧生物,而属于动物,只不过比较强大罢了。飞龙很喜欢伴随着龙一起行动,因此也有了‘灾星’这一称号。具体的相关信息可以参看本人上传的相关文稿。)

    骆驼怎么都不肯再向前迈一步了,而且他们还在不住的调头想跑。萨姆同骆驼僵持了一阵之后终于放弃了,他卸掉了骆驼身上的货物,然后放走了骆驼。两只骆驼头也不回的用的度跑向沙漠深处,而萨姆只能藏好行李,然后带上必要的水和食物向炎狱山谷走去。

    炎狱山谷和他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依然是炽热难耐,到处都弥漫着硫磺和火山灰的味道。翻腾的岩浆就在身边静静流淌,不时冒起几个气泡。有时候大地会有一些震动,这是地下火山频繁活动所引的现象。地上的裂口也不时喷出炽热的气体,或者岩浆,如果被这些东西喷到的话马上就会被烧焦,这也使得萨姆的行进度很缓慢。

    天空中依然飞舞着龙和飞龙,他们在四处寻觅着食物,火蜥蜴萨拉曼达庸懒的趴在岩石上吸食岩浆度日,对周身的事物都漠不关心,但如果谁打扰了他的清净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飞龙们无时不想将眼皮底下的萨姆吃掉,但是看见龙都不敢那萨姆怎样,它们也就只好作罢。

    萨姆早就解掉了他手臂上缠绕的绷带,这也是萨姆敢独闯这里的原因。他身上的咒印和身后格里芬的鳞片的结合充分说明了他的身份——他是格里芬放过的人。而格里芬是巨龙之王,他放过的人别的龙自然也就不敢对其下手了。而且萨姆来这里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见格里芬,所以别的龙也就对他不怎么感兴趣了。

    经过一段相当长的路程后,那熟悉的熔岩山口终于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第一部 佣兵王 第三十三章 被埋没的历史

    熔岩山口一如往日一般冒着滚滚黑烟,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橙红色光影。。jTxsK。这里的硫磺气味很浓重,似乎是格里芬有意这么做的,他似好象喜欢硫磺的味道。就如萨姆之前所说的一样,这整个火山口都是格里芬尾相连圈出来的,就在整个山谷的正中央。但是和以前他来这里不同,他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格里芬的身上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火山灰,萨姆当时也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没有认出他来。而这次不同,格里芬显然前些天刚刚抖动过身,身上的火山灰都不见了,那层暗红色的鳞甲全部都暴露了出来。

    萨姆心头一惊,心想难道他已经知道到生在北方的事情了?不过回头一想这些“究极”的生物有这种感知能力其实也不算什么,何况他们都是守护者,互相之间有联系也是正常的。这么想着萨姆就朝老龙王走去,反正是来了,他总得把一些情况问个明白。

    “嗨!老东西!”萨姆尽量大声吼道,怕格里芬注意不到。

    “吵什么,你在几公里外我就听到你的脚步声了。”格里芬的思想立刻进入到萨姆的脑里面,几乎同一时间,他的那双巨大的眼睛也缓缓睁开了。“真是个吵闹的家伙,连让我打个盹的时间都不给。”

    “你还想睡多久!北边生的事情你知道吗?”萨姆怒声说道。

    “所以我们等你来讲给我们听啊?”格里芬漫不经心的将思绪流入萨姆的脑中。

    “你说……我们!”萨姆惊奇的说。

    “没错,是我们,复数。”格里芬依旧缓慢的说道,“我,还有这小。”

    “你来得还真慢,我们都已经等你好几天了。”一个男人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突然冒出来说道。

    萨姆偏头看了看他,从他那头棕色的头和黑色的瞳孔中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阿曼人。来者出人意料的年轻,身着一席红衣,举止儒雅,但那闪烁的双眸中释放着一种难以掩饰的狂傲气质。

    “你是谁?我们以前见过面吗?”萨姆平静问。

    “当然没有。”来者说道。

    “但我肯定你知道我的身份。”

    “果然洞察力非凡。”对方耸了耸肩膀。

    “那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还有你的名字吗?”萨姆继续追问。

    “你可以叫我焚,如你所见,我是个阿曼人。”焚先做了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至于我来这里的原因嘛……我并没有告诉你的必要,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来这里的目的,和你是一样的。”

    “什么一样的?”萨姆不解的问,他并不知道这个叫做焚的年轻人就是将他们打得一败涂地,把阿德莱特逼上绝路的元凶。

    “我也是一样想要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那老龙就是要等你来之后说。”焚指了指身后的格里芬。

    “好吧,那我现在已经来了,你可以说了吗?”萨姆对龙王说。

    “你让我说什么?你连你在北方干的那些好事都没告诉我呢。”格里芬不耐烦的回答道。

    “见鬼,”萨姆低声骂了一句,“好吧,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在北方的冰霜之顶打开了天罚之剑的封印,结果放出了地狱的恶魔。威考克死之前对我说了一些奇怪的话,说什么一个叫哈瑞斯的魔王占据了我朋友的身体,还说他是想要回自己的身体,但是要解除所有的封印行。我想他们现在正在朝你这边过来,所以我在想应该我来先通知你一声,顺便问你一些事情。”

    “就这些?”格里芬问道。

    “当然!你以为我还干了什么?”

    “我想你也干不出什么了,”格里芬叹了头气,扬起的沙尘和热浪几乎让萨姆窒息。“真见鬼,看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想知道几千年前都生了些什么?不是说圣物是用来封印恶魔的吗?为什么我的朋友一碰到那柄剑就会被什么魔王给控制了?还有,教会的《神喻之书》里并没有提过哪个叫哈瑞斯的恶魔,他到底是什么?”

    “你想问的还真不少,让我先整理一下思路。”格里芬的思绪缓缓流进两人的脑中,“嗯——就从七千年前的那场战争说起吧,那是神和恶魔之间的第一次战斗,当时我还年轻,和威考克一样,我也参加了那场惊天动地的决战。很显然,在战争中我们是站在诸神那一边的。战斗持续了整整十年,世间的一切美好之物都被毁灭殆尽。”

    “十年!书上不是说十天的吗?”萨姆一嗓就嚷出来。

    “你们人类知道个屁,当时你们连语言都没有,只会用石头来砸人。当时战斗一爆就吓得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格里芬轻蔑的说道。

    “可是我们躲过了劫难一直活到了现在。”焚反驳道,他也不喜欢有什么别的生物看不起自己。

    “没错,你们确实没有灭绝,众神也正是看中了你们的这种顽强的生命力决定将你们扶持为世界的领导者。但现在看来,这却不得不说是诸神当初所犯下的错误。”格里芬唉声叹气的说道,“没想到事隔几千年后居然是人类打破了当年定下的规矩,而且还将一个守护者杀死。这真是世界末日。”

    “你在说些什么?我想知道的并不是这些。”萨姆多少有些不耐烦,“我犯下的罪我自己会承担的,但现在你至少要告诉我那个寄宿在我朋友身上的什么魔王到底什么来头,还有,我兄弟还有救吗?”

    “别着急,听我说完。”

    “你当然不着急,”萨姆悻悻的说道。

    “威考克的死和这一系列事件和我也有干系,我当初就不应该这么手软,企图通过对你们的惩罚去忠告其他人类。我不应该给你们力量,否则这一切也不会生。”格里芬从鼻孔里喷出热气,他的叹息就是如此。“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过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好了,那个哈瑞斯原本就是天神。”

    “你说什么!”萨姆和焚几乎同时用不同的语言说出了这句话。

    “是的,哈瑞斯原本就是天神。”格里芬又重复了一遍,“他和众神之王海温格是孪生兄弟。至于谁是哥哥,谁是弟弟,我就不知道了。而且,他们两个的名字也并非一直沿用至今。在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两个兄弟就注定了必须走向两个不同面的极端。他们两个生来就是光与影的关系,同生共死,如同光与影密不可分,却又永远属于不同的世界。

    “他们两个性格多边,当一个走向光明的时候,另一个就堕落到黑暗面,反之依然。光线越是强烈影就越黑,这就是他们两个永远的宿命。但是他们两个也不是永远都保持着自己的形态,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地位就会转换一次,到时候就会天地大乱,而他们的名字也是如此定义的,无论是谁,走向光明的那个就是海温格,而堕落进黑暗中的就是哈瑞斯。

    “七千年前的那次大战就是因为当时的海温格突然转变了自己的属性,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堕落进黑暗的深渊成为了哈瑞斯。地狱恶魔突然被解放出来,天地间瞬间燃起了冲天战火。战斗很惨烈,但是在生的海温格的带领下我们终还是取得胜利,但同时也损失惨重。天界百分之七十的军力在那场战争中牺牲,几千年之内都无法恢复元气。虽然我们已经将哈瑞斯打进了地狱深处,但仍然无法将其完全封杀,因为那样的话海温格同样也会死去。就在所有人都左右为难的时候,海温格站了出来。

    “他主动提出要将自己和哈瑞斯一起封印到地狱深处去,而封印的代价就是要付出众神珍贵的三件圣物。也只有这三件东西可以控制他们两个狂时所散出的力量。因此,在百般无奈之下,我们只有亲手将他驱赶到地狱深处。这样无论他们两个如何狂,都无法对这个世界和天界产生任何影响。你说你的那个朋友接触天罚之剑的时候就被哈瑞斯占据了身体!那看来他们两个的地位又转变了,因为当时海温手中的武器就是天罚之剑。一定是他和那柄剑之间产生了什么联系,当你的朋友接触剑的一瞬间就提前将他解放了出来。而不幸的是,目前他正处在黑暗面。”

    “见鬼,这就是全部吗?”听完格里芬沉长的回忆之后萨姆悻悻说道。

    “你还想知道什么?”格里芬说道。

    “我还有一个问题。”焚站出来问道,“那个哈瑞斯说他把阿德莱特的灵魂和思想都驱逐到‘边缘之地’去了,他是怎么做到的?‘边缘之地’应该不是那种想去就去的地方!”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很遗憾,关于这个问题我无法给你满意的答案。”

    “我不信,你肯定知道些什么。”焚不依不饶的追问。

    “你好识相一点,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知道就能知道的。而且……”格里芬想了想,“有些事情也不是你想做就能够做到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那已经出了你的认知范围,不!应该说是人类的认知范畴对。”格里芬开始暴躁起来,显示出一种极度的不耐烦,就好象一个拥有丰富知识的老者在回避无知顽童的提问一般。

    “见鬼!”焚也跟着骂了出来,而且声音大。

    “好了,现在你们两个该滚了,这里马上就要边成你们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恐怖战场,别留在这里碍事。”格里芬说道,并且开始晃动身,整个大地都在跟着晃动。

    “我要留下来!”萨姆突然说道,“你还没告诉我要怎么解救我的朋友!”

    “你说什么!”格里芬不大不小的吃了一惊。

    “我说我要留下来!阿德莱特要来这里,我就必须留下来,我要找到解救他的办法!”

    “解救!你都听说了,他被放逐到了‘边缘之地’去了那里的精神和灵魂一辈都别想再回来,除非你杀死他,否则他一辈都是哈瑞斯,或者后者将他抛弃,不过那样的跟杀死他也没什么区别。”格里芬开始剧烈的晃动身体,火山口的熔岩开始飞溅出来。

    “我不管,总之我就是要留下来,不把那个什么哈瑞斯赶走我决不罢手。”

    “好吧,一个二个都是死木头,不想被岩浆烫死就找个高点的地方站好。”格里芬似乎并不想和他们纠缠。

    “他说我们?”萨姆看着焚。

    “没错,我也要求留下来对抗恶魔,他们欠我6万条人命。”焚说道,看似平静的外表下面是压抑不住的烈火。

    “安拜斯沦陷了?”萨姆立刻就明白生了什么。

    “不是沦陷,是被毁灭。”焚说着走过去一把抓住萨姆的护甲。

    “你想干什么?”萨姆问道。

    “带你上去,除非你想自己爬上去。”说完他在空中画了一个魔法阵,然后转换了他和萨姆所在的空间。

    萨姆只觉得眼前一阵眩晕,浑身仿佛都在被撕扯,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格里芬的背脊上了。

    “生了什么?”他努力站稳脚跟。

    “我置换了空间,头一次可能会有些不舒服,习惯之后也就没什么了。”焚解释道。

    “置换空间,的确是门不错的本事。”萨姆点了点头,“你也是和我一样的人吧?”

    “你指什么?”

    “还用问?当然是这个。”他指了指自己的手臂,“你的在那里?”

    “胸口。”焚说道。

    “抓稳了,摔下去我可管不着!”格里芬低沉的声音响撤整个山谷。然后他开始伸展自己的身体,想要站起来……

第一部 佣兵王 第三十四章 大战在即

    当格里芬晃动着想要站起来的时候,整个山谷都在震动。。JtXsK。他伸展着身,以前被他圈起来的熔岩立刻流淌得到处都是,如同洪水泛滥一般四处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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