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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女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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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诱人的樱花香味。“樱花?”宋雪尘不由得脱口而出,因为这样的味好熟,好熟,它让宋雪尘回到了童年,回到了梦里。

宋雪尘的耳膜又感应到了她那爽朗的笑声:“你这人真逗,挨了拳头还能看到樱花,我们这儿都七年没有樱花了。”她突然停下。宋雪尘不经意地睁开双眼,一阵强烈的光冲刺着他的眼球。

宋雪尘看着她,一袭白衣的她,好美!像一朵白色的樱花,不,应该是一片!一切的美在她面前都相形见绌,金色的阳光下,她的长发显露出淡淡的红色。宋雪尘很奇怪,也很纳闷,但却很熟悉,他觉得他好像见过她,甚至,认识她。

她的声音低沉了,缓慢了,甚至还很悲伤。“七年!已经七年了。七年没有樱花,只有丛生的杂草。”

宋雪尘看着她,想着她,不断地在脑海里搜索,一片美丽的樱花树林浮现在他的脑海。

“她不正是曾经出现在我梦里的那两个女孩之一吗?”宋雪尘想她们一定是姐妹,但由于长得太相似或者是记忆太模糊,他已无法判断她们谁是姐,谁是妹。

“朵儿?”无可否认的事实,不敢确定的梦,**自称朵儿,而“朵儿”两字在不经意间溜出了宋雪尘的口。

第九章 音乐感

音乐感

她慎了一下,像是被闪电霹中,一时间无法动弹,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七年前,她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很威武,很严肃,有很多人都听他的命令,所有人都尊敬他,人们称他“大王”。她还有一个姐姐,和她长得很像,一样的美丽,迷人。姐姐一直都叫她梦,很动人,很深情,她很喜欢。她打小便失去了母亲,姐姐就跟母亲一样。

姐姐说:“我宁可是一个普通人,只要能跟艳君在一起。”

幼小的朵儿说:“姐姐,你不要朵儿了吗?”

姐姐微笑着抚摸她的脑袋说:“小傻瓜。”

不幸的七年前,父王死了,王室的重担落在了十八岁的姐姐身上,姐姐杀死了一直令她讨厌的继母皇后,据说这个皇后是魔族女子,同时她所敬重的,姐姐心爱的大将军艳君被封入了黑暗幻境。从此以后,蓬莱仙境的樱花凋谢了,树枯萎了,国家变得杂乱无章,甚至连男人也看不到。姐姐不再叫她“朵儿”,也没有人敢这样叫她,因为她是女王的妹妹——圣女。

宋雪尘看见她泪水盈盈,最后终于有两颗不听话的泪珠滚了出来,她赶紧试去泪水,朝宋雪尘笑笑说:“谢谢。”

她很美,不管是欢乐的还是忧伤的,或者掩饰下的欢乐或忧伤,都给人一种纤弱的愁怅。宋雪尘不知道她为何会谢他,也不知道她为何会流泪,他觉得她一定有着非常痛苦的经历,像一个时时受到打击需要坚实依靠的柔弱女子,宋雪尘想要张开双臂拥抱她,保护她,不让她流泪,不让她受伤。

可以说宋雪尘是一个没有本领的人,在蓬莱仙境,虽然是和平安宁,但任何一族都有其看家本领,像宋雪尘这样的一个什么都不懂,连点蛮力都没有的人,要不是混在一个乞丐式的戏组里,恐怕早就被撕成碎片了。眼前的这个梦一般的美女,宋雪尘不知道她的功夫有多强,但看她只身一人行走在这个男人不断发生暴动的世界里,想必不会比宋雪尘还弱吧。宋雪尘常想他要是能从地球世界里弄来几把枪,虽然想法很不现实,但他一定不会对这些人畏惧,毕竟先进的武器比什么都好。但他们的魔法使宋雪尘对先进的火药制品产生了怀疑,真的能够伤得了他们吗?

宋雪尘觉得即使不能保护她,能让她快乐也是不错的,有时候退而求其次也未尝不是好事。所以宋雪尘说:“你喜欢看戏吗?我们演的。”

女孩疑惑地望着宋雪尘说:“不知道,我第一次来看戏,不过那个老头儿讲的故事实在很没创意。”

宋雪尘一直以为这里的人都与劫色老头一样单纯,没想到在此地还能遇上一个知音,而且还是个美女,宋雪尘近乎激动地说:“你也这么觉得?那些故事童话书上多了去了。”

这时菊花叫了宋雪尘,大约是叫宋雪尘上台了吧,他应了一声。

女孩听到了菊花叫宋雪尘,说,:“你叫宋雪尘?”

宋雪尘说:“是啊!你呢?”这时劫色老板也来催他了,宋雪尘在后退的过程中听到她说“朵儿”两个字时。他惊了,天下间竟有这么巧的事。

“雪尘,你可真有两下子啊!那美女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菊花拍着宋雪尘的肩说道。

“看他的样子,也没讨到便宜嘛!”黑帅偷乐着说。

“她叫朵儿。”宋雪尘没理会他的调侃,兀自说道,像是在回味一杯浓郁甘醇的美酒。

逆灵听到的时候慎了一下,但也没有多说什么,继续上妆。

“喂!你们好了没有,磨磨蹭蹭的,台下的观众都等急了,观众是上帝,你们连上帝都敢得罪,是不是不想领工资了?”劫色老板冲进帐内生气地说道。

“都拖欠三个月工资了。”菊花不知好歹地嘀咕着。宋雪尘不忍心再看他,因为菊花的火上浇油必定会引起劫色老板的一顿暴拳。

“老板,琴弦断了。”逆灵低声地说。

“不要前奏也没问题吧。”宋雪尘说。

“不要前奏那怎么行?没有前奏就无法达到那种艺术境界,艺术,艺术你懂吗?艺术来不得半点马虎,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要样样俱全,一个都不能少。”劫色老板向宋雪尘训道。

宋雪尘暗想:就你那玩意儿早和艺术相差筋斗云那么远了。

“用这玩意儿行吗?”黑帅倒提着一把吉他出现在众人面前。

劫色老板一看就骂了起来:“这什么玩意儿,能弹吗?”

“不知道,反正我是不会弹的,是不是像弹琵琶那样?”

“吉他!”宋雪尘尖叫着夺了过来,把它抱在怀里,仔细端详,用宽大的袖子试去上面的污渍,吉他又恢复了往日的光泽,它不正是他丢失的吗?

“你会弹这东西?”逆灵非常吃惊地问宋雪尘,那乌黑的眼圈中瞪着两只不能再圆的眼睛,使宋雪尘觉得很好笑。

宋雪尘拨弄琴弦,用手指一勾,发出的响声把他们都吓了一跳。

“黑帅,你是在哪里捡到的?”宋雪尘问。

“玉垒之境,这什么它是你的吗?”黑帅简直不敢相信宋雪尘竟会拨弄这玩意儿。

“这本来就是我的。”宋雪尘又一勾,把他们又吓了一跳。

“这能弹出前奏吗?”劫色老板终于切入了正题。

“不能”。宋雪尘说道。其实他不是不能弹出前奏,而是不愿弹前奏,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更妙的招式。于是宋雪尘说:“追求新的艺术,我们可以开个演唱会。”接着宋雪尘又弹了一个高音。

“演唱会?”他们吃惊地叫了起来,似乎是宋雪尘给他们带来或发明了一个新词儿。

“需要你们大家的配合。”

“怎样配合?”

“音乐感”。宋雪尘说的时候打了一个响指。

第十章 熊猫乐队

熊猫乐队

“熊猫乐队”宋雪尘刚想到的一个名字,由于全组已有三个熊猫眼,若要让熊猫眼在短时间内消失,恐怕会大治愈术也很难办到,但倘使要把另外两人在短时间内变成熊猫眼则没那么麻烦,化化妆就行,或者补上两拳的效果也一样。

他们四个总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也不知是怀疑吉他还是怀疑宋雪尘,总之,上台的就只有宋雪尘一个。一个打扮得跟熊猫一样,手中还拿着一个令人费解的乐器,台下的眼睛虽不是很多,但这些目力总会给宋雪尘不少压力。而宋雪尘认为熊猫好歹也算珍禽异兽一类,头脑虽没有人类发达,但身价绝不会比人类低,也就释然了。

宋雪尘做了个深呼吸以减轻心理上的压力,然后熟练地拨响了一首欢快的,良满活力的曲子。渐渐的,他忘了自己,忘了所处的地域,宋雪尘感觉他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独自一人所经历的人生种种,痛苦的经历固然不少,但人活着不是单纯地承受痛苦。街头卖艺或是参加音乐比赛,既不为拿钱,也不为拿奖,只为求得三餐的温饱,人生的追逐是痛苦的,在无边的痛苦中追逐,只会让人活得更加痛苦。音乐是无私的,能给人带来幸福和欢乐的,宋雪尘喜欢看着人们与他一同激荡,唤醒人们沉睡的音乐细胞,让所有的人都来感受音乐的美妙。

大地在震动,戏台也在震动,宋雪尘看到所有的人都在扭动。“唱起来,动起来,扭起来。”宋雪尘向人群疯狂地喊。那是一种音乐的艺术,音乐的感召,就好像一首好的摇滚乐放起来,听的人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自觉地扭动。那是人音乐细胞的狂欢。

音乐,歌声,不美族的人仿佛有了美感,瘦男人忸扭起来身体就像面条一样,显示了男性的苗条与婀娜;胖女人的身体扭动起来,积存的脂肪像注满水的气球,要哪儿大哪大,要哪儿小哪也大,充分展示了女人如水的本质。但有一个扭起来的女人像是因为多年的养尊处优而导致的骨格硬化使身躯扭得不能动弹,体内的水分像沙漏一样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从左边流到右边。

另外的四只熊猫终于带着害羞的疯狂来到了台上,台下一片惊呼,熊猫眼在一时间竟成了时尚,因为宋雪尘觉得劫色老板和黑帅的黑眼圈不像是画出来的。台下的人也突然间有了虐待式的疯狂,男人和女人互相使出最有节奏和韵律的拳术将对方变成时尚偶像派人物,然后继续狂跳。

朵儿也用红色的颜料把眼边画得一圈又一圈后,扭动着细腰粉墨登场。他们六人的脚都有节奏地踏着戏台,才不管那样的共振会带来多大危害呢!

宋雪尘把吉他扔给黑帅,令人惊奇的是他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懂的弹吉他,只见他十指狂抓,丝毫不亚于公鸡捕食。他拨了一阵,又把吉他扔给菊花,不知是他的力量太猛还是菊花的力量太弱,总之是菊花在接吉他时被吉他击到了,但他以身护吉他,竟没有把吉他摔坏。他们的歌词虽然是“让我们都来做熊猫,做个熊猫好快活,嘿!”之类的临时虚构的词儿,但却很有号召力。人们好像找回了失去的音乐天性,唱歌,跳舞是欢乐的源泉。

“你的眼睛真没型。”宋雪尘对朵儿说。

“那你给我弄个有型的。”朵儿大声地说。

两记极具创意性的拳头下去,全场已经没有一个是冒牌的熊猫眼。他们唱,他们跳,直到共振使得戏台垮掉。

宋雪尘从来没有想过他的音乐会有这么大的感召,他只认为是音乐激活了人体内隐埋的兽性,似乎他们的乐队成了一个野兽组合,这熊猫应该算是野兽吧!

夜的篝火熊熊燃起,用受伤的眼睛看火,觉得有点模糊,今晚的星星显得特别多,特别亮,就连月光也让人觉得暖洋洋。到后来,他们累了,枕着彼此的身体就睡着了,没有男女的界限,没有了性别的歧视,就连劫色老板都充满了活力,仿佛年轻了十年。他们在音乐的熏陶中陶醉,在音乐中困乏。

然而危险也正一步步地逼近——远处的山林中迅速闪过几个黑影。

在占星台上,蓬莱仙境最杰出的卜师正在为女王占卜。夜空中,狮子星座散发着微弱的光茫,过了一会儿,光茫淡了下去,一颗流星拖着长尾坠落大地。东方的一颗星骤然间变得很亮,并且不停地游走,像是要与月亮争辉,又像因事阻隔,在原地徘徊。

女王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做为统治一个良满女性色彩的国度,她废除了一切对女人限制和一切对男人的不限制。在这里,妇女有极高的地位,在短短七年里,女人的思想完全成了主人,男人们不知是出于对女性的怜惜还是对王权的畏惧,总之男人甘心为奴。到后来女性更加肆略时,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了,决心要拼一拉,但放眼天下,哪儿还有男人?除了窑子里的男人有几个同性的伴儿外,养在家里的男人已成了绝对的宠物,不敢在阳光下出现,因此起义的事也只好忍了。不过他们在等,等一个可以帮他们脱离苦海的人,他们相信传说,信念产生希望,他们希望有一天救世主会从天而降。

卜师高举法杖,天空中出现了奇异景观,扭曲的天空,是时间与空间的扭曲,星空被吞噬,而且伴有刺耳的笑声。卜师惨叫一声,法杖落下,她猛地吐出一口血来,血雾在空中扩散,她在颤抖,而且带着将死的绝望表情,她定定神,决心要闯一闯,但她仍旧来不及试去唇边的血迹。

女王的蓝色长袍在风中摆动,手中的权杖在月光下透着点点邪气,一颗硕大的蓝宝石在权杖顶部闪着光茫。“她在哪儿?”女王冷冷地问道。

卜师突然一惊,像从梦中惊醒,她知道女王问的是圣女,圣女出走近两个月了,女王叫她来也就是以此事做为借口。“在西边的不美族。”卜师吱唔着说。

“在我的统治下,竟还有这样的族。还有呢?”女王厉声问道,追求完美的女王又怎能容许不美的类族出现呢?

“还有什么?”卜师在女王的呵斥下差点儿瘫倒在地,不过理智告诉她一定得活着离开,不能露出马脚,因为她刚占了到两个天大的秘密。

“天生异相,必有灾劫。你想要瞒着我吗?”

“是因为……”

“说!”

“天空中相位的扭曲,是因为传说中的救世者已经出现。”

“你相信传说吗?”

“相信,哦不,不信。”一切尽在女王的掌握之中,卜师不知何去何从,甚至连话语都模模糊糊。

“可是我信。”

第十一章 魔咒

魔咒

一道闪电在天际掠过,女王的脸上浮起了阴冷的笑意,她回忆:

七年前,大王突然驾崩了,大王所宠爱的魔族女子被刚刚继位的女王用“烈焰术”烧得灰飞烟灭。此后,她不断排除异己,独览大权,驱逐了朝中所有的男性大臣,也不管这些大臣们曾经为国家做过何等贡献。随着女王的权力增大,女王的野心也越来越大,原本男女平分秋色的军中成了清一色的女兵。她的一系列变态行为,是从杀死魔女那一刻开始的,当烈火吞噬魔女的身体时,她在烈火中说:“我一定会回来毁灭你们所有的人。”

那是一个魔咒,也是一出令人分不出真假的戏。从那以后,女王变了,明着是为女人争取权利,实质是毁灭男人,激起男人们的反抗和暴乱,以致天下大乱。

直到有一天:。电子书下载

“玉儿,你不能这样,找回你自己吧,不要再受她的摆布,相信我,相信你自己,你可以做到的。”玉垒之境尸横遍野,还透露着十年前人魔大战所留下的创伤。在这里,身穿霸天战甲的大将军绝世艳君很不情愿地拔出了象征正义与勇气的烽火蔽天刀。

女王的脸上浮现出两种不同的神情:一种欲哭无泪,一种铁石心肠,将欲毁灭一切的眼神。

“相信你,我曾经多么地相信你,可你呢?宁可相信一个魔女,我恨你,我宁可失去你,也不要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知道,一切都是我的错,你有什么怨恨就全发泄在我一个人身上吧,你可以杀了我,但不可以伤害天下千千万万的人民。”

“你以为你的血就可以洗净我心灵的创伤吗?爱愈深,恨也就愈深,我得不到的,天下人都别想得到。”

“不,其实你一直都拥有的,我爱你,其实我对你的真心真意一直都藏在我的心底,你有多爱我,我就有多爱你,放下心底的成见,走出自锢的迷团,相信我,爱就在你的身边。”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

“现在,说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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